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國鼎,你知道我是漩渦鳴人嗎?』
『……?』
『陷入司法漩渦的名人!』
我想,正是因為有這般幽默又好笑的性格,才足以面對人生中消失15年的青春。
他是鄭性澤,陷入司法漩渦的名人,也是冤錯案件的當事人。
隨著阿澤寫下斗大的「邱和順無罪」,特展至此揭開序幕。
▋阿澤的故事
2002年,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出生苗栗苑裡的鄭性澤,被認定是一件KTV殺警案的真兇,並在2006年遭判死刑定讞。那一天之後,明天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只剩下不知何時會簽下來的死刑執行令。
即便如此,他還是沒有放棄過自己。
往後三年裡,他不斷、不斷寫信替自己陳情,從各級民意代表、監察院、法務部、法務部部長,甚至連總統府也都寫信陳情過,無奈都石沉大海渺無音訊。直到2016年,台中高分檢罕見的聲請再審,隨後,台中高分院裁定開啟案件再審程序,並暫時釋放鄭性澤回家。
之後,又經歷了11次的開庭,鄭性澤終於在2017年10月26日獲判無罪。從一個沒有明天的人,人生再次重新開始。
但這趟回家的路,鄭性澤走了將近15年。
▋那邱和順呢-回家的路還要多久?
阿順的回家之路,則是遙遙無期。從1988年4月7日開始,他在監牢裡被關押接近33年,成為我國司法史上目前被羈押最久的紀錄。
我們都認同,刑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當國家動用刑罰權時,一定是經過相當且充分的證據,才得以極刑方式處罰人民。然而,阿順的案子卻有許多疑點,充滿矛盾的自白、離奇消失的重要證據、甚至後來有偵查人員因為偵辦此案涉及刑求等,遭到監察院彈劾及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也引發國際組織發起聲援聯署。
阿順的特展,目前正在台中展出,希望大家可以把握時間到現場參觀,一起了解阿順的故事。每一份的持續關心,都會成為阿順在監牢裡的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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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多久開庭 在 基隆好議員 鄭文婷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4月2日 #台鐵太魯閣號 發生出軌事件,當時我正在南榮公墓協勤消防局每年固定的供水服務,適巧總隊長帶領許多義消弟兄們來探班,他們告訴我們太魯閣號發生意外,局長及許多打火兄弟臨時趕回局裡整裝準備出發到花蓮協助救災工作,這就是我一直以來認識的消防弟兄,有災難發生的時候,一定立刻放下手邊的工作趕赴救災現場。
幾天後從新聞媒體上看到法院讓包商 #義祥工業社 負責人 #李義祥 交保,當時我心中碎念著讓這個人交保後,是不是就正好讓他去脫產呢?隔天從媒體上得知檢察官抗告成功,順利讓李義祥收押,當時我還在想著地檢署能夠以這樣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補強證據,維護正義的精神,確實令人感動。至於花檢的檢察長 #俞秀端 雖說在我20多年的執業生涯中,不時會聽聞到他的名字,但老實講印象也僅止於認真辦案,勿枉勿縱而已。
這幾天看到作家 #須文蔚 撰文對她的描述,著實讓我打從心底佩服她,我想這樣勵志的故事是值得讓我們大家多多認識這位 #霹靂女檢座,因為我深信相較於政治口水我們的社會會更愛這樣的感人故事!
——
以下引用作家須文蔚的文章
▍焦炭能熔融黑金──霹靂女檢座俞秀端
須文蔚 撰寫
[前言]這幾日看見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堅毅的身影,拖著傷痛的腳處理太魯閣列車事故。特別是堅持抗告,讓花蓮高分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重裁,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李義祥羈押禁見。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請傳閱分享俞秀端的故事。
我們要真相!請大家支持俞秀端檢察長!
