今天,虹安很榮幸應邀出席由Google主辦的「台灣數位內容調控座談會」,與在場的產官學各方先進討論與交流意見。希望透過社會各界的合作,打造兼顧多元創新競爭並保障使用者資安與隱私的線上網路空間。
🧑💻網路發展方興未艾,如何治理是一大挑戰
今天的座談會現場出席者,還有NCC陳耀祥主委與台北大學法律系黃銘輝副教授。
大家都同意,網際網路發展三十年,固然帶來了便利,但也伴隨了一些負面效應;陳主委說,因應社會背景現況,日前新立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將規範網路平台的責任、線上數位內容責任歸屬、如何執法與相關權利救濟等三大方向。黃銘輝副教授則主張,所謂的「最低要求」(例如兒童色情相關內容)並不一定要列入《數位通訊傳播法》中,因為其他法規已規範;並提醒政府介入不一定是現有問題的最佳解方,有時開放市場競爭即能自行解決。政府的角色,則是要確保市場公平競爭,與資訊透明開放。
❗️治理線上數位內容立意良善,但要留意言論自由界線被公權力侵犯
近期全球學界一直在爭論,臉書、推特、Google等科技公司應被視為「平台」(Platform)或「媒體」(Publisher)?前者主張他們只提供用戶所發布的內容,不應為使用者的言論立場負責;後者則是認為他們介入操縱用戶看到的內容,並非中立平台,應為負面社會現象負責。
其實兩方各有道理,虹安也還在思考,是否有在兩者間取得平衡的可能。
雖然目前我國對於網路內容管控並無專法,不過也並非無法可管,法源依據散落在各處,據統計,約有20多部法規針對不實、猥褻、霸凌、仇恨、歧視言論進行管制。所以即使尚無專法,對於明顯不法的負面言論依舊有法源可以處置,故並不用擔心有立法真空之虞。
而《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雖立意良善,但虹安要再次重申,#言論自由十分可貴,是 #民主國家的根基,所以立法過程必須謹慎,不宜倉促通過,主責的NCC與未來成立的數位發展部應妥善與各界溝通,以解除社會疑慮。我也主張「網路中立性」原則應當入法,才得以進一步保障台灣所有的網路使用者,不會受到差別待遇。長程來說,則是應在十二年基本國教中,加重資訊與媒體識讀課程比重,讓國民從小就培育搜尋和辨別資訊真偽的能力,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至於新法中,有關科技公司數位平台內容的治理方式,我認為可透過鼓勵公司內部成立自律委員會、外部與NGO組織合作訂定審核與申訴原則等手段;如此一來,不但可讓平台業者自律,又能避免公權力直接介入內容審查。
相信在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不管是現在或是未來,台灣都會是科技發展與數位內容的中樞,透過網路的無遠弗屆,吸引多元文化人才成就自己的夢想👏👏
科技執法法源 在 第四維度 Photograph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來寫一下這個噪音柯基執法....不對是科技執法的問題,昨天教士跟小老婆的部分分別對科技執法有不同看法,那我也來表達一下第三個迴異於兩位的意見
原文連結:
https://forum.jorsindo.com/thread-2553763-1-1.html
首先,先把話講在前面,火花羅家處偏鄉,有睡過我房間的妹子都知道我家晚上是非常安靜的,因此我人生有限在都市生活的經驗裡,噪音的問題一直都很困擾我,因此我一直以來都對炸街管非常反感,同時因為區間測速的問題,也讓我對現在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的柯基執法一直都有所戒心,要我來說我還是認為科技執法是有相當大的疑慮
好,前文先講完,來回到正題,先討論一下為什麼要做這個科技執法而不用以往的攔查,或者是既然有新車審驗噪音了,難道這個科技執法就不該存在嗎?
#有新車噪音審驗就不該有這套系統嗎?
這麼粗略的說法,自然是忽略了另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即使你的車都合法,但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依然可以用低檔高轉、按喇叭的方式製造噪音,另一個問題就是噪音攔查往往比違規取締更加麻煩,往往要警、監理、環保局三個單位聯合攔查,並且時不時就發生拉爆水箱的問題,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台三線部分市區路段的居民對於車輛噪音的忍受早已到達極限,聯合稽查對於這些現有的狀況並無改善的可能,因此新車審驗跟行進間噪音不應該混為一談
如果這套系統能夠用在交通寧靜區,喝止拉轉的白目的話,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噪音開罰依據是不是挖洞給人跳?
