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詢答連載 之一
在今天對大法官提名人蔡宗珍部長的詢答中,我詢問蔡部長幾個問題:
一、《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地方制度法》以及已經內國法化的 #CEDAW 均有提及 #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而蔡部長曾在 1997 年、2006 年論文中,也有提出看法。在其中蔡部長主張憲法只規定保障「法律上平等」,為了促進事實上平等,設計以性別為差別待遇基準的法律,反而在手段上違憲,並可能構成所謂的「逆向歧視」。甚至《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與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意義與功能大為懸殊,牴觸《憲法》第七條平等保障的性別保障規定違憲。但是,台灣在規範面及實然面的 #性別主流化 走了這麼多年,蔡部長是否還維持先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見解?以及,如果按照先前的法律見解,是否所有美國法學理所謂「#積極矯正歧視措施 」(affirmative action,國內多翻譯成「#優惠性差別待遇」,本處翻譯參考陳昭如教授之建議)都有違憲之虞?
二、另外,更廣泛來說,婦女保障名額以至於其他種積極矯正歧視措施,蔡部長認為判斷合憲性的可操作標準是什麼?
三、《#憲法訴訟法》於 2022 年 1 月 4 日開始生效,重塑了我國釋憲程序。其中新引入了 #裁判憲法審查,引發了下面兩個難題:一方面,許多人民甚至法律人擔憂憲法法庭會成為「超級第四審」,凌駕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另一方面,現在大法官書記處一個月就已經收到了一千兩百件的聲請,開放裁判憲法審查後收到的聲請只會更多。如此一來,大法官如何正確操作選案的標準,辨識出《憲法訴訟法》第 61 條第一項所謂「具 #憲法重要性,或為 #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者」 ,讓憲法法庭能順暢運作,不會被案量壓垮、也不會侵犯普通法院的權限,審查真正重要的案件,就會是非常重要的課題。請蔡部長說明《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自己認為理想且可操作的 #選案標準。
四、《憲法訴訟法》相較於先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更加強調全面司法化、法庭化、透明化。達成憲法訴訟透明化有很多種方式,其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落實公開 #言詞辯論程序,讓社會可以更注意系爭案件,並看見各方代表針對特定爭點的攻防,進而更掌握系爭案件的憲法議題,也對於憲法法庭做出的解釋有更準確的理解。但台灣迄今為止目前有開言詞辯論的釋憲案件,含這幾天的年改案,也共 12 件而已。反過來看美國,一年約做出 80 起案件 ,原則上都進行言詞辯論。台灣之前不常開言詞辯論,或許是因為做成釋憲的表決門檻比較高、並且要求在言詞辯論終結後二個月內作成判決。但在這次修法,不但降低表決門檻至半數,也延長作成判決的期限,言詞辯論終結後三個月內再做出即可,必要時得延長兩個月。請問蔡部長:在憲法法庭中,原則上行言詞辯論是否可行?還需要那些配套措施,提高開言詞辯論的比率?
