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的社會啟蒙](個人拙見)
我是從去年開始,才開始關注所謂社會之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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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自己感到詫異,明明生活在社會之中,生活中的一切動輒都覆含在社會這個大前提之下,我卻選擇視而不見,新聞上播的畫面對我來說都像是假議題一樣地扮家家酒。我將自己的人生簡化為一道道看似複雜無解的公式:工作、想辦法找人戀愛、維繫一些保險般以防失戀時沒人聽你靠腰的友情、空閒時怨天尤人地補充因工作不足的睡眠、計畫下一次旅行或正在旅行途中、擔憂這個月錢花太多沒存到錢而未來的我有辦法搬出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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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似私密個人的事,其實都受社會影響而少有人關懷。好像社會是一場遊戲規則不能改變鬼抓人,遊戲裡的人都在為了存活拼命,自顧不暇、無法分神,以至於我們都忘了,遊戲規則是「人」訂的,不是那冥冥中存在卻其實不然的鬼魂。若以經濟學的角度而言,那鬼就是亞當斯密所謂市場裡一雙看不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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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手真的看不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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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看見了,市場裡是哪個國王出手攪和。卻很少有人敢直言不諱,背地裡連議論紛紛的力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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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的人生發生了一件很大的事,這件事大到,連帶影響了上萬與我完全不相識的人。我參加了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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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為罷工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堅定團結地不工作至提出的訴求能被討論為止,直到看見和我們一樣每日來現場站崗的警察、媒體、網路上的輿論,我才發覺自己的生活其實動輒得咎,社會原來可以不是自掃門前雪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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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罷工中後期,為了引起更多關注,我參加了苦行活動,從我的公司門口徒步走將近三十公里路到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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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之前,我其實就隱然發覺這個社會有一種殘忍,便是人很容易被各種極致所吸引,不論是極致美麗的,還是極致血腥的,如果無法造成話題,人便會漠然,因為光是忙著活就佔去了人絕大多數時光,況且這個世界還有這麼多人願意貢獻各種極致:為了奧運金牌努力、為了炫耀財富裝逼、為了平息心中某種不平衡殺人越貨、為了被注目而寫下文字拍攝影片⋯⋯。因此,即便我的理智知道苦行活動並不能實際解決問題,蔡英文也不會因此出面,卻也認同必須要做些什麼被大量注目,才有機會翻轉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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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行的途中,來了幾家媒體一路跟拍。雖然大部分時間記者都是搭車隨行,但也有不少路段記者是實際陪我們一起走的。我們一開始很高興也很感動,高興似乎受到了重視、感動媒體願意陪我們這樣辛苦。不過路程才不到三分之一,便有人發覺事態有異。當我們頂著超過三十度的烈陽走到第一個休息站麥當勞時,有一起苦行的同事發覺有記者刻意拍攝我們打哈欠、吃蛋捲冰淇淋的畫面,似乎想要營造我們懶散、根本不累的觀感。因此走到第二個休息點時,大家都警覺起來,除了上廁所,不敢有一點歡樂嬉鬧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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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行至餐廳用餐,是一間有在操辦婚宴的海鮮餐廳,工會替大家點購的菜色是最平實粗飽的炒飯、炒麵、炒青菜、沙拉,一大盤一大盤一起上上來,用完餐便繼續行程。為了答謝隨行的記者朋友,工會也準備了一桌相同菜色令他們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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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到晚,走了超過八個小時終於行至總統府,平時有運動習慣的人,竟也累掛,結束行程和我一起去做腳底按摩的同事,在按摩店內睡到打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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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看新聞,有些媒體內容和我們行程本意千差萬遠,有些行文著重在我們中途休息、有些更特意翻拍我們中餐餐廳的宴會菜單,睜眼說瞎話直指我們吃了龍蝦、鮑魚(明明你們和我們吃一樣的食物啊)。我的身體很累,對這個社會也感覺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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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相當自私的人,因為對公司政策不滿、認為自己被剝奪,才開始關心社會之於我的事情。公司雖是民營,卻也必須要遵守公司法、勞基法,就像個人也需要遵守交通規則一樣,生活中看不見卻無所不在的秩序便構成了虛擬名詞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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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終於切身感受到社會對於我的虧欠,雖然這虧欠好像小到可以被忽略,不過是薪水比同行少一點、不過是工時比別人長一點,但一旦關切了便無法移開雙眼,我便是這樣不合群且自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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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禍得福,我因為我的自私自利,開始想要花時間深入了解一個「議題」,再也不願被表面浮誇求極致的大膽標題操弄,想要以少而深的方式,去觸碰所有我可及的事件。剛好,我是喜歡看電影的人,我相信在所有人被工作佔據大部分時間、又有好萊塢漫威英雄電影的今日,沒有人在交友軟體上的自介不會說興趣是看電影,因為那是最快、最輕鬆,可以看起來有點文藝深度又安全的事,比起興趣是收集充氣娃娃要教人感覺正常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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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自己較一般人多了一份文青式的驕傲,我會自己一個人去看電影,會去松菸誠品、國賓長春看一些非常小眾的影展得獎片,片子來自美日泰韓以外的製作團隊。我秉持著我自私的性格、文青的驕傲,以及一些對社會失望的複雜情緒,開始看我從前從沒有注意過的電影類別——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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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已故導演齊柏林的《看見台灣》當紅的時候,都沒有激起我為紀錄片花電影票錢的一絲慾望。