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統 period
【我有一位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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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妳以為誰玩得起教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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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大學時期,在天天都得跟班上同學失陪的師培中心裡,她常常和我選一樣的課,她讀財金科系的,為了修教程還輔系會計。儘管我一開始坐在她旁邊的目的是為了想誘拐她上床,後來卻演變成了完全另外一條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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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努力,白天上本科系的課,晚間上教育學程的課,下課之後要趕去藍藍路(為不懂梗的長者解說:麥當勞)上大夜班,職位是後場。有待過藍藍路的都知道那種被特意設計出來的工業化生產線對老闆和客人來說多有效率,對員工來說有多瘋狂。曾經有一段時間,她不只有一份工作,而是同時身兼數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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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懷疑,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她到底哪裡來的時間去做這些總量遠遠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事情。『妳到底昨晚有沒有睡覺?』每次上課時我總會這麼問她。『有啦。』她總會這麼回答我,然後在教授開始幹古之後半小時內迅速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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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撐著內分泌失調以致完全暴走的超不健康身體,完成了大學學業。她熬過了超壓榨的教育實習,熬過了教師檢定,卻在教師甄試上慘遭重創。她沒有錢繳這麼多報名費,她沒有錢準備這麼多資料,她沒有錢能讓她全台灣四處趴趴走參加各縣市的甄試。她的所有工作都不允許她請假,只要一請假下去就會「被自願離職」。就算能夠請假,她也沒有辦法請,因為少掉幾天的工作量,她連房租、水電、生活費等有夠給她超基本的生活開銷都無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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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家庭狀況很惡劣,她需要軍公教類的公職薪水來穩定她「和她全家人」的生活。她很難過地放棄了成為老師的目標,以前所付出的時間和金錢全部放水流,成為沉沒成本,而原本可以跟同學一起玩社團、開懷大笑的機會,和逝去的青春,全部隨著畢業就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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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想要考國營事業。但是她「根本沒有時間」去蹲補習班,只好購買函授。但就算買了函授,她也「根本沒有時間」好好讀它,一切的原因都在於:她家沒錢,而且極需花錢,她只能一直燃燒健康在永無止定的低薪血汗工作上,直到倒下然後被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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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點也不意外的:她當然還沒考中。我所能給予她的協助,就只是每次當她在轉換工作,而舊老闆那邊千方百計想要用各種方式扣她薪水,連最後都還極盡壓榨之能事的時候,提出法律上面的自保或反擊方式,盡可能拿到她應該要拿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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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聽她在電話那頭哭泣,痛徹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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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輕輕鬆鬆,上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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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她的父母是老師,是我爸媽的同事。她爸是主任,媽媽是校長。她大學讀的是文藻,在學時期從來不用煩惱打工,因此有充裕的時間去玩社團,去四處參加活動,從事志工等等「充實自己生命和眼界」的事情。她曾經騎著可愛的雲豹檔車,環島趴趴走,途中經過台南的時候順便跟我喝了杯不是咖啡的東西。而她女朋友出國留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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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了一陣子大概很無聊的賣輪胎工作之後,她自己買了書,回家「自己讀」(連函授都不是喔!單純的書唷!),然後以一點也不意外的成績通過的警察特考。由於優異的外語能力,英文那科,考題根本是瞬間被她輕鬆擊破,就像三十五噸的聯結車輾過小蛋糕。她現在正在台北市擔任台灣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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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時候一起玩,一起洗澡,但她現在超MAN,我站在她身邊反而成妹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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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整他媽的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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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考試,尤其是筆試,是公平的;至少在眾多其他方式的篩選上,紙筆測驗型態的考試作弊可能性相較之下低,而且影響成績高低的因素比較好掌握......才怪。賽局理論的書看太多會讓妳產生天真浪漫的幻想,以為在制高點掌握賽局內的一切,就可以贏得比賽。但決定比賽輸贏的關鍵,永遠是在賽局外。在老闆,或在賭盤,或自己開賭盤的老闆,諸此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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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跟人說,有辦法親自來補習班上面授,還能蹲超過兩年的,代表妳家日子過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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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高等的考試越需要強大的經濟後盾,俗稱「妳家有錢」,諸如高考,三等,司律,教檢教甄,醫師......。先假設一個前提:所有人的先天基因和後天努力「都一樣」。那麼,各種大小考試當中,誰會考中?是爸媽當「三師」的,還是爸媽在便當店打工的?這答案很顯而易見,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當妳需要出去打工幫忙應付家裡開銷的時候,人家就是硬生生每天比妳多了至少八小時可以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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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年來看,等於2980小時,等於121天,等於整整「四個月」。這就是橫跨在有錢人跟沒錢人家之間的巨大落差。在大家都「一樣」天資聰穎也「一樣」努力學習的狀況下,在激烈到如司律那樣以零點零幾分為決勝負關鍵的血腥考試裡,2980小時的差別就代表:她會上榜,而妳永遠都不用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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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難聽一點,就算把「程度都一樣」這項限制拿掉,當作妳天資聰營萬中選一考得上好了,妳連「考試的機會」都沒有,就像我同學一樣。妳以為國家考試需要幾天?抱歉,妳連想跟老闆請假去考試都不可能,妳會被自願性離職(而且上頭還會用很酸的語氣說:「要去考試就要好好專心準備考試啊~!」),然後接下來妳就準備被房東趕出去,哪怕妳住的只是一個月三千元的超爛雅房還包水包電包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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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講的還僅僅只是「一場考試」,我們還沒把「從小到大」,從幼稚園一路到研究所的成千上萬場考試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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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時,當同學為了英文考試而傷透腦筋的時候,我沒有感覺。我根本「完全不用任何準備就可以輕鬆拿到一百分」。為什麼?因為我家比妳家有錢,我從小學就被丟到兒童美語班,還被丟去紐西蘭晃了一段時間。國中英文?那能吃嗎?那是我小學三年級在兒童美語的程度。年輕一輩要想像一下,我們當時是到了國中才開始有英文課這種東西存在,從二十六個英文字母開始,而且英文老師的教學功力和自身程度普遍「爛的無可言喻到我想叫他下來換我上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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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當別的同學為了明天的各種科目大小考在焦頭爛額的時候,我幾乎不用任何準備,因為我家很多書,每一個房間滿滿都是書,我從會識字開始就每天反覆看著這成千上萬本的課外書長大。一路到高中畢業為止的課內範圍,我只要拿我小學時在房間無聊翻著這些課外讀物的程度就可以應付考試。......更別說我有那種閒時間可以去圖書館借書,有那種閒錢可以去書局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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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公平嗎?考試早在妳「還沒出生之前」就分出勝負了。妳背的要死要活卻只能上私立高職,我在外面抽菸喝酒把妹可以上公立高中。像話嗎?妳會說,那只是階段,決勝負在大學甚至研究所畢業之後。對,好,把時間往後拉。妳高中勵精圖治後考上了天大地大台科大、台清交成我不怕,而我渾渾噩噩(不要看疾病跟遭遇,單純就當我真的渾渾噩噩好了)然後去了南台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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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妳畢業之後呢?去當工程師?妳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上台積電的,那很吃運氣,面試過程甚至毫無邏輯可言(下次再炮,敬請期待)。台大師大不如奶大,國立私立不如兩粒。通常妳只能找到超血汗的電子廠,然後在裡面當輪班星人,有可能妳賺很多,但妳根本完全沒有休息時間。而妳的健康被摧殘到妳的薪水註定將來一定會拿來燒在醫藥費上。而我呢?在家尻槍寫廢文婊妳白癡,還有幾乎無限制的機會可以一再嘗試各種不同的考試,考上公職,雖然賺的沒有妳多,但我保證有時間可以去運動、逛街、休閒、研究養生食品、四處看醫生維持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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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政府後來倒閉,我依然可以跑去考別的,像是國營企業跟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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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槍戰,那妳手上只有一把前膛槍,一發子彈,一次機會,沒打到就準備等死。而我擁有「一整個砲兵營」,和「幾乎無限制的彈藥」,可以讓我每天每天每天開地圖炮一直射一直射一直射。就算我技術再怎樣爛,起碼會打到一兩隻腦殘的鳥吧。這已經不是亂槍在打了,這叫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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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只是把我自己拿出來婊而已,我們甚至都還沒講到那些爸媽是公司總經理或當高官的呢!人家每次寒暑假都可以到世界各地不同國家遊玩,增廣見聞,累積經驗,高中都還沒畢業就擁有「全球級」的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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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說,才怪!努力才是重點。啊就......人家就算三流大學畢業或根本沒有大學畢業,也有一家公司跟上千萬資產等著給她繼承啊。妳要拚什麼?妳再怎樣努力讀書考試拿到國家級證照,然後呢?只能去她家持股的公司當爆肝工程師。啊她咧?「連考試都不用考」,就光靠持股就好,人家連讀書考試都不用,早跑到國外「長見識」去了,就光靠妳們這些爆肝當免洗零件的在下面燃燒生命,就可以確保她的戶頭有源源不絕的資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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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太遠了,拉回來考試。現在光看局內就好。