蔡部長關於性別保障名額以及積極歧視矯正措施的主張是:她個人支持性別主流化,至於在學理上,從來沒有在本質上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制度,並且主張有各種不同保障名額的方式,特別是在經濟生活上要有性別保障名額制度。
蔡部長主張她一路贊成 CEDAW 的價值,也高度支持 CEDAW 指標,因為該指標也是能引領國際的價值,自然也包括推動以保障名額推進積極保障名額。但是在 2011 年 CEDAW 內國法化之前,要怎麼跟國內憲法學理結合,或是處理積極歧視矯正措施與逆向歧視會是學理上要處理的問題。當然,十餘年前的文章,主張有其法理脈絡不能忽略,也不會認為主張不能修正。
至於積極歧視矯正措施合憲性的界線,蔡部長認為必須放在整體社會發展具體脈絡來思考,很難有抽象指標,特別是社會跟就業面向,必須要配合具體社會成長情形,來細密推敲,以決定國家介入程度。
《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蔡部長認為不管在形式面或組織面要有縝密的組織準備。組織上,在首席大法官的引領之下,司法院必須開始籌措相關的準備工作。實體上,憲法重要性的指標,大法官這麼多號解釋其實已經藉由多次法規範審查的制度,已經建立了一些基準,這些基準應該在 2022 年的應該被更縝密地發掘出來作為指標。選案標準上,可以配合大法官先前發展的指標,以及制度起源地德國的法理。其中相對清楚、德國數十年發展出的指標是,#能夠進入憲法法院的案件,不該只是法律適用下的爭議,#必須要牽扯到基本權的保護範圍與界限(i.e. 赫克公式及舒曼公式),或許可以參考。以台灣為例,在釋字 617、623、656 等案件,大法官當時雖然無法就個案來救濟,但已經在最大可能範圍內思考,憲法重要性的指標。蔡部長認為 #基本人權保護領域 就是關鍵指標,特別是就憲法文本列舉以外的 #基本權續造。當然,現在案量已經很多,日後憲法訴訟新制實行後,相關任務就會更形艱鉅。
至於言詞辯論,蔡部長認為應該要常態舉行。如何運作,應該要戒慎恐懼好好準備。例如,要有更精緻的 #準備程序,包含真正的 #爭點整理、討論標的的聚焦,才能讓言詞辯論有效運作。
同時也有2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贊助專區 Paypal傳送門: https://paypal.me/HsuehHeng 綠界傳送門: https://p.ecpay.com.tw/706363D 歐付寶傳送門: https://reurl.cc/eENAEm 北市府要抓染疫黑數,急徵5千名萬華義勇軍來抽血啊!還有我們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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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提名詢答連載 之一
在今天對大法官提名人蔡宗珍部長的詢答中,我詢問蔡部長幾個問題:
一、《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地方制度法》以及已經內國法化的 #CEDAW 均有提及 #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而蔡部長曾在 1997 年、2006 年論文中,也有提出看法。在其中蔡部長主張憲法只規定保障「法律上平等」,為了促進事實上平等,設計以性別為差別待遇基準的法律,反而在手段上違憲,並可能構成所謂的「逆向歧視」。甚至《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與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意義與功能大為懸殊,牴觸《憲法》第七條平等保障的性別保障規定違憲。但是,台灣在規範面及實然面的 #性別主流化 走了這麼多年,蔡部長是否還維持先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見解?以及,如果按照先前的法律見解,是否所有美國法學理所謂「#積極矯正歧視措施 」(affirmative action,國內多翻譯成「#優惠性差別待遇」,本處翻譯參考陳昭如教授之建議)都有違憲之虞?
二、另外,更廣泛來說,婦女保障名額以至於其他種積極矯正歧視措施,蔡部長認為判斷合憲性的可操作標準是什麼?
三、《#憲法訴訟法》於 2022 年 1 月 4 日開始生效,重塑了我國釋憲程序。其中新引入了 #裁判憲法審查,引發了下面兩個難題:一方面,許多人民甚至法律人擔憂憲法法庭會成為「超級第四審」,凌駕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另一方面,現在大法官書記處一個月就已經收到了一千兩百件的聲請,開放裁判憲法審查後收到的聲請只會更多。如此一來,大法官如何正確操作選案的標準,辨識出《憲法訴訟法》第 61 條第一項所謂「具 #憲法重要性,或為 #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者」 ,讓憲法法庭能順暢運作,不會被案量壓垮、也不會侵犯普通法院的權限,審查真正重要的案件,就會是非常重要的課題。請蔡部長說明《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自己認為理想且可操作的 #選案標準。
四、《憲法訴訟法》相較於先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更加強調全面司法化、法庭化、透明化。達成憲法訴訟透明化有很多種方式,其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落實公開 #言詞辯論程序,讓社會可以更注意系爭案件,並看見各方代表針對特定爭點的攻防,進而更掌握系爭案件的憲法議題,也對於憲法法庭做出的解釋有更準確的理解。但台灣迄今為止目前有開言詞辯論的釋憲案件,含這幾天的年改案,也共 12 件而已。反過來看美國,一年約做出 80 起案件 ,原則上都進行言詞辯論。台灣之前不常開言詞辯論,或許是因為做成釋憲的表決門檻比較高、並且要求在言詞辯論終結後二個月內作成判決。但在這次修法,不但降低表決門檻至半數,也延長作成判決的期限,言詞辯論終結後三個月內再做出即可,必要時得延長兩個月。請問蔡部長:在憲法法庭中,原則上行言詞辯論是否可行?還需要那些配套措施,提高開言詞辯論的比率?
