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智事務所:鄰居很吵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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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T. 《童話裡都是騙人的》Eddie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戶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非常擾鄰時,管理委員會應該制止或按規約處理,已經制止還不聽勸者,就可能會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由管理委員會報請警察機關處理。
除此之外,受噪音侵害的住戶,也可以依據民法要求你的鄰居停止製造噪音。已經造成損害的部分,可以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例如請假看病的醫藥費、請假被扣的薪水等,如果有精神損害,也可以一併請求賠償。
至於要如何舉證鄰居在製造噪音是個難題,用手機錄音有可能無法證明聲源是此住家,或者無法實際錄到噪音的分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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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哪些鄰居間惱人的漏水、氣味和噪音問題,法律上可以如何解決?或者你決定直接換房東,只是房東變成銀行了。那麼買房子簽約、驗屋及交屋要注意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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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委會、公寓規章大小事
✓ 漏水、臭味及噪音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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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電台
管委會損害賠償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寓大廈與他人發生訴訟後,將法院判決書公布出來可以嗎?
上次告狀俠PO了個資法的文章後,有民眾來信詢問「聽說,因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第2項有規定,管理委員會為原告或被告時應將訴訟事件要旨速告區分所有權人,所以管委會如果將法院寄來含有姓名、年籍、住址等個人資料之判決書公告給區分所有權人,是屬於有法源依據,不用將個人資料遮掩處理直接公告利用,並不違反個資法,這是真的嗎?」
回到這次的問題,我們還是得先了解
Q:什麼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的個人資料?
A:依個人資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等,均屬「個人資料」之範疇,且依同法第20條之規定,因故取得他人個人資料者,原則上僅得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就該個人資料加以利用。是以,有關一般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等個人資料,自然屬於個人隱私,如果未經其同意,亦無相關法定事由存在(指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的規定),就擅自公開揭露,就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的規定而侵害他人之隱私權。那麼擅自公布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29條的規定就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接下來
Q:「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所稱之訴訟事件要旨是否包含當事人之個資?直接公告會不會違反個資法?」
A:直接將判決書貼出,不將對造個資做遮掩處理,是會有違反個資法問題的。
按「管理委員會為原告或被告時,應將訴訟事件要旨速告區分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第2項固有明文,惟上開法條既僅規定管理委員會應將「訴訟事件要旨」告知區分所有權人,其目的著重於使區分所有權人得知悉相關訴訟之內容、進行情形及結果,至訴訟相關當事人之個人資料,與該訴訟之進行情形及結果無關,亦與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之利益無涉,則不在公告揭示之範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3416 號民事判決判決意旨參照)
簡單說就是,訴訟事件之要旨即訴訟的進度、內容、結果,與訴訟當事人之個人資料無關,也不影響區分所有權人的利益情況下,當事人之個人資料並不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第2項所稱之訴訟事件要旨範圍。
所以聽說的東西真的先當聽說就好,不要輕信,還是得多方查證一下才好哦。
管委會損害賠償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什麼 張忠謀可以把台積電帶領到世界第一 就是因為他有腦 他的賢內助也有腦
當初2014年 高雄氣爆 大家都在像是跟風般的捐款 給高雄氣爆專戶的時候 台積電卻沒有
https://www.tsmc-charity.org/Campaign/Detail/44
2020/04/30
2014年高雄氣爆台積電展開救災行動
張淑芬說,台積電過去,也是每逢災難就喊聲捐錢。但她發現,全公司上下,卻沒人知道,善款最後作何用途。她便向丈夫、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提議,「這事可不可以讓我來做?」
2014年高雄氣爆,企業紛紛表態捐款時,鎂光燈卻等不到台積電的隻字片語。當時張忠謀,僅交代張淑芬一句話,「錢不是問題,人才是,先下去看看,想辦法做到最好、最快。」
張淑芬時任台積電志工社長,她根據在八八風災協助重建的經驗,避開事發前三天「混亂期」,第四日才帶著同樣具備災區重建經驗的資深處長莊子壽(時任新建工程處長)南下勘查,一抵現場,兩人立刻分頭,觀察災區環境狀況。
感性的張淑芬,看見災民家中燒的漆黑,有家歸不得;莊子壽建設台積電全球30座晶圓廠,行事「很工程師」、很理性,看見被炸成深淵的馬路,災民生計停擺,但兩人碰面都清楚,「災民不要錢,要路、要家」。
回頭獲張忠謀授權「救災金額無上限」,台積電重建團隊隔日就進駐災區。「但人家哪知道台積電要做甚麼、可以相信嗎?」莊子壽笑說,他於是領著團隊,挨家挨戶敲門,也請里長幫忙,詢問有沒有需要協助的地方。
重建團隊一下子就修出「口碑」,從歪掉的紗窗、斑駁漏水的屋頂,到獨居老人壞掉的冷氣與電視機,該修的、不該修的,全都修好了:一共365戶、造了5座橋、鋪了4.3公里路。
間,台積電念及災區家長們,正經歷人生最艱困一刻,災區的孩子們,則是有家歸不得,因此志工們集思廣益,打造歡樂的夏令營活動,將孩子們暫時帶離重建中的破碎家園,療癒一個個幼小心靈中,因災害造成的創傷和恐懼。
講得很好聽說 高雄氣爆的捐款都經過 善款委員會同意 所以都是合法使用
當初善款管委會的名單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476
講難聽點 這管委會跟 花蓮震災善善管委會 沒啥兩樣啦 沒反對的勢力監督
什麼案送上來就通通都過關阿
現在可以不要臉口口聲聲說 紀念公園是災民要的 出版書籍也是災民要的
藝術活動也是災民要的 可不可以出來說說是那些災民提議的 至少附個連署書吧
就一個陳冠榮就代替所有災民到底是有多可笑
然後聽到不要臉的蔡英文說 善款絕不會用於賠償 https://bit.ly/2PYOQiT
研考會主委柯芷伶簡報說明善款運用,她說,捐款總額約有45.6億元,其中,46%用於罹難者與傷者,30%災區,24%代位求償及其他項目,餘額約3601萬。代位求償墊支9.3億,判決定讞後歸還,並堅持繼續上訴,為災戶爭取最大權益,而1.3億元法律服務費為災民打官司,訴訟費遠低於市價。實際成果包括傷者獲得生活補助、營業財產損失,並修繕災區房屋,完成707戶挽面工程,讓老舊街區煥然一新,代位求償更是台灣唯一最快獲得損害填補的方式,使災戶免於訴訟之苦。
代位求償是三小 代墊支求償金 然後市府不要臉的說代位求償就不能申請國賠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294412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廖義銘表示,高雄市政府應負責任可受公評,也還需要釐清,可是不能說受災戶簽了代位求償的意向,就不能申請國賠,因為國賠是公法保障人民的請求權。
你無恥的高雄市政府是拿善款來代位求償墊支 然後要災民不要跟市府申請國賠
結果判決下來 氣爆根本就是高雄市政府全責 這樣當初拿代墊款的災民 情何以堪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0/4515557
這就是我看不下這次 衛福部又搞什麼善款專戶 到時候又來一招代位求償不能告台鐵
又幫政府責任脫罪 我只能說噁心跟垃圾』
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https://disp.cc/b/163-doEc |爆卦原文 https://disp.cc/b/163-d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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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4日—管委會若怠於維護、修繕共有及共用部分,因而造成住戶之損害,住戶得請求管委會賠償其損失。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屬於保護他人之法律,住戶得引用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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