我購買了影音平台的會員資格,看了我第一部有意為之的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後來又陸續看了《一首搖滾上月球》及《灣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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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一般電影像是無中生有般創造出一個世界,紀錄片則是在這個已經發生且已被形塑出的社會找尋題材,花時間聚焦,企圖以重新拼接的畫面呈現真實,每一顆鏡頭都來自你我周遭不完美的景觀、人物,有些甚至醜陋地令人不忍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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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明白為什麼從前不喜歡看紀錄片,因為即便是一般電影刻意描寫的悲傷、痛苦,人都能藉由螢幕隔出的雙重標準,融入卻又自外於影像之外。有點像是觀眾都愛嘲笑恐怖片主角,總要白目去開地下室的門、總要自告奮勇去冒險一樣,我們可以接受螢幕裡的人物去做出現實中不可能的事,一個人進入鬧鬼森林、暴露於伽瑪射線竟沒死還成了特異功能人士、倒掛於飛機之外,我們能從這些虛假、被設計出的情節得到一種自己也身歷其境的快感;紀錄片卻不然,刀刀見肉的真實題材,沒辦法令人產生一時麻痺的雙重標準,如果看完了紀錄片卻沒有做點什麼,好像還有種無情的罪惡感,而我們平時的人生已經夠累了,看電影是為了逃避現實,不是為了將自己更逼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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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青春,在台灣》是一部以「太陽花學運」和其他社會運動為背景的紀錄片,鏡頭環繞在學運領袖陳為廷及在台中國留學生蔡博藝之間開展。我對紀錄片的刻板印象大約是和關懷弱勢掛勾,從沒想過電視新聞、政論節目日日在報已經令人煩膩生厭的政治,竟也能成為被記錄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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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對政治冷感,每次大選投票都比較像是參加廟會一般地湊熱鬧;我是本省人且母親來自台南,卻對民進黨沒有歸屬感,對國民黨也沒有好印象。我覺得政治比較像是一群追逐權勢利益的小丑共演的一齣野台戲,我不知道誰選上了、誰推動了什麼法案會對我有什麼影響,國土計畫法只要沒有計劃到我家,我好像沒有置喙的理由、紅色媒體其心可議,但我不看就好所以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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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或許是《我》片裡的青春火焰太過耀眼,竟讓年過的三十的我開始檢討起自己的政治無感。我隱約想起一句看過的話:「三十歲前不是左派沒心肝;三十歲後還是左派沒腦袋。」而我從來沒左沒右、隨波逐流,我是不是沒心肝也沒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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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那些學生為什麼要為一個看似那麼遙遠的議題(黑箱服貿)冒險翻進立法院。影片中段,主角之一陳為廷由一個帶頭違法佔領立院的學生,搖身一變為學運明星,然後受黨團徵招參選立委,企圖以合法手段前進議場,後來卻又戲劇性地因為過往的性騷擾案件而黯然退選。另一位主角蔡博藝,也因為以中國學生身分參加淡大學生會會長競選遭到操弄、調侃,在她參選之前的競選公報上從未印過「國籍」項目;在她參選後,公報上非但加入了「國籍」一欄,還刻意似地放得極大,然而中國人蔡博藝參加支持的台灣社會改革運動,我相信比兩千四百萬人中的兩千萬人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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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最後,紀錄片導演傅榆哭了,兩位主角由原先的揮灑熱血,初生之犢地企圖改變這個社會,到最後光環退去,被一些無法改變的個人現實吞沒,陳為廷無法否認性騷擾的過往、蔡博藝無法拒絕中國人的身份。即便他們曾有一顆熱切的心,被視為救世主一樣地高高抬起,他們卻終究只是凡人,就像我們這些始終只敢躲在鍵盤後的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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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榆哭,是因為她不知道她的電影該怎麼ending,不知道曾經寄予希望的目光在希望破滅以後該怎麼收回。一個紀錄片導演在紀錄片中將自己的影像、自己的信念一併帶入影片中,某種程度是有違紀錄片倫理的,不過這部片令我感動的地方便是在於,我看著看著,竟也和傅榆一樣,懂了那種想被人拯救的無奈沈重。我們都不關心政治、覺得自己沒左沒右、隨波逐流,但心底竟也有一塊地方期待能有完人現世,漫威英雄般替我們拯救世界。接著發現英雄也不過就是跟你我一樣,看a片、打手槍、無法逆流自己的血液,我們失望了但隨著影片的進展一絲絲熱情也被喚起,卻只能卡在中間進退兩難,這便是青春無以名狀的憂鬱、是代表自己「左」過的一點點證據,然後我們回到現實,這部片便是在紀錄人回到現實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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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搖滾上月球》是用夢想包裝的晦澀,六個家有罕見疾病孩子的父親組成了搖滾樂團,要花一年的時間從零到有站上貢寮海洋音樂祭的舞台。我不知道導演黃嘉俊是怎麼挑選出這個主題的,不知道他怎麼能用「罕病兒的爸爸有夢想」這樣的角度切入觀眾對罕見疾病的關注,而我會點開這部片來看,便是被這樣獵奇超展開的主題給吸引。看完以後我大受震動,而我的震動不是因為同情,卻是因為終於能夠「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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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各種描寫罕見疾病的電影、小說,無不聚焦在疾病患者本身,強調他們也需要受人尊重的空間與權力,《一》片卻告訴眾人照護者的生命也一樣珍貴,即便分出了心神在罕病兒身上,夢想仍然不是遙不可及。當我們將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得到罕見疾病有多不幸、多痛苦的時候,我們也就掉入了「同情」的陷阱,只能用一種上對下、慶幸自己是「正常」的眼光看待;但當我們將目光換到和我們一樣「正常」的照護者身上,突然就明白了不論是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都會有同樣的渴望與意欲暫時拋下一切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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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一位爸爸說儘管又要練習樂器又要照顧家裡很辛苦,但每個禮拜和其他爸爸們一同練團的時光卻是他沈重生活的救贖,能夠感覺夢想還握在手上,就有勇氣再面對下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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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感覺得到影片中的每個爸爸都很愛自己的孩子,就像天下其他爸爸愛自己健康的孩子一樣,而這就是同理了,不論面對什麼情況,有一樣的愛、一樣的需要暫時從家庭現實中翹課的小確幸,不論自己的孩子健康與否、自己的小確幸是練團還是打籃球,人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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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部片中我感受到的不是罕見疾病好可憐,所以我們要多多關心他們(片中每個罕病兒都是幸福的),而是明白每個人都有一樣的需求,所以應該要將這個社會改造成能容納所有人需要的所在,不該只為了「健康」的人設計。我想起年初我到加拿大知名雪場惠斯勒滑雪,居然在海拔兩千英尺的高山上看見有人用特殊改造的輪椅滑雪(將座椅下部改成雪橇狀),那人速度極快,我匆匆看見他的身影後擺動我粗壯的雙腿居然追不上。當我一直誤以為這個世界只有一種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二分法,《ㄧ》片讓我看見,只要讓世界容納所有人,人人都可以是贏家;輪椅滑雪客的恣意暢快也令我知曉容納眾人不是夢想,那是一種可以成為日常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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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生回家》雖然在片子上映時有些爭議,便是電影製片田中實加(陳宣儒)冒名灣生後代出書一案,這也造成了我在點擊影片前有些猶豫,不過再多查詢了一些資料發現電影內容是導演黃銘正自己找到灣生取材,田中實加僅是提供初步構想,而影片中的灣生的確是真人真事,才放心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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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片聚焦在一小段被歷史變遷快速洗刷的過去。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當時殖民台灣的日本政府放棄台灣主權,所有在日台人必須回到日本。