不管是檢察署還是法院,能坐在上面的問話的司法官,我們都把這種叫「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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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他們,從小到大沒有經歷過什麼「真正的」災難,我是說真正的,考試壓力大或者跟父母吵架或者失戀之類的通通不算。他們不用從小就跟著父母在夜市擺攤,吸香酥雞的油煙吸到還沒成年就快得肺癌。他們不用煩惱任何有關錢的事情,可以把幾乎所有完全的時間通通投入在讀書準備考試上面。同樣的,因為家裡有錢,通常這也代表她(以及她的家人)能夠遠離各種疾病,不會像我現在一樣得把超過七成以上的時間和金錢投入在醫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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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講完先天,接下來代入「後天」。也就是俗稱「最好妳家沒死人」的意外事故以及各種疾病。這比講先天更令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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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節取自我身邊(或「已經不在身邊(也就是妳可以在靈骨塔裡面找到的意思)」)的「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同學朋友,外加最近新認識的網友們提供的各種啊撒布魯家庭悲劇。所以妳可以不用擔心我是在說妳或者妳被辨識出來,這種「杯具」不只本身就是兩公升大瓶裝,而且數量還多到必須要裝箱塞貨櫃用馬士基的超巴拿馬級貨輪才能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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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人帶賽,全家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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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她的父母跟我的父母一樣是小學老師。但她父親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腦血管動脈瘤破裂(俗稱腦中風),到現在都還躺在病床上,沒有意識。原本她可以出國旅遊,原本她可以上補習班考公職,原本她可以好好充實自己,去找真正適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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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通通成為夢幻泡影,從她爸倒下的那一秒,她家就開始永無止盡的燃燒之路:燒錢,把新台幣當成冥紙一樣在燒。基本的醫藥費,額外的特殊藥品自費,基本的看護費,額外的特別看護費。保守估計每天起碼要燒五千元以上,就算扣掉保險給付,每天依然要花掉將近三千元,換算成一個月給她溫柔一點好了,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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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母親為了照顧伴侶,請了長假,實際上也等於辭職了。她的父親剛好越過終身俸的門檻,因此父親那邊辦了退休,用終身俸支付基本醫療支出。但家裡還有房貸,車貸,水電費,瓦斯費,燃料稅、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啊還有妳人活著是不用吃飯拉屎喔?吃飯要錢,拉屎也要錢耶!妳拉完屎都不用衛生紙嗎?還是妳要跟我說妳用手挖,妳用馬桶沖掉也是要水費啊,還是妳要跟我說妳都自己吃下去自給自足自體循環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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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從原本的天之驕子,瞬間跌落到地獄幽魂。這形容一點也不誇張,因為她無法慢慢考試探索自己適才適所了,她只能趕快找一份便利商店的職缺,做著超人般的工作內容,領著賤民般的薪水,然後大概一輩子就這樣子了。對了,因為工作實在太操太血汗太傷身,她每個月也跟我一樣要花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錢在自己的醫藥費上面,而她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還可以撐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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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原本可以成為天之驕子的天使們,直到膝蓋中了一箭,外加翅膀被砍斷,我們一起摔了下來。妳可以把上面故事的腦中風替換成癌症或各種慢性、重大疾病,或任何意外事故。諸如車禍、公安、颱風天出門幫家人買便當結果被招牌砸到變植物人。諸此之類的,任何任何任何一丁點小小的意料之外的事情降臨妳家,妳馬上會從金字塔頂端被打落到無盡深淵。妳會注意到我沒有說重重摔落,因為根本還沒「摔到底」。這是還在往下掉當中的現在進行式,環繞著我的周圍,構成了我所看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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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哩甲賽ㄎㄚㄍㄧㄣ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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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非常討厭那些覺得「自己要為自己的成就負責」的人。那只是代表妳家起碼有點錢,而且妳家沒人「挫賽」。妳當然可以跟我說,我家也是怎樣怎樣怎樣的,但我還是努力想辦法突破重重難關,考上了XXX,成為了XXX。我只會說,這也只是代表妳是個成功的受精卵,基因多樣性下的目的。妳的DNA強悍到讓妳天資聰穎外佳體力足夠,足以抵銷掉那些外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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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討厭那些自稱過來人的人了。他們身為離群值,極端的少數,幸運的樂透得主,卻將自己的純粹好運拿來當成指責別人不夠努力的子彈,狠狠打在早就被現實折磨到不成人形的普通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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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能坐在上面的問話的司法官,叫做「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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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妳該為妳自己做出的事情負責,必須接受懲罰,但除了少數對這些議題有感的人之外,相對多數的他們永遠不會去思考,是怎樣的環境逼迫這些人做出這些觸犯規則的事情。說穿了,規則,就是天之驕子們制訂出來的不是嗎?但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所以之後再來炮。我剛剛說了,「我彈藥充足」,可以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 I can do this al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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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考試公平嗎?一點也不。它是建立在一個絕對不公平的地基上所打造出來的通天塔,由血跡斑斑,支離破碎的屍體當作建材,由鈔票構成階梯。妳以為,和其他篩選方式比起來,已經是相對公平的考試,其實根本他媽的超級不公平,只是這就像騎電動機車一樣,妳以為超環保,但這只是把會噴煙的排氣管換成擁有超大根煙囪的火力發電廠,然後放到「妳看不到的地方」。妳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我講難聽一點,就是因為妳知道排氣管會噴,所以寧願把它移到妳看不到的地方,由別人去承擔後果,反正把郎ㄟ囝仔死未了。「他們自己要想辦法努力擺脫煙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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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以在各個探討教育問題的新聞下面,看到諸多國立大學的幸運精子們,述說著自己有多努力多勤奮,憑什們XX就可以XX,他們應該要為自己的XX去XX啊。......真心祝福妳們的老爸老媽不會在清晨去公園運動完回家路上只是乖乖站在那裡等紅燈的時候卻遇到開著賓士的喝醉公子哥然後被無辜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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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妳跌落谷底,我不會過得比較好。社會需要的是,在上面的人,都能夠伸手,拉下面的人一把。一個拉過一個,一層拉過一層,這樣整體才會往上。大家的手牽在一起,才能織網,一個接住不幸墜落的天使的安全網。最起碼,當社會安全網織得夠堅固的時候,妳不會因為老闆的錯誤而讓中年失業毀了之前努力得來的「所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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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用這個故事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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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不能收妳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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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她看起來很文靜,非常有氣質。是夜校裡面難得一見不用化妝、光靠氣質就完勝的正妹。她父母從小離婚,爸爸是毒蟲,媽媽酒家女,她被親戚養大。當年,她是極少數「應屆」上夜校的人。通常會來夜校代表妳經過了之前我說過的一連串轉換學校的糟糕過程。但她不是,她國中畢業應屆直接進入私立高職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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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狀況就是這麼糟,她成長過程就是這麼糟。糟糕到她想要試圖一搏,至少來個公立高職夜校都沒有辦法。但她從來不對同學和朋友們多說什麼,她總是安安靜靜的坐在位子上,寫該寫的功課,考該考的試。......起碼一開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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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的,她上課越來越晚到,有時甚至直接曠課。就算來學校了,她也是渾身酒氣,趴在桌上,臉色蒼白,看起來好像隨時會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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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我說,她親戚不再供應她學費和生活費了,她只能靠自己。她的體力完全無法應付諸如工廠、飲料店、便利商店等打工,完全無法。她就是個纖弱文靜的女孩子,她從小飯也沒吃飽過,覺也沒睡好過,身體虛弱無力的程度,妳會懷疑只要一陣風就可以把她從台中吹到台北。所以,她經由朋友介紹,開始在酒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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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在做S。』她跟我說。
『嗯,沒有在店裡面做S。』我說。
她沒有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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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出場一小時多少?』我問。
『我沒有在帶出場。』她說
『妳最好手上拿著這個兩萬五的XX包還能跟我放屁,說。』我說。
『......四千。』她用有如蚊子般的虛弱聲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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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給妳,這一小時算我買的。』我掏出現金給她。
『我不能收妳的錢。』她說。
『為什麼?』我問。
『......要做才能收,我不能無緣無故收妳的錢。』她回。
『媽的講這種話,那來做啊,我加節嘛!妳就當我欲求不滿想推炮行不行?跟我做我起碼比中年大叔還要好吧?』我問。
『我不能收妳的錢。』她還是這樣說。
『為什麼?』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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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髒掉了。』她說。
『幹,妳知道我不在乎這個。』我說。
『我知道,但是我在乎。妳不應該跟我這種女人做,妳是妳未來女朋友的。』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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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能收妳的錢。』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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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她越來越少出現在學校裡。
升了高三之後,她沒有來的日子已經遠超過於她有來的日子。
最後,她因為出席日數不足而被學校直接退學。
然後,我再也無法看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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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a.567649076669…/61372084539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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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故事並不是虛構,但為了保護當事人,皆經過剪接處理、情節混和,當事人們千萬不要出來自爆。如有雷同,那絕對不是巧合,那只是代表這社會就是這麼幹你娘機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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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台大生】
http://homepage.ntu.edu.tw/~luohm/NT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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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矇矇公投特輯 again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
【聲明稿:共同守護民主弱勢 勿使公投助長歧視】
更新:連署團體不斷增加!
