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說「能有機會寫下這篇專訪的我,覺得非常開心」是有些不負責任。完稿之後,來往調整最多的是引句裡的用詞,什麼會讓一個人面臨危險,什麼會讓一個人身邊的人面臨危險;之間,又確實摻著「希望更多人看見」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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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覺得需要透過嚴格才能實踐的溫柔是不幸的,但終於有一天我需要選擇接受我們偶爾要被這種嚴格所保護。世界容易用言語判決使用者的心意,忽略言語和立場之間還隔著動機。明眼人或許看出這篇專訪每一個小標都脫胎自一首詩,而詩是我和阿報說話之後第一個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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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詩?上好稿之後丟網頁連結給他,結果在訊息匣中點擊連結的時候跳出視窗:「网页存在安全风险,为维护绿色上网环境, 已停止访问」。意思是,這個世界將有許多人看不見這篇訪問吧?有些事情可以改成暗號,有些事情一旦改成暗號就再也不是原來的事情。什麼事情是前者,什麼事情絕對不能改變,我知道詩就是思索這件事情的事情,然而詩往往不能消滅問題。詩只能給我們面對問題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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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報給了我一種姿態。能有機會記錄這種姿態的我,覺得非常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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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原来的『湾湾独立音乐速报』,现在的 @小岛音乐速报,主要发布台湾原创音乐、独立音乐新歌、MV、演出等等相关资讯,如果你也喜欢台湾音乐,欢迎关注我(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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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進小島音樂速報微博,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置頂文中這段自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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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介紹不到一百字,明眼人卻能看出端倪。2020 年 11 月 21 日,當屆金馬獎頒獎典禮隨主席李安步上星光大道揭序,這是中國全面撤出金馬的第二年,這邊觀眾習慣入圍名單裡不見中國作品的同時,那邊觀眾大概也習慣了轉播這檔事檯面上是看不見了。那晚,灣灣獨立音樂速報同步圖文轉播得獎動態,幾則發文都被新浪下架。速報頁面隨後出現一則新貼文,大意是對待一個頒獎禮,封殺到這般地步,真的至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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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則新貼文當晚即在微博遭到圍攻,相關博主及眾多網民紛紛開始舉報,認為他的微博名稱夾帶私貨;數天後,他甚至收到了新浪站台要求改名否則對帳號進行官方處理的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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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三年來受灣灣獨立速報的資訊餵養、三十多萬追蹤者中,不少人挺身而出。有人是承著自己在這裡認識數不清台灣好音樂的情,有人是見得區區頒獎轉播被動刀的不平。這抗議竟真傳到新浪某位高管耳中,高管點了頭,不對這個匯集無數樂迷的站台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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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週後,灣灣獨立音樂速報的名字依舊被改成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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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寫「原來的」,是因這回終究不敵壓力,「灣灣獨立音樂速報」這個自 2017 年開站時就使用的名字,改姓成了小島。而之所以短短八十字裡「獨立音樂」、「原創音樂」並用,起因仍是「台灣」後面不能接「獨立」的潛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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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跟他們解釋斷句是 台灣 獨立音樂,要找你碴的還是找,後來很多媒體省麻煩,就用了原創音樂這個詞。」原創音樂,使用時概念幾乎等於獨立音樂,為避文字獄而衍的新名目,到頭來簡介卻還得反過頭把這詞給列上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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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螢幕裡的男子,唸「誰」的時候聽起來是「ㄕㄨㄟˊ」,說「年」的時候聽起來是「連」。他是原來的灣灣獨立音樂速報、現在的小島音樂速報始終唯一的經營者,更常把自己稱作編輯。熟的人都叫他阿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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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線給了我天線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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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阿報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聽見對岸」發表了〈台灣「獨立音樂」簡史〉。現在,你知道為什麼獨立音樂四個字要加引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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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從台灣的熱門音樂時期開始,順著解嚴後地下音樂萌芽、再轉化為如今獨立音樂概念的過程,約三十多年的歷史進行爬梳。文章一發,台灣社群上轉發者眾,除了史料本身激起的興趣,多少還有「這主題的文章出自中國人手筆」的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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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阿報第一篇掀起討論的寫作。2019 年,他在〈年終總結之現場篇〉一文中,統計該年度有多少台灣樂團到中國演出,得出「台團批量上大陸」的結論,數據被報導者〈那些席捲亞洲的台式浪子與浪漫──獨立樂團唱出厭世代的微抵抗〉一文採酌;2020 年 6 月,緊跟當年台灣文化部補助名單公佈,阿報另一篇文〈在台團熱潮背後,了解下台灣的音樂補助是怎麼一回事〉,則向中國聽眾說明台灣音樂圈習以為常的制度,「音樂補助是大陸沒有的嘛,對於大陸很多網友來說,政府居然發錢給樂團做音樂,他們想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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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每篇長文末,總會導回小島音樂速報微博,「那裡比較熱鬧」。原有正職工作的阿報,寫長文是一年只幾次的事情,「聽見對岸」被他稱為年更號,比起小島音樂速報多時一天近十則台灣音樂情報的頻率,寫這樣有學究精神的論述,不是阿報最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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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他在福建出生。因為當地方言與台語高度相似,少年時期的阿報完全聽得懂電視上五月天唱的台語歌是什麼意思。