日本殖民台灣五十年,有些日本人在台灣出生長大,認台灣做「故鄉」,因而被稱為「灣生」,卻因為國與國的無情競爭,像是棋子一般被移動來移動去,因為開墾需要移來台灣,因為戰敗移回日本。如果我們不認識這些灣生,這段歷史便只會像是呈堂證供一般冰冷,證明有罪但人已死了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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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開始,一名灣生爺爺回到花蓮村落找尋兒時的朋友,他喊著一些中文名字、也喊著一些原住民名字,爺爺說,小時候他們不會管對方的族裔,大家都是一起玩的好朋友;還有一個灣生奶奶,中學時唸北一女,她的父親在台灣總督府(現總統府)工作。這幾年,台灣開放一般民眾參觀總統府,她也特地來台報名。奶奶說即使自己年紀一大把了,走在總統府中,卻還是有種好像自己的父親隨時都會從哪個角落走出來的錯覺。這些灣生爺爺、奶奶,對台灣有種不合時宜的執念與情感,如此詭異,又如此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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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們都被教育了要愛國,這是現今世界再政治正確不過的一項觀念,但對於那些國族認同被歷史、被他人的貪婪切一刀的人來說,鄉愁依舊是無法斷開的念想。在《灣》片之前,我無法想像有哪個國籍在GDP比台灣強大國家的人會對這座鬼島存有思念,更何況我們的身邊,還有這麼多人想逃出去,想去做別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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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灣》片是加深了對台灣的認同,有種「連日本人都說我們地方好」的潛節奏;我看《灣》片是終於能稍稍理解了死忠藍營支持者,也許他們覺得只有國民黨才能帶他們回「家」,不論是統一還是被統一、一中各表還是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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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願望是世界大同,人類世界再無種族、國籍之分,人喜歡去哪便去哪、想留在哪裡就留在哪裡。《灣》片用一種溫柔到近乎殘忍的方式重新顛覆了我對國家的想像,然後才發覺,啊,「國家」這個名詞,不也和「社會」一樣是一種人造的箝制?只是它被造久了,久到我們都以為它是天然的。我可以將「社會」解釋為人與人之間需要一種相處的共通原則;但「國家」的樹立,綜觀歷史,好像除了令彼此敵視、征服與被征服以外沒有用處,聯合國及歐洲共同體內也是處處算計,人類不過是登陸月球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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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即便我看了紀錄片也無法改變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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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媒體便是這社會的一股洪流,他們有因為同業競爭壓力而發展出的不負責任、不公正報導方式;也有人願意花一年、兩年、五年、六年⋯⋯只為了鑽研一個議題。如果這社會是張網,那麼媒體和我們一樣,都是網中的一部分,這代表著閱聽人的選擇與喜好,亦是間接造成媒體亂象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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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媒體,可以是人民的力量,真正成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而人的目光向哪,媒體的鏡頭便會追隨。在我們對社會失望,覺得假新聞滿天飛、沒什麼可以相信的時候,我想我們更不能小看自己。德國哲學家班雅明提過一個「微弱的彌賽亞」概念,彌賽亞是基督宗教中的「救世主」之意。我一個人拯救不了世界,可是一群人可以,因為彌賽亞的力量便是散落在每個人體內,當人能結合在一起,彌賽亞就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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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眼下這疫情肆虐,我們還是可以慶幸,這個病毒沒有人類的狠心及愚昧,造成的死亡人數還不及我們打的一場世界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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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沒有政黨傾向的本省人,性格自私自利,身體健全,也沒有令島國人民求之不得的雙重國籍。我的歷程,有造成我成為我的必然,我無法選擇家庭、族裔和基因上的染色體,但我同時也遇見了許多偶然,一點一點侵蝕了我以為不可能被改變的部分,像是我開始願意去了解政治,去設想很多好像離我很遠的事(要是有一天出車禍半身不遂,可是家門口沒有輪椅專用坡道怎麼辦),去感覺如果我是一個被歷史切一刀的人,我會怎麼看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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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的必然是什麼,但我希望這篇文章也能成為你的一種偶然,成為我們投射目光的望遠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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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為罷工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堅定團結地不工作至提出的訴求能被討論為止,直到看見和我們一樣每日來現場站崗的警察、媒體、網路上的輿論,我才發覺自己的生活其實動輒得咎,社會原來可以不是自掃門前雪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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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罷工中後期,為了引起更多關注,我參加了苦行活動,從我的公司門口徒步走將近三十公里路到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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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之前,我其實就隱然發覺這個社會有一種殘忍,便是人很容易被各種極致所吸引,不論是極致美麗的,還是極致血腥的,如果無法造成話題,人便會漠然,因為光是忙著活就佔去了人絕大多數時光,況且這個世界還有這麼多人願意貢獻各種極致:為了奧運金牌努力、為了炫耀財富裝逼、為了平息心中某種不平衡殺人越貨、為了被注目而寫下文字拍攝影片⋯⋯。因此,即便我的理智知道苦行活動並不能實際解決問題,蔡英文也不會因此出面,卻也認同必須要做些什麼被大量注目,才有機會翻轉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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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行的途中,來了幾家媒體一路跟拍。雖然大部分時間記者都是搭車隨行,但也有不少路段記者是實際陪我們一起走的。我們一開始很高興也很感動,高興似乎受到了重視、感動媒體願意陪我們這樣辛苦。不過路程才不到三分之一,便有人發覺事態有異。當我們頂著超過三十度的烈陽走到第一個休息站麥當勞時,有一起苦行的同事發覺有記者刻意拍攝我們打哈欠、吃蛋捲冰淇淋的畫面,似乎想要營造我們懶散、根本不累的觀感。因此走到第二個休息點時,大家都警覺起來,除了上廁所,不敢有一點歡樂嬉鬧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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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行至餐廳用餐,是一間有在操辦婚宴的海鮮餐廳,工會替大家點購的菜色是最平實粗飽的炒飯、炒麵、炒青菜、沙拉,一大盤一大盤一起上上來,用完餐便繼續行程。為了答謝隨行的記者朋友,工會也準備了一桌相同菜色令他們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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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到晚,走了超過八個小時終於行至總統府,平時有運動習慣的人,竟也累掛,結束行程和我一起去做腳底按摩的同事,在按摩店內睡到打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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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看新聞,有些媒體內容和我們行程本意千差萬遠,有些行文著重在我們中途休息、有些更特意翻拍我們中餐餐廳的宴會菜單,睜眼說瞎話直指我們吃了龍蝦、鮑魚(明明你們和我們吃一樣的食物啊)。