◎ 發起團體:守護民主平台
◎ 連署團體:
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真光福音教會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平權權益推動聯盟
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參與團體持續增加中)
中選會3月9日及14日,已分別針對游信義、曾獻瑩等提出的「禁止同性婚姻」、「非婚姻之專法」、「禁止同志教育」之三公民投票案(三案主文詳末),認有違反公投法之虞,舉行聽證,已正式提出補正意見,嗣後並將再針對提案人補正內容,做出合法性審核意見,決定該等公投提案於補正後是否可以交付徵求連署。
雖以上個別公投案之主文及說明,尚有是否符合一案一事項及主文明確性等合法性要求疑義,但該三全國性公投案,實際上皆已違反公投法保障弱勢群體界限及憲法體制之基本價值。公民投票原本係為促進國民主權的民主精神實踐,但不合法的公投案交付徵求連署,卻可能反噬傷害台灣珍貴的民主憲政價值及民主上弱勢的少數群體。為守護民主憲政及平等多元之團結價值,我們要特提出聲明,呼籲政府各機關應共同守護民主弱勢群體的憲法保障。
我們有以下幾點主張:
一、 中選會應履踐憲法忠誠義務審核上開公民投票案,積極敘明並公開符合憲法民主之理由,依公投法第2條及第10條,駁回該等不合法之公民投票案。
二、 中選會若認為公投法未有保障弱勢群體程序參與及聲請司法審查規定,有規範不足之瑕疵,更應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進行憲法解釋。
三、 立法院應主動提出公投法修正,補足弱勢群體程序參與之保障,並就有侵害人權疑義之公投案,訂定違憲審查程序。
四、 若中選會違法通過公投案,有權司法審查機關應寛認弱勢群體法律上之利害關係地位,准予弱勢群體提出行政爭訟及暫時處分。
一、 中選會應履踐憲法忠誠義務審核上開公民投票案,積極敘明並公開符合憲法民主之理由,依公投法第2條及第10條,駁回該等不合法之公民投票案。
(一)公投法已為少數族群事項立下公投界限:
公民投票法第1條第2項明定:「公民投票涉及原住民族權利者,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關於本條之提案說明,即特別提到因為原住民族人數係根本少數,且長期受歷史上各政權之壓迫,為顧及原住民族之獨立性及自決權,關於原住民族之公民投票案應由原住民族決定。可見公投法本身針對如原住民族等之少數族群,已明確立下公投法之界限。立法者已有意且明確於公投法中例示,縱係多數之國民民權行使,亦不應侵害歷史上受壓迫之少數族群之基本權利。
原住民族人口約占總人口的2%,LGBT等同志族群(含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估計也占人口的2%至10%,且歷史上同志族群亦面對警察機關以臨檢等方式羞辱性執法、媒體偷拍獵奇報導、社會上的仇恨言論及肢體暴力、心理學家刻意病理化、變態化對待的傷痛歷史經驗,國家至今仍未給予同志族群憲法承認之婚姻保障,女同志母親仍然遭法院拒絕收養兄弟姊妹或伴侶之子女等排拒及壓迫。
現今由游信義、曾獻瑩所提案之三公投案,其主文內容即在直接或間接拒絕承認同志族群受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受教權、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也應受法律之平等保障。不但未能弭平、彌補歷史上對於同志族群的壓迫及傷害,反而加深、撕裂社會多元團結的鴻溝。此類以多數霸權重現對少數弱勢族群壓迫之公投案,也應屬公投界限之範圍。
(二)中選會做為政府機關應有憲法忠誠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闡明在案,司法院「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憲法關於政府體制及人權保障之條款、解釋,當然也應該成為各級行政機關執行職務之圭臬。
以憲法規定之總統任期事項為例,若今有人提出欲取消總統任期的全國性法律公投提案,若認為中選會不應以憲法規範進行合法性審查而予以放行,就算真的公投通過同意總統任期無限期之提案,也當然與憲法牴觸,立法機關不可能進行立法,行政機關也無從執行。故進行該違憲之公投,以結果論之,將係無實益又浪費社會資源之行為。某事項若涉及憲法體制及人權保障條款之變更,則應另行開啟修憲公投之程序,絕非普通之全國性公投提案得以涵攝之範圍。
又司法院第748號解釋已闡明:「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本條明文揭示之5種禁止歧視事由,僅係例示,而非窮盡列舉。是如以其他事由,如身心障礙、性傾向等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亦屬本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消除性傾向歧視既為憲法第7條本文之平等原則之重要一環,訴求以性傾向做為差別待遇之標準,直接或間接排拒同志族群憲法上平等保護之公投案,即明顯違反憲法價值,而不具成為全國性法律公投提案之合法性。中選會做為主管公投政府機關,當然有忠實執行憲法的義務,應恪守職務進行提案合法性把關。若提案人認為中選會駁回公投提案之行政處分有瑕疵,亦可依法提起訴願等行政爭訟,自不待言。
二、中選會若認為公投法未有保障弱勢群體程序參與及聲請司法審查規定,有規範不足之瑕疵,更應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進行憲法解釋。
惟對比提案人之享有之程序參與及司法救濟機會相對明確,公投法目前規範之弱勢群體程序參與及聲請司法審查程序皆不夠明確,實有規範不足之瑕疵。
日前報載同志運動團體、性別平等教育團體、高中生團體,皆於中選會之公投聽證會前,釋明利害關係人地位,申請進入聽證會旁聽及發表意見,惟皆遭中選會以該團體非法律上利害關係人為由,駁回其申請。惟司法院釋字第469號解釋針對法律上利害關係人已闡明:「法律雖係為公共利益或一般國民福祉而設之規定,但就法律之整體結構、適用對象、所欲產生之規範效果及社會發展因素等綜合判斷,可得知亦有保障特定人之意旨時,即應許其依法請求救濟。」如於環境影響評估法中,行政法院已陸續以判決承認環評法之保護規範效力,放寛解釋法律上利害關係人,若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財產、住居安全等權利將因環評計畫通過而受影響,則將可能被認定為法律上之利害關係人。
試想今日若有人提出「是否同意核廢料應放置台灣本島以外地區」之公投案,雖然主文內容並未明確指涉原住民族,但考慮該公投意圖指涉之適用對象及社會現實,居於蘭嶼之達悟族及各離島居民,應該認為係該公投主文之利害關係人,不但應依公投法第1條第2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0節之規享有聽證之程序參與權,若中選會違法通過該等公投提案交付連署,也應認有司法權能可向法院提出行政爭訟加以救濟。今次游信義、曾獻瑩所提出之公投案,考量其法律公投案所適用對象及所欲產生的規範效果,正是希望於法律上排斥、消除、抹去同志族群受法律平等對待之可能,刻意於民法之婚姻制度外製造隔離同志配偶之效果。已違反憲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不同性傾向者之保護規範,而應寛認同志族群之法律上利害關係人地位。
