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公婆與我們夫妻間的千萬買房資金,是”借貸”或”贈與”, 鬧得沸沸揚揚, 大家爭論不休。 故事的起源是約莫半年前, 先生有次在演講場合中,”大嘴巴”說道, 年輕人買房很辛苦,像他買房時也跟老爸借了一千萬, 但很想”賴皮”不還…, 那時他已沒工作收入,但我們之前仍付了兩次事先說好的借貸利息(利息是以當時的定儲利率算), 只差沒有跟公婆有白紙黑字的借貸契約而已。
記得去年九月初, 我陪先生去「信義行政中心」登記參選市長, 當時就有繳交財產申報書, 當中就明文列出我們夫妻有這一條債務。 當選後立即提醒先生,應先償還大筆”債務”,好好專心幹市長要緊, 不料卻引起社會極大反感, 我也在臉書為自己的不當想法而道歉…,這些事證, 其實在在說明了這就是一筆借貸關係,只是不知國稅局為何還要傳喚公婆說明…
選戰時, 先生MG149帳戶被控貪汙、洗錢、逃漏稅, 當時就提出夫妻18年來報稅紀錄來自清, 過去我們沒有被檢驗的疑慮, 若有大筆不符工作收入的資金來源, 那麼當年存款額度及年度利息應會不尋常增加才是… 那時我為此事感觸很深, 曾跟先生聊到說,為什麼我們提出如此多的憑證, 卻還是引起質疑又挨告, 反之對手年輕10多歲 ,中間失業幾年, 妻子未有收入, 財產總額卻勝過我們 (還不包括所住之豪宅及所開之名車), 卻未有任何人質疑其收入來源, 就算有,他也不必提出任何扣繳憑單與報稅紀錄,只要在媒體上說上幾句「我的收入都是正正當當、工作所得而來, 我們心安理得; 反之柯先生自己要說明為什麼有這麼多財產」, 為什麼幾句 「正正當當, 心安理得」, 就抵過了我們所提出的所有證據…
今天總算知道原來有600多人檢舉他,不過國稅局都說「虛無指控」, 多數結案了; 反之, 我在臉書(有匯款利息紀錄)及財產申報書寫這麼清楚,在媒體上也多次提到這就是借貸關係,公婆卻要被要求提出說明…, 法律上檢舉人本應提出事證 ,為什麼檢舉連勝文就是虛無指控,檢舉柯文哲, 卻要傳喚我們, 要我們自己舉證說明…
選舉時的恩怨當已過去,先生事後也在臉書上說到,不希望再有人因選舉結果受傷或失落, 所以對當時的提告案件通通撤銷(哈哈! 上周六去大英博物館展參觀 ,竟然遇到曾被先生選舉團隊提告的某傳媒副總裁,真是好不尷尬)。 我不知對手的競選總幹事放下沒, 但這件事還是要感謝他, 了解我還債的辛苦, 一直想替我“硬ㄠ”公婆的錢是”贈與” 而非”借貸”, 想讓公婆多付贈與稅, 好讓我擺脫還債之苦, 不過法律規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蔡委員的好意,我心領了, 我會活得好好的,並努力賺錢還債,就像先生說的, 做好市政工作,是對您的幫忙最好的回報…
(今天是我值得慶祝、紀念並感恩的一天, 先慶祝一番,明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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