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第一天,又到了租屋旺季,有沒有人也開始找新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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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推薦歌曲:羅大佑〈亞細亞的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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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租屋不易,但萬萬不要為了輕鬆便捷就省麻煩,能找到物美價廉住得舒適的房子,都是用龜毛換來的。想要統統交給仲介處理也很好,不過,別忘了依舊拿下面的住房準則去煩你的仲介,但既然他索取了你半個月的仲介費,這段間就不要客氣,請謹慎地說清楚你合理的需求,別到之後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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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看準點,再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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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會瞎看房子,就像我這次的新居也是看第二間就成交,而且除了二十二歲搬出來那次,當時室友堅持要找房仲外,都是找自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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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可一開始在網路上龜毛到死,也不要動不動就衝出去看房(光上網看我至少就看了半個月以上),一方面看太多次會打擊士氣,另方面看房真的很累,先研究清楚再出手比較好。而且亂看你哪知道會不會在哪卡到陰(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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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列出需求,幾間房、幾坪、預算多少、地點在哪,想特別要什麼(譬如我上間房子的要求就是整面書櫃、大廚房、有浴缸),可以比自己原先設定的預算高一些些預留講價空間,真的超級喜歡,講低價錢後租兩年,或者原價但折抵管理費、水費或第四台等都可以(電費是不太可能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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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喜歡住房東自己住過的房子,不太喜歡被裝修得太好專門拿來包租的屋子,一方面是我覺得這樣用料會比較實在(畢竟自己以前住嘛),再者是總覺得這樣比較有人味,所以我也曾租過很舊的公寓,請做裝修的朋友一起來動手改造房子。(如〈窮得很爽的日子〉一文中的安東街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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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跟我一樣是位信女,可以去想住區域的土地公廟拜拜(相信我,屢試不爽),若你是其他信仰的朋友,那麼,禱告去吧!信念真的很重要。喔對了,我還有新月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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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網要怎麼刷呢?早年我是一天看一次,或者想到再看。但在現今這個租房戰國時代,請照三餐刷:早上起床一次、午休鐘聲一響一次、晚上下班趕緊一次。周末也不要輕忽,很多屋主都是周末才開始的。而且一定要用搶 Coldplay 演唱會的意志力去搶,因為所有好物件,都是半天至三天房東就會關版,無論是正要搬離的這戶還是未來那間,我都是第一號看屋者。(就知道搶房有多重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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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準備好名片,說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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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片是很好的自我介紹,請善用自己的名片。如果職業普通,但是在台北又想外出租屋就善用自己的父母或當地的親戚。(沒錯就是父母跟親戚,房東不怕你是媽寶,最好看到你孝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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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屋主那天誠實以對,譬如有沒有養寵物,平日會不會有訪客,工作作息如何(這點很重要,如果你是容易加班的夜貓子,先講清楚不要讓房東誤會或者鄰居誤會),問清楚房租交付方式,以及租金可否節稅。若房東住樓下,問一下晚上洗澡或什麼是否會聽到水管的聲音吵到對方,了解上下樓收音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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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也順便問清楚房東,之前房客是什麼人,住多久,房東有沒有自住過。有朋友曾問我說,問這幹嘛,房東又不一定會老實回答,但這就是重點了,你可以評估一下與房東互動如何,是不是可以溝通,以及房東談話起來的感覺如何。雖說現在租金都是轉帳居多,一年見不到幾次,但要想想,每次見到一定都是有事,不好溝通、相處起來沒默契的房東會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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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白天跟晚上都要去看一次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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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第一次去,我是正中午看窗戶全開,下次去簽約我就會是晚上去看。舊公寓的話,若有機會,最好晴天雨天都看一次。記住,要用完全找麻煩的心情去看這屋子,一點都不要馬虎,你對房子的挑剔跟尊重,房東當下也許會嚇到,但若是愛惜房子的房東相對也會覺得開心,因為他會知道,你會好好照顧這間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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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沒看過就是新的|#貝莉|#老娘今年三十八|#BIOS專欄
