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讓支持我們的大家擔心了!
針對前陣子節目下架而引發的爭議,我們三個姐姐和律師討論過後,決定還是發佈聲明稿來向支持Fun星球,以及質疑Fun星球放故事節目的人說明。
因為我們很謹慎的面對,陸續諮詢了兩位律師,
中間也耗時幾週,才會在這個時候才做說明,讓各位久等了。
— #沒有取得授權就是違法_不懂著作權不會去問嗎 —
其實早在《鈴噹聊聊》該集節目上架之前,我們就已經跟律師約好諮詢時間了。
因為我們對於「侵權」二字也有諸多疑惑,只是沒想到節目上架後,會引起其他網友的關注,
雖然我們單純只是想跟小朋友們解釋,為什麼喜歡的故事不見了。
不過也因為大家對我們的質疑,還幫忙貼了好多法條,
讓我們在跟律師諮詢的過程中,又多了好多問題可以問,增長了不少法律知識。
初期要準備錄製podcast節目前,我們也查詢過相關資料,
但以繪本為主的Podcast型態大多會使用到很大比例的內文,這的確是有牽涉到文字版權。
不過若是從實體故事活動就認識我們的家長會很清楚,我們連自製道具都沒有任何文字。
大家有沒有好奇過,明明一本繪本慢慢讀頂多5-10分鐘而已,為什麼fun星球的故事長度動輒20-30分鐘呢?
因為我們講了超多書中內文沒有提到、沒有寫的圖片細節、自己的觀點、許多引導問句,相信讓小朋友搭配書籍收聽的家長應該也有發現。
Fun星球放故事的製作方式是我們完全查不到的先例,
在沒有使用著作圖片與文字內容的情況之下,
我們又查詢到著作權中有一項「合理使用原則」,
發現我們的情況是符合的,便好好的標註與介紹繪本出處,讓故事上架。
經過這幾次和律師諮詢過後,也證實我們的確是在合理使用範圍內
因此,「要說我們侵犯著作權的機率也是低的」
有這次經驗,我們也了解到其中涉及的法律層面太廣,真的不像大家鍵盤敲一敲、google 找一找、自己讀一讀,就能下定論甚至是定罪的。
— #不告而取謂之偷_沒有問還找藉口_犯錯還討拍—
其實我們一直覺得跟出版社的聯繫是我們自己內部的事情,
不管我們是多早之前就開始聯繫,或是石沉大海幾次,
都不需要一一列舉回應。
但是我們沒有說,不代表我們沒有做。
許多網友們質疑我們為什麼不直接電話聯繫,先取得授權再錄製節目呢?
嗯,這麼簡單的方法我們怎麼沒想到呢?
事實上是,
因為我們節目的設計方式並非朗讀繪本文字,也不是有聲書,三言兩語很難解釋,
所以我們都是用email聯絡出版社,才能附上節目連結,
再者,考量電話聯繫並不會留下溝通往來的紀錄,
加上出版業者和我們自己也有其他工作在身,並不是能時刻接到電話,所以才選擇先用e-mail聯絡。
一開始我們的確有去電確認是否收到信件?想了解可以合作的方式。
有一些出版社真的認真聽過內容,也肯定我們的方式,大方的提供其他書籍讓我們錄製使用。
當然也有一些出版社可能因為工作忙碌,看到我們的去信就先官方回覆請我們下架故事。
縱使因為前面敘述的原因,我們覺得自己沒有侵權,
但我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和出版社對立,基於尊重的立場便乖乖的下架節目。
和律師詳細討論過後,我們發現侵權與否判斷方式很複雜,
甚至我們的下架行為還可能被解釋為「畏罪」⋯⋯
愚鈍的我們,真的無語問蒼天,還要被誤會把出版社當成壞人、犯錯還討拍。
聰明又正義的網友們,如果是你們一定可以想到兩全其美的方法吧?
