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營業稅溢付稅款 限額30萬元從簡退稅
🔥財政部今天發布「營業人受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
🎙重點事項:
▪️對象:受疫情影響企業且繼續營業者
▪️期間:109.1.15~110.6.30 (同防疫條例施行期間)
▪️範圍:有留抵(溢付)稅額者,退稅金額上限累計30萬元
▪️審核原則:由國稅局依據<審核作業原則>核定退稅
💡#資誠林巨峯會計師 說明:
❶受疫情影響企業,比照3/25日申請延期分期繳納不限稅款金額之函釋。
❷案件由稽徵機關審核後直接退稅,無需報財政部核定,且屬營收驟減達15%者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採從寬從簡認定原則,有利受疫情影響企業加速取得現金。
❸營利事業若因疫情影響而結束營業,可依法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款,無需適用本解釋令30萬元限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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