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原來是掌權者訂的標準叫法律》
*我在台大法律系是一個鬼混學生:但這個系教會我一件事,有些法律很合理,有些很荒謬,有些根本迫害人權:守法不是最高道德,不斷地思辯其錯誤及進步性,法律體系才會更完備。
*我大四還沒有畢業,上學期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下學期美麗島軍法大審。我的台大法律系教授們除了零星人數之外,幾乎全部具名登報聲明:美麗島大審是一個公平又公正的審判。
哈!那天一早起來看報,差點沒有吐出來。我心想或許在學識上他們是我的老師:但在良知勇氣上:我是他們的老師。
還沒有畢業,我在某種狀況下,開始協助受難家屬。
*四十年過去了,法律依然有它的「權力」詭譎性。
例如:依法現在誰先打國際疫苗?尤其AZ與Moderna ?
當疫苗採購不足、這種攸關人命的事,卻由一個單位指揮中心説了算。由他們訂規範。
而依其所定的法律除了醫療人員之外,全國第二最優先:居然是總統府,行政院疫情指揮中心,國安單位,金融單位⋯⋯(族繁不及備載)共約萬人。
他們不在醫院,不直接接觸確診患者,他們為什麼列為優先第二類?優於救護車人員,比他們還危險?
擁有本土BNT疫苗的德國總理梅克爾,在BNT尚未於德國量產時,梅克爾今年4月16日接種Astra Zeneca. 在她之前除了醫療人員, 七十歲以上國民, 重症患者外, 小學幼兒園老師工作人員順序也在德國總理之前。https://www.tagesschau.de/inland/merkel-scholz-impfung-astrazeneca-101.html
法國總統依年齡序,十天前才施打。
所有法德總統府、總理內閣皆如此。
而且他們的疫情,還比台灣嚴重。
更荒謬的是:製作此臺灣施打法律順序的也正是此次做決策,導致我們採購國際疫苗不足的「高端人士」。
在巴西,他們可能被移送彈劾:在美國,科學界醫學界會群起而攻之。
在台灣,他們叫民眾耐心支持等候國產疫苗,然後自己伸出手臂,優先接種國際疫苗,而不是他們認為足夠防護力的國產二期高端疫苗。
這樣的「低端」法律,你服氣嗎?
然後,他們還不放手。
這幾天幾個單位紛紛被鬥臭,罰款,甚至檢調加入傳喚。
連一生救人救世的許金川教授,都被檢調約談。
根據什麼?法律!
誰訂的法?
買疫苗不力的疫情指揮中心!
疫情中心好似謙卑的苦苦希望民眾了解政府已經盡力:卻另一個臉孔重重懲罰依比例原則,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醫療院所志工疫苗接種。
當權者少少地買了國際疫苗,偷偷地把自己納入原本只應是第一缐中央防疫人員如海關,救護車人員⋯⋯的名單之前。
之後又大大挑撥人民之間,誰?誰?誰?為什麼那些人打了?
太誇張!特權!
重辦!
咦,軟弱無能的權威者復活了。
於是一生行醫行善積德的許金川,甚至在不知那來的後輩有組織網軍的追討之下,有了新封號:黑心肝。
而他可能一生救治福澤至少上萬人。
所謂好心肝基金會事件的事實是什麼?
「殺人」「滅口」總要聽聽他的説法吧?