同時也有1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91020三立 衰!租屋兩次都遇詐騙 房仲:一手交押金一手拿鑰匙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i_IcVgjy9U 這次碰上租屋詐騙的廖小姐,直呼自己好倒楣,因為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租屋出狀況,前年租到爭議房東張淑晶的房子,幸好最後順利解約,錢也拿回一半,沒想到這次又出問題。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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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買房初體驗(上):從找房到買房,像極了愛情@文/陳泰源
【前言】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房仲身份教民眾怎麼買房,但想想自己若沒有實際的買房經驗且名下沒有不動產,從業多年仍只是個租屋族,對客戶而言似乎少了一點說服力。
而歷經十年奮鬥後,還清負債也存到錢的我終於輪到自己要買房子啦!只是身為「房仲買家」與「一般民眾」在購屋時究竟有何差別?接下來,與大家分享我的購屋初體驗。......↓
【房仲買房,最直接的好處是?】
一般來說,如果有買家透過我(美商ERA)去買同行(住商、中信、台屋、21世紀……等等加盟體系)的物件時,業績算法是將買賣雙方所支付的「總服務費」對拆,再由各自店頭按照公司的獎金制度撥款下來給業務員。
舉例:A買家透過B房仲找房,後來買到C房仲刊登D委賣的物件時,A買家支付的2%加上D賣家支付的4%等於總共6%的服務費,再由B與C房仲對拆業績各3%。
而號稱「省錢達人」的我,當然要去尋找看看有哪家房仲店頭願意將「一個我」切割成「房仲」與「買家」來看待的囉!換句話說就是「房仲陳泰源」帶著「買家陳泰源」去看房子,倘若這樣的模式可行(簡稱「店配」),「買家陳泰源」所支付的服務費,還能回流部分到「房仲陳泰源」身上。
這樣做不僅能替自己省下一半的服務費,也能將業績心安理得報回公司賀成交,所以,我在看房子之前,一定只鎖定願意採「店配模式」合作的房仲公司。
【買房也要看緣分】
之前談到我原本預計在2020年07月28日要買到房子,目標當天就是簽約日,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是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的《雷OOO大廈》,因為我就住在這,想說若能買到便能就近管理超方便der!可惜,目前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到不知如何規劃?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手一伸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整天光線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追價?想想算了,沒想到幾個月過去,我都已經買到房子了,他還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ERA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台大新生活廣場》高樓邊間戶,坦白說,這間是我心目中接近90分滿意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來實價登錄第二高,卻只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完全沒有服務費),我深信「有錢不怕買不到」於是作罷,事後冷靜思考,我在景美看二輪電影也快二十年了,文山區的市容基本上沒什麼變化,毫無建設題材可言,買在那兒頂多只是置產當存錢,根本不用期待增值,嗯……沒買到也好。
之後,我請21世紀的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開封龍邸》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讓我覺得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買了一定要花幾十萬整修一番(我非常不喜歡一邊繳房貸還要一邊花錢整修房子,時間很珍貴的!),加上屋主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的最高區間(精裝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三度作罷。
接著,我跟台屋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金山惠安》,屋齡縱然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現況為1大房2廳)覺得很划算,樓下雖然是酒店看似龍蛇雜處,入口處卻有住商分流之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劃,陽台看出去的景觀又是公園第一排,尤其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放一台大鋼琴都綽綽有餘),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都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們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遠遠超出實價登錄史上第一高,屋況也是需要重新整修過,於四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一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力霸成功大廈》高樓邊間戶,A仲介開發後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沒有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想想後便五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願在7月28號買到房子,雖然覺得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紀念日,讓我在之後的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需求,之前提過我的買房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google顯示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陽台
9.預算1000萬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
1.小坪數用明火的確蠻危險的,洗澡容易冷的話就買台好一點的電熱水器吧!
2.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差。
3.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就是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重新調整與放寬後,又接續在市場上重新找了一輪,終於找到了一間「林森北路」門牌,社區名叫《千OO》的房子,於是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並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的洽談,最終讓我買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
只是,關於這間房子的各方面條件與我當時設定的有何不同?我又做了哪些妥協呢?