蔡部長關於性別保障名額以及積極歧視矯正措施的主張是:她個人支持性別主流化,至於在學理上,從來沒有在本質上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制度,並且主張有各種不同保障名額的方式,特別是在經濟生活上要有性別保障名額制度。
蔡部長主張她一路贊成 CEDAW 的價值,也高度支持 CEDAW 指標,因為該指標也是能引領國際的價值,自然也包括推動以保障名額推進積極保障名額。但是在 2011 年 CEDAW 內國法化之前,要怎麼跟國內憲法學理結合,或是處理積極歧視矯正措施與逆向歧視會是學理上要處理的問題。當然,十餘年前的文章,主張有其法理脈絡不能忽略,也不會認為主張不能修正。
至於積極歧視矯正措施合憲性的界線,蔡部長認為必須放在整體社會發展具體脈絡來思考,很難有抽象指標,特別是社會跟就業面向,必須要配合具體社會成長情形,來細密推敲,以決定國家介入程度。
《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蔡部長認為不管在形式面或組織面要有縝密的組織準備。組織上,在首席大法官的引領之下,司法院必須開始籌措相關的準備工作。實體上,憲法重要性的指標,大法官這麼多號解釋其實已經藉由多次法規範審查的制度,已經建立了一些基準,這些基準應該在 2022 年的應該被更縝密地發掘出來作為指標。選案標準上,可以配合大法官先前發展的指標,以及制度起源地德國的法理。其中相對清楚、德國數十年發展出的指標是,#能夠進入憲法法院的案件,不該只是法律適用下的爭議,#必須要牽扯到基本權的保護範圍與界限(i.e. 赫克公式及舒曼公式),或許可以參考。以台灣為例,在釋字 617、623、656 等案件,大法官當時雖然無法就個案來救濟,但已經在最大可能範圍內思考,憲法重要性的指標。蔡部長認為 #基本人權保護領域 就是關鍵指標,特別是就憲法文本列舉以外的 #基本權續造。當然,現在案量已經很多,日後憲法訴訟新制實行後,相關任務就會更形艱鉅。
至於言詞辯論,蔡部長認為應該要常態舉行。如何運作,應該要戒慎恐懼好好準備。例如,要有更精緻的 #準備程序,包含真正的 #爭點整理、討論標的的聚焦,才能讓言詞辯論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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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立法院行使 #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 的全院委員會公聽會,討論的是本次大法官四位被提名人是否符合資格、實質上是否適任。
這次四位被提名人都是學養深厚的資深法律人,符合被提名的資格沒什麼疑議。所以我想談談,要合宜行使大法官職務需要考量的重要面向,也希望在場的各位專家學者與立法院同僚,能從這些出發點,嚴肅考量這四位被提名人是否適任的問題。
一、#適任的大法官應該在司法積極主義與司法自制兩種取向中拿捏平衡
首先我想談的是,大法官如何在 #司法積極主義 與 #司法自制 兩種取向之間取得平衡。大法官位於司法部門的最頂端,職能是守護憲法、捍衛人民的基本權。不過,一方面來說大法官會議或未來的憲法法庭是被動受理案件的機構,大法官又非透過選舉產生,有學理上所謂抗多數困境的疑慮;這樣的觀點會傾向於提醒大法官在釋憲時應當要節制,不能逾越立法部門的權能,也就是所謂「司法自制」。但另一方面,大法官也必須面對社會實態,讓抽象的憲法能隨著時代變遷還能持續適用,消除社會運作的不公正、維護人性尊嚴與自由,才能讓憲法不只是關照大多數人民的憲法,而是而是一部活生生、保護所有人民的憲法;這樣的觀點,也就是所謂的司法積極主義,會傾向於主張大法官應該勇於面對而不是迴避爭議案件,勇於擴張基本權保障條款的適用,而不要完全受制於立法者的原意或裁判前例。
熟悉憲政運作的人都清楚,以上兩種取向在釋憲實務上,不是非黑即白的選擇題,而是光譜的兩端,隨著不同社會情勢、不同個案事實及不同大法官的意志,讓釋憲的結果落在光譜上不同位置。