依據許金川教授聲明:
1)台北市衛生局6 月7日和8日要求給我們疫苗必須當日施打完畢,尤其這些疫苗8月即將到期。
2)因為新冠疫情突然猖獗,我們判斷現在或未來即使疫情受控制,但這些協助老年肝功能疾病服務的志工,因大量的人際接觸,仍然暴露在風險中。
3)我們根據台北市醫師公會的函文通知:台北市的醫事人員6 月4日前到指定地點完成疫苗的施打。
4)因此我們認為台北市的醫事人員大致已經施打完畢,我們也知道包括大部分的「醫院志工」都已施打完畢。
5)根據施打疫苗優先順序規定的第一類「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包括志工)的分類辦法,我們開始為三大協助肝病老人的志工施打疫苗。
6)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創立已27年,宗旨是結合社會愛心力量消滅肝病。創辦人是台灣肝病研究鼻祖宋瑞樓教授,於民國73年推動全國新生兒注射B肝疫苗之創舉。自從成立以來,工作同仁帶領大批義工全國走透透,為民眾做肝炎、肝癌的篩檢活動,至今已嘉惠六十多萬人。即使在去年疫情期間,仍然在嚴峻的環境中服務了兩萬人次的民眾。
好心肝基金會延續其理念而成立,其下設好心肝診所,本諸「視病猶親」之宗旨,從事醫療公益事業,故與一般地方診所之規模及經營理念有所不同。
多年來,基金會為國人健康而努力,除了醫護同仁的付出,大量的志工也是重要的動力。
基金會及診所固定工作同仁三百多名,此外,還有經常性的志工六百多名,及非經常性的協力志工參與推動肝病防治。
志工大部分為退休的醫護人員及愛心人士,還有經常義務支援社區服務的志工家屬。
另外,有很多經常在基金會進出的工作夥伴,例如清潔人員、水電工人、大樓保全。還有經常性參與我們的活動作為專業顧問的好夥伴。
好心肝診所正是這些志工及醫護合作夥伴主要的工作及進出地點,他們就是這一次施打疫苗的對象。
7)基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基金會精神,我們的初衷出於善意,然可能是做法不夠周延而造成爭議,為各方所關切,謹此致歉!
8)感謝社會民眾一直以來對基金會的支持,希望各界一本過去對台灣肝炎防治公共衛生的支持,繼續一起努力。
*今天又來了另一個被處罰的單位:
國軍醫院也私打疫苗 國防部:調整分院長職務
https://news.tvbs.com.tw/life/1525924
六月九日,新竹國防醫院加開夜診幫醫院員工施打疫苗,由於莫德納打了35劑後有1瓶已開封,還剩下8針可以打,且需在6小時打完,否則就要丟掉,但全院醫護人員都已經打完了。因此,院方聯繫衛生局與北區衛生所,告知有意願者都可來打。然而,經市府調查發現,其中「5位」因非醫事人員,不符疫苗接種資格,市府對參與並知情的衛生所吳姓主任做出處分,並將她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
*所以依據「到處抓包「的法律,因為此醫院多打了「五位「非醫事人員,重罰200萬,主管自請處分。
但神不知鬼不覺,若非中央政府對台北市政府以「好心肝基金會」當祭品昨日對柯P開大炮,柯文哲為了自保於是反擊公佈公開了總統府等至少八千人,還有包括其他中央地方官員,共九萬人,早已列入國際疫苗優先名單。
如果不是這場鬥爭,我們還不知道這個真相。
我的疑問有二:
1)這個法律規定順序合理嗎?你服氣嗎?
2)疫情中心自訂法律把自己和長官同事先列入保護優先名單,這個「低端法律」,請問可不可以「公民不服從」?
3)把千萬人民搞到為求活命,搶疫苗,誰來重罰他們?誰來自請處分?
檢調,檢調,您在何方?
4)還有:我們現在到底是在防疫?還是已經在進行2024總統大選:防柯P前哨站?
政治,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殘忍?可不可以暫時放下,在人民的生命權之前。
許金川教授下午五點至調查站,凌晨二時三十分左右才出來。他一生勤儉行善,走入調查站時,他的幕僚學生們都哭了。他的太太也是醫生私下說:不懂政治。沒圖利沒賺錢,如果因為幫助市府為他人而被抓去關,也是後者之師啦。😅據說施打的醫護手都酸得快斷了!感謝🙏
大家放心,會給他送藥及換洗物⋯😁
諸佛菩薩護持沒事沒事!😇
⋯⋯⋯⋯
我則建議他,到了檢調單位,鞠躬禮,然後說:抱歉!我只是⋯⋯#超前佈署 了!