我的身體很累,對這個社會也感覺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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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相當自私的人,因為對公司政策不滿、認為自己被剝奪,才開始關心社會之於我的事情。公司雖是民營,卻也必須要遵守公司法、勞基法,就像個人也需要遵守交通規則一樣,生活中看不見卻無所不在的秩序便構成了虛擬名詞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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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終於切身感受到社會對於我的虧欠,雖然這虧欠好像小到可以被忽略,不過是薪水比同行少一點、不過是工時比別人長一點,但一旦關切了便無法移開雙眼,我便是這樣不合群且自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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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禍得福,我因為我的自私自利,開始想要花時間深入了解一個「議題」,再也不願被表面浮誇求極致的大膽標題操弄,想要以少而深的方式,去觸碰所有我可及的事件。剛好,我是喜歡看電影的人,我相信在所有人被工作佔據大部分時間、又有好萊塢漫威英雄電影的今日,沒有人在交友軟體上的自介不會說興趣是看電影,因為那是最快、最輕鬆,可以看起來有點文藝深度又安全的事,比起興趣是收集充氣娃娃要教人感覺正常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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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自己較一般人多了一份文青式的驕傲,我會自己一個人去看電影,會去松菸誠品、國賓長春看一些非常小眾的影展得獎片,片子來自美日泰韓以外的製作團隊。我秉持著我自私的性格、文青的驕傲,以及一些對社會失望的複雜情緒,開始看我從前從沒有注意過的電影類別——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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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已故導演齊柏林的《看見台灣》當紅的時候,都沒有激起我為紀錄片花電影票錢的一絲慾望。我購買了影音平台的會員資格,看了我第一部有意為之的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後來又陸續看了《一首搖滾上月球》及《灣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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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一般電影像是無中生有般創造出一個世界,紀錄片則是在這個已經發生且已被形塑出的社會找尋題材,花時間聚焦,企圖以重新拼接的畫面呈現真實,每一顆鏡頭都來自你我周遭不完美的景觀、人物,有些甚至醜陋地令人不忍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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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明白為什麼從前不喜歡看紀錄片,因為即便是一般電影刻意描寫的悲傷、痛苦,人都能藉由螢幕隔出的雙重標準,融入卻又自外於影像之外。有點像是觀眾都愛嘲笑恐怖片主角,總要白目去開地下室的門、總要自告奮勇去冒險一樣,我們可以接受螢幕裡的人物去做出現實中不可能的事,一個人進入鬧鬼森林、暴露於伽瑪射線竟沒死還成了特異功能人士、倒掛於飛機之外,我們能從這些虛假、被設計出的情節得到一種自己也身歷其境的快感;紀錄片卻不然,刀刀見肉的真實題材,沒辦法令人產生一時麻痺的雙重標準,如果看完了紀錄片卻沒有做點什麼,好像還有種無情的罪惡感,而我們平時的人生已經夠累了,看電影是為了逃避現實,不是為了將自己更逼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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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青春,在台灣》是一部以「太陽花學運」和其他社會運動為背景的紀錄片,鏡頭環繞在學運領袖陳為廷及在台中國留學生蔡博藝之間開展。我對紀錄片的刻板印象大約是和關懷弱勢掛勾,從沒想過電視新聞、政論節目日日在報已經令人煩膩生厭的政治,竟也能成為被記錄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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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對政治冷感,每次大選投票都比較像是參加廟會一般地湊熱鬧;我是本省人且母親來自台南,卻對民進黨沒有歸屬感,對國民黨也沒有好印象。我覺得政治比較像是一群追逐權勢利益的小丑共演的一齣野台戲,我不知道誰選上了、誰推動了什麼法案會對我有什麼影響,國土計畫法只要沒有計劃到我家,我好像沒有置喙的理由、紅色媒體其心可議,但我不看就好所以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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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或許是《我》片裡的青春火焰太過耀眼,竟讓年過的三十的我開始檢討起自己的政治無感。我隱約想起一句看過的話:「三十歲前不是左派沒心肝;三十歲後還是左派沒腦袋。」而我從來沒左沒右、隨波逐流,我是不是沒心肝也沒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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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那些學生為什麼要為一個看似那麼遙遠的議題(黑箱服貿)冒險翻進立法院。影片中段,主角之一陳為廷由一個帶頭違法佔領立院的學生,搖身一變為學運明星,然後受黨團徵招參選立委,企圖以合法手段前進議場,後來卻又戲劇性地因為過往的性騷擾案件而黯然退選。另一位主角蔡博藝,也因為以中國學生身分參加淡大學生會會長競選遭到操弄、調侃,在她參選之前的競選公報上從未印過「國籍」項目;在她參選後,公報上非但加入了「國籍」一欄,還刻意似地放得極大,然而中國人蔡博藝參加支持的台灣社會改革運動,我相信比兩千四百萬人中的兩千萬人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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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最後,紀錄片導演傅榆哭了,兩位主角由原先的揮灑熱血,初生之犢地企圖改變這個社會,到最後光環退去,被一些無法改變的個人現實吞沒,陳為廷無法否認性騷擾的過往、蔡博藝無法拒絕中國人的身份。即便他們曾有一顆熱切的心,被視為救世主一樣地高高抬起,他們卻終究只是凡人,就像我們這些始終只敢躲在鍵盤後的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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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榆哭,是因為她不知道她的電影該怎麼ending,不知道曾經寄予希望的目光在希望破滅以後該怎麼收回。一個紀錄片導演在紀錄片中將自己的影像、自己的信念一併帶入影片中,某種程度是有違紀錄片倫理的,不過這部片令我感動的地方便是在於,我看著看著,竟也和傅榆一樣,懂了那種想被人拯救的無奈沈重。我們都不關心政治、覺得自己沒左沒右、隨波逐流,但心底竟也有一塊地方期待能有完人現世,漫威英雄般替我們拯救世界。接著發現英雄也不過就是跟你我一樣,看a片、打手槍、無法逆流自己的血液,我們失望了但隨著影片的進展一絲絲熱情也被喚起,卻只能卡在中間進退兩難,這便是青春無以名狀的憂鬱、是代表自己「左」過的一點點證據,然後我們回到現實,這部片便是在紀錄人回到現實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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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搖滾上月球》是用夢想包裝的晦澀,六個家有罕見疾病孩子的父親組成了搖滾樂團,要花一年的時間從零到有站上貢寮海洋音樂祭的舞台。我不知道導演黃嘉俊是怎麼挑選出這個主題的,不知道他怎麼能用「罕病兒的爸爸有夢想」這樣的角度切入觀眾對罕見疾病的關注,而我會點開這部片來看,便是被這樣獵奇超展開的主題給吸引。看完以後我大受震動,而我的震動不是因為同情,卻是因為終於能夠「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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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各種描寫罕見疾病的電影、小說,無不聚焦在疾病患者本身,強調他們也需要受人尊重的空間與權力,《一》片卻告訴眾人照護者的生命也一樣珍貴,即便分出了心神在罕病兒身上,夢想仍然不是遙不可及。