阿報口音裡那份熟悉咬字,也原來是連上了我們對台灣國語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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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福建電視上有五月天?原因之一,是那個台灣音樂仍在中國舉足輕重的年代。阿報回憶 2006 到 2010 年間,身邊的人聽的是五月天、F.I.R. ,唱片行裡賣的是陳綺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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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原因乍聽有點玄,想想卻有道理:「就,我們家的電視天線,那時候收得到台灣電視的訊號。我可以看中視看台視看華視,我記得這三個電視台最主要⋯⋯」不對、先等一下,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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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們離金門很近你知道嗎?那個電視信號到福建都清楚,大概就和廣東那邊常看到香港的電視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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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阿報和家人搶遙控器,想看的是台灣樂團上節目打歌、廣告間的新曲 MV。為什麼想看?他說新世紀之初五月天《搖滾本事》演唱會,是自己第一次在螢幕上看見樂手操著樂器,有鼓、有吉他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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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帥吧,阿報說。就像許多少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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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到二十多歲時,才發現台灣所謂「聽團仔」不少已把五月天劃到商業樂團的那一邊,這一點和阿報身邊的中國樂迷不同。包含阿報自己,至今都還對五團抱著當年獨立音樂啟蒙的好感。新世紀第一個十年沒有社群、自媒體,阿報心中的台灣音樂地圖描製除了電視,靠的是蝦米音樂和豆瓣兩大平台的音樂導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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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只知道五月天陳綺貞這種大名字,什麼絲襪小姐,什麼女孩與機器人、法蘭黛、先知瑪莉,都是因為蝦米音樂的推薦機制做得很好,我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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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辭去工作回到福建的阿報,電視台不再收到台灣訊號。養成他品味的蝦米音樂,也在今年二月終止營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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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誰還看電視呢?中國的唱片行一樣在倒,台灣音樂的影響力也在中國漸弱。少年阿報上了大學,那時躺在宿舍床上聽癡了的透明雜誌、甜梅號、回聲樂團,至今還是他的最愛,彷彿有什麼停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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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團時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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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速報發文消息之速、簡史鑽研之執著,很難想像阿報本人只來過台灣兩次。2018 年,回聲樂團休團後睽違兩年重聚《巴士底之日十週年》演出,26 歲的阿報心想,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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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歲的阿報,大學上的是物理系,一入學就加入吉他社。「這邊的吉他社,相當於台灣的熱音社,是玩樂團、搖滾那種的。」社團裡都是音樂同好,只不過大家聽的多是中國搖滾,痛仰樂隊、萬能青年旅店,聽台灣樂團的有但不是很多。阿報只能靠著網路來尋找台樂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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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都是打關鍵字,比如你在微博搜個安溥,搜到很多博文,那基本上提到的人都是喜歡安溥的,你就循著這些內容認識一些網友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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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點和線,總會想到面。微博上,阿報找得到日本音樂速報,找得到英國音樂速報,就是沒有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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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並沒有立刻著手一個以台灣音樂為主題的自媒體。他最早創的是一個發表「洋蔥新聞」的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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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蔥新聞語出美國一家生產諷刺新聞的媒體「The Onion」,後來詞彙延伸用於描述基於嘲弄目的所生產的新聞,多少包含造假和誇張的成份。阿報以音樂為題,寫了幾篇洋蔥,覺得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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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所謂音樂媒體,也就跟內容農場一樣,它可能是一些亂七八糟的文章,我想說沒有一個比較正規的音樂媒體來說一些事情,就覺得可以往這方面努力一下。原來那個號比較搞笑,寫了幾篇之後就放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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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0 月,阿報滿志躊躇,下定了決心。站台名字,他早在註冊前就擬好:台灣獨立音樂速報。他沒想到申請第一關就被系統自動拒絕,原因是「台灣獨立」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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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我完全沒想到這件事吔!那時我很急,想說哇靠那怎麼辦,我要改什麼名字,一下子也沒有什麼好的想法,就想那把『台灣』改成『灣灣』好了,結果就這樣註冊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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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逆料灣灣獨立這名字也只撐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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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年,他循自由行買好了機票,回聲演唱會的票約在台灣面交。第一次到台灣,一切新鮮,和合購門票的台灣歌迷一起排隊時,連坐下也讓阿報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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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邊排隊都是站著的,因為我們覺得說地板可能比較不乾淨。