▎崩塌的青春礦坑
一九九二年冬天,俞秀端在台大醫院十二樓的病房看著窗外,夜色像散戲時舞台大幕匆匆遮蔽一切,不遠處的汽車、路樹、建築一瞬間都塌陷在黑暗中。才二十六歲的她,罹患紅斑性狼瘡已經十六年,數不清的急診、住院、化療,別人的青春是充盈著戀愛、事業與歡笑的礦藏,而她的青春礦坑裡不但空空如也,更不斷發生災變,把她埋進了暗無天日的地層深處。
她剛剛做完關節固定術,把關節裡損壞的組織切除。骨科醫生安慰她:「手術後,走路會較不方便,以後能站就不要走,能坐就不要站,能躺就不要坐。」她完全不知道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化療讓她掉光了頭髮,長期服用類固醇,使得一張臉臃腫不堪。動過手術後可以拄著柺杖走路,但是免疫力過低,無法癒合的傷口,彷彿呲裂的大嘴,嘲笑著她。
十歲發病後,生活裡總是充斥著血色。她因為血小板過低,經常流鼻血,鮮紅的鼻血繼續淌著,一、兩個小時都停不下來。好幾次,老師只能匆匆忙忙去叫媽媽,要媽媽趕快送她到大醫院。
病房從此成為看守所。她沒有犯錯,循規蹈矩過日子,但每隔一陣子總是會「再犯」。有位醫生看過驗血報告後,憂心忡忡地告誡:「要小心,如果自發性出血在腦部,那就是中風。」在沒有全民健保的年代,要維護她懸絲般的性命,父母只能舉債來付醫藥費。雪上加霜的是,一九七八年礦場倒閉了,十三歲就當礦工的父親讓老闆倒了好幾個月薪水,母親為了生活只得去找親戚借錢,父親覺得沒面子,於是經常爭吵。國一的她決定休學,早上跟父親去市場賣菜,下午到工廠做工,裁縫、平車、高周波……什麼工作都不拒絕。到國中補校復學,考上北一女夜補校,從中興法商法律系前五名畢業,卻完全沒有體力考高考。她咀嚼苦澀到二十六歲,從樂天知命,到全然絕望。
俞秀端望著已經黑暗下來的街景,窗戶上、病房裡,慘白的燈光映照出她憎恨的自己──乾枯的假髮,浮腫的臉龐,沒有表情的面孔。她問影中人:「如果是這種毫無品質、看不見未來的生活周而復始,那麼生命該不該繼續?」無助的她,接連好幾天都想著:「該不該打開窗,往下跳?」
▎溫情打開心內的門窗
妹妹俞秀美調皮的笑容突然出現在鏡子一樣的窗上,這個也想當律師的妹妹,始終陪伴在身邊,在她不良於行的時候,當她的雙腳。
俞秀端望著妹妹北一女的制服,想起自己也穿過一樣的綠衣黑裙,只是學號不是金黃色,而是白色的。日間部早上八點上課,下午四點下課。她則是準時結束工讀,下午五點上課,晚上九點半下課。就在北一女夜補校,她遇見了簡易老師。
高三的三民主義,本以為是一門八股的課程,沒想到簡易卻火力四射,又有深刻的內涵。不管是民主、憲政制度的講解,或是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差異,簡易把政治哲學的精要條陳縷析;舉的例子,多半都是時事的、批判的政治衝突事件,尤其是民主戰車朱高正。
對乖乖牌俞秀端而言,實在很難忍受有人可以搶麥克風,拉扯其他的民意代表,但是簡易總愛質問她們:「如果有一個人,他打了你一巴掌,又踹了你好幾下;結果盛怒之下的你回了一巴掌。可是媒體偏偏只報導你打人,你們覺得公平嗎?」
「公平嗎?」這句話好像一巴掌,敲在她不經世事的心靈,讓她隱隱作疼的覺得:正義不是那麼單純,事情不能夠只看片面。簡易更經常鼓勵選擇社會組的學生讀法律和政治,因為台灣要民主,要多一些青年去投身新秩序的建立,本來就想當律師的她,自然更認同了這條道路。
秀美要離開病房前,從帆布書包裡,拿出一張卡片,晃啊晃在她眼前:「誰寄來的?是情書嗎?」
她一把搶過來,從方正而陽剛的字跡上,判斷應當是簡易老師。其實同學們並不知道,簡老師和她同病相憐,私底下總不斷為她打氣。知道她住院,特別叮嚀:「秀端,你一定要讓自己覺得,你會跟別人不一樣。不要覺得別人生病了會衰弱、癱瘓或死亡,你就一定也會步上同樣的路。記得,你、我都是獨一無二的。」
俞秀端望著妹妹離開病房的背影,突然好想和她一起闖進司法界。父母、家人和老師們的關愛,就是治癒她絕望的藥方。
她決定從坍塌的礦坑中打開一個出口,讓陽光照進來。
▎窮人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
二○○一年冬天,俞秀端在台北地檢署的辦公室裡,斟酌一個竊盜案件,究竟還要不要調查下去,還是乾脆起訴算了呢?
