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警示帳戶❓
早期詐騙集團,均是以購買人頭帳戶方式,作為詐騙轉帳帳戶,這些人頭帳戶,被列為詐欺案共犯,明知且獲取出售帳戶報酬,至少罪有應得。
但,目前詐騙集團,多利用應徵工作或家庭代工為名,無償騙取求職者之帳戶,作為詐騙帳戶,此際,人頭帳戶,單純求職,未獲得工作機會,不知情且未出售帳戶獲取報酬,卻反被列為詐欺案共犯,實務上多起訴、判刑,何其無辜?
無端遭騙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實務上除多遭起訴、判刑外,帳戶亦會遭設警示,成為警示帳戶,我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帳戶遭設警示,特公開提供以下資訊,供有需要鄉親參考:
🔸帳戶遭設警示後,辦理解除要件如下:
經司法程序終結案件,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件資料、刑事判決書(含地檢署處分書、少年法庭裁定書)、執行完畢證明或罰金繳納收據影本,送交或郵寄至各地警察分局偵查隊辦理,並須填寫「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一式二份,第一份由受理單位(分局偵查隊、警察局刑警大隊)作為解除警示之憑據;第二份由受通報之金融機構辦理解除警示作業註記。
至於應檢附資料分別摘要如下:
(一)不起訴處分:須檢附不起訴處分書。
(二)無罪判決:須檢附無罪判決書。
(三)罰金:
1、單純裁判罰金處分。
2、單純裁判罰金處分未能完納,遭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執行完畢者,須檢附判決書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社會勞動)執行完畢證明。
(四)判刑執行完畢:
1、徒刑執行完畢須檢附判決書及出監證明書。
2、科處罰金並繳納完畢者,須檢附判決書及罰金繳款收據。
3、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易以訓誡者,須檢附判決書及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證明。
4、經法務部准許假釋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緩起訴:須檢附緩起訴處分書及緩起訴附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六)緩刑:
1、單純宣告緩刑者,須檢附判決書。
2、宣告緩刑並附帶緩刑負擔或指令者,須檢附判決書及緩刑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判決書內載有刑法第74條第2項各款規定者)。
(七)保護處分: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有關保護處分之規定。(須檢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裁定書)
1、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3、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4、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若民眾係遭冒名申辦開戶之解除警示,申請人應攜帶證明身分證件資料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電話:02-23813939)之信用報告書,親赴管轄警察機關(民眾戶籍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相關事宜。
*冒名申辦:係指開戶人以偽(變)造之身分證明文件申請開辦帳戶,或未經他人同意而持他人身分證件在申請開戶之文件表格內為不實之填載及偽簽姓名。
🔸另民眾(含公司法人)因一般商業交易糾紛、存款帳戶遭盜用或遭誤設警示時之解除警示案件,申請人(代理人)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親赴戶籍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公司所在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主動接受調查,以釐清誤設原委。
(一)金融機構未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倘案件尚未函轉管轄機關前(以管轄機關收文日為準),如經銀行通知或受理單位即時發現,應由受理單位立即通報銀行取消警示。
