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109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 將至, 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請各院系所應利用相關活動、集 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提醒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
一、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1.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2.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3.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4.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
//www.sports.url.tw/index.html)及「決定命運4招」宣導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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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另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年2月3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38號函辦理。學校請將寒假期間學校辦理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 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安全掌握。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請各院系所辦理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為事前預防學生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請依教育部107年9月18日發布之「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是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辦理,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二、工讀安全:
寒假期間建議學生打工除應選擇與所學或興趣相關,並須注意合法性、合理性及安全性。如果工讀學生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訂定「在學青年校外工讀注意事項」,放置於RICH職場體驗網「工讀權益」專區可供查詢。RICH職場體驗網之網址為https://rich.yda.gov.tw
三、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4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35944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網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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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三)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2、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3、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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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識。
1.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
2.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用電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參考清潔保養篇、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119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另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0&ListID=319)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五、校園及人身安全:
各院系(所)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課後社團及課後自習教室應配置管理,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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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請務必結伴同行,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亦請提醒學生夜間返回租屋處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六、藥物濫用防制:
(一)鑒於新興混合式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亦多為二種以上的毒品混合,造成更大的危險性及致死率(相關資訊或偽包裝圖檔如毒品咖啡包、毒果凍、梅粉等等,請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院系所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寒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三)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四)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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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網址http://www.165.gov.tw/index.aspx,或由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八、網路賭博防制:
請各院系所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即時通報學校與介入輔導,另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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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犯罪預防:
請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十、網路沉迷防制
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的上網安全及時間管理等問題,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也要鼓勵孩子多從事戶外活動或多元休閒,避免過度依賴3C產品,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十一、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適處,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校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本校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3)5131339、(03)5721934,傳真:(03)5720628。
第 五 人格 電腦 登錄 在 丹妮婊姐星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十大惹怒新鮮人金句,第二名是上司說當年怎樣~
上司話當年這件事情,好像絕大多數的下屬跟新鮮人都很討厭。所以這高居十大惹怒新鮮人金句第二名。
我是認為這件事情是沒這麼這麼難以面對。
如果有長官話說他當年的時候,就算你覺得很無聊又很討厭,我個人建議是搬出所謂的說話的art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我為人耿直,我不拍馬屁,我拍不出馬屁!!
吼,不要想這麼嚴重好嗎?畢竟不是人人都瑪丹娜命格,從出道就當太妹一輩子,想講什麼就講什麼。
就把自己想成說話的畢卡索不行嗎?說話的藝術啊!而且仔細想想,拍馬屁這根本也是行善好嗎?就是對方想要聽什麼,就說給他聽,成全他,讓他快樂。這不是行善是什麼?
好那怕新鮮人不知道如何成為說話的畢卡索,我就稍微給個小方針,方針就是:按照導航走。
例如長官說:唉呦我當年當業務的時候吼,沒網路多辛苦?!一家家拜訪ㄟ,我還能一天成交兩筆訂單ㄟ,哪像你們年輕人現在這麼好命啦有網路有手機這麼方便談訂單啊~~~
好導航現在說這樣了,那就照走啊!!
所以路線是:喔對沒網路好辛苦!
然後下一句原文聽到<還能>,還能這兩個字出現的時候,官方標準答案就是:有夠扯/有夠厲害/有夠強
所以下一句路線是:兩筆訂單有夠強
最後就是繼續照導航:有網路手機很方便
就按照導航走啊一點都不難,又不是長官坐在那一臉臭臉什麼都不講,這種才煩好嗎,很明確知道對方不高興,但卻必須憑空彩衣娛親逗他開心,我曾經就遇過這樣的人,一天到晚美頌,但又不講為何,就是沒給我導航但要我從台灣開船到美國的概念。「話當年」就是一個很完整的導航系統,照走即可~
祝福各位都能成為說話的畢卡索!在職場都能活得很順利!
https://www.facebook.com/KingofTeaTW/posts/1768705403144971
本篇跟茶裏王合作
【#搶救職場小白兔 三部曲】有獎徵答
十大惹怒新鮮人金句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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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惹怒新鮮人金句!
第一名、年輕人沒有金錢觀念
第二名、在我們這個年代/我們以前啊....
