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網友私訊來問一些電廠問題,因為很多都不懂,所以到最後變成了兩人的工廠經驗吐槽大賽。
吐歸吐,還是有很多可以拿來分享的有趣案例,人生就是這樣,跨出去看一看隔壁產業,相似度常常比不同的要高很多。這邊講一點忘記補充給這位朋友的經驗。
一個最基本的,被老師傅「洗臉」,唸書時代總覺得書本寫的應該OK啊,出去後就被洗得很慘。不是老師傅真的很聰明到哪,是經驗比你多,久了就曉得,產業中的經驗遠比你看很多重要。
像是,10多年前有需要,想起大學同學家裡做塑膠射出,上門拜訪。人家伯父也沒超高學歷,但這行經驗數十年,不過下午喝杯茶的時間,整個從北到南,哪些縣市跟廠商,擅長做什麼,適不適合我們的需求,一次搞定。可有趣的是,想找我幫忙問的客戶,離這邊距離沒有幾公里,怎麼會沒想到找鄰居問問?
答案是,客戶生意做大了,對附近的變化,留存的是印象,老闆只覺得,新北這邊不是塑膠射出廠都倒掉了,剩下的都是很小的代工廠,問了也沒用。呃。。。然後我問了問廠長,他反倒還有去周邊的小廠問,業務也整區都掃過了,只是老闆不怎麼相信,所以找我們供應商問。
然後我就傻了,因為等等要去跟老闆講一下這個私下請託的忙,我要講的全部是老闆不想聽的,他認為都是過期的資料。所以解決方法,把同學家長說的產業資訊,包裝成另一套經歷千辛萬苦才查到的故事,然後交差。(老闆其實有稍微查過網路)
很瞎?根據產業不同,差異會很大,職位不同也會不一樣,越偏公家機關的基層,沒打算爬到高位的越不會這樣,反正鐵飯碗不會因此被扣薪開除,又沒想當局長,何苦編好聽故事給上級聽。
有工會相挺的國營、大型企業,就會比公務員又好一點,私人企業中組織性高的又會好一點。結論就是越傳產,或是競爭力越大的,這種現象反而又變多。經理廠長,能混到這個位置的,很會察言觀色,知道讓老闆有故事可以看。
就遇過一個中校營長退的軍官,被請去當廠長,一年不到就被請走的例子(後來去觀音工業區的廠當主管),後來聽被請走的理由,大概是不知變通,覺得事情都沒推動,這個不行那個不行。
呃,聽完之後的想法是,其實以前也都沒有推動啊(汗)。我們只是把一件沒有做到的事情,說成努力中、有點進展、接觸到誰了,只是最後功敗垂成。老闆以為勝敗乃兵家常事,有努力過至少學個經驗也不錯。
其實喔,老闆沒有錯,他是在台灣經濟加工奇蹟年代崛起的,從一家5人小廠,花了20多年時間變成50人的中型廠,只差一點時運,或許也是上市上櫃的董仔。他的經驗就是愛拚才會贏,去衝了才會知道,有做比沒做好。
我也不會說他錯,那時候我的老闆跟股東群,都是這種出身,對自己的技術極有自信,認為留洋回來的一群智障。然後周末跟留洋的後進吃飯,聽他們罵這些老闆都是智障,怎麼這麼簡單的東西都不會,根本靠運氣打造台灣經濟奇蹟。
呃,這好像也沒錯。(就陪他們笑吧)
所謂的虛耗,很多都是陷入這種狀況,老闆只想聽符合他經驗的,於是有管理經驗、技術專業的,因為講的狀況不符預期,久了就不受信任。而那些「奸臣」就是因為講好聽話,才爬到這個位置?絕不可能,沒有點能力弄好廠務基本運作,是做不到這點的,只是民間競爭強度高,不學會察言觀色的能力,無法生存。
久而久之,形成各位看到的老闆都不聽人話。但歸根究柢,就是他的生活圈,全部都是類似經驗的人,他真的知道過了20、30年,世界改變很多嗎?至少我個人的衝擊是,講到奈米科技,每一個都說自己知道,然後講出來就讓人「。。。您說的是 = ="」。
那些學歷比我高很多的學弟妹,或是業界的後進,並不是錯的,而是情境錯誤。因為他們提的各種改善方案,或是怎樣產業現況,若不是投入成本太高,或是砍到既有的員工,就是跟這些現役老闆之間管道所知完全不同。