當我們將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得到罕見疾病有多不幸、多痛苦的時候,我們也就掉入了「同情」的陷阱,只能用一種上對下、慶幸自己是「正常」的眼光看待;但當我們將目光換到和我們一樣「正常」的照護者身上,突然就明白了不論是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都會有同樣的渴望與意欲暫時拋下一切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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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一位爸爸說儘管又要練習樂器又要照顧家裡很辛苦,但每個禮拜和其他爸爸們一同練團的時光卻是他沈重生活的救贖,能夠感覺夢想還握在手上,就有勇氣再面對下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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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感覺得到影片中的每個爸爸都很愛自己的孩子,就像天下其他爸爸愛自己健康的孩子一樣,而這就是同理了,不論面對什麼情況,有一樣的愛、一樣的需要暫時從家庭現實中翹課的小確幸,不論自己的孩子健康與否、自己的小確幸是練團還是打籃球,人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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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部片中我感受到的不是罕見疾病好可憐,所以我們要多多關心他們(片中每個罕病兒都是幸福的),而是明白每個人都有一樣的需求,所以應該要將這個社會改造成能容納所有人需要的所在,不該只為了「健康」的人設計。我想起年初我到加拿大知名雪場惠斯勒滑雪,居然在海拔兩千英尺的高山上看見有人用特殊改造的輪椅滑雪(將座椅下部改成雪橇狀),那人速度極快,我匆匆看見他的身影後擺動我粗壯的雙腿居然追不上。當我一直誤以為這個世界只有一種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二分法,《ㄧ》片讓我看見,只要讓世界容納所有人,人人都可以是贏家;輪椅滑雪客的恣意暢快也令我知曉容納眾人不是夢想,那是一種可以成為日常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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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生回家》雖然在片子上映時有些爭議,便是電影製片田中實加(陳宣儒)冒名灣生後代出書一案,這也造成了我在點擊影片前有些猶豫,不過再多查詢了一些資料發現電影內容是導演黃銘正自己找到灣生取材,田中實加僅是提供初步構想,而影片中的灣生的確是真人真事,才放心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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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片聚焦在一小段被歷史變遷快速洗刷的過去。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當時殖民台灣的日本政府放棄台灣主權,所有在日台人必須回到日本。日本殖民台灣五十年,有些日本人在台灣出生長大,認台灣做「故鄉」,因而被稱為「灣生」,卻因為國與國的無情競爭,像是棋子一般被移動來移動去,因為開墾需要移來台灣,因為戰敗移回日本。如果我們不認識這些灣生,這段歷史便只會像是呈堂證供一般冰冷,證明有罪但人已死了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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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開始,一名灣生爺爺回到花蓮村落找尋兒時的朋友,他喊著一些中文名字、也喊著一些原住民名字,爺爺說,小時候他們不會管對方的族裔,大家都是一起玩的好朋友;還有一個灣生奶奶,中學時唸北一女,她的父親在台灣總督府(現總統府)工作。這幾年,台灣開放一般民眾參觀總統府,她也特地來台報名。奶奶說即使自己年紀一大把了,走在總統府中,卻還是有種好像自己的父親隨時都會從哪個角落走出來的錯覺。這些灣生爺爺、奶奶,對台灣有種不合時宜的執念與情感,如此詭異,又如此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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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們都被教育了要愛國,這是現今世界再政治正確不過的一項觀念,但對於那些國族認同被歷史、被他人的貪婪切一刀的人來說,鄉愁依舊是無法斷開的念想。在《灣》片之前,我無法想像有哪個國籍在GDP比台灣強大國家的人會對這座鬼島存有思念,更何況我們的身邊,還有這麼多人想逃出去,想去做別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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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灣》片是加深了對台灣的認同,有種「連日本人都說我們地方好」的潛節奏;我看《灣》片是終於能稍稍理解了死忠藍營支持者,也許他們覺得只有國民黨才能帶他們回「家」,不論是統一還是被統一、一中各表還是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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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願望是世界大同,人類世界再無種族、國籍之分,人喜歡去哪便去哪、想留在哪裡就留在哪裡。《灣》片用一種溫柔到近乎殘忍的方式重新顛覆了我對國家的想像,然後才發覺,啊,「國家」這個名詞,不也和「社會」一樣是一種人造的箝制?只是它被造久了,久到我們都以為它是天然的。我可以將「社會」解釋為人與人之間需要一種相處的共通原則;但「國家」的樹立,綜觀歷史,好像除了令彼此敵視、征服與被征服以外沒有用處,聯合國及歐洲共同體內也是處處算計,人類不過是登陸月球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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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即便我看了紀錄片也無法改變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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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媒體便是這社會的一股洪流,他們有因為同業競爭壓力而發展出的不負責任、不公正報導方式;也有人願意花一年、兩年、五年、六年⋯⋯只為了鑽研一個議題。如果這社會是張網,那麼媒體和我們一樣,都是網中的一部分,這代表著閱聽人的選擇與喜好,亦是間接造成媒體亂象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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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媒體,可以是人民的力量,真正成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而人的目光向哪,媒體的鏡頭便會追隨。在我們對社會失望,覺得假新聞滿天飛、沒什麼可以相信的時候,我想我們更不能小看自己。德國哲學家班雅明提過一個「微弱的彌賽亞」概念,彌賽亞是基督宗教中的「救世主」之意。我一個人拯救不了世界,可是一群人可以,因為彌賽亞的力量便是散落在每個人體內,當人能結合在一起,彌賽亞就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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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眼下這疫情肆虐,我們還是可以慶幸,這個病毒沒有人類的狠心及愚昧,造成的死亡人數還不及我們打的一場世界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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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沒有政黨傾向的本省人,性格自私自利,身體健全,也沒有令島國人民求之不得的雙重國籍。我的歷程,有造成我成為我的必然,我無法選擇家庭、族裔和基因上的染色體,但我同時也遇見了許多偶然,一點一點侵蝕了我以為不可能被改變的部分,像是我開始願意去了解政治,去設想很多好像離我很遠的事(要是有一天出車禍半身不遂,可是家門口沒有輪椅專用坡道怎麼辦),去感覺如果我是一個被歷史切一刀的人,我會怎麼看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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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的必然是什麼,但我希望這篇文章也能成為你的一種偶然,成為我們投射目光的望遠鏡。
總統府陳情 有用 嗎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親愛媒體朋友們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總統府陳情新聞稿「請總統關注屏東大問題」