再來呢,那小老婆對法規上的論述其實並沒有錯,125新車『原地噪音』標準是最大馬力轉速下的1/2轉速去測量,87分貝、重機則是92分貝。
很多人看到柯基執法使用86分貝就開砲說原廠車都超標,那是對法規的錯誤理解,因為86分貝是行進間噪音開罰上限,行進間噪音則比較複雜可以看『圖三』,一般來說如果是原廠車以標準狀況受測是不會超過81分貝的,且科技執法的麥克風矩陣是能夠辨識出不同的車輛聲音來源
==============我是分隔線=========
講到這邊,噪音科技執法聽起來真是好棒棒,既不會誤罰,又可以節省人力,怎麼不趕快推動呢?問題就是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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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麥克風矩陣真有這麼強?
現況來說即使噪音科技執法環保署花了很多起間去建立,但是仍似乎有很大的問題,圖一就是一位外送員騎著『看似原廠車』的小車在時速23時締造了105分貝的創舉,前鎮子也有一台TMAX在時速70(好像吧)的情況下被拍到噪音超標,這就跟區間測速桃園那台jimmny被拍的跑到185一樣,才啟用沒多久就被質疑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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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罰者的行政救濟機制在哪?
時速我還可以用行車記錄器來當作被開罰後的佐證,請問噪音我要怎麼佐證是你機器的問題?如果變成完全行政機關說了算,那麼這個開罰的法源是有問題的,完全屏除了民眾自我救濟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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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該機器的監管單位是誰?
這就是跟區間測速一樣的問題,你行政機關不要老是跟我說你的機器有多屌有多少除錯機制或是排除環境噪音的能力,我只想問你一句話:
#你的除錯機制是誰說了算?
雷達測速照相是每年都要回去標檢局審驗,並且有一套完整的審驗程序,但是這套系統你的除錯機制在哪?從一些車媒報導的內容來看,這傳說中的超屌的麥克風矩陣最後面對同時有兩台車的情況,還是要用人工審驗啊.....『圖四』
☑️
4.#要佈建噪音科技法的路段篩選標準是什麼?
從區間測速的經驗讓我們知道,沒有專業能力的地方政府往往看到東西就歡天喜地的到處佈設,撞死石虎用區間測速、有人闖紅燈用區間測速、你阿罵不會生也要用區間測速,濫設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花了大把鈔票然後依然無法改善市區大車右轉撞死人的問題
當時我們就提案區間測速要佈設之前,必須先對該路段做自由車流速率量測,不然未來遲早變成你一出門就持續受到監控,這種監控對人權已經是一種侵害,必須明訂縮限他的侵害範圍
因此噪音科技執法自然也得規範使用區域,不然你在機場鬧區附近弄一個噪音執法說要維護居民安寧不就是他媽的自打嘴巴嗎?在國外常常可見前方進入市區的標誌『圖五』,因此能夠明確的把這套系統用在相關的交通寧靜區,而且歐洲對於交通寧靜區有一套非常龐大的工程系統去做輔助,不是只有『噪音執法』這麼粗略的概念
但是在台灣,『交通寧靜區』都還只是一個概念,連行政單位都沒辦法從法規定義出『這裡是交通寧靜區』,你又如何把這套系統放到現行的體制中開罰?
==============我是分隔線=========
因此在這樣整體行政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之前,我希望環保署不要重蹈區間測速的覆轍,因為核心的問題不是裁罰標準訂多少,而是你們扣除執法本身,到底有沒有意識到台灣的法規多簡陋貧乏的事實啊....