(二)金融機構已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由管轄警察機關負責釐清案情,協助解除警示帳戶。
(三)一般商業交易糾紛者須檢附:製作談話紀錄、和解書、款項或物品返還單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警示帳戶開戶人已死亡者,家屬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向任一警察機關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服務專線0928225530
第 三方 詐騙 解除警示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新【台灣出現首例美籍確認病例,疫情中心近期擬將美列旅遊警示區;自主健康管理升級,未回報也恐開罰】
台灣今(13)日新增1名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確診案例,一名中部50多歲美國籍男性疑遭日前來訪美國友人傳染,已住院治療中。因應歐美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美國疫情已經到了臨界點,近期內將提升美國旅遊疫情警示。另外為強化防疫,指揮中心也宣布,正在研擬「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資訊系統,日後將加入手機監控回報、擬定出現症狀未通報的罰則。
■疑遭美國來訪友人傳染,目前已離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美國男性為50多歲、獨自在台中工作,2月24日曾接待4名來台的美國友人(均於2月26日離境),並於2月27日、3月4日及7日陸續出現畏寒、咳嗽及發燒症狀,7日就醫後收治住院,10日由醫院採檢通報,於今日確診,目前於負壓隔離病房治療。
陳時中說,該美國男性在2月24日接待的4名美國友人為兩對夫妻,其中一對夫妻有1人於2月24日出現冷顫、咳嗽、疲倦症狀,另1人於2月26日離境後也出現症狀,且該對夫妻在美國的家人(夫妻其中一人的母親)於3月10日確診COVID-19。另一對夫妻亦有1人於2月26日離境後,出現呼吸道症狀。依該美國男性發病前暴露史研判,遭美國友人感染的可能性較高。
陳時中表示,目前初步掌握接觸者共64人,將持續追蹤匡列;此外,也已掌握案50及4名美國友人2月24日的活動行程,後續將進一步調查該4名美國友人在台其他時間的活動軌跡。
為何美國男性的友人入境時並未進行檢疫?陳時中回應,因為美國還不是疫情旅遊警示地區,且當時友人還未出現症狀,是入境後才出現症狀。至於會不會跟先前印尼籍看護(案32)一樣,公布美國男性在台詳細活動軌跡?陳時中說,如果後續評估有需要,會再來公佈。
現場媒體亦提問,歐美現在疫情嚴峻,台灣會不會提高美國的旅遊疫情建議等級?陳時中表示,美國疫情已經到了「臨界點」,旅遊疫情建議近期應該會升級,請大家注意,但也因為美國地區很大,所以會以分州分區方式宣布。
■台灣本土病例達50例,5例為外籍人士
目前台灣50例COVID-19確診病例中有5名外籍人士,包括最早的第2例 、第6例和第 7例,皆為中國武漢觀光客;第32例為 印尼籍看護,以及這名第50例的美國籍男子。
另外,有關來台確診澳洲音樂家個案之接觸者共418人(146人需居家隔離),共採檢51人,其中48人為陰性、3人檢驗中。案34群聚接觸者共453人,共採檢405人,其中8人陽性(案35至38及案41、42、45、46)、397人陰性。另針對近期新增之3名境外移入個案(案47至49),持續追蹤接觸者健康及採檢情形,截至目前無檢驗陽性者。
第2批武漢包機返台的361人,送至全台三處集中檢疫所後,其中280人昨日檢驗結果為陰性。陳時中今日表示,其餘81人檢驗結果也呈現陰性,361人目前健康情形良好,持續於集中檢疫所密切健康監測,預計本月24、25日解除隔離。
■ 口罩實名制2.0上線,網路塞車改善
為方便民眾購買口罩,口罩實名制2.0系統於昨天上線,才剛上線就因為流量過大,系統頻頻出現當機閃退情形,經健保署緊急加大頻寬後,情形已有改善。指揮中心今天公布預購數據,昨日單日累積已有47萬人預購成功,今日單日截至下午1點則有25萬人預購成功。陳時中也呼籲民眾分流預購,因為若人數超額將採抽籤方式,提早預購並不會提高中籤率。
至於口罩取貨能否多人一起合購,除了節省運費,也節省物流人力?陳時中說,合購的問題會在下一波來處理,會根據供需量做出更好的安排。此外,陳時中也表示,有相關單位反應,近期出現口罩詐騙電話,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不要受騙。
■ 強化版自主健康管理將上線,擬加入手機監控、訂未通報症狀罰則
目前台灣針對疫情的人員管制分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和自主健康管理。居家隔離為跟確診病患有密切接觸者,需隔離14天不得外出;居家檢疫為從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警告)的國家地區入境者,需隔離14天不得外出;自主健康管理者則可以外出但須全程配戴口罩,且需每日量體溫,若出現症狀需按照指示就醫。居家隔離/檢疫者如果違規外出有罰則,已有多名個案因違規外出遭開罰最高額100萬,但自主健康管理則無相關罰則。