這是誰的錯?沒有人要負責,每一個人都要負責。
因為,每一個人都在求生,都在找尋對自己最理性的選擇。對我們來說這樣做才會賺錢的方法,對你來講可能就是扣薪調職,家計立刻出狀況的痛苦。換當事人是你,必定強烈反彈。
所以,要確實讓事情可以推下去,讓上頭跟下屬願意做事,第一個要注意的就是不要破壞他們的認知太多,第二個就是傷害到的利益不大,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人有強烈的自我保護本能,這一點跟你的學經歷沒有關係,就算是學歷很低的藍領勞工也一樣。當發生了重大變故,需要立刻改變的狀況,只有在自己薪水、前途不受太多影響下,才會接受改變的需要。不然,就會開始找尋各種陰謀論(老闆的小三害的),怪罪特定的對象(新來的廠長A錢),替自己的情緒找個出口。
而且,不只是為情緒找出口,不滿會累積,隨時銃康新的主管,因為不相信新的做法會成功,只要把新做法鬥倒了,就可以證明舊的方式正確。然後就能夠把自己相信的故事,寫下完美的句點「新廠長果然貪錢才要老闆改方法」。
我常常站在供應商、協力廠的角度,而且因為不會把他們喝酒說的心內事,銃康主管所幹的壞事講出去,才累積許多小人物的行為故事。信任很難培養,我只要講一次出去,就是徹底的背叛,不用三天馬上傳遍附近各廠的基層勞工耳朵,「此人XXX不值得相信」。
很多主管級的人物,會失去對員工的控制,往往就是不經意犯下了這種錯誤,讓員工感受到被出賣,自此在也得不到現場真實的資訊。老闆也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哪個人風評極差,這個人評價還好,背叛只要一次,永遠不會被忘記。
這種事情碰多了,你有一天會赫然領悟,就像是閃過一道靈光,徹底覺悟到管理學中,講到各種不可預期的失誤,必須要留下空白時間、多餘資源,軍事上要有預備隊,凡事儘量有緩衝地帶,有深刻的體悟。
尤其是,當你遇到曾經身為老闆,現在卻在那邊當藍領勞工的案例,你會得到跟現在的老闆完全不同的經驗分享。一個是怎樣失敗,一個是如何成功,失敗的案例千奇百怪,成功的例子往往相似度很高。
成功的老闆,告訴你的故事,往往欠缺細節,只說這樣做那樣做就贏了,不是他不知道,而是他自認成功的秘訣不會跟你講。失敗的老闆,會沉重的跟你說,那個原物料沒備好,就只差了一點點,然後就交不出貨,賠錢被銀行追,逼著去貸民間的...很多,各種都有,共通點就是連鎖反應。
在這些故事中,旁觀者最多的就是業務,各廠跑來跑去,有時候抓著去吃飯,站在旁邊常常說風涼話,講的都是「早就說了這樣做就好了」、「前幾年就跟O董說那樣就不會失敗了啊」。
呃,呃,呃。。。
真的是風涼話,因為同樣的論點你講了三年。"Orz
三年前的情境跟現在一樣嗎?這就跟希特勒崛起一樣,拼命說德國經濟即將崩盤,只有相信納粹才能得救,每年都講講到1929經濟大蕭條,就變成先知了。
總之,說這麼多過去的東西,經過10年以上大概也都過期,沒有多大參考價值。
我想講的是,多觀察這個社會,會發現很有趣的。常常A產業的人談到自己業內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是如數家珍,甲經理愛諂媚、乙經理管不動下屬,老闆KKK很愛聽順順的故事,股東JJJ只想聽跟他投資有關的。
你明知道,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變化不是那麼簡單,怎麼A產業的人講到B產業,就是B產業的王董高瞻遠囑,陳執行長都會聽身邊專家的話哪像我們老闆。全部都莫名其妙變成立志傳的歷史人物???
