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囤房稅的關鍵差異:差別稅率
去年初民眾黨率先提出居住正義的修法提案,儘管很多人都覺得不可能,我們還是頂著鋼盔向前衝。去年底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上週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2.0,這週四的財政委員會終於要討論囤房稅,處理高房價卻又高空屋率的矛盾。
去年我在財委會質詢最多的題目就是囤房稅,蘇建榮部長總是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說各縣市都可以自訂稅率。實際上,只有台北、宜蘭、連江,三個縣市實施有差別稅率的囤房稅,其他縣市幾乎都是法定下限1.5%的單一稅率。
蘇貞昌和蘇建榮都拒絕提出囤房稅版本,執政黨個別委員的版本,只是把目前的大稅率區間上限提高,各在野黨的版本都有差別稅率,這就是朝野的關鍵差異。
很明顯只調高上限沒有用,只是打假球,應該由立法院制定累進稅率的區間。
蘇建榮部長也說過:稅率稅基都要考量,我更要強調「中央訂稅率,地方定稅基」。財政部應該提出「差別稅率」,全國一致實施,不能說做不做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另一方面,地方也要同步調整稅基,也就是房屋評定現值要調整到接近市價的水準。目前台北市的評定現值就達到市價的98%,是全台最接近現實的,去年9月台中市卻反向大幅調降評定現值。要達到租稅的公平正義原則,不應該房價明明很高,政府卻用打折的房價來課稅。
囤房稅是蔡英文政見的房市三支箭之一,行政院不做,那就立法院來做!
蔡英文對不起年輕人,我們來處理年輕人最痛苦的高房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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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台派立委的足智多謀與驍勇善戰,堪稱台灣民主化進程的坦克。只可惜如今在蔡英文政下,這些戰將如今全成了行使蔡英文個人意志的橡皮圖章。許多過去民進黨與蔡英文個人承諾人民頭家的改革與法案,如今多數束諸高閣,無人聞問。
「司法改革」、「18歲憲法公民權」、「媒體改革」、「選制改革」、「稅制改革」及「資本利得課稅」、「勞權改革」、「國土重劃」、「電業改革」、「體壇改革」,以及「公辦都更」、「社會住宅」、「囤房大戶加重稅率」,等攸關本土執政的價值所在,完全遭到癱瘓。
單單最後一項「囤房稅」,時力提出的立法版本:個人擁有第四戶以上的擁房大戶,採「累進式」稅率,第四到第五戶課徵 2.4% 至 3.6% 稅率,最高級距為第十戶以上,課徵 6% 至 10% 稅率;針對建商未售出的「新建餘屋」,給一年的銷售時間,如果囤房未售出,就按累進稅率課徵。這樣的立法版本,才是人民的期待。令人感到非常失望的是民進黨的立場,居然和國民黨一樣。
相較於陳水扁時期大刀闊斧的改革,如今的蔡政府根本可說是徹底延續了國民黨的殖民體制。更別說更重要的「正名」、「制憲」這些攸關台灣解殖立國的重大革新作為。
所以說若大家無法理解馬英九、蔡英文的政策作為,把馬英九看作共產黨、把蔡英文看作國民黨,他們的一切作為就絲毫不違和了。只可惜了台灣人一手捏拔長大的民進黨,在她的國民黨路線領導下背棄理念,逐漸與有理性與願景的台灣人漸行漸遠。(V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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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 喊假的?囤房稅行不行】
內政部近日強調持有4戶以上房屋稅籍者不到5%,囤房現象不明顯,「#囤房稅」無益解決空屋問題。其實囤房稅和空屋率兩者之間,不能說是絕對關係,內政部這樣的解讀方式,過於單一面向。
囤房稅的重點是要透過提高囤房的持有成本,引導全台近百萬戶空屋釋出,進一步降低房價。囤房稅主要針對同時擁有多戶,且非拿來自用的人;若不祭出囤房累進稅率,恐怕會 #變相鼓勵囤房!
內政部自己也說,囤房稅對空屋率「仍有負向的影響效果」,只是在統計上未達到顯著的程度。說句老實話,以目前政府實施的相關政策,也明顯感受不到打房成效,為何不嘗試其他方式,讓政策多管齊下,達到更加的效果,卻堅持不支持開徵囤房稅?政府要做的,本來就是透過政策,盡量鼓勵自用,#避免投資客炒作。
#民眾黨團 在三月初提出的修法版本,就是採累進稅率方式課徵「囤房稅」:單一且自助採輕稅0.6%,1戶就是1.2%,2~3戶是1.5%,4~5戶就是2.4%~3.6%,6房以上則是3.6%~4.8%。此外,也針對實價登錄2.0提出修正。
要解決高房價、落實蔡英文總統要「補洞」的居住正義,也應將 #實價登錄 資訊「揭露到戶」,加速真正實價登錄2.0立即上路;國內已有房仲業者自行把實價登錄資訊進一步揭露到30戶門牌,比現行法規還進一步,政府做不到的原因為何?
此外,居住正義相關法案一直延宕,外界也質疑是否和 #建商利益 有關?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說明的,而不是透過數據,做一些模糊或是不完全直接相關的解釋,想直接否定可行的方式。盼房市交易徹底公開透明,完備制度,健全房地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