採訪通知時間: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0集合地點: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羅斯福路交叉口 進二八公園靠近北一女總統府左側停車場景觀台。
陳情訴求: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
2.屏東市公勇路,光復路,建民路,因都市計畫都市更新法 ,迫拆原住戶, 搞到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與生存權,違反憲法第二章第15條。憲法第15條建議政府先使用公有地。
3.屏東縣長治3間化製廠.居民難忍臭惡。鹽埔鄉財夯公司堆肥場收受果菜殘渣 製作堆肥.過程散發臭味.請政府嚴厲督促.維護當地環境
4.樂樂養雞場,103年設立 ,至今5年多,發出惡臭,屏東縣枋寮人 ,已經忍無可忍,雞場共飼養了30多萬隻雞 ,在地層下陷區,無法有足夠的水清洗, 造成環境汙染 ,請政府嚴厲查辦 ,是否有違反 ? 請廢 停養。違反憲法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5.101年屏東縣內埔鄉東勢村農地規劃.1甲地要奉獻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6.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造成附近工廠的貨車.,無法正常進入.建議政府徴收道路.
7..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破壞了原公園生態,剝奪運動者的權益。7月7日清晨全部封路,暑假期間孩子沒有地方可以溜冰和打籃球。 1億9仟萬經費建議把戶外運動場地都蓋成室內運動場。
8.台中黎明幼兒園 自辦重劃都市更新 迫拆原住戶 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建議廢除自辦重劃條款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說明: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108年 7月10號下午2點20分出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有關屏東高工徵收建國路自助餐。受災戶訴說30多歲就單親,養三個小孩。法官說這是民事庭與內容無關 。屏東高工訴求拆屋還地。受災戶訴求已經少子化了,不需要再徵收請撤回。7月24日要宣判不知道法官怎麼下手?
※依教育部所頒定之職業學校設立標準第3條前段明定:「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在600人以下者,其學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2公頃。學校人數逾600人者,每增加1名學生,至少應增10平方公尺。」屏東高工現有校地總面積已達87,596平方公尺,依99年度之學生的人數正多之時來計算,其使用面積如為32,490平方公尺,就已符合用地標準。況依屏東高工徵收土地使用計畫書,其中程計畫為自77學年度至81學年度增設資訊科與自動控制科,惟至今並無增設上開科系;且其計畫增加班級為69班,至101年止也只有53班。況學校之學生人數,於81年徵收後至100年比較,日校生減少384人,夜校生減少541人,日夜校生都呈現減少之情形,現今學校仍有許多校舍閒置,更將其出租營業穫取收入。故學校用地於客觀上判斷,應足以認定已無需再使用系爭土地之必要。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強制徵收民地 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 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受害者: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我爺爺陳山茶,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在當時的屏東高工還只是初中學校,在爺爺多方奔走用其關係之下把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再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之後廢省之後才改為現今的國立學校,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爺爺在民國49年過世,學校竟在爺爺過世後沒幾年竟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祖厝就在學校旁邊,一但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之後你的房子即不得動或蓋,然後在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我伯父陳炳榮又康慨的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 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在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爺爺及伯父為學校所做的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的紀念,然在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的配合下在3天之內,把我家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我們家的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我們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試問在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一點萬就將其強制徵收而且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啊!在那此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呼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 ,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只有剩下我們家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將你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爺爺那面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在此強制徵收其間家族長輩 也到處陳情,最後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我們家 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我們家族土地後,則我們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然而在民過84年間這悔約無品無天良背信棄義的屏東高工,卻告我們要拆屋還地真是可惡至極,當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我們要拆屋還地,他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真是官官相護),我們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ㄧ樣(官官相護)的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喧佈開始繼續訴頌,我們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我們敗訴,真是天無對我家族開眼啊!可悲!人民哪來的保護傘(官護官)才是真啊!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我們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我們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供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 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可恨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我們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最後應是給我們,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耶!最後會被這些不公不義的機關及肖想著要我們 土地的機關,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來解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我們自行打官司要賠償,真是可笑至極,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你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你已少子化到可憐的地步了,你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你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你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了,校長做個活生生不忘本的典範給你學校的學子看吧!也可替自己積些陰德替你後代子孫積些公德福慧雙修是你難得的機緣啊!
