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後這兩天都在忙開庭,大概都是這個狀態,回辦公室才看到新聞,知名網紅罔腰在自己的IG上發文並附上一張圖,表示自己 #懷孕 了,引起討論,有不少人給予祝福,但也好奇為何罔腰可以懷孕。
有不少婦產科醫師也提出一些看法和案例,但多半還是對這件事抱持懷疑以及擔憂,一方面是不知道罔腰是經由何種管道做的懷孕試驗,一方面是擔心胎兒可能會影響罔腰的身體安全。
雖然目前尚未有一個明確的解釋,多數人心裡都有些許懷疑,不過對於每一位想要孩子的婦女,我們都真心祝福他們能夠如願以償懷上新生命,也祝福每一位懷孕的媽媽與自己的胎兒都能 #平安健康,在小孩出生後,也希望大家都能好好 #珍惜小生命 並用心照顧他❤️❤️
提到懷孕,不免會讓人想到曾經發生過很多未婚少女,懷孕不知道怎麼處理或是不敢讓家人知情而私自產子 ,或是想到無力扶養小孩或擔心遭人議論的情況下,對胎兒的無能為力而選擇墮胎。
然而,墮胎這件事情除了本身對於女性的身體有極大的負擔外,在現行法規上其實也有著不少限制。
我國目前的 #優生保健法 第9條有規定六種可以讓懷孕婦女 #自願 #人工流產 的原因,但是,這邊的「#自願」卻並非適用在所有情形喔!
若因為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6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這個原因想要進行人工流產,並不是懷孕者自願就能進行手術的,若是已婚者,還必須要 #經由配偶同意 才行。
此外,若是未成年者懷孕想要進行人工流產,就必須要 #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才能進行手術,否則本人就算想要進行人工流產,醫院和診所也會礙於法規而不能同意施行手術。
懷孕這件事的困難以及生產的煎熬,是由懷孕者本人所承受的,旁人並無法去承擔這些生理上的痛苦與社會帶給她的 #精神壓力,但是對於是否要進行人工流產,卻得要經由旁人同意才能進行,其實對於懷孕的婦女來說是不公平的。
尤其是受到 #家庭暴力 的已婚婦女,配偶不願避孕,但自己不希望孩子受到一樣的傷害,然因得不到配偶的同意,因而無法進行人工流產,導致自己的孩子也被迫承受一樣的家暴痛苦與傷害。
從這個角度來看,更能看出目前關於人工流產的規範對於 #婦女身體自主權 的束縛,希望未來能夠有更完善的規定,讓婦女擺脫枷鎖,能夠真正擁有 #決定自己身體一切的權利。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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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配偶同意 在 「母子保健法」修正結紮不需配偶同意- 看板female_club - 批踢踢 ... 的推薦與評價
李祖舜/台北報導 基於尊重個人身體自主性的原則,衛生署上午在行政院會提
出「母子保健法」修正草案,明定夫妻的任何一方如果不想生小孩,將可以自行
決定結紮,不必經過配偶的同意。這項攸關孕育後代自主權的重大變革,預計將
對婚姻關係造成衝擊,未來夫婦間為了另一半未經雙方認可而自行結紮、影響傳
宗接代而衝突、口角甚至婚變的事件可能將層出不窮。
依照「母子保健法」修正前原名「優生保健法」的現行規定,已婚男女必須
經由配偶同意,才得施行結紮手術,而在實施手術時,也須有配偶簽署同意書。
不過,母子保健法修正草案上午在行政院會中並未順利通過,衛生署長陳健
仁建主動在院會中撤回原案再廣徵社會各界意見。
「母子保健法」修正草案中也增訂懷孕婦女在進行人工流產(即墮胎)前,
必須經由醫師輔導諮詢,並經由三天等待期後,才得施行人工流產手術。衛生署
表示,訂定這項新制的用意是希望能讓計劃墮胎的婦女在行動前有充分的思考時
間,以利其做出正確的決定,以避免對當事人的身心健康與社會關係造成不利影
響。
雖然立法強制要求墮胎孕婦須經三天考慮期,但在「母子保健法」修正草案
也刪除了非醫學理由人工流產須經其配偶同意的規定。衛生署認為,全權授權讓
孕婦決定是否墮胎是考量婦女承受懷孕、分娩之健康風險,且其又為兒女的主要
照顧者,懷孕對該婦女造成之影響最大,所以夫妻意見不一致時,應以婦女之意
願為最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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