我特別把「司法積極主義」跟「司法自制」拿出來談,是因為不管在台灣或世界各國,許多高度政治性的議題(e.g. 同婚,或者是今天下午要言詞辯論的年改),最後都來到憲法法庭面前,變成一個法律問題,由大法官們來判斷其合憲性。這種全世界都出現的傾向,就是學界說的「#司法政治化」(politicization of the judiciary)。司法政治化為大法官帶來一個難題:面對同時具有高度政治爭議與法律爭議的案件,如果大法官要正確行使職能、獲得人民的信賴,就必須「以法律的方式」、而不是用「政治的方式」來回應這些案件的「法律爭議」;但這些案件畢竟不只有「法律爭議」,也同時帶有「政治爭議」。大法官如何謹守分寸,在「司法積極主義」與「司法自制」兩種傾向取得平衡,並且透過說理讓人民知道,不管結果最後是偏向「司法積極主義」還是「司法自制」哪一邊,都還是用「法律的方式」來處理爭議案件。這是我認為適任的大法官在任內必須持續努力的功課。
二、#大法官應該願意仰賴社會科學行為科學等學科來理解社會現實
第二個我想談的是,大法官在處理案件、解釋憲法時,除了做規範面上的論證,同時也能適切準確地理解社會現實。為了要理解社會現實,大法官必須願意仰賴各項 #社會科學、#行為科學,以及其他跟人有關係的科學。
舉例來說,1954 年美國最高法院作出了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判決,終結了「隔離但平等」的原則。這個案件爭點之一是,「在公立學校僅以種族為基礎設定的隔離措施,縱使各項設備及其他表面上的因素相同,是否剝奪了少數族群學童平等受教育的機會?」主筆的 Warren 大法官認為,會,因為「光是隔離措施的存在,就足以讓非裔的學童認為自己不如白人,因而阻礙了他們的學習」,而這樣的判斷,根據的正是心理學的實驗結果。
台灣之後面對其他釋憲案件,特別是平等權保障、或者是 #積極歧視矯正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案件的合憲性判斷當中,在例如「平等保障不足」、「公共利益」,或是手段與目的關聯性、最小侵害原則等領域,都需要理解立法政策造成的社會效益與成本,這些理解與判斷不是只靠在腦袋裡思考規範性論證就可以完備,而必須要透過社會科學、行為科學以及其他跟人有關係的科學,才能精確地掌握。雖然我們的大法官都是經過法學訓練,但希望未來大法官在面對案件時,能抱持開放心胸接觸這些非法學的領域,並且妥善操作 #鑑定人 及未來的 #法庭之友制度,讓不同領域的意見能參與釋憲的過程,這是我認為適任的大法官好好回應社會的正確方式。
三、#大法官當然可以有意識形態但適任大法官必須要用法律的方式工作
最後我還想談一件事:不管是 2016 年或這次大法官提名,都有許多聲音認為,大法官不應該有政治傾向、或對特定議題有太強烈的主張,因此有很多人,包括我們立法院部分的委員,藉以反對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
但是我自己不同意這樣的主張。我剛剛有提到,「大法官還是要用『法律的方式』來處理爭議案件」,這其實就是法治的精神:就算個別大法官個人對個別議題有強烈的意見,但還是要按照法律架構來做釋憲的工作,把同時有政治爭議跟法律爭議的案件,用法律的方式處理。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大法官被提名人實質適任的底線:不管是哪一位總統提名、到底是進步派還是保守派的大法官人選都一樣。
大法官不可能沒有意識形態,因為只要是生活在社會中的人,就會有意識形態。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時或許會有一些意識形態考量,但如果認為大法官是只靠意識形態決定案件結果,那就是侮辱了大法官的獨立自主性。