公投法目前未明確規定如原住民族等少數群體的程序參與權及司法救濟權,已有規範不足之違憲疑義。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聲請解釋憲法者,包含:「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若中選會對於同志族群是否屬於程序上應受保護的利害關係人,或公投法第1條第2項對於原住民族少數群體特別保障之規定係列舉或例示,認為尚有疑義,則應依大審法規定聲請大法官就公投法規範進行解釋。
承前所述,現行公投法不僅對於原住民族等少數群體的程序參與權及司法救濟權,欠缺明確規範,而且對於有侵害人權疑慮的公投案,立法者也有必要增訂違憲審查程序規定,以避免礙於現行規定,人民只有持確定終局裁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一途,緩不濟急。我們認為,作為前哨站之中選會應克盡憲法忠誠義務,依法把關駁回該等不合法之公民投票案,切莫讓公投法反而淪為侵犯弱勢群體權益的工具。倘若中選會違法通過公投案,有權司法審查機關更應該寛認弱勢群體法律上之利害關係地位,准予弱勢群體提出行政爭訟及暫時處分,避免花費人民鉅額公帑投入這場「假公投,真歧視」的鬧劇,反而對弱勢群體造成終難恢復之社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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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游信義、曾獻瑩等提出之公民投票案主文全文:
一、 游信義2018年1月24日提出:「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二、 曾獻瑩2018年2月9日提出:「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曾獻瑩、游信義2018年3月10日提出更正:「你是否同意以婚姻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三、 曾獻瑩2018年1月31日提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曾獻瑩、游信義2018年3月10日提出更正:「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不應對孩子實施同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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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華文:各表、同表、共生
中國現代文學學會「跨越1949:文學與歷史國際學術研討會」閉幕演講,臺北2016年
2005年時我曾語帶調侃的寫了一篇文章叫「兩岸三地一中文」,談我個人在三地的閱讀和寫作的經驗和體會,並談到方言寫作與香港的書面語,開始了我對相關議題的更大興趣。
過去三年,我在香港浸會大學和嶺南大學講過「一種華文,各自表述」,這時候「中文」已經改成「華文」,更提到要以華文(sinoscript)代替華語語系(sinophone)書寫的想法。聽眾似對各自表述方面很感興趣,而往往忽略了我的前題是華文一種。
今天的題目是「一種華文:各表、同表、共生」,不止談各表,還強調共生;不止談體驗談現象,還談點理論。在粵語裏這叫「撈過界」,唯此必須請各位專家學者指正。
我會說到:
1,標準書面語的變化不止來自方言。三地華文字詞書寫的演變都應該叫三及第化,而不是語音為主的克里奧爾化。
2,華文從來不是我手寫我口。書面語也是約定俗成的,不等於白話或北方口語。
3,書寫對言語的影響。
4,文與言要分開而論。華文以文為主,不是語音中心的:以語為前、文為後,語為第一性、文為第二性,是一種顛倒的思維。我會帶到德里達的華文非邏各斯中心之議,以及柄谷行人對其一連串的思考,並考慮柄谷對日文的論述是否足以形容華文之文的獨立性和華文的「文言二途」的特殊性。
5,這次會議的主題是「跨越1949」,我認為華文在三地的各自表述是與49年前後的政治變局分不開的,49年後華文的加速變化,是與政治分斷與政權建設相關的。
不過華文的共同幽靈有強大黏性,而華文的非字母拼音的形聲圖像字體特性,保障了華文是一體共生的一種書寫文字,各地的華文的表述可以不一樣,但依然是同一種華文的寫作。而且我們不能說都是49年惹的禍,因為就後果而言現在我們看到的可能是華文的新契機、新盛世。
演講分為六節,即:為什麼用「華」字、為什麼叫華文書寫不叫華語書寫、為什麼說華文是一種、如何各表、何謂同表、為何必需共生。
1, 為什麼用「華」字?
華文,人們經常與中文、漢語、漢字甚至華語交替使用,很少細究。從小我們香港人就一直叫華文為中文,很順口順耳。
1.1 事緣有一年我和一位大陸作家一起同台,在倫敦用普通話演講,同場有普譯英的翻譯。那位大陸作家介紹自己是中國作家,然後轉過來面對我,他停了一下,然後說我是…國際作家。我感覺他是很善意的,本來大概想說我是香港作家,但猶豫了一下在這樣場合說我是香港作家而他自己是中國作家是否有歧義,才突然轉出一個國際作家的說法。我很不認同國際作家的說法,當時想回應一下,但一時想不到聰明的說法。事後我想到當時我可以說,不不不,我們都是中文作家。不過,如果當時我回應說我們都是中文作家,只會製造更多誤解,因為我們的翻譯會把中國作家譯成Chinese writer, 也把中文作家譯作Chinese writer, 英譯上是一樣的,台下聽眾會以為我也在爭做中國作家。
如果當時我說我們都是華文作家或華語作家,自己補上一個英文單詞sinophone,或許可以解窘。
中國人、中國的、中文,在英文裏都是Chinese,有時候是會有點含糊,為此,有文學研究者提出書寫上的華語語系sinophone一說。
但我這裏主張以華文代中文,主要不只是因為翻釋上容易有混淆,還有別的原因。
1.2,中文的言語不叫中語,叫漢語、華語,然後漢語、華語又被等同於國語普通話(一種北方地區語被選為一國之通用語) 。大陸在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為避免民族之間的敏感,決定不把屬於漢語的北方官話叫做國語,而叫普通話。普通話即通用語、橋樑語(lingua franca)。中文則如當年歐洲共通的拉丁文。
中文自漢代開始,就為鄰族所學用,但當時沒有中文之說。現在中文是中國的官方文字,不過大陸地區除漢族外,還有23個有文字的民族。為了避免大漢族主義與帝國意味,「國」語已改稱普通話,文字方面是不是也應有比中文兩字稍好的說法呢?譬如說,不叫中文叫華文?