案情很簡單,一個有竊盜前科的嫌疑人,偷了一台速利車的車牌,遭到逮捕後,辯稱是車主要他去拆解的,可是車主卻向警方表示,並不認識嫌疑犯。像這樣的案子,對任何一個檢察官來說,不過是一個月上百件新收案件中的其中一件,辦大案讓人亢奮,小案件總難獲得關注。這個案子已經開很多次庭,嫌疑犯沒有錢和解,沒有錢繳交罰金,但又找不到他口中的車主「阿雪」。或許是嫌疑犯很誠懇,讓她覺得事有蹊蹺,讓案件淹沒的心告訴她:「應該趕快起訴結案,這樣的證據一定會判有罪!」但她不打算聽話。
她也沒有聽爸爸、媽媽的話去當律師,賺大錢,改善家計,而是選擇了累人的司法官。一九九五年她切除了脾臟,從此讓脾臟不再去破壞血球。病情穩定後,定下心準備考試,先後通過土地專業代理人、公務員高等考試、律師高考及司法人員特考,隨後接受第三十五期司法官訓練;一九九七年底分發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究竟一個竊盜前科犯偷了一張車牌的小案子,為什麼會讓她斟酌這麼久?
辦公室裡同事走動著,成堆的卷宗上面傳來彷彿市集的喧囂聲。她想起國中休學後和爸爸在板橋賣菜,有一個地痞流氓經過攤子,順手拿起一把菠菜問道:「一把多少錢?」
「一斤三十塊。」
「拜託,怎麼會這麼貴!」
「你看!」秀端爸爸得意拿起新鮮的菠菜:「尚青的!一點也不貴。」
「幹,你賣菜為什麼要幹譙人?」他拿起攤位上用來切冬瓜用的長刀,作勢要砍父親。
「冤枉啊!我沒講啊……」父親忙著解釋,旁邊的鄰居也趕緊過來阻止這個挑釁者。俞秀端躲在父親的身後,用手貼著他的背,由於緊張,可以感受到平日堅毅的父親在刀光下,還是忍不住顫抖著。
流氓看到父女倆蒼白著臉,看看四周趕來助陣的攤販,冷笑一下,放下刀,就揚長而去。俞秀端心裡感覺莫名的屈辱,她吶喊著:「為什麼善良的人,竟然要無端接受挑釁與欺負?難道只能束手無策,就因為我們只是個小老百姓?窮人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啊!」
回過神,她重新分析速利車牌失竊的案子。
速利是裕隆汽車在一九七四年推出的國民車,到了九○年代末早就在道路上絕跡了。嫌疑人一再強調,是一位快搬家的女性車主阿雪,要報廢汽車,於是交給他一把起子,要他在三重市的某個街角取下車牌。當他拔起車牌,卻讓一個男性車主扭送警局,警察完全不採信嫌犯的供詞。開了很多次偵查庭,就是沒有定論。俞秀端靈機一動,從嫌犯的供詞中整理出幾條線索:那個區域有沒有一位叫阿雪的中年婦人剛搬走?阿雪的名下有沒有一台速利轎車?