舉個具體案例來說:被川普總統新提名上任的大法官 Neil Gorsuch,在意識形態上被分類成一個超級保守派。確實他在大部分案件也是傾向保守派一邊。但他在今年五月一起懷厄明州跟 Crow 印第安部落的爭議(Herrera v. Wyoming)當中,反而跟四位自由派大法官站在一起。某些法學家推測 Gorsuch 大法官或許是在第十巡迴上訴庭工作時,接觸到大量的印第安部落案件,讓他對於部落有比較深入並同情的了解。但不管如何,Gorsuch 大法官還是中規中矩在意見書裡面,用法律的方式處理這個案件:「如果國會想要撤銷聯邦政府與部落簽訂的條約中保障的權利,他們會用立法明示」。
這就是適任大法官的工作方式:縱使意識形態影響大法官認事用法,但大法官還是尊重法治、用法律的方式解決爭議案件。我希望立法院所有委員,在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反而要拋開既定的政黨或政治傾向,好好檢視大法官被提名人具不具備這樣的能力與意願,維繫我國的法治與人權保障。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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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要抓染疫黑數,急徵5千名萬華義勇軍來抽血啊!還有我們偉大的駐德代表謝志偉竟然槓上柯阿北了,一下子槓郭正亮,一下子槓柯阿北,駐德代表真的好會槓啊~~ft.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直播一開始要跟大家講一件熱騰騰的消息,就是呢北市府為了抓染疫黑數,要急徵5千名萬華鄉親抽血進行研究,蘋果即時新聞是這樣說的,為釐清新冠肺炎是否存在許多黑數,台北市政府與北醫、台大公衛學院合作,針對萬華區進行大規模血清抗體研究。北市府今(9/3)天宣布,整個計畫將分成五個梯次,屆時會找5千人抽血進行研究,由於整個過程沒有任何補助費用,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公開喊話,強調這是為了台灣防疫所做的準備,拜託大家能多多幫忙。
28萬人流同時開學的考驗,北市府對於防疫、停補課有哪些標準與措施呢?根據風傳媒報導,大學以外各級學校將在9月1日開學,面對疫情變化,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公布台北市停課標準,1班1人感染就停課,1校2人感染則要看情況決定是否停課,會依實際情形做決定。柯文哲表示,台北市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共28萬人,一上學就是很龐大的人流,校園的確是在呼吸道傳染病很重要的場所,所以這次開學要嚴陣以待,「它的確是個危險我承認」。
但是在大學的部分,大部分的學校將在9月13號開學,在聯合新聞網的【重磅快評-台北市的大學防疫指引 柯P是在哈囉嗎?】則是提出了這樣的觀點:根據日前台北市政府制訂的「大學防疫工作指引」,今後大學教職員進到校園需打完疫苗超過十四天,否則要持有最近三天PCR陰性證明,之後每隔七天都要更新一次。
這項規定有三項盲點,首先教育人員造冊施打疫苗只限高中以下,大學教職員並未被列入,當時雖然高教工會積極爭取,但陳時中一句話:「自行上網預約比較快。」就被否決了。而就算上網預約,在國內疫苗短缺下,並非人人可以預約得到,這就形成疫苗階級歧視,有打疫苗的老師可以開課,沒打疫苗的老師的就無法到校上課。
其次大部分大學都即將在9月13日開學,只剩下不到十天,就算大學教職員現在要去打「剩下」很多的高端疫苗,在疫苗施打超過十四天的規範下,也來不及在13日如期到校上課。
最後沒打疫苗的教職員,今後進入學校都要持有PCR陰性證明,而且每七天就要一次,以現在採檢費用五千元計算,一學期十八周就要九萬元,這對阮囊羞澀的大學教職員來說,無疑是一大筆開銷,請問這筆費用要誰支付?而且打不到疫苗,也不是大學教職員的錯,政府的疫苗不足,但卻要大學教職員受到如此的經濟懲罰。
這項防疫指引最荒唐的就是,學生不用打完疫苗或持有PCR陰性證明就能入校,而身為人師的大學老師卻需要,不知道這種身份差別待遇是從何而來?是大學生百毒不侵,還是新冠病毒只攻擊教職員?