1.3,大陸有很普遍的「漢語」說法,例如詞典叫漢語詞典,另外字叫漢字,地方叫漢地,學術叫漢學。日本有和制漢字之說。
1.4,但華比漢更早。我常以「華漢」代替「華夏」,因為夏的政體信史不可考,但華作為華族是實證存在的。華族文字出現在甲骨文之前或至少同期,周有周文周語,但當時的文字大概還有不同版本,秦滅六國後書同文才奠基為一種,可見華文、周文、秦文,都早於漢文。
廣東人叫海外華人為唐人,講唐話食唐餐聚唐人街,但唐就更晚了。現在海外華人一般稱華僑華裔,殖民地香港稱華人為華民或華人。南洋也多用華文一詞代替中文。華和漢都是普及用法,只是華在先,漢在後。
1.5, 就語言而論,華語、漢語我都認為沒有問題。從文字書寫來看,華文比漢文更普及。但華文的字,若叫華字,就很生僻,遠不如漢字通行,所以也有華不如漢之處。
1.6, 我覺得大家可繼續言語叫漢語或華語,文書叫中文或華文。我只是認為細究起來,「華」比「中」、「漢」更恰當。為方便討論起見,我希望讀者同意我試用「華」字貫徹這次演講的文與語,以華文暫代替中文,以華語代替漢語。其實這裏我要真正強調的還不是一個「華」字,而是「文」字。即:華文以文為主,是文字中心主義的。若以文字中心主義代替語音中心主義的進路的話,漢語詞典應改叫漢文詞典或華文詞典。
2, 就書寫而言,為什麼要用「華文」而不該用「華語」?近年有以英文書寫的國際漢學界帶頭,區分sinophone 與chinese, 寫作分華語語系寫作與中文(中國)寫作,文學分華語語系文學與中國文學。前者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書寫都叫做sinophone華語語系寫作而不是chinese中文(中國)寫作。由離散到移居地新本土身份,華僑變華裔,僑民變定居者,鄉愁花果飄零改為此時此地靈根自植,這一切確甚有49年政治分斷的意味,甚至有內部殖民主義的指控:有論者強調,華語語系寫作,不包括中國大陸的華語使用者,但卻包括使用華語的中國大陸地區少數民族。
在中國以外漢學界普遍接受華語語系寫作一說之前,我想不合時宜地再做一次友善的勸阻:華語語系書寫的概念是不成立的、不自洽的。其實現成已經有一個很好、很準確的說法「華文」。我認為包括大陸、台灣、各民族,全世界所有的漢字書寫,都應叫華文書寫。我主張以華文書寫來糾正華語語系書寫之說,解決後者解決不了的理論難題,把顛倒的理念再顛倒過來。
2.1,華語sinophone,是語音中心主義的概念,華文sinoscript,是文字中心主義的,而華文書寫的重點在文字,不在語音。重點是文,如果仿傚英語學界以語為重,借用柄谷行人的說法,那是一種顛倒。
2.2, 華語或漢語常被誤以為等同官話、國語、普通話。外國人說學漢語華語,其實是學國語普通話。更常出現文、言混淆,譬如說,有人會問外國人,你會說中文嗎?
其實華語不是用來日常溝通言說的。華語只是一般人不理解的語言學的超大分類(sinitic語,出自sinitic-tibetan語類),是包括現存所有華漢方言地區語即各種華漢地方住民的母語,加上後天的官話國語普通話的抽象總稱。這是一個語言學的分類。我們甚至可以說,沒有人會說抽象的華語 (只說方言母語和普通話) ,更沒有人是用華語語系來寫作的,有的只是用華文的寫作。
2.3, 你可能會說,等一等,國際學界只能理解sinophone,因為有anglophone, francophone, lusophone等說法在先,沒有西方人會懂sinoscript的意思。但這可正是我要矯正、要強調的重點,也是問題所在。漢學界用了西方的語音中心思維,機械地以字母拼音書寫為模型,以「後拉丁文」歐洲較受俗語拼音影響而演變出各民族國家新語文的觀念,錯套在兩千多年書同文、文字中心的華文世界。漢學界和華文學界似應該先不要管外國人懂不懂,首先要實事求是的擺正自己的道理。
漢字華文是全世界華文寫作者共用的,已經有了通用的、準確的、政治上中性的華文書寫一說,為什麼要有引進華語語系書寫之一舉?華文的書寫,根本不是建基在語音之上的字母拼音書寫,故此西方的英語語系、法語語系的理念,不適合用在書同文的華文書寫上。
且不說後置詞 -phone與近代殖民主義歷史分不開,各種 -phone是指被殖民地區的住民,學了殖民宗主國的語言。但至少對境外華文寫作者來說,殖民與離散有別,她不是被殖民者,只是移居者,並不是在用殖民者的語言,她是在別種主流語種的地區,使用在當地屬於少數人的一種文字的寫作者,她的寫作只能稱為華文寫作,而不是sinophone寫作。
2.4, 語音中心主義主要以alphabet字母拼音的母音全音素文字如歐洲的英文、法文等作考慮,旁及輔音音素文字Abjad如閃米特語 (就是同一種書寫文字可以有不同的地方發音,如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在拼寫時都不標母音,讓讀者根據各自地區的語音來誦讀) ,但基本上不適用於完全不同性質的表意成聲morphological-syllabic形音圖像文字如古埃及聖書體、漢字華文。
2.5, 華漢形音圖像合體字文化,加上秦的書同文以降,是一種文字中心的書寫文化,至今仍是文字高度同源一體。歐洲是拼音字語音中心文化,拉丁文之後,歐洲民族國家都分別建構了自己的語文,雖大致同源但不再一體同解,分成多種語文。
2.6, 言語方面,華語有很多地方語系和方言,很多是相互聽不懂的,但沒有發展出互不相通的文字,正因為華文並非語音中心的字母拼音字。用語音中心的進路,地區語沒發展成不同的文字是不可解的。日本在漢字書寫時期也有文言二途之說,華文的文與言不是完全二途卻也是文言有別,言不那麼決定文,文不那麼跟隨言,華文非字母拼音文字的特殊性,是語音中心的進路所無法解說的。
2.7, 文字中心的文化,與語音中心的文化可能有差別。這是德里達一個出名的命題。從歐洲語音中心主義的語文,他推至歐洲文化形而上邏各斯中心主義。不過,他也補充指出過,非語音中心主義地區,就不見得有形而上的邏各斯中心主義。柄谷行人1992年的文章《書寫語言與民族主義》裏,曾論及德里達、索緒爾與班尼迪.安德森的國族想像共同體,說德里達弄錯索緒爾的一套語音中心論,把語音中心主義推前到上古西方形而上的核心,而日本在「文言二途」的實況下,在前近代時期也有本土語音中心主義衝動,以俗語語音文字反漢字書寫,建構現代國家。不過柄谷也強調漢字和假名混合文字書寫對現代日本國語有決定性影響,文字書寫擴大了言語所能談論的領域。文字書寫影響言語。
2.8, 我大致同意柄谷所說,與日本狀況相同的是,華文不單主導華漢文化的書寫,更大範圍影響華族的各種言語(地方語、方言與官方通語),更是華漢文化一體性以及現代主權國家建構的重要環節。華文混用假名借音字或拼音字程度遠比現代日文低,文字受到語音的影響也更低(雖然49年後特別是近年,借音假名字在港式臺式書寫之中稍有增加)。華文絕對不能化約為語音中心的華語,文和言互相影響但文更大程度上帶動著言語。華文文化的語音中心傾向比日文更低,德里達的華文非邏各斯主義觀點仍值得重視,而不是如一些學者說德里達命題也只是一脈不理解中國的西哲的東方主義他者幻想(hallucinating the other)。
2.9近年的實證研究也確立文字對語言的重大影響。托爾欽斯基(Liliana Tolchinsky)研究識字的社會,她發覺不單文與言相互影響,有如回力鏢的效應,但基本上是文字帶動言語,而且識字者比文盲者懂得更多口語。
(題外話:有些作家認為,文盲的農民言語比城市知識份子的言語更豐富。照托爾欽斯基的研究,這是不成立的。我想,文盲農民的言語可以有地方色彩,甚至繞有生趣,但不可能比北京胡同聽相聲唱京劇的旗人老炮,或上過書齋的老廣東口水佬的言語更豐富。)
3為什麼說華文是一種?
