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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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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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居家治療標準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樂見精神醫療得到更多人的重視,我們一起努力耕耘!」
過去精神醫療的議題,鮮少被社會大眾關注,但在進入立法院之後,這一直是我們非常注重的政策方向之一。因此,昨天得知賴品妤、洪申翰 Sun-Han、范雲 FAN, Yun、林楚茵、劉建國 委員,聯合舉辦「精神醫療健保給付架構檢討」公聽會時,我也主動到場聆聽現場專家學者、各委員的想法與意見。
看到許多委員共同關心這個議題,我們很開心越來越多人願意一起來耕耘,也樂見精神醫療議題逐漸被社會大眾重視,未來一起努力!
近年來,社會經濟與生活的改變,讓國人對於精神衛生與心理健康資源的需求逐漸升高,但在健保服務給付與支付標準中,「精神醫療治療費」下的各診療項目的支付點數,卻已經整整 16 年沒有調整。
現場許多醫療人員提到,精神醫療在健保給付的佔率長期偏低,一直都維持在 3-4 %左右,我們理解,健保資源有限,制度設計上有一定的總額限制、總量也不容易增加。因此,許多先進建議我們,需要審慎思量在健保制度之外,嘗試設計獨立的給付方案計畫。
除此之外,第一線醫療人員也曾向我們反映,因成本考量,不得不選擇副作用較強的一代藥、長效針劑的使用面臨健保核刪、居家治療業務給付過低導致難以普及等等,都是精神衛生在醫療端面臨的困境。
我們相信,如果中央在政策與制度面上,能夠更加重視國人精神衛生與心理健康的需求,才能在社區長出精神醫療與社區支持共同協力而成的服務。讓病人接受治療、復健與復元計畫的同時,也能在社區中有尊嚴地生活,並讓家屬獲得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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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安網的洞要怎麼補?精神衛生在醫療端的資源困境:https://reurl.cc/qd32k0
▫️我們投注在心理健康的資源,依然遠遠不夠:https://reurl.cc/V62x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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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者去汙名,需要我們一起努力!
▫️我們該如何,和大家討論精神衛生?https://reurl.cc/Q3jL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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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居家治療標準 在 孔繁錦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對極了
"監委尹祚芊及王幼玲指出,107年4月至7月,發生5起精神障礙者的家庭不堪壓力,照顧者自殺或和被照顧者彼此傷害的悲劇。足見國內部分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及弱勢家庭,於遭逢生活困境及面臨照顧壓力時,猶未能獲得適當的支持及協助,致長照憾事不斷發生,政府社會安全網仍存有漏洞。
監委指出,公衛護理師或關懷員多數缺乏精神衛生護理照護訓練,專業能力與經驗均不足,建議衛福部應強化公私協力,讓民間團體參與。但精神病人之症狀以思維、情緒及行為障礙為主,生理功能未必失能,尚難符合目前居家護理所收案標準,種種均不利於社區居家精神病人獲得更完善之關懷及照護,應予糾正改進。
監委特別指出,現行衛生體系雖已介入提供關懷訪視,但未能有效整合就醫、就業、就學及福利相關資源,且病情穩定者仍無法被社區或雇主友善接納,現有社區支持及服務並未能使個案能於友善社區中生活及工作,急需改善。
監院也提出的調查意見,認為國內已建置精神病患照顧體系,但仍有部分病人未積極尋求醫療照護服務,未規律就醫、治療配合度低、無病識感及病情不穩定,顯見民眾對精神疾病之識能不足,衛福部及各縣市衛生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掘有醫療照護需求的精神疾病家庭,適時提供協助,均應檢討改進。
監院也表示,衛福部已建置精神照護通報系統,但其使用介面或資料查詢、整合功能並不友善,應優化資訊系統,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下,進行相關系統之介接整合,以提升精神病人及其家庭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監院點出,衛福部應強化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除提供諮詢、多元支持性服務、照顧技能之教育訓練等,以協助紓緩照顧重擔外,並於必要時協助個案連結或轉介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多元社區服務資源,適時給予其需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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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 之居家治療,應由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前往病人生活或居住場所提供各該專業服務,其方式如下: 一、一般身體檢查及健康評估。 二、病人精神症狀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