三重管區的警察並沒有因為這件案子小,就怠忽職守。經過挨家挨戶的訪查,真的找到阿雪,也證明嫌犯所說的都是真的,一切都是誤會。在偵查庭上,俞秀端看著阿雪,心裡想著:「好險,檢察官真的是人,不是神。」隨即做成不起訴處分書,避免了一場冤獄。
她把速利車牌竊盜案的不起訴處分書寫好,蓋了章,掩起卷宗。走出地檢署時,打算快步回家,抱抱孩子,講一個醜小鴨變天鵝的故事給他聽。
▎焦炭也能熔融黑金
三十五歲的俞秀端並沒有料到,還有更多的重大案件與風暴等著她。在司法改革的風潮下,她成為最先實踐交互詰問制度的檢察官,幫司法院拍過交互詰問的示範影片。她在北投纜車案,成為第一個偵訊馬英九的檢察官。她也沒有想到,日後會起訴內政部次長,甚至當選十大傑出青年,備受媒體注目。
二○○七年初爆發震撼社會的力霸案,當時在台北地檢署忠組的俞秀端專辦黑金貪瀆。她很快就發現王又曾的兒子王令麟不但是力霸案共犯,同時也有掏空東森集團的嫌疑,於是積極展開偵辦。
一個女子擔任檢察官,除了要有福爾摩斯的精明,更需要有不畏強權的勇氣。六月十四日,俞秀端和其他幾位檢察官合作,一共發出二十九張搜索票,上午八點帶領檢察事務官、調查員兩百人同時分頭進擊,在東森集團的關係企業辦公室、王令麟的住家等地進行搜索。
俞秀端很快從複雜的企業會計資料中抽絲剝繭,認定這位擔任過立委的富商確實涉嫌掏空企業,於是連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歷一個晚上的辯論,王令麟幾度落淚,爭取法官的同情,沒想到在十六號的清晨八點,地院做出准許王令麟以新台幣一億元保釋金交保的裁定。既失望又憤怒的俞秀端回家簡單梳洗一下,急忙又進了辦公室,在不知裁定書內容的狀況下,寫抗告書。
抗告書在十六日中午前就寫好,送進高等法院,她繼續找證據、傳證人。沒多久,收到地方法院的裁定書,於是繼續寫抗告補充理由。寫到一半,已經擔任法官的俞秀美很貼心地送晚餐來,給姊姊打氣。一路加班到晚上十點鐘,疲倦不堪的俞秀端在卷堆中接到先生打來的電話:「弟弟發燒,快要三十九度了。」
忙著手邊案件的她無神地問:「那怎麼辦?」
先生淡淡說:「我已經帶他去看醫生了,你去忙吧。」
掛下電話,俞秀端的眼淚止不住掉下來。
十七日一早傳來好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地院准予交保的裁定。俞秀端創下司法史上「即時抗告」的紀錄,在二十四小時內逆轉了法院的裁定,讓台北地院必須再開庭審理,把已經步出看守所的王令麟,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諭令羈押禁見。
由於能夠順利收押王令麟,東森案的偵辦就勢如破竹,最後證實王令麟、王又曾、其親屬與集團幹部涉嫌重大,共同掏空力霸集團與東森國際資產新台幣四一二億元。
在八月十三日下午台北地檢署的記者會上,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面對閃個不停的照相機,和十幾台即時轉播的攝影機,向全國關心本案的民眾朗朗宣讀起訴書的重點,痛批王又曾父子是一丘之貉,視國家法律如敝屣,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具體求刑二十八年,併科罰金十億元。
林錦村對記者說,承辦這個案子的俞秀端檢察官嫉惡如仇、辦案嚴謹,聲押被告的獲准率很高。他指了指堆滿記者會現場卷宗的資料,提醒大家,別忘了俞檢座是一個孩子的母親,從一月到八月,從力霸案到東森案,她帶領的團隊一直沒有休息過。為了趕辦東森案,俞秀端曾經五天睡不到二十個小時,三歲的兒子有次凌晨醒來,看見突然回家的媽媽就撒嬌說:「媽媽都不陪我,是不是不疼我了?」
坐在一旁的俞秀端彎下腰,不想讓攝影機和照相機拍到她的眼淚。現場的記者受到感動,紛紛放下手中的筆和相機,報以熱烈的掌聲,向這位從沒落的煤礦山區走向台北的「霹靂女檢座」致敬。
在掌聲中低調躲開鏡頭,這位貌似研究生、清秀與溫婉的女檢座,其實像煤炭一樣,給地熱煎熬了漫長時光,雖然貌不驚人,但燃燒起來,卻能夠熔融鋼鐵。面對黑金,她更有著無比的堅毅與細緻,讓世人見識到:正義有著無堅不摧的力量。
▍人物小傳
俞秀端(一九六六年~),出生在台北縣雙溪鄉的礦工家庭。一九七五年罹患紅斑性狼瘡,國一就因健康因素休學,陪父親賣菜,到工廠做工。積穗國中補校、北一女中補校、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沒有因為病痛而放棄她的理想,一九九五年先後通過土地專業代理人、公務員高等考試、律師高考及司法人員特考。通過第三十五期司法官訓練後,一九九七年底分發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檢察官。先後擔任過婦幼專組、檢肅黑金及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檢察官,現擔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曾偵辦信義區電梯之狼案、國華人壽違法貸款案、中興銀行王玉雲父子違法放貸案、力霸弊案、台北市道路維護工程官商勾結弊案、北投纜車弊案,都以無比魄力,深獲社會矚目,二○○五年榮膺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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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怎麼會變石頭?