——圖片來源大學同學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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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重寫)
「大家請留心,這條是小腸。食物營養就是在這兒吸收的。上方這個,稱作胃。你們可以看到,這位死者,胃部穿了個洞,正常健康的人,不會有這一大個洞的。不過,他的死因,並不是胃潰瘍,而是心臟出了問題。 」教授右手拿著解剖刀,左手捧起解剖枱上屍體血淋淋的內臟說。
教授在講台授課,圍著他的,大約有二十位醫科學生。國家正飛躍發展,對醫生需求相當龐大;同時,醫療科學這個未知的領域,仍要大量科學家潛心鑽研。教授正正就是解剖學的權威專家,亦是教導其他醫生的名師。
課堂完畢,教授接受傳媒訪問。
「醫學進步需要代價,修讀醫科、進行研究,一點也不輕易。解剖,的確難以接受,但既然人都已經去世,我們不解剖屍體,又怎樣知道人體運作原理?醫學又如何進步?我們何以找到方法去醫治其他人呢?所以,我才會安排這麽多場解剖,在解剖中發現人體運作與及醫病的方法;亦在解剖中,教育不同醫科生,成為救人的醫師。」
「教授,你真的很偉大,拍張照片好嗎?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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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點吧,老骨頭!阻礙地球運作!」
「我每天給你責備,很高興嗎?大家同樣都是工人,人工不包含被同袍責罵吧?」
唉,其實也都習慣了。每天抬著一籃籃的報紙,從工場走出來,以我這個60多歲的老人而言,一點也不易。不過,沒法子,作為退伍軍人,每月退休金並不足夠生活,賺點外快,無可口非。
人生,唯一娛樂,就只有離開工場後,上酒吧,大喝三杯。
「退伍軍人,哼!年青有氣有力時,什麼時間也都給了國家,政府當然會照顧你;年紀大?退伍吧,每月補貼些微生活費,哪夠用?吃飯,房租,哪有錢?政府…須要我們保家衛國時,當我們救星;沒有危難,我們年老呢?…當我們用完即棄的餐具,不...只是用完即棄的衛生巾而已!」
「別怨懟了,喝酒吧,這杯當我請你喝的。不過,今晚你醉了,回家去吧,你家人正在等你的,下次再喝~ 我關門了。」
「醉?我哪有醉!我告訴你,我回去都只是住在酒店裡。一個人,身無分文,年輕時貢獻政府,太太我也沒有娶啊!等我嗎?有,只有兩個位業主,每天等我回去,等我回去付清租金啊!」
逞強,是我的性格。其實已經走不動了,不過,總不能被人覺得,自己酒量淺吧?支撐自己離開,應該還是可以的。不過,真正難題,反倒不是醉意,而是一會兒回到酒店,又要面對業主們。我哪有錢交租呢?
「不如從後門爬窗進去吧。」我放輕手腳,千辛萬苦爬上二樓,終於,回到房中。躺在床上,手還拿著酒館買回來的威士忌,看著房間天花,好像... 好像所有以往的戰友,也一同笑著出現。
「想起從前,和你們一起戰鬥的日子,多好啊!唉,真的不希望讓你們看到我現在...現在這樣的落魄呢。如果當年一起戰死沙場,你們說多好呢?哈哈,你們一同來,真的... 榮幸...」
手中威士忌掉在地上,玻璃碎落暗淡的房間中。藉著明亮月色,照出一點點泛藍光芒,遠處看去,就像無限顆高貴寶石,為這個窮苦老兵,送上最後的離別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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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我們還有沒有錢?」
「沒有太多了,竹竿。所有租客,也都時常不交租,我們每天守在門口等待,也不是辦法。」
胖子、竹竿,人如其名,一個肥胖一個瘦弱。二人共同開辦了一家小旅館,低價出租房間。不過,經濟不景,近來拖欠租金十分嚴重。好像這晚,天寒地凍,他們卻只能在門口等一位租客,一位欠了他們租的老窮人。兩三小時過去,都不見有人回來。原來,那位老窮人,早已靜靜地從窗戶偷偷回到房裡。
「胖子,聽不聽到?有打破東西的聲音?上面!」他倆箭步衝回屋內,直跑往老窮人的房中,一開門,已經看到老窮人倒在床上,手中的酒瓶碎了,玻璃散落一地。
「他... 死了...」
「噢?!哪他所拖欠的租金怎樣?我們沒有資金的了,可以怎樣?讓人知道這裡死了人,房間怎租出去?」