3.1, 翻譯家思果曾特別批評過「一種」這兩個字,說是上了英文不定冠詞的當。但若翻看錢穆的《國史大綱》就發現賓四先生曾多次用上「一種」,如一種憑空抽象之理想,一種新通史。
這裏也是明知故犯。「一種」戲仿著流行的不定冠詞用法,如一個中國,還借同文同種之說,表示書同文一體後,華文同屬一個種,此後共生共同進化。
3.2, 華漢文化裏,甲骨文時期已有文,周代(1046-256bc) 有周語周文,但各國文字有差異,才有秦書同文之舉 -- 這是政治力量決定文化的重要案例,也說明文的發展雖不能化約為政治但離不開政治。
3.3, 秦之後,華漢文化覆蓋地區,不論分成多少個政治實體,多少互不明白的地方語與方言,文字的讀音各地不一樣,但書寫文字還是一種。期間有胡言、佛語到漢地、外地文的音譯或意譯入文、各朝正音官話的建構等,還有白話寫作的語錄,話本,最後都融入華文書寫的同一種傳統。
3.4 到現代之前,各地慣用的字或有些不一樣,例如粵語日常語中有些詞,屬生僻古漢字,但都可以在大陸叫古漢語詞典的華文詞典中找得到,還是屬於一種華文,不是另創新字。
3.5, 新創的字,數目上遠不如由舊字組成的新詞多,華文特色之一是多偶數詞特別是雙字詞。
作家韓少功說:「像我這樣的作家寫了十幾本書,也就是掌握三千多字。漢語以舊字組新詞的能力非常強」 。
不是語音中心,不是字母拼音的華文,偶有新字但不容易產生新字,只增新詞。外來字音譯意譯,都是組舊字成新詞,如電腦。
3.6, 上世紀初新文化運動、新文學運動、白話文運動,受了西方語音模式影響,甚至主張拉丁化改華文為拼音字,作為建構民族國家的工程之一。也有主張直譯歐文句法。這些倡導者皆有語音中心的傾向,幸而都未竟全功,沒有改變漢字華文的非語音中心特性 (一些小語種如蒙文以至新疆維族語文則可以徹底被語音化) 。
3.7,用六書造字法的分類,絕大多數漢字是形聲字(不是一般認為的象形字)。華文是一種意音文字、形聲合體字、圖像文字、語標音節文字。
描述華文特性的英文並不劃一,包括:logographic system with characters that are partially morpho-syllabic, graphic characters, syllabary logograph, ideograph, ideogram, graphism。德里達就說語音模式或言語模式(linguistic or speech model)不能處理圖案文字系統(graphical systems)。華文置中國文化在形而上邏各斯主義文化之外。托爾欽斯基在研究文書對言語的影響時,也認為要分辨字母拼音字、閃米特字和華文這種形聲字,不能假設三種字系是同質的。當代拉康派中國學者霍大同甚至認為中國人的無意識如漢字一樣結構。其實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哲學家張東蓀就研究形聲文字、華漢邏輯與華人認知之間的關連。學界可以不同意薩皮爾與沃爾夫的語言決定論假設,但也可想像華文的形標意音合體圖像文字對華文文化有一定的影響。這裏要強調的是華文的特性絕不能與語音中心的文字混為一談。
3.8, 「一種」也有同種之意。我們用的華文是同一種的,表述各異,但沒有兩種華文,只有活躍的華文和被遺忘的華文之分。
華文文詞有太多不活躍的古代漢字詞句,如死火山、死鬼魂一樣,但仍是所有華文使用者所共有的。凡有人活用的前人文字詞句,成活幽靈,飄流過界,在華文世界上空徘徊。華文是一種而且是活的文字,華文文字詞句有共同祖宗、華文書寫有大量等待再魅的共用幽靈。
3.9,今天三地分治是華文一種的三千年未見的大變局嗎?上世紀白話文的普及,沒有結束華文作為一種的存在,49年的變化,會不會讓華文越走越遠,終於結束一種的華文?我認為不會,因為華文是文字中心而不是拼音字,黏性很強,大家用大同小異的意音合體圖像字,雖走向各表,創了較多不同的新詞,甚至有少量不同新字,但主體絕大多數的文字詞句仍是同一種意義共享的漢字華文。
4如何各表?
4.1, 作家王爾德有兩句名言,第一句是「英國和美國是被一種共同的語言所分裂的兩個國家」。第二句更清楚:「我們英國人現在其實一切跟美國人都是共通的,當然,除了語言」。這是對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英文與美文的故意誇張的幽默。
英國英語、美國英語、澳洲英語、加拿大英語,都是「英語」的「方言」,語音、字句有差別,但之間的差別還不如粵語、閩語與普通話。從書面文觀之,各地的華文則如「英文」和「美文」,雖有差異但不至於互看不懂。
4.3, 單從言語而言,華語內部早就雞同鴨講了。
華語包括官話(國語、普通話)、族群地區語(ethnological topolect)、方言 (dialect)三個層次,比一些歐洲語言多了族群地區語這個層次。大陸一般說有七大族群地區語:北方、吳、贛(江西南京)、湘、閩、粵、客家。此外還有更少數的徽語、晉語、平話 (廣西雲南),閩也分閩北閩南,山區的族群地區語不算在內。族群地區語之間有不同程度互聽不懂,不能以一般方言視之,但也不是新語言,不能算是非華語,故必須引入ethnological topolect這個概念。
大陸其他種族的語言當然不算在上述華語之內。
上述這些華語家族的言語是族群地區語,不是方言。山東、陜北、雲貴、四川話都是屬於北方地區語系的,它們是北方話的方言,但吳、贛、湘、閩、粵、客家等語卻不是北方語的方言,也不是相互的方言,而各成一種族群地區語,之下各有自己的方言。
據《漢語方言親疏關係的計量研究》,與普通話對比,粵語的可懂度,在各大族群地區語中可能是最低的,大概只達百分之十八。
各族群地區的言語在語音、用字、句法結構大有不同,聽懂不易。相對而言,各地區的華文寫作差異程度遠沒這麼大,華文的文字特性使然。
歷代中央政府也會挑選提升以一種族群地區語為主而拼湊出官話。正如粵語諺語說: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廣東人說官話。這不妨礙很多說不好官話的廣東人學好寫好華文,中狀元、進士及第,因為華文只有一種。
4.4, 說到官話,學者商偉說:官話是後天習得的,沒有誰天生就說官話。
官話的前身又叫共同語。漢代時叫做通語。
宋代之後各朝代都有各種韻書定正音,中古漢語也一直有演變。明初以南京話為官話,遷都北京後,南京話加上北方口音混出大明國官話。17世紀滿人入主北京,明末的官話加上滿人口音成大清國新官話,1728年,雍正皇帝確定這種北京話為官方用語。清國北京新官話受滿族的影響很大。滿族人不能區分尖團音,也不會發入聲,因此,滿洲貴族所說的官話是滿族化了的北京話,也被戲稱為「五音不全」。
到上世紀這種「老國音」經過民國國音京音之爭等多個提案,1920「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並將這種「新國音」的北京官話改稱國語。現代官話標準國語有22子音,以前的正音有超過30子音,可見變化。至於接近不同時期的中上古漢語原語音的粵語有9聲、閩語7聲、客家語6聲,到了今天的北方語只有4聲,也說明北方語的語音變化頗大。
49年後台灣仍叫國語,但大陸在1955年10月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定立「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普通話」,張奚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說:「為了突出我們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為了突出我們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經過深入研究,我們決定不採取國語這個叫法。如果叫國語的話,擔心會被誤解為把漢語淩駕於國內其他民族之上。」中國的通語不叫國語而叫普通話是有多民族的考慮的。