第三名、我認識你們老闆/負責人
更多排名請見 茶裏王 x 網路溫度計 http://dailyview.tw/Daily/2017/08/14
前輩們快來傳授小撇步,告訴新鮮人如何面對!
茶裏王徵求回甘經驗分享,送小白兔一句珍貴的職場箴言!
辦公室情境之老闆高談闊論
老闆:想當年…在我們那個年代…我可謂耀眼新星!業務上馳騁沙場,征服...
新鮮人:__________________!
老闆又在提當年勇,是要我該怎麼回應老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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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注意事項
★活動期間:2017年8月16日 ~ 2017年8月22日 23:59止
★活動方式:
1.於指定篇數貼文下方留言寫下你的「職場箴言」
2.將由丹妮婊姐直接選出得獎者
★活動獎項:
將獲得插畫家使用該箴言作畫,以及博客來 Gift card 500元/位,共3名,博客來 Gift card 注意事項請見:http://www.books.com.tw/benefit/qa/freem_intro_gc.html
參加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直接以留言區文字呈現。
2.參賽者每人投稿數量不限,獲獎以一則為限。
3.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皆可參與,且寫作的語言須以中文為主要撰寫。
4.參賽作品必須為本活動「原創」作品,且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發現如上述情事、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參賽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導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5.參賽者需擔保其參賽作品(以下稱「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或有影射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情事,且絕無侵害他人肖像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若因參賽作品內容不當、違法、侵權或接獲抗議,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與獲獎資格,並同步撤銷該參賽者創作內容。若參賽者違反本條而致主辦與協辦單位遭受損害時,參賽者應賠償主辦與協辦單位因此所遭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之賠償、和解與律師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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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獎金為屬於「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免納所得稅,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新台幣18萬元為限。基於無法確認得獎人當年度稿費合計數,因此將由協力單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執行業務按給付額扣取10%」,並備註個人所得稅款認列類別屬「稿費」。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執行業務所得之取補充保費下限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調高至新台幣20,000元,當得獎人領取的執行業務所得未達新台幣20,000元,無需扣除補充保險費。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得獎人應按給付額扣取1.91%,將由協力單位先行自獎金扣取1.91%補充保費申報健保局。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6.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與評審作業方式等修改、暫停或終止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17.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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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獎項配送)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服務信箱teastyle@sp88.com,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30~12:00、13:3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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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到Google Play下載App>> http://goo.gl/nB1K5S
Step2:
運用Android內建換字體程式或下載字體創意app,讓大盤數字呈現不同樣貌或發揮創意進行圖片加工。(請見附圖)
Step3:
用手機screenshot截圖,直接將圖片上傳即可。
【活動內容】
1. 活動時間:民國103年11月24日起至12月22日止
2. 得獎公佈:12/1、12/8、12/15、12/22 (每周抽5名得獎者)
3. 活動獎品:共20名,星巴克隨行卡(內含儲值金新台幣1千元)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Yahoo奇摩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每人限定參加一次活動,不可重複報名,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喪失得獎資格。
3. 本活動獎項由Yahoo奇摩採取隨機抽獎。
4. 參加者同意下列事項:
(1)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Yahoo奇摩之圖片及其他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人格權、肖像權及隱私權等)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之虞,Yahoo奇摩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2) 若Yahoo奇摩因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Yahoo奇摩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3) Yahoo奇摩對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及其他資料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4) 參加者同意授權Yahoo奇摩於符合本活動目的的情形下,使用及節錄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及其他資料,做成活動花絮或心得報告。
5.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參加者同意Yahoo奇摩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確認身分、獎品郵寄、提供未來Yahoo股市相關訊息等事宜之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並同意Yahoo奇摩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Yahoo奇摩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6. 得獎者應於Yahoo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Yahoo奇摩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及資料,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Yahoo奇摩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Yahoo奇摩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Yahoo奇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奇摩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Yahoo奇摩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惟Yahoo奇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0.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Yahoo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Yahoo奇摩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1.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Yahoo奇摩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獎品統一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以掛號方式寄出,如因得獎人提供資料疏漏,Yahoo奇摩不負擔延誤寄送時間或獎品未寄達之責任。
12.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3. Yahoo奇摩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14. Yahoo奇摩就本活動內容細節保有調整之權利。如本活動因故無法執行時,Yahoo奇摩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