— #老婆_妳就不能換個初衷嗎 —
Fun星球放故事的初衷,就是「讓小朋友喜歡看書」、「願意看書」,
所以我們講故事從來不朗讀或朗誦內文,而是用孩子的視角去觀察圖片細節。
我們的節目主軸為「與孩子互動」,例如最近其中一集使用《你聽說了嗎?》做為教材去設計引導教案,
就埋藏了大大小小75個問句在其中,請孩子去思考與觀察,也讓大人知道在哪邊可以提出來討論。
不理解其中奧妙的人會以為我們很普通的在講述故事,不過這也是我們的目的之一,讓孩子無壓力、快樂並反覆的學習。
但是因為這樣引起爭議的時候,連團隊成員的家人都擔心的問「難道不能換個初衷嗎?」
換初衷,很容易。不講繪本,更容易!
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講原創故事的團隊,我們有很多完全不會讓自己深陷侵權疑慮的故事。
但是,小朋友們在市面上找不到,他們聽了故事想看書的時候看不到。
於是對我們來說,換個初衷變成是最困難的事。
— #感謝網友們的督促和激勵_讓我們從普通講故事的頻道_升級成親子教育頻道 —
針對孩子的說書節目,並不適合像大人的頻道般單純丟出大範圍的問題,
而是適合少量多餐的問題,去讓孩子慢慢思考與進入故事中人物的心境與行為模式。
孩子經由繪本學習事物也與大人差異非常大,大人的書籍除了工具書以外,鮮少會一讀再讀。
但孩子看繪本學習時,會反覆幾十遍的閱讀觀察。
為什麼我們會說「玩繪本」?
只要教案設計良好,繪本能夠像玩具一樣讓孩子想要一玩再玩,
試問誰會看了別人玩玩具之後,就覺得自己玩過了不用再玩了?
所以在和律師諮詢過後,我們重新定位Fun星球放故事這個頻道。
我們一樣不會照著文字朗讀或朗誦,因為這些都已經寫在書上,
我們沒有背景音或電腦音效,因為老師與家長聽完後講故事不太可能辦到。
當使用推薦的繪本與孩子共讀時,在哪裡可以觀察圖片?哪裡可以安插互動問答?
問題要怎麼問才不會像是說教一樣讓孩子反感?在哪裏可以加入肢體遊戲增添親子關係?
我們都會設計好並示範,
希望透過這個頻道中的免費節目,不管是資源豐富的都市,或是資源稀缺的偏鄉,
都能開啟各地小朋友對閱讀的樂趣,
畢竟閱讀這個好習慣可以是每個人一輩子的老師,
利用各種故事懂邏輯、會思考、愛表達、樂分享。
— #妳們不是說沒有營利嗎_流量還不是靠偷來的 —
我們放在podcast頻道上的每一集節目,都沒有跟聽眾收取任何費用。
的確,我們曾經說過歡迎聽眾小額贊助,也解釋過這麼做的原因。
本來想說,這些小額贊助的錢我們就放著不要動它吧,免得又被誤會。
但是上次之後我們收到好多加油鼓勵的私訊,
其中一位家長還特別提醒我們去把錢領出來,因為是大家的「心意」。
是啊,有這麼多不離不棄的家長和小朋友支持及認同我們,我們怎麼能夠辜負大家的心意呢?
所以,
我們決定把所有的小額贊助款領出來,
並且把這筆錢拿來買我們講過的繪本,捐到高雄偏遠地區的學校。
到時候我們會把所有的收支全部再放到粉專供大家檢視,
也請大家多多推薦我們高雄在地有哪些學校需要這些資源!
請大家原諒我們自私這一次,擅自把大家的支持和流量化成實質的捐助,送書到偏鄉。
不過,我們也有學到教訓了,這次有先告知,還請大家告訴我們需要資源的學校。
廣告配合部分,更是Fun星球這些年來首次的嘗試。
而且這一集節目也只是分享自身的經驗,再加上Facebook粉絲專頁的露出。
我們推薦的還是大人可以拿來教育小朋友的繪本工具書,
更何況「推廣閱讀」本來就是Fun星球放故事一直在做的事情。
很感謝網友在此時又把我們當成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
但很遺憾地,我們也是要養家活口,吸空氣、吃土都不會飽。
因此在未來,如果有其他合作找上門,經過評估後覺得可行,我們還是會推薦。
不過,只要是「繪本童書」需要推廣、介紹,都非常歡迎出版社與我們聯繫,
Fun星球一律不收取任何宣傳費用!