那個台灣樂迷就拉我說你要不要坐著、要坐著嗎?我還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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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許多。比方他和那人聊起自己當年在上海看了四十幾場演出,那人竟回「所以,上海那邊是只有台灣樂團可以看嗎?」比方他提起法蘭黛,那人竟回:「沒聽過欸,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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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時我向阿報嚴正澄清,上述行徑可能屬於該名歌迷的個人問題,從中倒仍延伸探討不少觀察:阿報直言,相對於他身邊的中國樂迷對台灣樂團的認識,台灣樂迷對中國獨立音樂的了解在他看來確實遜之;此外,台灣聽眾的分眾程度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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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他頑童是不是在這裡很紅,他說對,但那是聽說唱的人在聽的,他們是聽團仔,不怎麼聽頑童。但對我來說不是這樣,我聽台灣音樂不管你說唱還是搖滾還是什麼東西,只要是台灣音樂我都聽。反而在台灣,你們好像有分聽團仔是聽團仔,然後說唱仔是說唱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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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告訴阿報,這群人在台灣更常被叫做嘻哈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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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這趟台灣之旅的經驗不只有距離。走進 Legacy,阿報在台前熾熱,意外發現台灣歌迷比中國聽團仔冷靜太多,「特別像北京這類的搖滾重地,或者迷笛這樣的音樂節,在大陸聽現場大家是狂叫狂撞的,歌與歌之間會問樂手等等晚餐要吃啥,」在中國,衝撞喚作「POGO」,音樂節若辦在一片草地,演出結束後大家會站在一片泥地上,「我覺得台下大家好安靜啊,我在大陸是最冷靜的,在這裡變成最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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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柏蒼在台上問說『你們是從哪裡來的?有沒有人從新竹來?有沒有從桃園來的啊?』我就看說怎麼沒人舉手啊?在大陸假如台上喊到哪個地名,肯定就很多人舉手比大聲的。忽然心血一來,柏蒼問完一輪我就超大聲喊:我是從上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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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柏蒼嚇到了。那瞬間的阿報和身邊的人多不一樣,卻又多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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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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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聽團仔而言最幸福的事,或許就是待在音樂的世界裡。然而,現實是世界上永遠有音樂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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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群趨勢,音樂人及其團隊也發展自媒體,將聲量與話語權從傳統媒體握回手心。對經營速報的阿報而言這一則以喜,他可以藉由翻牆使用 Facebook、Instagram 等社群追蹤音樂人,即時獲得新訊。阿報樂於在社群上追蹤台灣的樂評、音樂媒體,同時也信奉人肉推薦勝過音樂播放平台演算法。樂評在媒體的撰述、音樂人在社群上的互粉互推,對還有正職時一天頂多花一到兩小時整理速報題材的阿報而言,是重要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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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以憂,是中國對社群的管制再加上兩岸箭弦的繃緊,讓音樂圈裡的人常常彷彿是即將射出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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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有社群,很多事情是大家都不知道。那現在,大陸樂迷如果平常不會翻牆的話,可能並不會特別清楚台灣樂團在一些政治或者社會議題上的表態,結果就造成一些認知分裂的情況。例如前幾年,脆弱少女組在社群上發佈了台獨相關言論,消息鬧大之後很多大陸歌迷就哇啊脫粉啊,因為他們原本聽這個團的音樂,感覺就是清新啊可愛啊,不會想到政治立場是對立的。反而是和我一樣常翻牆的人,很多事情早就知道了,反應沒這麼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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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的也不只對方。2019 年,台北市長柯文哲現身杜鵑花音樂節,上台獻唱音樂節主題曲,身後是傷心欲絕的官靖剛和美秀集團的劉修齊拿著吉他伴奏。阿報當天把影片上傳速報,後來卻看到劉修齊在 Facebook 上表示阿報只因他個人參與活動就把樂團的名字和柯文哲放在一起,會給人不好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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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個時候真的完全不懂台灣的政治你知道嗎?我想你一個市長出來講話,你樂手彈琴,這個有什麼啊?我完全無法理解。後來才知道台灣人對這個很敏感。」社群催化動輒炎上,但真正刺激神經警醒的仍是政治。兩岸情勢一動一靜,小島音樂速報信箱裡的檢舉信頻率可以說是地震儀了。早前因新疆棉事件,一系列藝人紛紛與品牌解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甚至有網民統計解約與沒解約的藝人名單,留言催促藝人解約,阿報發文表示希望藝人不需要被逼迫表態立場,隨即遭舉報禁言三十天;平素裡,發佈拍謝少年、盧廣仲新歌訊,總有人傳訊「台獨藝人的歌不要發了」,數量多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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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外的世界,阿報也並不快樂。音樂推廣工作,在中國環境裡越趨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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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做文化產業,在沒有創作自由的基礎上做這件事,經常遇到難以想像的荒唐事。我舉一個台團的例子,有台灣樂團歌詞裡面會寫抽菸,這很單純嘛,它甚至跟政治立場沒有關係,它就是講抽菸啊,但你這首歌在大陸有些城市就是不能演出,因為你報批的時候有關部門的人會覺得對青少年不好。我覺得哇這很莫名其妙吔?為什麼歌曲能在平台聽,演出卻不能演?類似的事情真的太多了,太多了,一次又一次削弱你的成就感。然後你就不想幹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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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阿報終於遞辭職信。在上海聽了無數演出、度過一整段音樂職涯的他,又回到了福建,他最一開始聽見台灣音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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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他接案糊口,經營小島音樂速報的時間多了那麼一點點。上一份工作留給他的,是他身上的媒體素養與判斷眼光。