運菜司機成為獄中囚徒,尚待平反的520農民運動
昨天早上陪同三位民主運動的前輩,前往促轉會陳訴。
一早,他們就分別從嘉義、雲林北上,三位都是三十多年前參加520農民運動後,遭到法院判刑入獄。
其中兩位是嘉義人,一位雲林人。
聽著熟悉的語言,熟悉的口音,訴說著一路走來的委屈,實在有說不出的難過。
這些判決可謂荒腔走板,根本是故意炮製的冤錯案。
來自雲林麥寮的邱大哥,被控”幫助聚眾妨害公務罪”,遭判處一年四月定讞入監服刑。
判決書所載的主要證據,是他的自白。也就是他自己承認了他的罪刑。
但到底怎麼回事呢?
他當時是運送蔬菜的大貨車司機,警方在520後指控他,貨車上面是菜,菜的下面是從雲林載到台北抗爭的石頭,而這些石頭被用來丟擲警察,因此成立幫助聚眾妨害公務罪。
三十多年過去了,邱大哥在對促轉委員陳訴時,仍有滿腔的悲憤。
在那個社會運動風起雲湧,亂流激雲的年代,邱大哥從事運送蔬菜的司機,仍然時時刻刻關心這個社會,所以北上參加了這個運動,但他激動的表示,他的載菜車,根本沒有石塊。
但為什麼檢方起訴書、判決書,會說他有自白?
原因在於警總在沒收了他的車後,要求其前來說明。七、八個警察、憲兵,圍著這個從雲林來的貨車司機,向他表示,只要承認車上有石頭,就可以把車領回去,承認就沒事了。
邱大哥堅稱他的車上沒有石頭,警方把冷氣調到最冷對著他吹,七八個人輪番上陣,不斷疲勞訊問,還恐嚇如果不承認要載他到高速公路讓他被車撞死,一定讓他死得很難看,他被問到全身顫抖,這輩子從來沒遇過這種事。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終於擋不住這樣的摧殘折磨,說車上有石頭。
當他說車上有石頭之後,他以為就可以把他賴以維生的生財工具開回雲林,不料警察又對他說,那石頭在雲林的哪裡載來的?
又不知道被整了多久,他只好胡亂說出,在二崙公墓。
就這樣,車子沒要回來,他被羈押了。
被羈押在土城看守所,連要請律師都沒辦法,好不容易在牧師前來探視時,他將希望請律師的紙條寫給牧師看,費盡千辛萬苦才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但還是被判處一年四個月。
這樣無中生有的石頭冤案,在那個威權統治的時代,不知道有多少。
當他們描述,當年從嘉義、雲林,一次又一次的來到高等法院開庭,在法庭上講著素樸的語言,面對法官的不友善,跟求告無門的處境,真的覺得很心酸。
結束之後跟他們握手道別,一位大哥說,感謝我陪他們來,我對他們說,真的謝謝你們的付出,才有今日台灣的自由民主。期待促轉會能早日完成調查,平反案件,還給這些前輩一個起碼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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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多久開庭 在 Re: [問題] 想請教一下台灣的羈押制度﹖ - 精華區CrossStrait 的推薦與評價
我貼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章羈押修正版本在上篇文章
裡面有對羈押或交保非常多的規定,,你可以一條條慢慢看就懂
但是你小小腦袋瓜一定看一個頭兩個大~~
我簡單說,大陸的法律制度其實就是100% 延續中華民國的法律,除了刑度更重
可以說當時刑事訴訟法對於[人權]非常粗糙...