— #感謝各大podcast前輩讓我們榮登業界討厭鬼寶座 —
經過這次的事件,讓我們更能同理孩子的心理。
孩子在生活中有很多會被挨罵的小事件,起心動念都是好的。
即使你之前的幾十年都很善良、做了很多好事,
一旦沒有顧慮到那些不了解你的路人,也是會遭到洶湧的謾罵。
甚至罵你還不夠,連支持你的人都要被罵腦粉,找我們合作的廠商也要被騷擾。
明明這麼多集的故事放在那邊,不用付錢也不需要密碼,
他們不願意花時間去聽,也不願花時間了解,看了一些片面之詞就急著一同提槍上陣。
雖然我們都跟關心Fun星球的人說「不用擔心,我們很堅強!」,
但是一直被說小偷,一直被罵侵權,一直被無限循環的誤會,
我們還是會受傷,還是會覺得委屈。
針對未表明身份網友們的意見,我們全數好好珍惜收下了,
因為不太懂法律,我們也帶著這些激昂的留言們去諮詢律師,這次又學了到更多!
提醒熱心的網友們,即使是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都是要負責的喔。
謝謝素未謀面也沒聽過其聲的各位,願意讓我們擁有這些生命體驗,
我們無以回報,只能反饋之前在網路上看到的勵志文給大家
「少花點時間去謾罵別人,多花些時間來經營自己。」
共勉之~
如果看完聲明稿,覺得我們公關能力有待加強,也不要懷疑你的直覺,
Fun星球就三個姐姐,沒有公關公司協助潤稿,更沒有多餘的經費找公關公司。
但我們很願意自掏腰包花錢找律師,針對前陣子一些不實指控或個人臆測、人身攻擊的言論,
希望大家可以在個人留言處公開道歉,為自己的言行負起責任,當孩子們的好榜樣。
也不用特地辛苦的刪文,因為我們全數保留了。
最後再次感謝支持Fun星球及質疑Fun星球的各位,給我們這麼好的機會,學習法律知識。
更親自示範,教導小朋友如何面對生命中大大小小的霸凌。
謝謝各位看完這近四千字的聲明稿,在這次的聲明稿之後,任何情緒性的言論,我們將不再回應,只會蒐證。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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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以台灣護理學會理事長的身份陪同我們護理師委請台北市簡舒培議員召開記者會,就3年前某網紅拍片詆毀護理師一案,捍衛護理形象與專業尊嚴。
108年8月30日我時任立委即因此事召開「捍衛護理尊嚴 拒絕性別霸凌」協調會,責成1. 衛生福利部就《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中「敵意環境」態樣的性騷擾於傳統空間及網路虛擬環境下對法條內「他人」之解釋;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網路、社群媒體等虛擬環境平台」管理之法規提出建議;以及3.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精神就本次協調會討論之訴願案例,依我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提出法律適用見解公文書,供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之法律見解參考。終於,今年9月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敗訴,當我們還沉浸在遲來正義的欣喜中時,卻發現台北市政府於11月決議上訴,上訴原因竟是不接受高等行政法院法律解釋,再度傷害了所有的護理師。
當全世界都在呼應國際護理協會發起「護理躍動」(Nursing Now)提升護理地位、捍衛護理形象之運動時,台北市政府不僅沒跟上世界潮流,還反其道而行,助長詆毀護理專業形象。特別是今年是世界衛生組織訂定之「護理之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護理師在第一線打仗照顧個案,更需要營造一個性別友善的環境來支持、感謝護理師們無私的奉獻。然台北市政府卻不尊重臺灣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反而提起上訴,塑造一個對護理專業不尊重與性別歧視之「敵意環境」,顯見對法律以及護理專業之極度不尊重。
若是我有續任立委,是不是我們護理專業就不會像這樣再次受到凌辱呢?