陳時中表示,為了加強防疫,現在正在研擬另一套「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將會讓手機資訊監控更緊密,加入自動回報系統,如果沒有按時回報就會啟動尋人系統,確保民眾身體出現症狀一定要回報,未來在出境時也要提出健康聲明,若無據實通報會在後端進行攔阻,也會加上相關罰則。
至於手機資訊監控更緊密是指什麼?會不會有個資法疑慮?陳時中回應,為了監視的必要,在《個資法》上會做一些「有必要的排除」。加強版不會因為沒有固定量體溫就開罰,是身體出現症狀卻沒有通報的話才會處罰。整套資訊系統會在短時間建立起來,盡速公告辦法和適用對象。(文/林雨佑;攝影/楊子磊)
圖片說明:第二批武漢包機台商返國後,搭車到隔離所。
#延伸閱讀
【從歷史反思SARS慘痛教訓,看3位「和平封院」醫師的生命故事】http://bit.ly/3aMLzrK
【119救護員運送病患的SOS:高風險名冊看不到、拿N95口罩還得寫「借據」】http://bit.ly/2vL7aCb
【圖表看全球疫情、了解台灣最新防疫動態】http://bit.ly/2HMR2T6
★紀錄關鍵時刻,看見事實重要,#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關注最新疫情,即時接收推播,立刻追蹤 #報導者推特: http://bit.ly/2YeHAOP
#武漢肺炎 #2019新型冠狀病毒 #報導者 #COVID19
第 三方 詐騙 解除警示 在 First Heart // 韓國×代購代買代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第三方詐騙一事,終結。
2018.08.24
韓國時間半夜兩點
收到私訊告知帳號可能造詐騙拿去使用而受害成為第三方受害者
公告原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42799269282540&id=1794193617476443
在事情發生的一週內
我們在韓國跑遍地方警察局,銀行,甚至對方可能的所有線索地方
進而發現,多達5個以上代購受害
金額高達台幣30萬以上,而且最終警方調查還出現根莖葉的名字🥕
而各位受害代購也跟各自的受害者討論協調
對的,大概只有我一個被吉了🙂
部分受害者認為自己在網路上買票連對方的聯繫什麼都沒有就直接匯款自己也有錯
又或者也有理解我們也是受害者,報案的話
因為帳戶問題連帶也會害到我們代購
而我的其中2位受害者堅持我不還/收不到被騙的錢的話就是報案
(也認為報案就能拿回被騙的錢)
(也要我退還被騙的錢)
哈嘍~騙你的人是我嗎?
是我讓你匯款給我了嗎?
你的錢早就不在我的帳戶了好嗎
也就因為這樣
導致連帶同樣是帳戶受害者的我
名下所有帳戶全部被凍結成警示帳號
對的,不是只有告發的帳戶,是所有帳戶。
身為在異國努力生活且關係到代購款項問題
除了金融中心的信用變成不良之外
帳戶內還有代購款項也是問題
無法使用名下任何帳號,韓國台灣往來也成為大問題。
終於
時隔一年3個月的時間,正式結束
才得寫下這篇文章。
這些期間內
韓國警察局,銀行,台灣警察局,刑事局,地檢署沒有少跑過
加上因為韓國還有工作
沒辦法開庭隨傳隨到差點被通緝。
飛回台灣處理事情就是一筆機票錢
而事情也不可能一次就能解決
來來回回好幾趟都是疲憊
19年4月20日
我在韓國的家搬家
正坐在清理好的屋子裡,等待搬運行李的人
突然收到親姐傳來的照片
每次收到照片不是什麼傳票就是警局聯繫
那一刻
我真的哭了。
期盼的一行 「不起訴處分」
我是多麼難熬的給等到了
雖然一般警示帳戶2年就能自動解除
但為了證明自己,也要去改變這一切。
這段期間
有多麼委屈,多麼無助,多麼徬徨
不是因為只有我一個人被告而難過
明明是個什麼事情都沒有做的人
期間還因為家裡收到刑事局跟開庭傳票
差點直接被攆回台灣
回去台灣做筆錄跟開庭也不敢回家
加上期間還收到爸爸開刀病危通知
警察局跟醫院兩邊跑,只差沒跪在病床前
但不起訴出來後
也還是要繼續等,等對方確定上不上訴
才能進行下一步解凍,然後又是無止盡得等
終於我在進行了最後程序申請
11/22 名下所有帳號確定已經解除凍結
並且將舊的帳戶終止。
這件事情也讓我有所成長很多。
真的真的很感謝相信我並幫助我的朋友們
尤其是我的發貨小姐姐跟拉芙小幫手
沒有你們,我真的不可能撐到現在
還有因為這件事而認識的代購朋友們
讓我認識更多,懂得更多這圈子的人事物
還有一直信任著我
到現在還一直跟著我的代購的你們
雖然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還有這段過去
但只要個信任就夠了。
人,沒有絕路
只是看你要不要繞路走過去。
2019.11.24 Firsthe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