他懂得某些行規,例如在中國封殺也分等級,「像盧廣仲,他是歌曲可以聽,但演出不能來,這是半封殺;那像滅火器,他是歌不能聽、演出也不能來,那它是全封殺;何韻詩,她歌曲不能聽、演出不能來,人的名字也不能出現,這是徹底封殺,又是分好幾個檔次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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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小島音樂速報的發文稍稍增多,幕後的阿報眉頭皺得也沒少。有些音樂人有流量,有些剛起步,發佈情報時會不自覺大小眼嗎?點閱一定會高的音樂人醜聞八卦,要發嗎?會不會因為每每發政治敏感情報就被罵,而下意識自我審查?這一切,阿報說他不知道,說不定他已經被改變了。至今抵抗著壓力的,是每每他遇難時現身的同等善意,那是對台灣音樂一樣有愛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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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還有愛。「有時候你聽到一首歌,覺得幹這真的太屌了,我一定要讓全世界聽到,結果發出去沒幾個人理你,這個沒辦法,沒辦法。你只能承認說,同一首歌真的每個人的感受不一樣。只是不管怎樣,你當時肯定會心情不好,肯定會低潮,這麼好的音樂怎麼會沒人給你反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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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辦?「沒辦法,就今天過了再想第二天的事情啊,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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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錯過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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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小島音樂速報微博有近 39 萬人追蹤。變現的可能,阿報是想過,但沒多久就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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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我就是一個搬運,我只是通過翻牆,把台灣的資訊轉移到大陸而已。我覺得這個稱不上是什麼多高明的技術,我只是做這樣一件事,讓更多人獲得資訊更方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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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成為了收到台灣訊號的那副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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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線的幸福是什麼呢?〈台灣「獨立音樂」簡史〉完成半年,阿報依然滿意,準備功課時他讀到「台客」一詞原來在台灣語境中經歷流變,從二十年前帶有土氣、流裡流氣的負面意涵,到如今大多偏向正面、支持台灣本土意識的形象,這是他原本不知道的。而因為他寫下,許多中國聽眾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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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時,他說還有幾個詞他不懂,例如 8+9 和 1450。「你寫中文我還查得到,你寫數字這個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意思啊!」我向他說明,他哦了好幾聲,說他懂了。他明白的表情,讓這場訪問其中的幾分鐘,也成為了他因愛而獲得的東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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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簡史,其實是在他被禁言三十天的期間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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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有很多想寫的,比方台灣說唱的發展,台灣電子搖滾的發展,但辭職以來也還沒有時間完成。他也依舊想念台灣——第二次、也是至今最後一次來台灣時,他除了參加簡單生活節,還看了好幾部電影。「我除了是音樂迷,還是電影迷。很多電影大陸看不到啊。」原來轉播金馬獎也是為了愛。今年,疫情成了另一道看不見的牆,和金門很近的福建忽然又顯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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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現在的台灣音樂,和當年他隔海聽見的台灣音樂有什麼不同呢?他穿過鏡頭看著我,說下面這段一定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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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在疫情下到我們這邊演出必須要先隔離,然後你回台灣也要隔離,不像從前那麼方便,導致很多音樂人必須做選擇,要嘛長期待在大陸,要嘛長期待在台灣。」他說,「從前是有些流行歌手會常駐大陸發展,現在有少量獨立樂團也走上這樣的路,在這邊一待就是大半年甚至一兩年的時間,把幾乎所有的事業都放在大陸。那就會導致一種現象啦,說真的:台灣是一個創作自由的環境,就像 Leo王在金曲獎說的,他想唱什麼唱什麼,想寫什麼寫什麼,但有的樂團只單純依賴大陸市場,就不得不順從大陸這邊的規矩。比如剛剛講的抽菸,你寫一首抽菸的歌不能在大陸唱,以後你就不會寫抽菸的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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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很可惜、很可惜。在台灣的話你可能會寫一些別的,但你在大陸你只會寫這些歌,你就變得跟⋯⋯其實跟一般的大陸樂團沒什麼兩樣說真的。除了你身份證拿的是台胞證之外,你跟其他大陸樂團又有什麼區別了?我覺得台灣人你要分析自己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你之前能寫那些歌⋯⋯我不反對正常的文化交流,但是音樂人自己的路要怎麽走,還是要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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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自己可惜的,阿報為這些可惜了。因為那是他追逐著很久的地方。長大是發現原來自己想去的地方也有人想離開,這時到嘴邊的話倒只有淡淡一句「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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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不該說他是天線,天線是不懂追逐的。那年甜梅號到上海交通大學演出,阿報穿越幾十公里,從上海這頭追到那頭,只為了聽一場學生辦的音樂節裡在校園禮堂的演出,「我不是那個學校的人,沒有座位可以坐,只能站在很邊角的地方聽。那個場景想起來滿寒酸的,但還是很感動。那個時候音樂響起來,一切進入那個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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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唯一一次聽到甜梅號現場,因為後來甜梅號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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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懂得錯過的滋味,直到今天仍努力不讓更多人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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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他聽五月天和陳綺貞長大 ——
專訪台灣獨立音樂微博「小島音樂速報」
facebook.com/biosmonthly/posts/491041744898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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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稿_ 蕭詒徽
