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世界的5G等數位環境,要有「網路寬頻政策」來配合,但我們的「網路寬頻政策」卻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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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型 #網路寬頻政策 #工商財經周報 #總編輯精選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4G得標業者頻譜能否轉讓,NCC主委竟然不清楚!立委林佳龍今(17)日在立院交通委員會質詢NCC主委石世豪,林佳龍質疑,4G釋照開放得標業者間可轉讓頻率,有助長業者「圈地」競標、再高價轉賣之嫌,他合理懷疑制度背後是否有協助「圍標」的陰謀。石世豪答詢時原本宣稱目前僅開放互換頻譜,未准許轉讓,後經其他立...
網路寬頻政策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名家評論】
數位世界的5G等數位環境,要有「網路寬頻政策」來配合,但我們的「網路寬頻政策」卻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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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寬頻政策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4G得標業者頻譜能否轉讓,NCC主委竟然不清楚!立委林佳龍今(17)日在立院交通委員會質詢NCC主委石世豪,林佳龍質疑,4G釋照開放得標業者間可轉讓頻率,有助長業者「圈地」競標、再高價轉賣之嫌,他合理懷疑制度背後是否有協助「圍標」的陰謀。石世豪答詢時原本宣稱目前僅開放互換頻譜,未准許轉讓,後經其他立委質詢時追問,石主委才坦承自己印象錯誤,的確可轉讓頻率。林佳龍批評,NCC主管4G釋照業務,主委卻連有無准許業者轉讓頻率都搞不清楚,是明顯失職,難怪至今只看到4G標金飆漲,完全看不到NCC的政策目標!
林佳龍指出,目前4G釋照規則裡,准許得標業者可選擇一次繳清,或是分期先繳納頭期款(底標金額)後,再分十年繳清剩餘的標金;業者更可以在得標後,將標到的頻譜轉讓出去。林佳龍質疑,NCC這樣的制度設計,等於在變相鼓勵業者先「圈地」競標,得標後再高價轉讓頻譜獲利,形同助長炒作標金,他更合理懷疑背後是否有協助「圍標」的陰謀。林佳龍也質疑,NCC准許得標業者可以分期付款,萬一有業者在營運後獲利不如預期、甚至虧損,繳不出分期付款,NCC有考慮過退場應變與風險管控機制嗎?
林佳龍表示,4G標金截至昨日已飆到959億,未來更可能上看千億,但NCC至今不願回答是否將啟動降溫機制,僅以釋照規則中有相關規定搪塞。林佳龍批評,這不是技術面,而是政策面的問題,4G天價標金恐墊高未來4G資費,並將影響業者基地台建置與服務品質。目前NCC僅規定業者須在五年內達成人口覆蓋率50%的目標,但光是六都,人口數合計就超過1600萬,佔全台總人口數68%,業者只要在六都建設基地台,就可達成NCC的要求,未來4G上路後,恐怕會讓現有城鄉數位落差更加惡化!
因此,林佳龍除了已提出電信法第20條修正案,要求將4G釋照所得成立特種基金,專款專用在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及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上,今日交通委員會也通過林佳龍所提出的提案,建請NCC應籌設專款成立特種基金,用在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上,也要求NCC明定業者應分年達成的4G地區覆蓋率,以保障偏鄉權益。同時NCC應研訂4G資費之收費上限,確保目前標金過高,不會導致未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問題。
網路寬頻政策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11)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交通委員會針對NCC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進度專案報告質詢石世豪。他認為4G拍賣政策進步性不足、創新不夠,優厚既有業者,但對於弱勢數位機會並沒有太大的提升。他提案通過,基地臺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由原本的50%提升至90%,避免業者以建置基地台在人口多的都會區,造成更嚴重的數位落差,也讓偏鄉的災防受到普級的服務。
林佳龍表示,4G執照將拍賣, 而拍賣設計最主要目的之一是追求效率,但是進步性不足、創新性不夠,標金是多少也不知道,標金收回國庫也沒有用在布建基礎建設與縮短數位落差,NCC可以擔保現在設計的釋照方法會實現這個追求效率、公平競爭的目標嗎?