難怪學長會說,讀社會科學多年,比不上你去產業界直接觀察形形色色半年。好的MBA會講無數成功失敗案例,讓你領悟到一套武功心法,爛的課程只會教你做一大堆模型,學了招式但出去被打假的。(然後怨恨這個世道不公)
碰過好幾行,其實各行各業抱怨的本質幾乎都相同,遇到的人事問題全部都一樣。啊不就廢話,人是長的不一樣嗎?
想通了就會豁達很多事情,就不會看政治事務,把每一個人都臉譜化(中國用語)。
#話說作夢夢到FGO100連抽大爆死是什麼預兆
#問題是我沒有玩FGO
老闆不開除爛員工的5個理由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如果主管A錢,你必須經手,怎麼處理?]
有位公務員這兩天私訊我說想離職,這是鐵飯碗,我第一個反應是期期以為不可。但是在聽完原委,我也困住了,這個問題太難處理。原因是他的主管有收賄,擔心被舉發,大小事都防著他,似乎有逼走他的意思,他又沒地方可調,於是想到離職這個下下策。我問他硬是待下來又如何,他告訴我另一個「恐怖故事」。
幾年前,在辦公的時候,調查局會同人事處無預警地現身,氣氛肅穆冷凝,直至今天都記憶猶新。後來有人因此坐牢﹑有人留下案底﹑有人為保住飯碗找家人去頂罪,而且過程中,許多同事都在不同房間被偵訊過,做說詞上的交叉比對,隨之又進進出出法院接受質問……說完之後,他反問我:
「洪老師,你沒遇過這類的問題吧?」
我得說,我是沒有發生過這類恐怖故事,但是在我的新書《失業教我們的事:想吃雞腿,就別勉強啃雞肋》,倒是寫了一篇文章「擋人財路者死」,裡面說的就是這個問題,也教你遇到時,怎麼自保。老實說,這是別人失業教我的事。
*** *** ***
我的朋友在三十出頭時,曾在學校任職,有一天發現主任跟廠商有勾結,私下拿回扣,這一驚非同小可,認為此風不可長,於是越級報告,告到學務長那裡去。本來他單純地想,學務長一定會出手整頓歪風;哪裡知道學務長跟主任提了此事,並且揭露告密者是他。
主任當然矢口否認,還反咬朋友一口;離奇的是學務長完全信了主任的片面之詞,並要主任處置這次的造謠風波。整件事發展急轉直下,炮口居然是對準他,太出乎意料,他完全不知道怎麼應對。學務長接著的做法更是不合理,要其他三組的主任一起來投票,決定是否要留下這位朋友。
**舉發一人,得罪所有人
第一波投票,兩票對兩票,沒說朋友能夠留下,也沒說不能留下,其實事情發展到這裡已經可以喊停。但是學務長不想停,不言可喻,是學務長不想留人。這一天星期五,學務長宣布下星期一再投一次票。想當然耳官官相護,週末兩天運作的結果,第二波投票大翻轉,四票都不留他。最後報上去的資遣理由是……
「下班後兼職,違反人事政策。」
事後朋友回想整個過程,終於想通了,得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總結:「也不知道學務長與主任是什麼關係……」還好,總算不至於死得不明不白。
這讓我想到一篇文章,寫到有個年輕人請教前輩的成功之道,後者在業務上做得極為出色。前輩說,不論在職場或商場,這一生他務必做到不擋人家兩條路:
一,不擋人色路。
二,不擋人財路。
在前輩的經驗裡,凡是犯這兩樣大忌者,下場都難看。可是一般人,特別是年輕人,扛著正義大旗,最愛爆料舉發的便是這兩件事,絕對料想不到一個不小心就會被消失,人間蒸發。
貪汙容易被吃案,原因只有一個,它屬於組織型犯罪。在商周網站,中國信託第一個不姓辜的董事長羅聯福曾寫過一篇文章,教人如何拒絕拿回扣時說到:
「回扣給一個人一定無效,必須要給一票人。」