插畫_ Penn⠀IG@yanjin
視覺統籌_ 潘怡帆 Crystal Pan Photography
責任編輯_ 溫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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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 monthly
www.biosmonthly.com
instagram.com/bios_monthly
youtube.com/channel/UCckydP8ziXknEtPcySOlDTw
line.me/R/ti/p/@bios_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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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標題皆改自顧城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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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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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看我時很遠,/你看雲時很近。⠀——〈遠和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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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結束/你避免了一切開始⠀——〈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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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仍明明白白,/但我們仍匆匆錯過,/因為你相信命運,/因為我懷疑生活⋯⋯⠀——〈錯過〉
簡式判決形期大概是多久 在 阿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立專法:還要再改至少本文所列的這些(而且每一條都可以再吵一次)。
修民法:只要改婚生推定和人工生殖法。(因為其他都跟性別無關)
但也希望大家關注性平教育啦
【轉友資訊-為什麼不要專法要民法?】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立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這件事有多複雜。
如果是以修改民法方式,直接把同性伴侶納入「配偶」的定義底下,這樣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一體適用。
但如果是另立專法,那麼顯然就會出現一個新的身分關係定義,而非「配偶」。那麼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都需要重新修法,這樣才能達成你所說的「享同樣的權利義務」。
而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有多少呢?我這邊大概列出一些,大家看看這需要花多久時間一一修法。
注意,這邊大概只佔了所有與「配偶」相關法律的約四分之一,還不是全部。
我知道這些東西長到你看不完,我也是。那為何還要拒絕民法支持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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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同性伴侶,請祈禱你的另一半不會碰上人口販賣
因為在偵查或審理中你無權參與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4條
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受訊問或詰問時,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因病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
此時若有新藥試驗可能是一線曙光
但抱歉,你無權簽署試驗同意書
*人體研究法第12條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父母。
三、同居之成年子女。
四、與受試者同居之祖父母。
五、與受試者同居之兄弟姊妹。
六、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如果你想捐器官給同性伴侶,抱歉不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8條
摘取器官須注意捐贈者之生命安全,並以移植於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
*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
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配偶應與 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須接受移植治療者,不在此限。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到土石流等天災
抱歉你拿不到任何救助金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如果你想登記自己的家為自用住宅
抱歉,不能登記到同性伴侶的名下
*土地稅法第9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你和同性伴侶有自用住宅想送給對方嗎?
抱歉,你的稅率會比較高,因為你們不是配偶
*土地稅法第28條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你的同性伴侶是公教人員或公職人員嗎?
抱歉你拿不到撫恤金等等福利唷!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8條
配偶與各順序遺族依下列規定共同領受撫慰金:
一、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領受。但有配偶共同領受時,配偶應領撫慰金之二分之一,其餘遺族平均領受二分之一。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
公務人員遺族撫卹金,應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
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遺族,指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受撫卹公務人員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殘障受公務人員監護扶養之已成年子女。
註:本法包含協助辦理喪事、公家宿舍暫准其遺族繼續居住、每年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慰問禮金、遺族遇有婚喪喜慶或重大病害之賀禮或賻儀、各機關需用臨時工作人員優先考慮在清寒遺族中遴選雇用。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41條
本行職員之撫卹金及喪葬費,應由未再婚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
列順序之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19條
依本辦法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喪葬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22條
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12條
領受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之遺族,其領受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你和同性伴侶是中低收入狀態,照顧家中長輩
不好意思,拿不到津貼唷!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第3條
請領本津貼之照顧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二、(二)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如果你拿了同性伴侶的東西,沒告訴對方
結果對方以為被小偷偷走,跑去報警,以竊盜偵辦
後來才發現是你拿走,烏龍一場
但是抱歉,你還是竊盜罪唷!無法撤銷
就算你的愛人原諒你也一樣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九章竊盜罪第324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你想參與選舉嗎?
你的同性伴侶如果是公職人員,不能幫忙站台造勢唷!
異性配偶嗎?當然可以!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你是公務人員嗎?你的同性伴侶發生大事情,你幫不了他唷!