科技執法法源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嘉瑜第一會期問政報告
(一)提案力推18歲公民權
1.現今網路科技發達,資訊大量流通,青年獲取不同知識、技能之管道以及公共事務的參與機會多元。各國在1960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國際第一波下修成年年齡的潮流,也在1970年前後開始。
2.嘉瑜在本會期除了在質詢時倡議外,更提案下修民法成年年齡以及選舉、被選舉年齡,希望可以讓青年權責相符、促進青年自立。目前五個法案皆已完成一讀程序。
(二)督促各部會落實司法改革
1.呼籲改善司法選才制度,考選部承諾全面改革:
●考選部107年無預警增加之400分門檻,造成去年錄取率下跌至6.7%,與各國的高錄取率與考試目的相去甚遠。嘉瑜在質詢時,不斷強調律師考試應該是一個資格考,律師素質需長期養成。
●考選部承諾律師考試今年錄取率若低於8%,會進行全面改革,並不排除廢除400分門檻。
2.建議司法院建立臉書粉絲專頁,增加社會對話管道:
●目前司法信任度之提升不如預期,仍有6成左右民眾不信任法官。嘉瑜在3月12日質詢司法院時,建議司法院建立臉書粉絲專頁,利用小編引起話題,並推廣系列影片。
●司法院會後表示將積極研擬與網紅、youtuber合作之計畫,事後並於4月17日成立臉書粉絲專頁。
3.籲請法務部、司法院正視司法人員欠缺性別意識之問題
●部分法官、檢察官存在性侵迷思,在辦案及審判過程中檢討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亦有法官對女助理性騷擾,被監察委員認定有8項違失,並遭職務法庭免職。此外,更有資深法官擔任導師期間,嗆懷孕女學員「會請產假,不要分發到新竹地院」。
●嘉瑜在質詢時不斷籲請法務部及司法院正視司法人員欠缺性別意識之問題,並將性別意識教育納入司法官學院課程。
4.關心司法人員過勞問題
●司法人員之工作負荷逐年增加,即使每年終結件數不斷上升,但由於新收件數成長速度更快,未結件數仍年年高攀。除了產生司法官過勞之問題外,也勢必影響到判決以及辦案之品質。
●嘉瑜質詢時呼籲相關部會全面檢視現行制度問題,減輕司法人員負擔,留住優秀人才。
(三) 提案替醫事人員爭取權益
1.嘉瑜除了聲明政府因疫情限制醫事人員出國,須有法源依據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外,在3月4日質詢時即要求衛福部儘速提出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的準則及補償方案。衛福部於3月24日,提出「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配合防疫取消出國之損失補助作業須知」因應。
2.以臨時提案呼籲醫事人員津貼不應納入薪資所得課稅,也獲採納。依109年4月21日所增訂之特別條例第9條之1,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四) 提案降低汽機車進口關稅、貨物稅
1.近年來,國產車不論國內市占率、外銷數量還是技術研發,都比進口車品牌遜色許多,但台灣過高的關稅、貨物稅率,讓民眾在購買進口車時,需要負擔更重的稅賦。
2.嘉瑜多次質詢要求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正視此議題,並於財委會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調降不合時宜、無助產業轉型及競爭的汽機車進口關稅、貨物稅。
3.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將汽車貨物稅分別調降至10%(汽缸排氣量在2000立方公分以下)、15%(汽缸排氣量在2001立方公分以上),並調整機車貨物稅為5%,以減輕民眾負擔。
(五) 提案修改汽燃費名稱、隨油徵收
1.現行汽燃費係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其徵收與使用具有專款專用知性質,應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以符徵收名目。
2.汽燃費現採「隨車徵收」方式,忽略每輛車每年實際使用燃料之多寡,產生汽燃費多徵或少徵之不公平情形,無法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亦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3.提出「公路法地二十七條修正草案」,將汽燃費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並將徵收方式改為「隨油徵收」,於汽車添加燃料時依添加量按公告費率徵收。
4.可節省政府每年徵收及追繳汽燃費之業務費用約10億元,並有鼓勵國人節約用油、提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願之效果。
(六) 確保國家安全,緊盯資安議題
1.除網路攻擊,中資近年假借外資投資承作我國機敏資安系統承包廠商事件頻傳,嘉瑜多次質詢,要求金管會、經濟部投審會、國防部、國安局等各部會緊盯中資動向,以防範我國戶政、役政、軍情等重大資安系統遭中資滲透,對我國國家安全形成重大威脅。