羅聯福在負責信用卡部門時,為了要翻新資訊設備,與外國廠商洽談。先是來了一名外國人,羅聯福列出需要哪些規格,以及期待品質水準到達的程度,外國人回去了。不久之後,羅聯福被邀請到飯店一談,出面的是外國人的主管,對方問他要多少回扣,並拿出一份名單,列著兩人,一位是羅聯福,另一位是資訊主管。
至此羅聯福才明白過來,對方以為他在刁難,目的是為了錢。於是羅聯福明白表示,中國信託沒有收回扣的規矩,但是他今天知道廠商的底價多少,請對方回去重新報價。後來這名外國人被開除了,中國信託也贏得廠商的敬意。
**放火,反而被火
組織有這個文化,多半一方面習以為常,不以為有錯;二方面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就算是白的,也會被迫染黑,否則無法在組織裡生存。因此舉發一個人,很大的可能等於得罪所有人,而這個白目的「圈外人」勢必要被做掉。
這是為什麼經常聽到有貪汙情形,卻是少有被糾舉成案或是為此吃上官司者,它們多數只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罷了,繪聲繪影、煞有其事,卻始終未見公司辦人,以正歪風。很多人氣憤填膺,大罵公司腐敗、主管蒙蔽,其實真正原因是這件事太難辦,主要原因有二:
1.它可能牽涉到一堆人,若是要辦,難免「動搖國本」。
2.不確定背後「最大尾」是誰,層級有多高,難免殃及自己。
風傳媒報導過一個案例:戴立紳在中年時為了養家,花了幾年時間考上公務員,發現主管將個人應酬或同仁聚餐單據用來報銷公帳,公家購買的行車紀錄器、高檔手機都拿回家自用……,有一次他陪同政風處去調查另一個單位的案件,發現和自己單位主管的做法一模一樣,便問政風處這是犯了什麼罪,政風處答:
「貪汙。」
政風處要業績,要他站出來舉發,卻未盡保護之責,洩露了他的名字,換來戴立紳三年被霸凌,以及國家發給的一紙「免職令」,還有後來因為被貼上抓耙子的標籤,四年求職到處碰壁。
當時,戴立紳的供詞被傳閱全單位,主管在他的座位灑符水說是要驅鬼,同事也奉命隨時拍攝他的一舉一動,無異是受到整個單位上下的排擠,精神凌虐的程度令人不寒而慄;換作我們任何人,受到這種對待大概只能身心崩潰、落荒而逃吧!戴立紳一例,更加說明貪汙是一種風氣、一種文化、一種共犯結構,個人舉發經常是螳臂擋車、徒勞無功,反而陷自己於萬劫不復之地。
**看不清幕後操盤的人
貪汙,最常發生在採購部、業務部。不過老實說,如果只是猜測,因為很難證據確鑿,再加上庭院深深,結局極有可能是抓不到真正的鬼。
凡凡在半導體業做生產管理十多年,面對一成不變的工作,感到倦勤,後來轉往車用市場,新公司是做電源。到任未久,業界嚴重缺貨,主管指名多配貨給某家廠商,可是凡凡認為應該按照規矩來,不能讓其他老客戶等不到貨,影響到他們的生產,於是自作主張沒照辦。主管震怒,一狀告到老闆那裡去,說了凡凡諸多不是,接著直接招募新人頂替凡凡,還設下防火牆,跟新人說:
「不必跟凡凡交接,他會把壞習慣教給你。」
這件事原本可大可小,主管卻將它升高層級辦理,逼得凡凡非離職不可,凡凡百思不得其解怎麼鬧得這麼嚴重;事過境遷,凡凡把事情從頭到尾想一遍,禁不住懷疑主管跟這家廠商有私下往來,處心積慮要除掉凡凡這個阻礙。但是猜測歸猜測,缺乏事證,就是不能胡亂指控或八卦謠傳,否則不僅容易惹事生非,也可能吃上官司。
可見得遇到這種事,要嘛低頭做事,眼不見為淨,一句話都不說;要嘛小心處理,首要原則是看清楚牽涉範圍有多廣,背後真正主其事的人是誰,再來稱稱斤兩,衡量自己的手腕是否夠粗、是否有能力處理,不至於落得不成功便成仁。
在有股東的公司,有的經營者打的如意算盤是「賺自己的,賠股東的」,背後操盤的可能是董事長、總經理,誰都沒有能力硬碰硬吧!不過若是到了這麼高層,一般員工也是看不清楚究竟,不留心就會踩到雷區。