「我也不知...」
「...且慢... 我或許有方法。你快點幫忙拿張地毯過來,包起屍體。我去取手推車過來。」
說罷,一個包好屍身;一個找來手推車,把老窮人的屍體,抬了上去。接著把車推到城裡的一個大學醫務所。
「醫生,在嗎?」拍了一分多鐘,終於有人開門。醫生睡眼惺忪,一看,兩個窮光蛋,一輛手推車,凌晨三點拍門,登時火起。
「我是教授。不做門診的,看病請離開。」
「且慢教授,我們是來找你的。我知道,你要進行很多示範,要用上很多教材。但哪有這樣多的屍體呢?啊,我這兒剛好有一具,他自己死的,沒有親人沒有朋友。葬的話,屍體便浪費了。我們不知怎樣處理,所以來找你,最少讓他的屍體,可以為世界帶來貢獻嘛!」
「嗯,的確也是。教學上,我的確需要屍體。這樣吧,這屍體,我出價6両黃金,有沒有問題?... okok,不用給我這樣的反應,7両,已是上限。」
胖子、竹竿二人,收了這7両黃金,嘻嘻哈哈地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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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
「幸好上個月,那老窮鬼的屍體賣到錢,否則他的欠租,也不知怎樣好了。哈!想不到,他死了還比較有價錢。不是吧,竹竿,你想想看?一條屍首,就已經值那麼多錢,如果能再找多點屍體,不就比開旅館更賺錢了?」
「才不會有那麼多死人呢...」
「哪... 不如...我們幫他們一把?反正,他們生活艱難... 而且,他們不死,我倆死啊... 竹竿... 你想想... 上面二樓,不是也有位老翁租了?上去看完再想,好嗎?」
結果,他們鼓起勇氣,上了二樓。在胖子遊說下,竹竿伸手勒住受害者的頸,徒手把生命奪走了。
「教授,我們倆呢!我們又有屍體,可以給你作解剖教學了。」
教授揭開布,一看,胖子已接著說:「這個死者是...」
「且慢,你不用跟我說,也不用和我解釋。我不是警察,我只在意為國家培訓多些醫師,其他一概不打算知道。7両黃金,拿著離去。」
如是者,過後一年半,胖子、竹竿持續進行這個買賣。後來,如果旅館沒有生意,他們便引誘路人,上房間勒殺。十多個月過去,合共賣了16具屍體給教授。
教授也是聰明人,屍體數量之多,總猜到一點。於是,為怕示範時會有人問起屍體身份,每次解剖,都改由面部頭顱開始。年半以來不停地,為來自各地的學生,進行示範解剖,一直春風化雨,風頭一時無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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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第17次時,胖子、竹竿殺人後,收藏屍體時,被一對返回旅館尋找遺失衣物的夫婦撞破。
發現連環殺手,警方大為緊張。探長分開盤問二人,但他們矢口否認殺人,只說「這屍首,是在路邊拾回來的」。
「我們沒有辦法指控他們的。失蹤16人,連屍首也找不著,如何確定那些失蹤人口已經死了?又怎指控這兩人謀殺呢?沒有證據,死無對證,要放人了呀!」
「哪不如,讓他們自相殘殺?和當中的一位說,只要指證另外那位,便可以免罪不獲起訴?我看那個胖子,古古惑惑,一定會出賣瘦的。試不試?」
回到獨立盤問房間,警員向胖子提出免罪交換條件。胖子二話不說,便立刻指證竹竿,把殺人數目、賣屍方法,全盤公開,連教授的對答,也一字一句地向警方自白。
事件爆破,自然令各界不安。教授也由高高在上,一下子跌落地底,聲名狼藉。他的學生,全都成了觀賞殺人滅屍的證人。不過,說到底,教授都只是非法處理屍體,罰款了事。胖子也因為免罪協議,逍遙法外了。惟獨僅僅竹竿一人,被判死刑。
「只有我一人有罪?」這是竹竿死時最後的話。
《後記》
1。這篇其實不是故事,屬真人真事。當然,我對枝節有進行改動。
2。事件發生左1827至1829年,地點是蘇格蘭的愛丁堡。老兵欠的房租是4鎊,屍體賣7鎊。
3。胖子、竹竿,真名分別為Burke及Hare。教授真正名字為Robert Knox,當年在揭發事件前,Knox是名聲極高的教授;事年後,流傳後世的,就只有誘導連環殺人這個污名。
4。英文生字 「burking」,其實就是起源於這件事。以Burke命名的Burking,是一種特別的勒殺手法,他當年就是利用這方法,令屍體留下較少痕跡,可以出售予醫學院。
#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