不能留職停薪,也不能請假唷!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各機關不得拒
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三、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
四、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者。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
五、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公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28條
一次死亡給付,應由亡故被保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依序由
下列受益人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姐妹。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4條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
貼:
一、父母及配偶,給與三個月。
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
(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給與二個月。
(二)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十二歲者,給與一個月。
發生天災,你的同性伴侶出了事
抱歉你不能自行決定不上班,必須吃自己的假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
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
三、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時,為處理善後。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害,你對司法判決不服
抱歉你無權提出抗告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2條
少年行為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於少年法院之左列裁定,得提起抗告︰
被害人已死亡或有其他事實上之原因不能提起抗告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提起抗告。
如果發生類似高雄氣爆的事,同性伴侶沒有災害救助金
*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你是計程車司機嗎?不准開計程車接送同性伴侶進入機場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25條
一般計程車駕駛人,得駕車進入航站停車場後向勤務警察說明事由,並填寫接送親屬登記表經當場審核符合規定後於停車場接送親屬。
前項親屬僅限駕駛人及其配偶之五親等內,以查核國民身分證 (必要時應帶戶口名簿) 為憑。
你的同性伴侶熱心參與消防等民防演練或是天災的救災嗎?
他是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嗎?是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嗎?
演練或真實出勤時,出了事,你沒有任何保障
*民防法第9條及第10條
參加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37條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因病喪失行為能力嗎?
抱歉你不能當他的監護人
*民法第14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殺害,或被侵犯
你無法請求賠償、補償或救助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6條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姊妹。
你和同性伴侶一人工作,一人顧家嗎?
那你無法幫對方健保納保喔!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對象: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二、眷屬:
(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你的同性伴侶若牽涉刑事案件,你無權為他找律師
你也無權在法庭上協助他
他接受偵訊時也不能陪同
覺得檢察官有不對的地方,你也無權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27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35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48-1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484條
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害,屍體勘驗或解剖時不需要通知你
*刑事訴訟法第217條
檢驗或解剖屍體及開棺發掘墳墓,應通知死者之配偶或其他同居或較近之親屬,許其在場。
你的同性伴侶在臨終時,你無權替他決定是否接受安寧醫療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
末期病人無簽署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
前項最近親屬之範圍如下: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孫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曾孫子女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小倆口買房大不易,希望政府房貸補貼嗎?
抱歉,同性伴侶沒有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9條
申請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滿二十歲。
三、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一)有配偶。
(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女性同志伴侶,你的另一半如果要生產
你連提出陪產假的權利都沒有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繳所得稅時,你就算幫同性伴侶一起扶養他父母
或者同性伴侶的醫藥花費、災害損失,全部不能列舉為扣除額
簡單的說,你們要繳的稅比較多
*所得稅法第14-2條
*所得稅法第16條
*所得稅法第17條
若不幸同性伴侶死亡,你對他的死因有疑慮
你沒有權利要求屍體解剖,驗明真相
*法醫師法第10條
屍體經檢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醫師應以書面建請檢察官為解剖屍體之處分:
一、死者之配偶或直系血親請求解剖。
想替同性伴侶辦信用卡副卡?抱歉不行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
發卡機構於受理信用卡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人之條件如下:
二、附卡申請人:
(一)應年滿十五歲。
(二)須為正卡持卡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配偶父母。
(三)申請時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同性伴侶不幸感染傳染病身亡,被政府屍體解剖
你不會獲得任何喪葬補助費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2條
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屍體,經中央主管機關施行病理解剖檢驗者,每一個案給付喪葬補助費新臺幣三十萬元。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3條
前條喪葬補助費之請求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住在化工廠旁嗎?碰到毒物外洩,同性伴侶沒有補償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5條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從軍的同性伴侶,軍人保險保不到唷!
發生事故,也領不到任何撫恤金
*軍人保險條例第6條
退伍給付、殘廢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本人為受益人;死亡給付由被保險人就下列親屬中指定受益人:
一、配偶。
二、子女。
三、孫子女。
四、父母。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軍人撫卹條例第4條
領受撫卹金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寡媳及鰥婿。但寡媳及鰥婿以未再婚者為限。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同性伴侶碰上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
國家不會給你救助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你的同性伴侶是外國人,你們想成家嗎?
護家盟說只要戶籍登記在同一戶就等於成家(扯淡= =)
不過抱歉,外國人不能登記我國戶籍
*國籍法第4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青年農民正夯,你的配偶有一塊農地,一起耕田打拼
抱歉你還是不能加入農會
*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申請加入基層農會為會員者,依下列規定認定之:
一、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五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繳了大半輩子的強制汽車責任險
萬一車禍身亡,你的同性伴侶領不到半毛保險理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
本法所稱請求權人,指下列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祖父母。
(三) 孫子女。
(四) 兄弟姐妹。
你在同性伴侶的農地上耕作嗎?
抱歉就算你這樣務農,仍舊不能加入農保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以下簡稱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四、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一)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從事農業生產者。
你是教師或軍人嗎?發生一些重大事故,不論好事或壞事
你無法申請留職停薪也無法請假喔!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五、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
六、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
七、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
*教師請假規則 第3條
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五、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9-1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
一、任職一年以上,為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其申請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
你是現役軍人嗎?抱歉你的同性伴侶不享有水電優惠
你退休死亡後,同性伴侶也拿不到撫慰金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家屬,係指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條規定之範圍: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撫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現役軍人家屬,其範圍如左: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
遺族之範圍及領取一次撫慰金之順序,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你是替代役男嗎?同性伴侶若在國外生病或死亡,你不能探病或奔喪!