不過最新消息出爐啦,根據蘋果即時新聞報導,九月中旬各大專院校即將開學,北市昨公布市府版開學指引,要求教師入校須接種疫苗或提供檢驗證明,但目前大專院校教師尚未造冊接種,加上篩檢費用昂貴,因此引發反彈,對此北市副市長蔡炳坤今表示,國內疫苗真的不夠,沒有辦法比照中小學進行,教育部已向市府反映「這樣管制有困難」,而大學為教育部權管,原則上市府尊重,還是希望能趕緊接種疫苗。
談到疫情就要講到昨天的1例死亡校正回歸事件,根據新頭殼的報導是這樣說的,陳時中下午於疫情記者會指出,該名死亡個案早在6月27日死亡,但就診醫院沒有通報,直到家屬向北市府請領慰問金時,回頭查找才發覺遲誤通報。陳時中說,請台北市督導該醫院,以後申報要確實,於確認後,要趕快申報。
北市衛生局下午召開線上疫情記者會,原本還有顯示「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的帳號名稱,但隨後卻無法再見到。面對線上記者頻追問該名死亡個案相關資訊,何時確診、何時通報、過程為何等,衛生局都僅稱,有關各醫療院所執行業務相關工作,衛生局都會盡力督導協助,會跟聯合醫院做釐清、溝通,但都無法完整說明。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而且柯阿北有時候講話真的讓大家心驚驚,在9/1的記者會,柯阿北拋出考慮取消醫院免費PCR採檢服務,並表示已多日沒有不明感染源確診者,可以說疫情幾乎已經消滅掉了,此話一出,讓網友大驚「不要立旗啊!」所以我們要來問問戰狼小姐姐,台北市的疫情真的有這麼樂觀嗎?
然後現在有風聲傳出柯市長將和 #郭董 見面幫台北市民爭取疫苗,真的有這回事嗎?不過首批BNT疫苗來台,這功勞算誰的?我們偉大的駐德代表 #謝志偉 以400公尺接力賽做比喻,但是柯市長一句「事實是棒子掉在地上,老郭只要去撿起來繼續跑,就這樣。」也惹得謝志偉不開心立馬反擊說:柯文哲永遠看不到「鄰國」的錯,柯文哲的問題不在「棒」,而在「捧」,而捧的是「誰」的「啥」?
追加問一下,前幾天高虹安委員到北市府拜訪,被說是因為要選新竹市長所以前去北市府「觀摩市政」,還被民進黨的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說是「台北市政府民眾黨黨部又開張了!」
緊接著我們要來談談五倍券的事情,根據TVBS新聞網的報導,行政院26日公布五倍券規劃方案,總計10部會加碼推出其他振興措施,包括去年的動滋券、藝FUN券等等,今年又新增好食券、地方創生券、國旅券共8大券,有1300萬份,若在加上各縣市自行加碼,好康多多,但台北市長柯文哲就認為,各地搶加碼恐會造成嚴重通膨。
講到振興五倍卷就要來問問八大行業的事情了,當各行各業陸續復業,但是八大行業至今仍不准營業,所以北中南八大行業大串連,要政府還工作權,對於八大行業的工作權,不知道北市府有哪些相關措施呢?