對於戕害人民權利的制約條款,一個都沒有.....
所以在民進黨被國民黨迫害下,
早期民進黨先進親身體驗國民黨開法院的粗糙不顧人權做法
立下人權立國的口號
在經過多年改進和參考歐美國家的訴訟進行程序
顯然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人權多...
民進黨對於台灣人權的進步,平心而論有驚人貢獻,以身試法,果然感覺透測!!
先說
開庭=/=可以羈押!!
包括搜索,和限制出境或住居及交保的金額都是要檢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請
請注意只是申請而已~不是決定,但是誰才是最後決定的人呢??答案是[法院]
即使是在歐美國家的英美法(就是有陪審團的英美法系,英美法系是以判例為主)也是這樣
通常是由當日輪值法院法官,是集體議,不是某一個司法人員(不是警察或檢察官)就可以
決定,也就是任何影響人民權利的事情,不是檢察官愛搜索誰 愛羈押誰就可以這樣幹
要由法院在開庭審議...檢察官的要求是否可以準辦...這是為維護人權~怕因此被
某一單一司法人員獨立獨斷~以免戕害人民權利!!!
放心~~你們大陸人絕對沒有這樣做法,
所以說你們法治非常落後,人民是,制度是,各方面都是
因為人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跟屁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的人權甚至於人命一直都是屁,只是大屁屁和小屁屁的不同
這方面跟你們在台灣滯留的中國人國民黨異曲同功!!沒辦法大家都是中國人
當然一樣把人權人命當屁啦
在台灣檢察官代表是國家的律師,替國家進行公訴
所以檢察官根據刑事訴訟法要件,例如有串證之虞
這次阿扁的會計是第一個被羈押,因為她有習慣將所有大大小小的金錢收入和支出
都使用電腦統計存檔,然後再一一再備份到一隻如手指般大小的隨身碟.........
因為檢察官進行搜索時候,在其會計發現這隻隨身碟,但是他一直不願意吐實...
恐是因為受到主嫌阿扁的威脅利誘,故檢察官向法院申請羈押理由就是串證之虞
果然阿扁所有案件破案關鍵都是因為一位從日本回來的祖傳三代漢奸企業家和這個會計
化為污點證人,他們不過是主子的小帳房,平常做做簡單記帳工作,對於要保守秘密可以
說是沒有啥誘因,況且聽說阿扁老婆對下人十分小氣,想必也沒有對其[安家]做出承諾
(說到這裡我就不得不配服貪污幾十年國民黨,都會做到我吃肉你喝湯,阿扁這次會死
這麼難看,都是吃肉完還不留湯給他下手喝喝,果然是貪污功力和哲學輸給國民黨..
你看馬英九污幾千萬的特支費,還有小秘書願意幫他坐牢一年啦,堅稱是自己記錯帳啦)
防止串證只是許許多多羈押要件之一(要件百百種,請自己看上一篇文章貼法規)
但是因為一般文書工作或知識份子.就是我們白話說的.讀書人只要一關進監獄
雖沒有刑求.但是因為窩居在小小房屋,龍鼠雜處,心生恐懼,都會馬上吐實
(在台灣刑求是司法人員或警察必死,一被當事人投訴於媒體,馬上見光死
丟工作事小,司法人員還要坐牢,所以曾有台灣通緝犯逃到大陸被prc公安打半死
自己逃回台灣,說寧願在台灣被抓,因為台灣警察不敢打犯人的)
所以這次扁案,檢察官和法院大量羈押許多證人或阿扁的親信,被民進黨和人權人士
視為[押人取供][戕害人權]莫此~~所以紛紛絕食引起國內外人權團體注意就是因為這樣
..你說的貴國人民可以任意羈押到開庭,大概已經被刑求半死,開庭只是做樣子公開認罪..