就算對方在國內,你也不能請假
對方想看病,也沒有補助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3條
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
二、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第6條
替代役役男因下列親屬死亡,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父母、養父母或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亡者,給假五日。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
替代役役男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享有下列權利:
八、其家屬就醫之補助,比照常備兵家屬就醫相關規定辦理。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家屬,指替代役役男之下列親屬: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你的同性伴侶正在當替代役嗎?
萬一不幸死亡,你拿不到撫恤金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32條
替代役役男死亡時,除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撫卹金外,每年給與五個基數之年撫卹金:
前項第一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父母或配偶,第二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獨子之父母,或無子女之配偶;其年撫卹金得給與終身。
你和同性伴侶是公司的股東嗎?
抱歉你不能像其他人一樣,和另一半股份合計,商場上吃虧囉!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主要股東,指持有票券金融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你的同性伴侶是海事人員嗎?
萬一海上的發生意外,你連他的遺物都拿不到!
當然也拿不到補償!
*船員服務規則 第30條
船長將屍體海葬時,應舉行相當儀式及採取不使屍體浮起之措施,並將詳細情形記錄,儘可能為其拍攝遺照,剪留遺髮及保管財物送雇用人轉交其配偶或直系親屬。
*船員法第45條
船員在服務期間非因執行職務死亡或非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而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二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船員法第47條
船員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都更正夯,你不小心被都更了嗎?
拿了補償金若是轉入同性伴侶戶頭,會被課稅唷!
*都市計畫法第50-1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勞保繳了半天
你的同性伴侶要是懷孕、流產等,拿不到生育給付
若是因病失能,你和同性伴侶領的就是比人家少
死亡了你的伴侶也拿不到喪葬津貼
更別說遺屬年金給付了
勞保根本白繳!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條例第54-2條
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同時有符合下列條件之眷屬時,每一人加發依第五十三條規定計算後金額百分之二十五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百分之五十:
一、配偶應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二、配偶應年滿四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你是勞工嗎?同性伴侶不幸身亡,抱歉不能請喪假
吃自己的事假,被扣薪水吧!
遭遇職業災害身亡,同性伴侶拿不到死亡補償
*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時機歹歹,你和同性伴侶都失業了嗎?
你們領的失業補助或生活津貼會比較少喔!
*就業保險法第19-1條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
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
你的同性伴侶是文創工作者嗎?
他的著作權在過世後,就沒有任何保障了唷!
*著作權法第86條
著作人死亡後,除其遺囑另有指定外,下列之人,依順序對於違反第十八條或有違反之虞者,得依第八十四條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救濟︰
一、配偶。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著作權法第18條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著作權法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以上
這邊大概才四分之一,如果你想另立專法,又號稱「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例如專法稱呼為「同性伴侶」,那麼你就必須把上述那些法律也修改,在「配偶」後面再增加「同性伴侶」字眼。
為何歐洲各國立了同性伴侶法之後,還紛紛又將同性納入婚姻配偶制度?就是因為伴侶法看似給予了與「配偶」相同的權利義務,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很多國家伴侶法通過了,結果同志還是繼續走上街頭,因為政治人物當初承諾的「伴侶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根本就是騙局一場。
簡式判決形期大概是多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地瓜法官第二彈,
大家看看
法官這個工作是怎麼一回事?
<國中生 v. 地瓜法官(二)>
編按:本文是地瓜法官和澎湖鎮海國中同學間的問與答,經其同意分期連載。
Q11.如果還能選擇,你還會再當法官嗎?
會。但如果你是在十年前或更多年之前問我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不會。
我現在很喜歡我的工作,因為這個工作可以讓我做自己的主人,不必勉強自己去迎合什麼人,不必擔心中年失業,不必擔心孩子(在國內)的教育經費,不必跟人家比職位比收入,而且覺得可以幫助一點點人,可以是個對社會有一點點貢獻的人。
雖然社會上的人越來越不尊重我們,但我還是喜歡這工作。我知道自己的價值在哪裡。
Q12.你相信人性本性還是本惡?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純真善良和陰暗的一面,但總的來說,我是相信人性本善的。
說起來很好笑,我的工作一天到晚在處理各式各樣不被法律所接受的惡,但我仍然如此相信,或許是我常在那些為惡者的眼神中,看到了悔恨、感謝、武裝自己的不屑、無可奈何以及交換眼神之後的真誠吧(不過或許笨法官我是被他們騙了)。
Q13.你覺得當法官最大的困難是?