有趣的是普通話標準音,現在大有人認為不是在北京城,而是在承德附近的灤平縣,那裏的居民是從北京遷移過來的滿人,他們說話沒兒化音,也不吃字,不像今天北京胡同或近郊住民般說話。
今天叫普通話的官話,接近但不等於今日北京話。今日北京話成了一種北方族群地區語的方言。
不過,這裏要說的重點是,官話是人為建構的。
4.5, 地方上直到今天還不是人人說官話,歷來不說官話是大多數。每個地方都有母語,互不好懂,但華文作為書面文字,卻大同小異。華漢文化可以一體,是因為它是文字中心的。
4.6, 上世紀中國的白話文運動,是一次華文內部的大變動,不過華文仍是一種。
49後華文內部的差異加大,則是秦以降所未見的。政治斷裂與區隔是重要原因之一。
一是國府遷台,納中華入台灣。國府官樣文章並不那麼白話,內含很多文言以及「等因奉此」等慣例套句。然而49年從大陸到臺灣的民國書寫,最終將遭遇到台語(屬於閩語的方言) ,加上外語特別是之前的日語日詞和之後的英語英文。
二是共產黨建政後,大陸有自己的文風如新華體,包括黨八股和後來的文革語,這是本來台灣、香港不熟悉的。
三是香港,因為南北移民湧入,加上殖民地政策和英文的地位,49年後書面語變化也大,下文再說。
總之49年後三地政治、社會與生活取向各異,各走各路,華文書寫因路徑依賴而加大差異。
4.7, 標準書面文、現代華文的現代白話文,出自古代老白話,但現代白話文一開始就不等同口語,只是接近國語,甚至以文影響語,建設了國語語法,卻從來不曾是國語、俗語或地區族群的母語口語的我手寫我口。
白話文可說也是文體文,不是語體文,始初即夾雜著不可或缺的大量翻譯詞句、日本漢字、歐語語式、標點符號、阿拉伯數目字,以至古代典故、語法,始初就是揉雜的寫作。白話文流行前,梁啟超等的清末新文體是近文言文的揉雜體,而現代白話文則是近民國國語的揉雜體。
老白話文和文言文是華漢文化古代兩種書面文,不是絕對對立的,上世紀以前華文本來甚至沒有文言文之說。
白話文運動建構出想像中的現代白話文,對付想像中的文言文,這就是現代中文(華文)標準書面文的揉雜因緣。
4.8, 白話文的推手,受西方語音中心取向的「誤導」,有的開始的時候卻還鼓勵方言入文,如胡適在《吳歌甲集序》說:「今日的國語文學在多少年前都不過是方言的文學…國語的文學從方言的文學裡出來,仍需要向方言的文學去尋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可見白話文運動要對抗、要排除的是文言文,反而是歡迎方言成為白話書寫的一部份。這個想法後來大致沒有實現。
之後更有人提倡大眾語,直接寫方言,其中也是有功利和宣傳原因。中共在香港的左翼文學界曾響應華北大眾文藝運動,推動粵語方言寫作,以為這樣的方言書寫可以吸引更多說地方語的普羅讀者,但效果不佳。有論者說當時的純方言小說「不忍卒睹」,反而非純方言的揉雜派作品較為可讀。
4.9, 受西方語音中心思想影響,民國白話文運動主張像早期現代歐洲以各地俗語(vernacular) 書寫替代拉丁文般替代文言文,彷彿想像中的白話書寫將是我手寫我口的,甚至要拉丁化或注音化,以發展國語的文學和文學的國語,文與語合一。
北方官話叫國語,白話文成了「中文」,雖有助催生民族國家,卻陷入語音中心主義的學理誤區,忽略了一體化漢字華文書寫與多樣化華語言語的分野,忽略了漢字與拼音文字的差異。幸好如商偉所說:「五四文人的確這麼說來著,旗幟也亮了出來,但做起來卻是另一回事兒…胡適根本就沒拿語音當真。他白話文觀念仍然是以書寫為核心…這跟但丁、薄伽丘在義大利文的草創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具可比性。」
俗語方言寫作,一直沒有成為白話文運動之降的華文寫作的主流。華語的語音多樣性,並不是推動華文寫作多樣性的主力。
4.10, 漢字華文書寫吸收口語的幅度畢竟有限,許多以地方特色聞名的作品,通常不過是綜合各種手段,營造地方風味,或象徵性地鑲嵌一些標誌性的語詞,如烹飪中放點香菜、孜然、花椒等地域香料。
我曾就此事問過一位著名的新京味作家,說我們「地方」作家在作品中經營「在地感」都要很自律,生怕讀者看不懂,但北京作家把大量在地俚語俗話寫到作品裏,就不怕北京以外的讀者在閱讀上有障礙?那位新京味作家說:從來沒想過這樣的問題!國語出自北方話,白話文被視為國語的我手寫我口,製造出華語之中的布迪厄式的品味位階等級,也讓北京作家在土語入文的時候更自信、更不自覺。
4.11, 當代華文的書面語竟被稱為書面「語」,可見受語音中心思維誤導之深。在本文中,我姑且同義反複的改稱一般所說的「標準書面語」為「標準書面文」。標準書面文是受官方加持的,可以借公權之力,特別是通過中小學教育,遏阻華文過度的變化。華文讀者的閱讀訓練和習慣,是不接受純方言化寫作的。不過,三地想像中的標準書面文的文字書寫,本來也就有頗多差異,只是差異低於民間的媒體和出版書寫。據人民日報91年6月6日社論《認真做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標準中文只是「根據約定俗成原則而規定的各項標準」。
4.12, 以香港華文為例,學校標準書面文仍以想像中的白話文為準,輔以古文和用典。香港民間華文變化也不只是粵語地區語方言入文的問題,更揉雜了大量文言文、外語翻譯、新流行詞、大陸新華體政治文字,以至當年南來文人的老民國詞句遺風。另外,近年的大眾媒體和網上書寫,普遍穿插少量的借音字,把漢字當聲符使用,借其音而不管其義,以書寫常用的粵語口語,如把「他」寫成「佢」(而不是古漢字與「他」同義的「渠」) ,並且創造新字,在近音字之旁,加上「口」邊,如:唔、咁、啲。純符號標記如心形入文就暫且不論。
台灣和大陸書寫亦然,各有路徑依賴,三地差異遂越來越大。
4.13, 港式華文揉雜變化可以在學理上統稱為三及第化,實不止三種揉雜的底料。
三及第文體,原是一種香港流行過的小說和散文體。固然,方言入文,半文半白文體,古已有之。三及第是專指一種香港粵語文人的特定寫作,故意揉雜白話文、文言文和粵語三結合。跟左派方言大眾小說不一樣,港式三及第寫作是在想像中的標準書面文即白話文的用詞遣句文法結構下,加上較多的文言文和文言語法,之外添上適量粵語字詞和極少量粵語語句結構,以及外語翻譯詞、本地流行詞語等雜底以成文,但文句結構仍是依賴約定俗成的書面文,以遷就讀者的閱讀習慣 -- 香港民間華文和學校華文教育裏文言文的成份比當時大陸多。
重點是香港的三及第寫作的讀者是識字庶民,是一種「好看」的流行娛樂性讀品,說明它是吻合操粵語的華文讀者的閱讀習慣的。但純方言文學則不是,因為違反華文閱讀習慣,不好讀,所以反而是小眾的。
可以說,近年茅盾獎的《繁花》與暢銷的《龍頭鳳尾》都是三及第文學而不是方言文學。
4.14, 為什麼叫三及第文體?大概跟一種大眾受歡迎的低廉民食「及第粥」有關。及等粥的煲粥配料是豬的三種下水,即內臟,粵人叫豬雜。命名來源方面,坊間有多個版本,附會說某某廣東狀元在微時獲人施捨過豬雜粥,及第後回報,豬雜粥升為及第粥,都頗遷強。更可能的是粵人有湯底之說,豬雜煲粥用的是低廉雜底,也叫雜底粥,粵語雜底與及第音近,後變成及第粥。
相信三及第文體的「及第」兩字是來自以三種豬雜的雜底煲粥的廉價民食及底粥,可見寫作者不無自嘲和自覺。
4.15, 用篇幅說三及第,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文字演變的理論名詞。
文字中心的華文變化,不宜叫克異奧爾化。
克里奧爾是先有語音,後用字母拼音成文字。克里奧爾的各種語言,後來都產生了自已的新的文字、文法、字句結構,在語言學上已不被視為是某種元語言的衍生語言,更不是次等語言了。但克里奧爾化是一個語音中心的概念。
華文變異應依文字中心路數,華文的揉雜不是因為不同語言的語音揉雜,而是因為文體、字詞來源的揉雜,所以不能稱之為克里奧爾化。其實,我們已經有了現成理論性概念名稱:三及第化。