※當初復興路建過段因為我們家要參與土地分配,所以縣政府將其此徵收路段從16米縱深為19米,就是因為要讓我們參與土地分配而做此動做,然而無兌現承諾變成圖利他人。
2.訴求: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生存與財產權 政府先使用公有地勿強迫徵收民地.迫使迫遷。
說明:
1.108年7月4號下午3點半,警察來公勇路現勘,近日要封路拆除民宅,縣政府說話不算話,承諾公勇路拆除等法院判決之後再做下一步的動作。但是縣政府說行政訴訟規行政訴訟。徵收程序都完成了。近日要封路拆屋擴路民宅不如雞舍,樂樂養雞場污染枋寮鄉5年多。 縣政府不動如山。漠視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與財產權。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2.迫拆公勇路抗議黑箱作業未過三分之一同意戶就公告地價強制徵收拆除民宅.同時旁邊以 有寬12公尺替代道路無需拆民宅有兩房是日治眷舍.(政府送中央計畫爭經費:公勇路都市計畫內東起台27線西迄建民路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2公尺主要配合105年6月屏北鐵路 高架化計畫 配和市公所與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3.2 億元預計107年4月完工通車)
3.A.迫拆建民路.光復路民宅當停車場.壓迫底層百姓生計這地域都是系屬建國市場.很多底層社會的百姓在這裡做小生意賴以為生.這裡獨居老人居多.況且生活一切都在地域慣了. 若改個地方 重新適應生活.會有很多的不方便.也有骨刺開刀過. 怕新的工作無法勝任.舊 疾復發.生活無所依靠而孤獨老死.。B.復興路.重慶路.建民路.和平路.已有四條平行道路 交通流量已疏散.不應再擴充建民路和光復路.並任意更改道路.將造成車禍連連(政府送中 央計畫爭經費:光復路東起台27線西迄柳州街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8公尺配和市公所與 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1.27 億元 .107年6月底完工通車)
3.訴求:「政府硬起來.維護當地環境權」
說明:
1.全台僅7間化製廠,其中3家就集中在屏東縣長治鄉繁華 地區一帶,加上附近的鹽埔鄉也有1家堆肥場,空氣中瀰 漫的臭味,讓居民們忍無可忍,多年來,這些化製廠大約 下午3點開始燒,臭味就飄散到凌晨,長治、鹽埔鄉多個 村落都聞得到,「居民真的很可憐」,孩子出生就聞臭味, 氣管一直不好;還有村民嘆「長期忍受屍臭味、煙臭味, 卻無任何改善,難道老百姓連呼吸的基本人權都要被剝 奪?」
2.財夯公司堆肥場從外縣市收受果菜殘渣製作堆肥. 過程 散發臭味.總量5000公噸是500萬公斤.除以3.5噸 一輛 車來回總共是 2800車次 .造成社區沉重的負擔。
3.財夯公司沒有設立放流口.故無法檢測COD.BOD.SS的 標準值.公司直接將廢水.流放大水溝.河流.土地上。
4.憲法第22條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 權利.不妨礙社會.公共利益都受到憲法的保障 .私有公 司污染當地的河川.發出惡臭.致使當地.土地.地價下 跌.甚至滅村 .這家公司更便宜併吞當地的土地 .自己 大財這有帶來當地的經濟效益嗎?
4.訴求:請縣府勇敢面對事實,說出真話。
說明:
1. 抗議了五年多的屏東枋寮樂樂養雞場事件,雖然居民向環保局檢舉了307次,比五年前餿水油事件的老農多了六十倍,環保局也有幾次下來實際偵測臭味,但是都無法讓養雞場關門大吉。
2. 樂樂養雞場除了臭味問題之外,其實還牽涉到好幾個問題,這其中包括了養雞用水違反規定、五場合併計算,及違建設施等問題。
3. 用水違反規定部份,當初這五個養雞場提出申請時,是位在地層下陷區,按規定是不可以抽取地下水養雞,正常狀況是會被打回票的,但縣政府在104年行文鄉公所,有先提到這個規定,可是縣政府回覆,養雞所需要水量不多,養雞場只要買到合法的水,縣政府就可以同意,不過它加了一個但書,只要業者沒有乖乖買水,被縣政府查明確實,縣府就“立即”撤銷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畜牧登記證書,這一點在縣府後來發給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證書上也有明確載明,業者當然也很清楚。 結果臭味的問題爆發之後,民眾抗議,鄉公所開始調查,沒想到竟然掌握到明確的證據,證明養雞場沒有乖乖買水,於是發公文給屏東縣政府,請屏東縣政府查明確定之後,撤銷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而縣政府也真的開始進行調查,調查完後,縣政府說,養雞場業者坦承確實沒有乖乖買水,但是關於處分,縣政府反而沒有照一開始所說的,對養雞場撤照,反而改口說,如果因為業者沒有買水,就把他們的畜牧登記撤銷,這樣的處分太重了,而且現在業者都已經乖乖接自來水管,不會再有違反規定的狀況,因此考量到業者的權益,最後決定,不撤銷畜牧登記,改每一個養雞場罰五萬,五場共25萬,然後就結案了。
4. 憑什麼條件縣政府用專案的方式,同意養雞場可以用買水的方式來養雞,而且是從這個案子才開始的,因此特別加了這個但書,「倘未提報並查核不實或查獲有鑿井抽地下水即廢止原核准使用同意書及畜牧場登記證書」,也就是只要發現沒有按規定買自來水,經查核確實,就立刻撤銷畜牧登記,完全沒有轉寰或做其他解釋的空間,但是最後縣政府卻改變自己原本的立場,沒有撤銷畜牧登記。
5. 養雞場五場或一場認定的問題。 我們現在一直講的樂樂養雞場,其實總共有五個養雞場,當初在申請設立時,總共有五塊土地,雖然土地緊鄰,但是是以五個養雞場的名義向屏東縣政府申請畜牧登記,因此總共有五個場的負責人,後來周碧雲則擔任其中2個養雞場的負責人。 不過在核准設立之後,這五個養雞場卻沒有經過政府許可,直接用一個圍籬把五家養雞場圍在一起,共用同一個出入口,也共用同樣的排水口,但是這樣的做法除了涉及違建之外,更牽涉到五家養雞場認定的問題,也就是,這樣到底算是五場呢?或者是一場呢?