【一體兩面,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一開始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三是公設比36%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第四個最讓我抗拒的是三角梯形格局。
於是,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處在燈紅酒綠的條通內,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google說走路要10~12分鐘(比我當初設定的8分鐘內多了2~4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大公園及全聯福利中心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一切皆因社區戶數少,通常,十個小套房社區中有八個單層戶數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小坪數還能規劃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許多,而建商當初規劃時也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八樓以上雙梯,十一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被拉高,這都是為了讓大家住得更安心,反而是優勢啊!
格局:主要是因為《千OO》的建物結構採「SC」的關係才導致邊間戶呈現三角梯型,要知道,SC除了比較耐震,在眾多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還是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解決,或是利用家具/電的擺設讓室內動線看起來依舊順暢。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一般小套房社區只有邊間戶才有機會,《千OO》也是,雖然夾在中間的戶型格局方正但卻只有單面採光(空氣不流通)且廁所無窗(容易發霉),因此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的確,無謂的「728從業十週年紀念日」無須過份堅持,找到好房也必須搭配心態好的賣家。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自己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對方高不可攀),有時單看「照騙」會錯意(誤以為適合自己),看了現場(約會碰面)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而反對這樁喜事。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並白頭偕老的另一伴),往往不是你最愛的,卻是你越看越順眼的。
或許,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一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彼此再論及終身。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門牌,只能說一切都是緣分啊!
買到房子固然是喜事一樁,接踵而來的問題都是新的學習。在之後的簽約到交屋,以及申請房屋貸款的部分我是如何與銀行交手?銀行最終提供了我哪些方案?這又是另一則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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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跟房仲簽約 在 黑貓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結果前幾天的職場擺爛心得竟然相當受歡迎。
還有人說希望多講一點 ...
講這種出了社會才會遇到的姬芭事
難道各位不覺得極度不療癒嗎?
O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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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東西真的是進了社會才會知道人類太可惡。
像是我之前來台北找房子。
上租屋網,房仲很多都會裝成不是房仲,然後貼出一堆物美價廉又漂亮的豪宅勾引你打電話。
打電話都是聲音好聽的OL姊姊接的。
然後約好時間後再跟你說:
「喔抱歉,那間租掉了」
「不過那附近還有其他間,你要看一下嗎?^^」
這種情況通常你也只會說好。
然後就會出現另一個油頭男帶你去看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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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住古亭的時候,房仲特別挑禮拜天帶我去看。
13500$,二樓,套房,生活機能好,交通便利,不西曬,有對外窗,空調涼又省電,房東也好溝通。
樓下就是中式早餐店,老闆娘人也很好,買燒餅會送芝麻。
最後跟你說「這間很搶手,請一天之內決定」然後付訂金。
我觀察了一下,覺得真的優,所以沒有猶豫。
不猶豫就不會敗北。
這使我對台北的新生活充滿決心。
...
幹,結果都陷阱。
早餐店阿姨人很好沒錯,可是房仲沒說她是蟲后莎拉凱莉根。
她掌握蟲群,每天傳送十隻蟑螂到我房間。
接著 ...
樓下是早餐店很方便沒錯,有對外窗沒錯 ...... 禮拜天去看房都沒什麼問題.....。
......但平日的話就不一樣了,一開窗,蔥油餅的蔥味會兵分2999路,灌進你房間,害我連晚上做夢都會夢到被蔥油餅包圍,平常根本不能開窗戶。
不西曬沒錯,沒騙你。但也不東曬,幹拎老師根本曬不到太陽。
空調涼沒錯,可是住沒幾個月集水盒的馬達就給我出問題,水噴得我房間到處都是,差點害我PS4爆炸。
至於最後一項「房東好溝通」這點也是話術。
大房東很好溝通是沒錯。
但租我的是二房東啊靠北,有問題LINE她都已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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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辦?