林佳龍認為NCC4G拍賣條件只要求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50%,將會使業者以建置人口多之都會區,造成更嚴重之數位落差,違反普及服務目標,雖然NCC亦有要求災防告警廣播簡訊系統(PWS)建置義務之要求,結果只有五都才優先建置災防告警廣播簡訊系統,反而偏鄉災防需求大,業者卻建置緩慢。林佳龍當場在交通委員會提案並獲通過,要求基地臺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要達90%。
林佳龍指出,4G執照拍賣將在電信市場裡造成「大者恆大」的局面,厚愛既有的業者,看不出小業者和新進業者的競爭機會在哪裡,例如在釋照頻譜中,900MHz全部及1800MHz前4段已有3G業者使,使用期限至106-107年,若非原業者得標,顯然無法於期限內提供服務,所以只有原來的業者可以標到,顯有內定及違反公平原則。
林佳龍質詢石世豪,NCC知道4G執照拍賣有任何非既有業者表示興趣嗎?如果只有既有業者參加競標,NCC如何防止標金在默契下被往下調降?如果標金飆高的話,都是既有業者出價得標,NCC如何預防業者不合理地調高資費?林佳龍表示,他過去已提案拍賣4G所得價金應成立專款專用的基金,他也會在立法院提修法。
林佳龍也指出拍賣四G的開臺營業條件及網路品質與涵蓋率,要求開臺營業條件為經營者應完成具數據傳輸下行峰值速率100Mbps(mega)以上之基地臺設置數量總數250臺以上,始可營業。 250 x 100Mbps 遠小於現有3家業者提供之3G 頻寬,這樣的條件是比現在3G頻寬還低,民眾原本期待4G開台後可以大幅增加頻寬,這樣的標準就沒有辦法達到民眾的期待。他要求NCC進行檢討。
網路寬頻政策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14)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會質詢NCC主委石世豪,有關電信法修正草案牽涉中華電信最後一哩是否面臨業務分離的命運,政府怎麼處理中華電信的固網網路?石世豪表示,希望採「業務功能分離」,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
石世豪表示,甲案就是維持原案,採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的「功能性分離」,乙案是市場主導者要提供公平的用戶迴路及電路費等價格,也就是自己使用的價格跟競爭對手(台固或速博)使用價格要一致。
林佳龍問石世豪,NCC引進了「業務功能分離」(Functional Separation),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行政院則擔心影響中華電信後續釋股股價,你個人比較支持哪一案?石世豪表示,甲案可行度比較高。林佳龍稱石世豪是務實主義者。
林佳龍表示,就NCC的報告中完全未提及既有無線電視電台無條件換照使用頻率?並沒有說明如何創造新的競爭秩序,吸引新進業者,為電視市場引進活水,資金的投入創造更大的質量服務。
石世豪表示,這部分還在研議當中。現在的廣播電視法規範下,讓無線電視可以從事的事業比較有限,對頻率使用彈性不大,在數位匯流下將有彈性業務規劃空間,營運模式也會比較容易建立。
林佳龍指出,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只開放2張執照的目的何在?石世豪回答,現在規劃採用多梯次釋照,這兩張是第一批釋出,如果再檢討確實有成熟的營運模式,再陸續釋出第二批。林佳龍表示,順序應顛倒,應有最理想的營運模式,再分階段釋出,不然先投資的業者對未來的預期會存在很多風險。石世豪也表示,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方案,考量釋出新的頻段由業者來申請,原來限制既有業者申請,現在考慮調整既有業者也可以來申請,畢竟無線電視規模有一定限度。這次釋出頻率,由於多數國家多採歐規新的規格,新的發展趨勢在未來釋照會考量。
林佳龍也提到數位廣播政策,他說,新聞局根據當時的政策發了六張,現在只剩下一家,政府必須承擔起政策,怎麼去收尾,怎麼去引導,廣播也是數位匯流的一部分,但NCC的態度比較消極,好像希望它自然消失。石世豪表示,盡量考量業者給他很大的彈性調整空間與時間,調整它的營運計畫比較符合實際可以經營。林佳龍指出,有政策大家才足以依循,舊的政策目標已經改變,政策已改變,政府的投資也不足,造成繼續經營的人遇到問題,政府的角色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未來要改面,必須要有更積極的正面做法。
林佳龍也提出,NCC要求「5年內,其系統網路提供數據傳輸下行峰值速率具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50%」。所謂「營業區」乃指全國,而現行光六都之人口總數即超過「營業區人口數50%」,因此業者很有可能把1000臺的基地臺多數建置在六都以符合標準,而忽略鄉村寬頻服務的建設。
石世豪回答,經營者面對政府對頻譜拍賣的價值、普及建設義務的政策目標,達成的方法有很多種,若以強制的方式要求會造成頻譜價值的減損,並會造成實際LTEA技術擴建速度的減緩。NCC現在是讓新技術盡快布建,同時要求普及服務義務,盡快開通新服務,在需要普及的地方,再用普及基金的方式去補足。石世豪表示,林佳龍委員的意見,會在NCC相關規範中一定會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