最後要來談談最近北市府的人事布局啦,根據NOWnews報導,身兼民眾黨主席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劍指2024的企圖明顯!繼今年7月聘任前總統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為台北市政府的市政顧問、8月延攬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親信黃文財加入民眾黨運作後,如今又收編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長廖榮清任台北畜產公司的董事長。
地方政壇人士分析,此時正值國民黨主席選舉之際,柯文哲挖廖榮清任台北畜產公司董事長的舉動,也引發政壇高度的關注;尤其廖榮清與黃復興黨部的周錫瑋關係密切,加上又曾任新北市(台北縣)的局處首長、政商人脈亨通,無疑是柯文哲在新北市拓展民眾黨的最佳人選,也可為2024來提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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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大綱:
00:00 開學了!北市府的防疫措施
10:00 萬華血清研究
22:00 大學教授
27:00 北市府死亡案例校正回歸緣由來
31:00 馬來貘命名大賽
39:00 熊好劵
48:00 柯P擬取消免費PCR採檢服務
56:00 傳聞柯P將與郭董談疫苗?
01:01:00 高虹安赴北市府拜訪柯市長/全國VS.全台
01:13:00 謝志偉槓上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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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遭壓警致死案,雖然判決結果已經出爐,但對於解決針對於非裔人士的系統性種族歧視問題,似乎效果有限。聯合國一份人權報告指出,目前在北美、南美及歐洲,非裔族群所遭遇到的不平等及暴力問題日益加劇,因此呼籲各國應該積極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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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6月10日(100蚊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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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香港各界攜手「谷針」初見成效,新冠疫苗接種率有所上升,但跟理想水平尚有頗遠距離,有酒店推出獎勵計劃鼓勵員工打針,同時提到接種率若不達標,公司可能裁員。職場打針問題備受關注,如何體待需要實事求是,在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最近便更新指引,只要符合聯邦法例要求,僱主可以指令(mandate)員工接種新冠疫苗,宗教信仰或醫學原因可成豁免打針理由,但員工個人偏好或政治理念不在考慮之列。抗疫大時代,復常唯有靠打針,勸說未能克服疫苗猶豫,軟硬兼施亦屬無可避免。職場要求打針,必須容許特殊豁免,不涉無理對待、歧視或強迫,倘若安排合法合理合度,並非不可為之。
蘋果頭條
2019年6月9日,103萬港人組成白衣人海走上街頭,成就香港人回歸後最大規模的遊行,當日的一點一滴,在各人心中留下烙印,難以忘懷。兩年後的今日,有市民登上象徵香港精神的獅子山,舉起「FREE HK」及「FAITH」巨型燈牌,希望讓同路人見到大家,讓大家知道仍有人願意堅持下去。晚上近9時,獅子山頂放有兩個用燈管砌成的「FREE HK」及「FAITH」燈牌,每個字母面積均達一米乘半米。據知,8至10名市民晚上8時半左右成功登頂,他們用燈管砌成「FREE HK」及「FAITH」的燈牌,照耀東九龍,逗留大約一小時後離開。
東方正論
人望高處,水往低流,良禽擇木而棲,乃正常不過的道理。掌管全港檢控工作的律政司近年爆發離職潮,捨棄薪高糧準鐵飯碗的人員前赴後繼。由現象看本質,這不是正好說明身為舵手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無能失德,律政司內部矛盾重重,就像一艘載浮載沉的破船,良將不爭相跳船才怪。一個好的領袖,能凝聚人心,眾志成城;一個壞的領袖,只會不斷打擊士氣,製造矛盾,令人生厭。顯而易見,鄭若驊絕對是後者。
星島社論
近期樓市氣氛暢旺,市場剛錄得一宗矚目大手成交,本報獲悉,由億京等合組財團向合和購入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作價約一百〇五億,平均呎價五千九百多元,成為今年以來最大宗物業買賣,新買家有意重建甲廈或大型住宅。據知情人士透露,億京為首財團剛落實向合和實業購入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涉資約一百〇五億,以現時總樓面一百七十七萬五千方呎計算,平均呎價逾五千九百多元
經濟社評
美國參議院大比數通過總值高達2,500億美元(約1.95萬億港元)的法案,力促發展科技和製造業,冀提升經濟與戰略競爭力應對中國,且引入了一系列全方位遏華政策。創科是今後世界發展動力所在,中國面對美方矢志脫鈎,正積極持續開放,穩住環球產業鏈一體化,且致力在科技自立自強,解決核心技術樽頸;本港也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輔助國家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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