沒辦法啊,人類惡只能用人類惡對付。
她已讀不回我就不繳房租,等到問題解決我再補匯款。
一開始簽約時我其實已經辭掉學校,成為FB實況主了。
但房東問我的職業是什麼,我還是回說我是老師。
畢竟租屋仔最喜歡租老師這種正當行業。
我也不是騙人,我還是有很多講師的CASE,在網路上也是教人各種知識。(而且要跟歐巴桑解釋實況主是什麼真的太麻煩了。)
當時我就有說「我的工作常常會需要調職或支援其他單位」所以最後跟房東還有房仲談好追加條件『如果提前搬離,不用扣押金』
最後平安撤離那間蟑螂屋。
沒多久
房仲抓了交替。
新房客是一個工程師。
我沒有辦法跟他說我的遭遇,只能希望他不要討厭蟑螂。
租屋跟房仲簽約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91020三立 衰!租屋兩次都遇詐騙 房仲:一手交押金一手拿鑰匙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i_IcVgjy9U
這次碰上租屋詐騙的廖小姐,直呼自己好倒楣,因為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租屋出狀況,前年租到爭議房東張淑晶的房子,幸好最後順利解約,錢也拿回一半,沒想到這次又出問題。房仲也提醒,民眾看房時除了可以向鄰居打聽,最好也要一手交訂金、一手拿鑰匙,確保沒有問題。
記者周冠宇、王家珩/新北報導
受害租客廖小姐:「非常的難過,沒想到租屋的事情一波三折。」非常無奈,廖小姐看了無數間房,卻頻頻被詐騙,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根據被害人的說法,他前年跟朋友到中和這邊租房子,沒想到事後被騙,一查才知道房東竟是張淑晶。
受害租客廖小姐:「就看了中永和的房子,不過那時候遇到房東是『聲控』看房,那個時候我們是沒有見到房東本人,是到要交屋的時候才有一位姓名為黃鐸的男生出來跟我們簽約,大概簽約後3天,我突然想上網查他的名字,就發現一堆刑事案件,然後是張淑晶的密友這樣。」
張淑晶合夥人黃鐸:「我把這件跟你做個介紹,你們幾個人住。」
捲頭髮、戴眼鏡,這個人就是廖小姐口中的張淑晶密友黃鐸,兩人合夥被多人控詐,只是張淑晶連在法院審理期間還敢繼續騙。誇張化名成福營Annie、房務Steve跟新莊Eric,假扮成男生想重起爐灶。
房仲陳泰源:「你可以問管理員說,這個房子確認有在出租嗎?這個房東為人怎麼樣?簽約的時候你也可以要求,我們直接約在房子裡面的現場,同時一手交錢(押金)、同時一手交貨(鑰匙)。」
房仲也提醒,除了跟街坊鄰居打聽,也得把合約看仔細,現在更有了「張淑晶條款」,從6月上路後要求業者不得超收電費,也得先告知房屋狀況是不是凶宅或是輻射屋。
畢竟張淑晶坑殺房客被判刑5年半,還沒去關卻始終學不乖,當包租婆改名字,就怕還有被害人又成為他們口中的待宰肥羊。
新聞網址→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21585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0/19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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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16TVBS 共用電表費用喬不攏 房東、房客互推控傷害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_Z4WKV5f27o
有房客入住一間三房的房子,但因為其中必須和另一名房客共用電表,在電費上引發爭議,甚至和房東起衝突,依照定型化契約只有規定每度電該如何收取,並沒有規定電表設立問題,只要雙方協議就好,房仲建議,租房還是找獨立電表的房子比較能降低糾紛。
從客廳走到廚房,入住這間三房兩廳兩衛的房子,卻和房東因為冷氣電費問題起衝突。
房客vs.房東:「電費為什麼電表要分,因為當時就是因為房子,那是你的問題,小聲一點注意你的態度,你打我?我哪有打你。」
房客呂先生:「房東他說電費要我全部都繳,可是我只有吹(冷氣)比較少,另外一個部分你要自己去跟,另外一個房客收,房東就生氣說,我不管你就是要500元先付給我。」
依照定型化契約,只有規定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並沒有規定電表該如何設立,只要雙方協議就好,但合約內容上電費部分,卻是直接畫叉又再引發爭議。
房仲陳泰源:「不可以說完全空白,甚至整個打叉叉插畫掉,這樣的話大家都沒有,一個依據的標準,最主要還是在簽約前,條文一定要看仔細。」
另外這間房子一個月租金12000元,包水電,房東卻因為房客開著燈,但沒人在家為理由加收費用。