無法(或不知道如何)找到最好的判斷。
我們的最大工作就是判斷,一個合理的法官最希望做到的,就是「找到最好的判斷結論」。可我們的判斷是不是最好的?應該不是吧?因為我們又不是劉伯溫。
明明知道自己的判斷未必是最好的,也未必是正確的,卻仍要不斷地做判斷。就我而言,是最大的困難和最大的壓力來源。
Q14.法官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坦白說不必,你只要會考試就好,你只要通過那個錄取率很低的考試就好。
實際上呢,你必須要有足夠健康的身體,才不會龐大的工作量拖垮;最近,你還要有足夠厚的臉皮,才能在人人喊打的社會堅持你自以為是的價值。
Q15.法官這職業有對生活造成什麼影響?(EX:作息不正常)
大部分的法官工作十年左右,就有腰痛的問題。會腰痛不是縱欲過度,而是長期不正確的坐姿(是誰連工作時也正襟危座阿?)。其次會有視力問題,老花眼和近視甚至視網膜剝離時有所聞。再來就是手會麻,這是長期低頭看卷造成頸椎神經壓迫。再來就是屁股越來越大,你知道原因的。
另外,我們必須養成一個習慣,把工作遇到的故事和自己的生活切開,不然這國家就會多一名神經病法官。就是白天開庭審理夫妻反目兒女不孝的案件,晚上回家還要高唱溫暖的家庭;或是白天看解剖照片,晚上朋友來還可以陪他吃豬心冬粉之類的。
Q16.法官有曾經被人罵過嗎?
當然。三不五時,如果沒有天天的話(這樣會被誤以為我英文程度不太差嗎XDD?)。
這時代當法官不是個很光彩的事情,如果你願意上蘋果日報的粉絲專頁或PTT的話,你幾乎天天都可以看到法官被罵,看到法官的家人被詛咒。
如果你的問題是「有曾經當面被罵?」,我的回答是「有,但很少」。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在刑事庭,刑事庭是決定被告要不要關?要關多久?的單位,所以被告對法官比較客氣。若是民事庭的法官就沒有那麼好,原告被告都可能在法庭上跟法官大小聲,因為民事庭是處理甲欠乙多少錢?以及要不要還?的單位。若是家事庭那就更慘,因為婚姻繼承案件的雙方都曾經是枕邊人或手足至親。相信我,這些人之間撕破臉後最容易抓狂,然後抓狂的人跟任何人大小聲都是剛剛好而己XD。
Q17.外國的法庭跟台灣有一些差別?
一定有的。
一個國家對司法的想法和期望是什麼?那個國家的法庭就長什麼樣子?
幾天前有一則報紙投書,好像是一位老師投的,意思是法院幹嘛蓋這麼大間這麼好看?應該把經費拿去蓋演藝廳或什麼文化場所之類的。如果我們國人都認同那位老師的想法,那我們的法庭就會很陽春和簡陋。如果我們的國人都喜歡上法庭關心影響深遠的案子,那我們的法庭就會是可以容納很多人的殿堂,而且坐在審判長左邊的那個傢伙也不會開庭時,看自己的卷、寫自己的判決了。
還有一個差別很明顯,越尊重人民的國家,法庭上法官的位置就越低(但還是會高一點點)。越強調衙門尊嚴的國家,法官的位置就越高。
Q18.最久的案子是什麼?多久?最簡單的審判大概多久?
最久的是一個上市公司掏空的背信案件吧,四年好像。就開庭開到天荒地老,遇到寒暑假法官檢察官律師還會相約休息一兩個月大家各自帶孩子出遊這樣。
最簡單的審判?嗯,五分鐘,就是酒後駕車被告承認的簡易案件,或告訴乃論案件(ex:傷害、毀損)告訴人撤回告訴(跟法院講本姑娘不告了)的案件,因為不必開庭,而且簡易判決可以寫得很簡單,撤回告訴的不受理判決寫不長。
另外偷偷告訴你,像酒後駕車簡易判決寫很長的,都是一再複製貼上再稍為修改的而已,花的時間也是五分鐘XDDD。
Q19.法官會跟同事產生衝突嗎?(EX:想法不同)
法官跟各行各業的人一樣,會有朋友,也會有衝突、便祕以及大太多次便。
其實,會不會衝突常取決於法官的個性,有些瓜就是走到哪裡都惹事生非,跟人家吵到哪裡。有些人就是不會,阿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Q20.請問你判刑過的案子裡,最難判的是哪一件?
通常違反保護令的案子最讓我傷神。
保護令是家庭成員中,因為有侵害對方的情形(大部分是先生打太太,兒子打老爸老媽,同居男友毆打或騷擾女友),法院作出禁止接近或侵害的命令。有的人不遵守命令,繼續作出法院禁止的行為,就會被檢察官起訴。
這種案子通常夾雜著感情,以及精神狀態不穩定。判太輕,不能造成嚇阻的效果;判太重,恐怕會激出更嚴重的行為。所以要找出對被害人最有利的決定,我認為很傷腦筋。
最好的情況是,用緩刑給被告壓力和自新的機會,讓被告從此不再傷害騷擾被害人,但人算總是不如天算。
https://casebf.com/2017/01/05/國中生與地瓜法官的問與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