三地華文都在三及第化。推而廣之,所有現代文字書寫也都或多或少在三及第化。三及第化應是當代中外書寫與文學研究都可用的概念。
4.16, 港式書面華文的三及第化在49年後加快成形,其中推動因素包括南來文人的國語文化、殖民地政府的語言教學政策、英文和英文學校在香港的社會地位、回歸前的母語(粵語)教學運動、本土化(粵語化),與回歸後用語大陸化等等。這裏不細說了,有興趣者可參看石定栩、邵敬敏、朱志瑜編著的《港式中文與標準中文的比較》。該書作者說:「港式中文已經積累了數量相當可觀的特有的詞語、短語、句法結構、篇章結構及其相應的用法…」;「辭彙系統、詞義理解、結構組合、句式特點、語言運用等方面跟標準中文有所不同」;「中英夾雜、半文半白、不粵不標…遠離漢語規範的混雜語文」;「兩種漢語書面語沿著不同的方向發展」。
不過,該書作者認為,「現在的港式中文在香港已經流行了幾十年,早已為香港市民大眾所接受,成為香港地區正宗的書面漢語,也就取得了當代語言學意義的合法地位,不可能推倒重來,更不應該加以取締…」
4.17, 與我同代的「嬰兒潮」香港寫作者的最大疑惑是,如何寫好「中文」。一是心虛,不懂普通話是不是寫不好白話書面文?其實當年傅斯年是有這種主張(懂國語才能寫好中文),但胡適也已經反駁過,上文還舉了廣東出狀元的例子。二是疑惑,譬如寫香港現實主義作品,書中大多數港人的對白應是用粵語還是北方語(香港作者往往選擇用北方語)。三是七十年代有些在香港的寫作名家推崇「純正中文」,很多寫作者有了必須符合「純正中文」的焦慮。彼時在香港推純正中文的主張者,卻是反對胡適傅斯年魯迅的立場的,特別抵制方言口語和歐化語句,卻鼓勵雅馴的文言入文,也接受翻譯詞,可見所謂純正中文也者,也只是另一種三及第的文體。
4.18, 現在政治化的香港,出現多個有關華文的議題,包括普通話教中文與母語(粵語)教中文之爭、某些本土主義者的粵語比普通話更優質的吹擂,以及一種認為粵語化字句入華文寫作(因為有較多古字詞句和文言成份)才是雅馴中文的粵語沙文主義。
我不反對華文寫作有好壞之說,更喜歡看到有超級讀者站出來,當文字清道夫的工作。不過,涼茶調濟一下適量喝一點是好的,多喝就傷元氣變虛弱。
若把純正中文作為意識形態規範主張,成為絕對化的標準,甚至提升到華文認識論層面,那我就只能說:不存在純正現代中文!
同樣,說粵式中文雅馴、粵語殊勝也只是偏頗意氣之一面之辭。
4.12, 話說回來, 現在華文一種的各自表述格局已成,三地不同輕重和路徑的三及第化現代華文,差異增多,但仍是以大家看得懂的漢字來寫作,還是離不開同屬一種華文。
5何謂同表?同表的意思是,我們都是用只有一種的華文來表述。華文是全球華文使用者的華文,華文文學是華文寫作世界的文學。
華文確是世界最大的一種語種。固然,文學才份並不是一定與使用者人口成比例的,否則以人口比例配額而言,華人作家每六年就應得一個諾獎。不管怎麼說,華文字詞書寫,千年歷史累積,在文字書寫場域肯定擁有最多文學幽靈在徘徊,這是所有有能力以華文閱讀寫作,願意使用華文者的寶庫。
所謂同者,就是指同以華文字詞書寫閱讀,承認一種華文的一體同源。
這種同不是墨家的同,後者的同意味著千人一面、取消差異的同質性。墨家尚同,儒家恐同,倡和而不同,如音樂的琴瑟共鳴。那是理想狀態。但現代世界不能強求和諧或共譜樂曲,現代常態是眾聲喧嘩,像港粵語歇後語:潮州音樂,自己顧自己。
現代不可能也不應該強求墨家式同質化或儒家式和諧,不過不同、不和諧並不表示不能並存,反而是不能急於同化消滅差異,甚至不應把雜音都和詣掉,強迫大家進入一個大熔爐。差異是必需共存的。同與和,都不足面對當下的多樣性,所以要引進包容多元文化,要互動共濟交流混雜,要有共同進化的「共生」概念。
6何以共生?
6.1, 共生,就是大家都存活,live and let live;共生是複數的,分開就不生,同化也不生,是互濟但卻擁有不同主體的一種狀態。
6.2, 生物學上叫symbiosis,不同生物機體活在一起,或緊或鬆,互動、互利,分開拆散則互損,甚至就是死亡。
6.3, 這裏也用政治理念做比喻。本文其實一直沒有忘記華文的政治面向,讀者應已感覺到兩岸四地華文的狀況與政治狀況有同構性。
政治理念而言,在16世紀下旬的讓﹒布丹的絕對不可分割的主權觀與17世紀中旬霍布斯的國家是利維坦的說法之間,我們可以看到另一種針對絕對主權的政體觀,即約翰內斯﹒阿爾特胡修斯(Althusius) 1603年的聯邦盟契理念,一種由共生體(symbiotes)自願組合、從下而上的遞進自治的盟約式組織形態。
一種華文的現況,何嘗不像是一種文字的共生邦聯!
(語言學科的共生學是指Leiden學派,這裏就不說了。)
6.4, 華文一種,各表而共生。因為政治分治,身份歸屬,文化本土化,加上三地華文內部三及第化路徑,三地文化的差異在拉寬,但如果能持有欣賞參差的美學觀,三地間同中有異的華文文化互相影響雜交補足豐富,多樣文化可比單一文化monoculture更精彩!
三及第化離不開華漢形音文字的同種華文,兩岸三地的華文仍有著很大的共通性,沒有想像中的統一純正,可是也沒有走到另一極端,即全面方言化、部落化至互不理解。
我既存疑文化強制標準化,也反對本土排他。源頭不見得比末流高、中心不見得比邊陲強,純正不一定比混雜好。本土稍有優先但也不是在位階上更高。文字是活的、是變的,華文不能走進大一統鐵屋,但躲在自閉在竹籬巴內也是不行的。
6.5, 現狀是文化統識權(霸權)的分裂,三地互不服氣。更成問題的是,沒有欲望也不愛看別區的華文。
但我們可以看外文看翻譯,為什麼不能看看有點陌生的鄰區華文?
積極做法是:三地需要養成一大批至少是通兩地華文的超級讀者 ,形成有規模的理想讀者的共同體 。我們缺的是這一種多樣性華文的超級讀者、超級文字清道夫,和新一代能駕馭活用差異的書寫者。
興趣與欲望可克服文字大同小異的障礙,三地因為懂得才有可能慈悲。
三地社會和大學人文通識科有必要培養學生閱讀不同華文的能力,加強下代精英熟悉三地華文的表述,參與一場參差美學的華文嘉年華。三地三及第雜底粥做法不同,但都可以是可口美味的粥。過去所有華文幽靈也不斷被選擇性啟動,在跨域。
6.6, 從來就是揉雜和多樣的當代華文,在三地各自想像中的所謂標準書面文框架下,以白話文、文言文、普通話、地區語、方言、外來翻譯語、新本土流行詞,交錯出約定俗成的歷史發展軌跡,並在讀者的認受局限等多種制衡下,各地方、階層、族群、性別、世代、載體以至個別寫作者仍然可以在有限度自由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寫出各自的、真正意義上的「一種華文,各自表述」。
今天三地華文的資源,是前所未有的豐富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禮讚1949,它促成21世紀華文的繁花似錦。
讓分治的缺憾還諸天地,我們肉體上都真的如張愛玲所說「回不去了」,但這不妨礙文化上大家多點往回看,如Beatles的歌詞:“ Once there was a way to go homeward” (Golden Slumber) 。另方面,同樣重要的是,好好觀南望北、左顧右盼,看看你周圍這一代華文新寫作,他者不是地獄而是你的新材料、新血液與新生命。政治上七十年分治帶來的可能是全球的華文使用者,一種華文三千年未遇的一場三及第化的、共生同享的盛世流動華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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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瞭解這兩家高中的讀書風氣 師資與環境
請各位大大給個想法及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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