房仲陳泰源:「無論這個房客,他是不是24小時通通都不關燈,然後都開冷氣,其實你都必須得照單全收。」
因為合約上沒有註明清楚,一旦遇上類似狀況,房客其實可以主張不付錢,也可以找調解委員會處理,只是雙方因為共用電表問題,房東現在不排除提告,房仲建議,租房前還是要仔細看合約內容,盡量找獨立電表的房子,也比較能降低糾紛。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ife/1184970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8/190816tvbs.html
租屋跟房仲簽約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80627TVBS 租賃法上路!租屋族憂:難防房東亂喊電價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epsSdqlUfU
租賃專法今天上路,預計會有300萬租屋族受惠,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更喊出往後房東向房客收電價不得超過台電夏季最高電費,只是現在租屋族就非常憂心新法沒有罰則,就怕無法嚇阻房東亂抬電價,此外租屋族也怕新法強制房東繳稅,結果會意外造成房租上漲。
記者 劉家耀 / 攝影 許猛捷 報導......↓
開冷氣、電風扇,眼前學生很感嘆,好不容易找到電價低的房間。
租屋學生:「之前房東用很模稜兩可的方式說其實電費不太會很貴啦,那時候結算電費的時候大概是1度6.3元到6.4元。」
上班族:「之前房東到現場簽約的時候,再跟我講說電費一度是6元,還要再繳150元水費。」
一度電7.5元,房東根本獅子大開口,現在租賃專法上路,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強調電價不得超過台電夏季最高電費,也就是每度電將落在3.52元到6.41元之間,但新法可沒定罰則,就算房東真的亂抬高電價被抓包,房客仍得拿契約跟消保官談。
租屋學生:「這樣不受到任何懲罰的話,應該對房東而言沒差吧,沒有罰則那當然是沒有效,因為房東一定也不會遵守。」
現在也有人憂心租賃專法上路將連帶影響當地租金上漲,就因新法規範,房東不得拒絕房客遷入戶籍還有申報租金折抵所得稅。換句話說,房東多繳的稅有可能變相漲租金。
房仲業者陳泰源:「房東他租出房子要報稅,所以他這個養房的成本就增加了,一般租賃所得稅我們就抓10%,所以這起跳一定是1成以上。」
內政部強調房東將房屋交給專業經營,可額外享租稅優惠,但這福利只限房東月收6000元到2萬元租金者才會有,現在專法上路,雖讓租屋族更有保障,但引發的後續效應看似不小。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ife/94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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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續約」自當不屬於「媒合」,也就跟房仲無 ... 以拜託房客跟房東說:「我只信任,當初介紹我租屋的 ... 對房仲而言,那份「感動」,絕對比首次簽約時 ... <看更多>
租屋跟房仲簽約 在 Re: [合約] 仲介到底憑什麼收房客服務費? - 看板rent-exp 的推薦與評價
以前沒有網路廣告
所以租屋者需要仲介提供彙整租屋訊息
要仲介費 很合理。
而現在網路方便,仲介應該是提供房東帶看的服務
所以只向像房東收費。
所以租屋者,自己謹慎
租屋廣告上面 是否註明仲介? 不清楚就要問清楚
當仲介像買方收錢 都找不到租戶
就會慢慢改變作法
現在的現況就是,你有問 他就就不收費
你沒問 他就吃定你 要收費。
跟信用卡年費 有七分像,質疑一下 說要剪卡就幫你取消了
不說話,他就每年扣你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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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98.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6220902.A.A1A.html
※ 編輯: kevinjl (1.165.198.73), 09/24/2017 10: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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