2.要求中央盡速公布資安危害疑慮產品清單,建立一致性規範,以免各機關及地方政府不慎採購有資安疑慮之產品。
3.目前政府雖擁有跨部會的資安聯防體系,卻沒有足夠的資安人才,公部門中的資安人員佔比從未超過2%,導致各機關缺乏專責且具專業職能的資安人員,嘉瑜要求國安會做為我國整體資安政策的籌畫者,應亟思改變現況,例如成立專責之資安單位處理各部會資安預算及資安人才培訓,盡速提升各部會資安人才佔比,方能落實資安防護工作。
(七) 呼籲金管會落實金融監理、財政部完善公股行庫管理
1.要求金管會盡速完成元大原油正2調查報告,並通盤檢討決策過程
●針對元大S&P原油正2 ETF之相關爭議,要求金管會從速徹查是否有投資人因聽信營業員建議造成權益受損,以及3月19日當天是否有人因知悉內部消息獲取不法利益,構成證券詐欺,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另嘉瑜呼籲金管會清楚說明決策基礎,包括3月19日決議放寬門檻的時機,以及後續連續出手搶救避免下市危機之作法。
2.針對華南永昌鉅額虧損案,督促相關部會完成調查,並進行人事懲處
●要求財政部、公股華南金控及華南永昌在兩周內,針對整體管理問題、風控疏失以及稽核制度,進行通盤性檢討與懲處。
●督促金管會從速完成並公告風控疏失查核報告,杜絕類似情事再度發生。金管會於4月30日完成查核,對華南永昌證開罰144萬元,並命令總經理與金融商品部主管、業務人員停職一年,風險管理部主管也遭停職兩個月。
3.籲請金管會正視壽險業面臨之問題,為接軌IFRS 17做足準備
●我國壽險業海外投資比率連年攀升,且遠高於各國。目前疫情重擊全球資本市場下,今年第一季已有4家壽險公司淨值比低於3%以下。嘉瑜質詢要求金管會完整評估我國壽險業面臨之匯率風險,以及吸收風險之能力。
●台灣預計2026年接軌的IFRS 17,壽險公司需為過去賣的高利率保單提足準備金,面臨龐大增資壓力,另一波壽險業的倒閉潮可能隨之而來,嘉瑜呼籲金管會應預先準備。
(八) 道路平權,取消車種分流政策
1.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使得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但各路口規範不一、交通號誌也未做統一,常有機車騎士因不熟路況來不及反應,就因此違規甚至發生交通事故,目前陸續有地方政府取消機車禁行內側車道,為免一國多制造成民眾無所適從,嘉瑜要求交通部應作出統一性的政策規劃。
2.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所產生的機車待轉區,設置在車道上、斑馬線旁,路幅若狹窄或是車潮壅擠,待轉區幾乎都淪為「待撞區」,且也會壓縮到行人路權,對於機車騎士與行人的安全都造成威脅。
3.現行車種分流的道路政策,產生了機車禁行內側車道及機車兩段式左轉兩大不友善的規定,但實際上並無法達到車種分流,卻對機車族用路權益造成迫害,嘉瑜要求交通部道路政策應改採「車速分流、車向分道」,方符合用路人駕駛直覺與國際主流。
(九)要求全面停用爭議區間測速系統並撤銷罰單
1.台61線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出現對時誤差、精確度不足,導致民眾枉遭開罰,嘉瑜三度質詢交通部並提出提案,要求全面停用現行之區間測速系統。
2.現行取締超速之執法儀器除區間測速系統外,均為度量衡法所規範之法定速度計,並經國家標準檢驗,嘉瑜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2條,明定舉發駕駛人違規超速所採用之科學儀器,應屬經國家標準檢驗之法定度量衡器,以確保執法工具之準確性。
3. 民國97、98年都曾因執法器材未經檢定導致開出爭議罰單,而全面撤銷罰單之紀錄,區間測速系統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且也出現系統瑕疵導致開出烏龍罰單,在無法判斷哪些罰單是誤開的前提之下,嘉瑜三度於質詢時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維護國人權益。
(十)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督促交通部積極推動捷運東環段、民汐線
●積極跟進捷運東環段、民生汐止線辦理情形,呼籲交通部積極推動此兩段捷運路線,才能盡早解決南港、內湖、汐止三區交通壅塞的現況。
2.籲請文化部推廣南港茶文化,將地方產業結合觀光
●台灣包種茶發源自南港,南港茶文化已有200餘年的歷史,現在南港舊庄仍有茶業製造廠,以及許多茶農在地經營。嘉瑜在質詢時籲請文化部推廣南港茶文化,將地方產業結合觀光。
●文化部目前已將包種茶納入文化路逕的範圍,未來會與農委會跨部會合作,共同推出茶文化推廣的中程計畫。
3.追蹤中油內湖漏油事件之檢討與補救
●呼籲中油應記取12年來34次漏油事件之教訓,全面檢視相關問題,盡速完成3D圖資建置。
●針對今年2月之內湖新明路漏油事件,嘉瑜要求中油重新審視檢測技術以及檢測頻率,並檢討發現漏油點、清除殘留漏油的方法與效率。此外,由於油管破裂為外力造成,中油也應積極究責,給附近補償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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