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繳的稅增加了,房地傳承想清楚!
財政部昨天2/24日公布『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稅率較之前高了一些,主要影響的族群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所購買的房地產(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案件),在去年賣高價住宅(台北市7000萬元↑新北市6000萬元↑其他縣市4000萬元↑),今年5月要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比起預期的稅金還要高。
自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普遍說來,房屋交易需要繳的所得稅,比起之前房屋交易要課所得稅(俗稱『舊制』)要來的多,本次財政部調高稅率標準,就是影響在適用『舊制』的房屋交易所得稅案件。
依照『舊制』在土地交易部分只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不課徵土地交易『所得稅』,『舊制』房屋部分可以運用公告價或公式計算,得出來的數字比較小,在出售房地次年,要繳交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課徵。
『舊制』房屋則可以依照:
1. 實際交易的價差(要舉證出售與成本的證明)計算所得額
2. 只有買賣價,提不出成本,就要以買賣總價乘上房屋評定現值(分子)/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分母),算出此次房地買賣的『房屋收入』,在乘上稅率17%(原本是15%)計算所得額
3. 除了以上計算以外的案件(例如什麼資料都沒有),例如:台北市認定為高級住宅者:依房屋評定現值之47%(原本46%)計算所得額。
對於財富傳承規劃想要『省稅』又要留『祖厝』給子女的人,記得,沒有買賣房屋就不會被課徵『所得稅』。政府針對『豪宅』出售所得稅的增加,就跟你沒關係了。
換句話說,我們所持有的房產如果是以『繼承』的方式傳給下一代,不但不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也不會有房地出售後所需課徵的『所得稅』。
規劃好『傳家宅』讓子女能夠享受好宅,有單一房子的人可以運用『以房養老』方式取得現金,未必賣房,有多間房屋與子女時,運用遺囑指定各房屋歸屬於不同子女,是現在傳承不動產的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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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房地合一所得稅的基礎在於房屋與土地『實際』交易的價格減去成本、費用…後,依照不同狀況,乘上稅率45%、35%、20%、15%、10%來計算。
繼承土地出售房地合一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共有房地分割出售,小心多繳房地合一所得稅
有一個家族的祖先留了一大塊土地,由他的子女平均繼承,也在10年前(房地合一所得稅2016年施行之前)辦好了繼承登記,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持分。
之後弟弟想要出售他的持分給另外一個親戚,為了便利土地未來分割,於是就跟其他兄弟姐妹協商,以分割共有物的方式,讓弟弟之後取得的土地超過原先他的持分比例,最後弟弟再把這塊土地賣給親戚。
弟弟覺得出售的土地是繼承得來的,所以應該不必繳交房地合一稅吧!?
用白話的角度來理解:
國稅局認為,祖先所留的土地給子女繼承,子女原有的持分,是屬於它本身繼承得來的權利,這部分因為原先繼承來的土地可以使用舊制,固然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但是這位弟弟在「分割共有物」之後竟然取得比他原來持分比例更大的土地,超過原先持分比例的部分,算是弟弟「買了」,所以買了之後再出賣給其他親戚,這個部分就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再加上分割完即刻出售時間不足一年,以最高稅率45 %計算,.....。
心想,如果當時祖先已經做好了規劃,寫一份遺囑讓每一個子女都單獨擁有不同的土地,不用持分的方式,未來子女出售土地的時候仍然可以享有稅率的優惠。
或是兄弟姐妹在繼承時,可以協商分配的方法,在第一次就把分配的土地歸給單一的個人,而不一定是全部都先共有才「公平」,免除在日後處理上可能衍生出稅負的問題。
總之,先做好財富規劃,有秩序的安排讓每塊土地未來都有合適的主人,不但可以減少家族爭產糾紛,也或許可以少繳一點稅吧!
喝一杯茶,享受平安的財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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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土地出售房地合一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財產規劃學習筆記:
這陣子每個禮拜都在進修財產規劃課程,深深覺得生完小孩笨三年的魔咒還是隱約影響著我,像是乾枯的腦袋,硬要它吸收精華液。
不過講師的功力深厚,上課的方式也盡量活潑,所以每次上課我還是覺得獲益良多,也觸發了我自己開始在思考,不能只是想著怎麼賺錢,也要把錢用最有效的方式配置。
今天想把最近一次上課學到的一個很實用的概念介紹給大家。
~要如何讓自己辛苦累積的財產可以有效節稅,又能安全傳承給子女呢?
主要可以利用贈與、繼承或信託,這三種方式各有優缺點,但是一般來說,動產適合用生前贈與的方式,不動產則適合用身後繼承的方式來節稅。
因為,不動產如果在生前就贈與,會有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最高稅率高達百分之四十,而且未來房子出售時,還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是,如果不動產透過繼承的方式傳承給子女,過去所累積的土地增值稅就可以一筆勾銷,而且繼承還可以減掉1200萬的免稅額及其他扣除額後再計算遺產稅。
不過,財產傳承並不只是考慮到節稅就好,還要考慮到將來的財產分配,避免子女對遺產的分配意見分歧,所以建議要立遺囑。
遺囑規劃,應該要注意到三個重點:
1. 合理分配
2. 合法節稅
3. 可行的繳稅工具
此外,也要注意到特留份的問題。
一般遺囑分配有兩個方式:一種是均分,另一種是各自持有。均分看起來公平,但是像是不動產共同持分,有時候子女得自行出售遺產才能享用遺產價值。
各自持有不同的遺產項目好處是,子女可以各自自由享用收益,避免子女被迫出售遺產來分割,但缺點就是容易因為價值不一樣,讓子女覺得不公平,這時,可以透過人壽保單來平衡價值的不一致,也可以達到槓桿的效果。
未來也希望將更多財產規劃的知識分享給大家,讓大家也一起長知識喔!
#講師吳鎔任
#APPC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