6. 算五場或者算一場有什麼差別呢?當然是有的,因為根據法令規定,不一樣的養雞數量,廢水處理設施的標準和規模也就不一樣,如果合併計算,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經費在廢水處理設施上,也會增加飼養成本,但是如果可以拆成五場,相對會少很多,因此到底算五場或算一場,對養雞業者來說,是有很大差別的。 而針對這個問題,畜牧法第四條則有明確的規定,「飼養同一種類之家畜或家禽,使用共同之水表、電表、排水口或同一圍籬 (牆)內者,應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 」 意思就是,雖然你分成五個養雞場,有五個負責人,但是因為都養在同一個圍牆之內,有共同的排水口,因此在養雞數量的計算上,就必須全部加在一起,一切也就必須重來,重新提出一場畜牧場(五棟雞舍)的經營計劃書,先送鄉公所初審,初審通過之後,再送縣政府複審,複審通過之後,拿到畜牧登記證,才可以繼續養雞因此針對這個問題,鄉公所在查報之後,也發文給縣政府,請縣政府進一步查明處理,而縣政府針對這個問題,也確實有進行調查,前後共進行了三次會勘,而且除了自己查之外,甚至還請中央的農委會下來共同會勘認定,而農委會會勘完之後,是怎麼認定的呢?根據105年12月19日農委會給縣政府的公文,農委會明確認定,這五場的養雞數量必須合併計算,也就是,這五場必須合併成一場。 那麼屏東縣政府有認同農委會這個結論嗎? 有做出裁定,發文給業者,要求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嗎? 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沒有。
7. 屏東縣政府做這樣的裁定,要求養雞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一切從零開始,那麼在申請階段,枋寮鄉公所是很有可能會以行政裁量權,拒絕養雞場在這裡申請設立,那麼養雞場也會就此無寂而終。
8. 106年6月28日第三次的會勘,更發生了養雞場業者拒絕縣府農業處人員入內,並以粗口辱罵公務員的狀況,雖然縣府事後有罰了錢,而業者也被民眾舉發法辦判刑,但是之後也就不了了之,沒有再排任何會勘,也沒有做出任何結論,因此到目前為止,除了104年裁罰每場5萬元之外,屏東縣政府始終沒有針對樂樂養雞場五場併一場一案,再對業者做出任何處分,所以養雞場照樣繼續存在,枋寮鄉民的惡夢也繼續存在。
9. 縣政府在懶人包提到的,樂樂養雞場問題一直沒有辦法解決。
10. 原因鄉公所十次拒絕縣政府要求的“初審”,以致縣府無法進一步複審,既不能開罰,更不能撤照等等,而縣政府所講的初審,到底是指什麼呢? 話說枋寮鄉公所調查樂樂養雞場,除了發現圍籬引發的場數計算問題之外,在105年經過農委會、縣政府及鄉公所三方的會勘,發現養雞場違規增建了未申請的除臭室、地磅等設施之外,還有疑似違規使用的員工宿舍,因此鄉公所也曾發文給縣政府,要求縣政府進一步查明並做處分,而會勘之後,雖然農委會在場次認定部份結論明確,但是縣政府並沒有認同並做出處分,而對那些違建,則是要求鄉公所應該對業者提出的變更申請,進行「初審」,但是這部分的審查,由於並不是所有養雞場全部從零開始,重新審查,並不會危及業者的存在與否,而如果同意審查,恐怕也等於同意業者就地合法,更根本的問題反而沒有得到解決,同樣於事無補,再加上養雞場還有用水合理性及防疫大門佔用鄰地等情事還沒有得到縣政府的釐清,因此暫緩進行養雞場容許變更的審查。 因此,總結上述狀況,我們要探討的,要問屏東縣政府的,有以下幾個問題,也希望縣政府能明確回應。 一、屏東縣政府明明白白表示,只要業者違規使用水源,就撤銷畜牧登記,為什麼最後沒有,只輕罰結案? 二、針對場數的認定,農委會明確認定應該合併計算,請問屏東縣政府是否認同?如果認同,為何一直沒有對業者做任何處份?如果不認同,為什麼? 三、第三次會勘,縣府遭到業者阻擋,無法入內,為何後續不再辦理會勘,做出結論? 四、縣府要求鄉公所進行初審,請問究竟要審什麼? 五、針對樂樂養雞場的問題,縣府現在究竟決定要如何處理?
5.訴求: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1.訴求者是土生土長的農夫,一生為台灣的農業奉獻丶但 沒有想到,101年東勢村農地規劃,內容:1甲地要奉獻 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 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 %,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 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不符合當初約定。
2.依據107年10月4日召開之屏東縣內埔鄉新東勢農地重 劃區協進會第17次會議決議內容︰「有關重劃區地上物 補償費提高補助額度係將剩餘之7成農林作物補償費補 足,以達全額補助。」縣府目前僅發3成地上徵收物補償
費給地主,後續卻以各項理由搪塞,遲遲不發,影響地主 權益甚大。
6.訴求: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至今,政府是否擬徴收?
說明:
1.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一般工業 用地道路出入最小8米寬。
2.訴求者68年在建國路332巷及44弄附近蓋工廠,之前都 可通行,但107年卻被地主封路。目前44弄也從中間被封 鎖,造成大型工廠無法正常出入,期間抗議多次,還是沒 有辦法出入。
3.建國路44弄目前出入的廠商,每月需付地主12,000元通行 費,才可進出入工廠。
4.訴求者質問縣府團隊為什麼可以放肆這樣封路,工場老闆 證明政府有發執照,但工業區沒有道路可以通行,也造成 出入口不便與危險。
7訴求: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
說明:
1. 居民的運動權益
復興公園是一座每天有數百人次運動的公園,周遭有五個里、數千民的居民,老年人的社交聚會、爺爺遛孫子的活動場所,都使用著這塊綠地。
2. 居民的意願
經過訪談,周遭大部分的居民都質疑公園改建的必要性,而縣政府公聽會並沒有接納居民的心聲,也沒有與人民溝通的意願,草率的便執行了改建工程,實則有違以民為本的民主國家該有的行事原則
3. 滯洪池存在之必要性
公園附近幾乎是不淹水的地區,改建計畫引取萬年溪之河水,作為公園內水池水源,但萬年溪水面與公園地平面落差甚大,且以萬年公園面積對於屏東地區滯洪治水效果而言,更可為杯水車薪。
在政府提倡國人健康與環保的基礎上,為此等考慮不周的設計,必須要犧牲掉一個標準競速溜冰場與眾多有人使用的公園綠地,以換取效益不明的滯洪效果與划船的娛樂功能,是否不太合理?
4. 滯洪池的安全性
公園旁有托兒所,公園的兒童遊戲區更是許多學齡前的孩童追逐玩樂的場所,而在此處設置大面積水池,以安全為考量是否該配置救生員,若真發生意外那責任又該由誰擔待。
公園本是重大災害的防災公園,縮小其能使用的面積,在面臨重大災害威脅時,居民的安危是否也少了一分的保障。
5. 場地的維護
水池的設計易孳生病媒蚊,處理不當更容易發生惡臭,大雨過後也需清淤整頓,不僅場地的維護困難,周遭的衛生環境也堪憂,為此種弊多利少的改建工程而用掉國家1.9億的經費,實難杜眾人悠悠之口。
如果我們法律禁止人民盜賣自己的土地,而政府卻用其他名目挖地造池,那未來如何讓人民再信任政府呢。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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