https://youtu.be/bG6o_3cY9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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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威跟酸民的正義其實是一體兩面
#重點是媒體公審網路霸凌不該被無限上綱的包容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某高中學生遭網友爆料性侵同班女同學案,網友狂曝當事人個資,草屯警分局臉書PO文公告,呼籲網友勿再將足以辨識被害人的資訊,若在該臉書留言有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第13條等4法條規定,將會逕行刪除。PO文一出馬上遭網友出草,大罵「好大官威」,草屯警分局強調,監察院在調查該案,其中1項就是要求網路文章、留言有無違反4個相關法條,因此該分局臉書須先公告才能刪留言。草屯警分局臉書粉專20日傍晚PO文指出,指日前媒體報導的案,警政單位與司法單位都已全力協助維護被害人權益,為保護案件被害人,呼籲大家不要再將足以辨識被害人的資訊轉發。請繼續往下閱讀...如果在分局臉書專頁有相關留言,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第1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規定,將逕行刪除。草屯警分局臉書粉專的PO文一出,網友再度留言狂罵,指分局臉書「好大的官威」,但是依然留言大曝當事人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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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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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法條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各大政黨系統都有花錢組網軍,也曾有行銷公司向新黨推銷,稱可仿造柯P網軍運作模式,專業網軍一個人養多個帳號,不同帳號經營不同社群,需要時即同步散發相同訊息,即能達成眾口鑠金、曾參殺人的效果,但郁主席不愛搞這套,最後沒採用。
養網軍帶風向本也無可厚非,但涉及以下兩者,就有不法侵害他人名譽,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虞:第一,利用政府公部門資源,用納稅人錢養私人網軍,為非公眾利益服務;第二,散布無法證明為真之消息,簡單講就是俗稱的假新聞。
荒謬的是,民進黨政府不斷渲染境外勢力操作假新聞,企圖用反滲透法強化反中意識,或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頻繁法辦一般網路小民個體戶,實際上是在搞綠色恐怖。至於真正有組織化、具任務分工的專業網軍部隊,卻因缺乏具體法條依據,可以輕鬆從個人找斷點,就如北檢查辦楊蕙如案,從一開始就設定只到楊蕙如止血。
為了明確化境內網軍散布假消息、破壞社會秩序的管制規範,新黨已草擬「反網路霸凌法」專法,只要一進立法院就優先推動立法,針對利用公部門資源、對未成年人加害、連續慣犯者加重其刑。
在此也要呼籲大家,今天民進黨可以一二再、再而三利用網軍獲得選舉紅利,選民意志不堅正是關鍵,才會風吹兩邊倒,跟著「風向」跑!幸好這次老天開眼,揭露綠營網軍運作內幕,才讓我們知道蔡英文口中網路輿論造成的危害,源頭根本不是什麼大陸勢力,而是民進黨自己人養肥的網軍!這真是讓我想起《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的一句話:「咒詛諸毒藥......還著於本人。」民進黨平常動不動詛咒給別人死,現在終於報應己身了!
#反網路霸凌法
#咒詛諸毒藥還著於本人
#政黨票請投新黨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bAwrxmyWgcc/hqdefault.jpg)
網路霸凌法條 在 冏冏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兩個「網路爆紅」都是被操作出來的,知道真相後,你有什麼感想呢?資料來源:Robert Kyncl《串流龐克》(Streampunks)
⬇️JR Lee的影片 ⬇️
「JB小賈斯汀騙局,一張照片如何整倒了全美國媒體」
https://youtu.be/UMZr8Kwsapw
更多的【囧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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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人向善的神器?錢包裡放這個,丟掉時更容易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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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誘惑力的秘密?情緒、荷爾蒙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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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砍斷自己的腿!身體完整性認同障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rLuajIGCf0
好好的人為何會作惡?集體失控暴力的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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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冏說書】
看書十倍速!速讀真的這麼神?《雪球速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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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廣告的 2. 來吵架的 3. 侮辱其他觀眾的
4. ……我覺得以你的智商不適合待在這裡。
為免你被其他人霸凌,我要保護你,所以你不要再說話了。
就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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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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