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幾年前的文章,對我們現在是一個提醒。
比婚姻更崇高
袁幼軒博士(Dr. Christopher Yuan)和羅莎麗博士(Dr. Rosaria Butterfield) 對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回應
美國最高法院已將同性婚姻在五十州合法化,全國大部分的人都為此而歡呼。本來 我們也是屬於今天這個在各處驕傲地揮舞彩虹旗世界的羣體之一。並曾經和我們所愛的 同志們(LGBT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手挽著手,深信這同志羣體才是我 真正的家人。
這就是我袁幼軒和羅莎麗,曾協助建立的世界;一個追求尊嚴和平等的世界。 不 多久之前,我們就是這羣為著美國最高法院判決而歡呼慶祝的人 。(這個判決不只對於 婚姻重新下了新的定義,對於人格也給予了新的涵意。)
在 1999 年,當耶穌基督向我們兩人分別顯示了祂的救贖恩典與慈愛的時候,我們 才領悟到我們的不信,和因不信所造成對肉體情慾的崇拜,這都已不再是我個人的選擇 了。我們承認跟隨耶穌必須放棄一切。也理解悔改意味著要逃離所有最常面臨和最吸引 我們的誘惑。而在我們悔改信靠基督之前,上帝卻已準備了關懷和愛我們的基督徒。這 些人成了我們在基督裡的新家庭,兄弟姊妹、父親和母親。這些基督徒在我們還不配被 愛的時候,就先來認識我們、先來愛我們。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徒憑著聖經的 真理來愛,來接待,成為他們其中的一份子。他們這樣做是彰顯並效法了基督的樣式。 因此,當聖靈改變我們的心時,我們方才明白:「福音是要付出代價的,並且這代價是 值得的。」
最高法院裁決發佈之後的日子和之前的日子並沒有兩樣:上帝帶著權柄與尊榮始終 坐在祂的寶座上。因此有朝一日,萬國萬民無不屈膝且萬口必承認祂是主是王。
我們確信上帝所命定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結合,這也是耶穌在馬可福音 10:6-8 以及 馬太福音 19:4-5 一再教導的真理。既使在我們的文化中有些人認同大法官 Kennedy 在 判決書所寫的:「婚姻體現了愛的最高典範」,然而,我們卻不同意。世上的婚姻並不能 夠壟斷”愛”的最高典範。「上帝是愛」(約翰一書 4:7-9)。愛的顛峰是上帝在基督裡愛我 們。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超越這個愛。
實際上,婚姻是一個奧秘也預表著一個更重要的真理。更確實的來説,愛的最高典 範乃是基督愛祂的新婦(教會)。在以弗所書五章以及啟示錄二十一章裡面,婚姻仍是基 督救贖的比喻:婚姻結合了新娘(被救贖的罪人)和新郎(基督),表明所有被救贖的人們與基督結合。唯有在基督裡,一個人才能經歷完全的愛與接納。世上的婚姻與家庭雖然重要,但仍然是短暫的,而基督以及上帝的家(教會)才是永恆的。
我們沒有給同志(LGBT)羣體另外一個在婚姻之外的選擇,那 就是單身。因為單身也能豐盛地活在上帝所設立的完善社群;上 帝的大家庭當中。這不意謂著如同大法官 Kennedy 所寫的:單身 是「被譴責,要在孤單中渡日」,而是單身的人也可以擁有親密和
充滿了愛的關係。這不是安慰獎。這樣的生命可以跟婚姻一樣充實、一樣的有所成就。 同志(LGBT)群體認為,將婚姻定義為一夫一妻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認為單身代表了無 可忍受的孤單。作為教會的一份子,我們是否也輕易的參與在這樣的謊言當中?我們是 否崇拜婚姻?我們是否貶低單身,忽略單身?如果人們認為做一個單身是不公平的,那 麼也難怪把婚姻當成為了一種權益。就如同志(LGBT)社群向全世界去呼籲尊嚴和尊重, 教會同時也該為單身男女爭取他們的尊嚴和尊重。
有些人開始將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戀的裁決跟 1973 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對於墮胎的裁決拿來做比較。我們確實可以從反墮胎的運動中學到一門很重要的功課。 現今,千禧一代反墮胎的人比之前幾代要來的多。是由於反墮胎群體不只是由福音派基 督徒所組成。他們改變過往的做法,開始少用敵對的方式,改為多關心未出生的嬰兒, 以及意外懷孕的婦女們; 照她們的本相去關懷。這個焦點的轉移帶來了重大的轉變。我 們是否也應該開始去關心同志(LGBT)社群,「照他們的本相」去關懷呢?
今天是我們面對歷史中一個決定性的時刻。這其實帶給了我們一個機會,可以忠心 的將福音照耀出來:我們是否指引人們去尋求婚姻,將婚姻看做是「愛的最高典範」? 還是指引人們,無論已婚或單身,去尋求一個要付上代價的基督徒人生,去持續不斷的 去追求愛的典範,那就耶穌基督.。這決定權在我們。
活在基督愛裡的,
袁幼軒和罗莎麗
Christopher Yuan and Rosaria Butterfield
同家屬聯名: Pastor Kent Butterfield, 袁立揚, 袁蔣朗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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