..早在監獄中就已經打到全部認罪,開庭是做給大家看,對對我認罪,這跟古代奴才一樣...
至於你問的所謂交保,交保有交保的要件~通常發生在羈押法定期限已經到期,必須放出去
因為怕被告遣逃,不回來法院進行司法程序,所以才會有所謂保證金的問題~~
就你好像你房東怕你破壞房屋值錢物品,你租屋外還會要你押一個保證金,台灣叫押金
如果有違反交保條件,錢就會馬上被沒收
有些人因為交不出保證金,
寧願在堅獄多住些日子,例如前陣子假作支票詐領銀行130億新台幣的銀行行員,
被判交保30億新台幣,他兩手一攤說沒錢,多吃半年公家監獄的飯,
他覺得住半年又不花錢,又省三十億,,,,,,
你可以參考以上羈押的時限為何要趕在最近起訴
因為羈押不是愛押多久就可以押多少.所有動作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他們都已經算過 每一個證人或被告大概要到期
必須把對方放出來,放出來也要法院開庭同意....
所以才有檢察官辦案,卻是法官把阿扁無保釋放(就是說不需要交保證金)
那檢察官對於法院裁定有意見,就叫[抗告]
像這次阿扁被放出去,聽說馬英九就有放話要關回去,讓他安心
所以檢察官要搜集另外一些符合羈押條件的[理由]
我想串證大概是無法用,因為證人都100% 被關過一輪
除非還有101%證人沒有出現,跳出來被阿扁威脅,[抗告]提出事證就可以再成立啦
為何叫抗告,就是回到檢察官是代表國家,提起公訴,說穿啦就是國家的律師
法官就是真正裁判,檢察官是國家的律師,被告阿扁和他律師跟檢察官才是球員
所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和警察亂關人是根本混亂的體制ok~
就算延長也要法院同意,但是阿扁這案件已經沒有延長意義
因為所有重要證人早就被關得一個都不剩
且都被逼出筆錄再也不可能串證
也都畫押還跟誰串
所以也我猜猜也擠不出理由來延長羈押時間......
不管是交保或法院裁定,都是要避免獨斷獨行,制約戕害人民人權的作法而已
但是對於阿扁最讓馬英九和法官頭痛
可能不是阿扁押多少錢在法院.我想阿扁真的叫他吐錢交保,他也會裝窮說他沒有錢
是阿扁一走出法院,就有死忠群眾簇擁著他~對於馬英九來說政敵粉絲才是他至命傷
所以無保釋放條件是阿扁不可以搞群眾攻擊法院
結果引起邱毅這位立法委員不滿要控告這法官敢釋放阿扁,卻受到扁迷扯下他的假髮
又
是
另
一
個
阿
扁
以
外
的
"
撕
"
髮
"
迫
害
.....................不懂!!請慢慢閱讀我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是我可憐大陸同胞被金盾擋住,無法查閱我台灣政府網頁
將第十章羈押的章節,貼於上一篇,請不明白之處自己參考
※ 引述《rivo (lingling)》之銘言:
: 先聲明我是大陸來的……最近的阿扁事件﹐感覺台灣的羈押制度和大陸的很不一樣。
: 大陸經常是直接逮捕﹐直到開庭﹐然後看見一個在看守所裡折磨到萎靡的人出庭……
: 台灣似乎交保是常有的事﹐從阿扁看﹐在外面等到一二三審(似乎還可以退回重審﹖)
: 也不知道台灣的法律是否有一二三審的時限﹐起訴多少月內必須一審這樣的規定。
: 而且台灣似乎沒有逮捕一說﹖總之是一頭霧水﹐我很想了解一下台灣的司法制度。
: 求達人推薦一下介紹台灣相關法律的文檔或者FAQ啦﹐多謝。
: 在本版初次PO文﹐如有不當﹐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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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勻0:全台灣都是騜民.會激起蛆國愚民民族情操,故放棄騷擾台灣為是~
騜:林北也是看了新聞才知道啦(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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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3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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