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並表示,開放保經代公司及銀行辦理網路投保業務的資格條件,包括已建立並執行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所稱的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最近一年內沒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受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年度財務報表已委託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取得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際標準認證(ISO 27001) 之認證,及建立防禦網路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的網路流量清洗機制。 Tags: 稽核主管代理人資格 0 comments 10 likes 1 shares Share this: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About author 台灣《保險法》權威,曾任律師,擁有逾20年法庭訴訟經歷。 現任北宇管顧總經理、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 經手數百件保險理賠案及糾紛調處申訴,處理重大理賠金額達數百億。 11088 followers 10115 likes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eiyuanliu/"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