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說過,主力時常會勾結媒體,釋出某個商品的利多,動機很簡單,必定是為了能吸引韭菜進場或拉抬自己商品的價格,才會勾結媒體蠱惑人心。
說真的,這種情況不只會發生在股票市場,而是從衛生紙到房產都有,時常會出現在我們生活之中。畢竟,人類的大腦構造非常簡單,多數人看到”限量”、”熱銷”、”特價”、”不用努力就能賺到錢”等,往往就會不受控制,被使用這些詞彙的人洗腦。
百年前將沒有價值的鑽石,透過限量和綁定愛情的廣告洗腦大眾,讓鑽石麻雀變鳳凰的鑽石商就是如此,如今的房產、股票、生活用品,甚至是一堆運彩分析,投資廣告也是同理。
因此,奉勸大家靜下來好好思考,你究竟為了自己尚未升級的大腦付出多少代價,花了多少冤枉錢?
趕快升級自己的大腦,改變神經迴路吧!
不要看到媒體寫什麼就傻傻的相信,不要看到這些洗腦詞彙就一股腦衝進場,要理性判斷這則訊息或是商品究竟對自己是否有價值,看到任何報導或廣告都要理性思考背後的動機才不容易上當,如此才不會淪落為被資本家操控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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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上大大寫著,「竹北再見排隊買房、秒殺案」根本就不是事實,消保官和相關單位找上這兩家建案業者釐清,其中一個業者坦言照片地點是公司銷售中心,卻是前年的舊照片,對此該報導也在2個小時內要求下架處理,另外一家業者表示,110戶一天就被訂購一空,每戶先付10萬元預購,消保官質疑10萬就能買2800萬房子?怎麼可能一天完成所有買賣程序,業者才坦言一戶都還沒賣出,所以才繼續蓋樣品屋。
對此消保官也要求,業者得在15日前拿出110戶銷售資料,繳交給地政處列案核實,新竹縣政府也提到,這些訂購單其實就是所謂的紅單,要是消費者再轉讓,依平均地權條例,每戶就可能挨罰15萬到100萬罰鍰。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至少要給5天審閱期間,我們很難想像在一天裡面可以完成所有的交易行為,所以我們提醒業者,在使用名稱或是在廣告時,要善盡對消費者資訊充分揭露的義務。」
消保官靳邦忠就說,建商以假消息做為廣告宣傳,還和媒體合謀,企圖增加買氣,會讓消費者誤信,衝動進場,恐怕涉及公平交易法,最高可開罰2500萬。
新竹竹北建案傳秒殺? 消保官查證「不實報導」 -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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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下了訂金20多萬
(有簽一張訂購單-紅單)
800多萬房子交屋款寫5萬
上面有特別條款
1.交付訂金起O日內簽約,並亦付應付之價款,逾期視為放棄權益。
2.簽約時,請攜帶本預約單及身份證影本與印章以憑辦理。
3.本預約訂購單,於交付訂金後,經雙方簽章後始生效。
4.買賣條件以雙方所訂房地買賣契約為準。
5.賣方負擔增值稅、外水、外電。瓦斯統籌代辦。買方負擔契稅、代書費。
到了這個月才有契約(樣本)說要審閱
去拿契約(樣本)要簽名日期
契約樣本有關坪數車位都是空白
說到時候簽約會填進去
因為從上週五去拿到現在已經超過5天審閱期
如果到時候不簽約
可以拿回去年下訂的訂金20多萬?
PS: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及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
一、契約審閱期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年_月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所以應該是至少要有5天審閱期,簽約後反悔,會無法拿回訂金及簽約金
如果超過5天反悔,尚未簽約,應該可以拿回訂金,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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