**做好自我保護
有句話說:「擋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簡直是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有些人以為舉發貪汙是英雄行為,結果常常英雄沒做成,反倒成了狗熊,因為不少是上面授意,早已藏汙納垢、爛成一窩,膽敢舉發就栽贓到你身上。放這把火,燒到的可能是自己;捲鋪蓋走路的不是對方,而是自己。
話說回來,假使自己是流程的一環,也會經手,顯然已經陷入風暴裡;而且還是個「圈外人」,屬於非常凶險的情況,務必做好自我保護。因為貪汙的人想的無非是把大家都拉進圈內利益均霑,誰也別說誰黑;相對的,圈外人等於是不定時炸彈,勢必要除之而後快。蹚不蹚渾水都是難,因此建議你:
1.做好自我保護:像是影印、拍照或截圖,留下事證。
2.別像個不長眼的人:謹言慎行,話到嘴邊留三分,減少被盯上的可能性。
3.儘早擇良木而棲:把履歷丟出去,開始找工作,先走為妙,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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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場
時間:2020年12月26日(六) 14:00-16:00
地點:威易聯合辦公室博愛店(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14樓)
報名請上:https://pse.is/39t4xe
圖取自:樂天市場
老闆不開除爛員工的5個理由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非常之清楚既解釋!
香港「不合理解僱」管制
到底有幾廢?
【到網站看: http://wknews.org/node/917 】
【惟工百科】廚師楊羽中(中哥)本月18日疑因政治理由遭「君逸軒」無理解僱,惟工新聞早前曾報導事件。惟香港法例落後,《僱傭條例》當中的「不合理解僱」管制漏洞甚多,形同對無理解僱大開中門,打工仔面對政治打壓近乎無法可管。
█ 法例歧視零散工 點炒都「合理」
中哥在君逸軒受僱不足一個月,法例能否保護他免於涉嫌出於政治逼害的解僱?答案是不能。根據《僱傭條例》第32K條,假如解僱無關以下任何一個範疇,即屬「不合理解僱」。
1. 僱員的行為
2. 僱員在履行其職務時的能力或資格
3. 裁員或其他真確的業務運作需要
4. 法例規定
5. 其他重要原因
問題是並非全港所有打工仔均受以上法例保障。只有在通稱「四一八」的連續性僱傭合約(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中受僱不少於24個月的員工,才受到法例庇蔭。任何不符合「四一八」的零散工,或年資不足24個月的合約工,無論老闆以任何埋由開除他們,依法皆不屬「不合理解僱」。受僱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中哥,鐵定出局。
█ 合法地「不合法」 僱主炒大肚婆毋須復職
就算是僥倖受到法例保障的一群,縱使獲勞資審裁處裁定解僱為「不合理」,打工仔也未必沉冤得雪。《僱傭條例》第32N條第3項規定,儘管法庭或勞資審裁處可就「不合理解僱」的案件頒佈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但必須獲僱主同意才可生效。換言之,「不合理」地開除員工的僱主,依法是擁有堅持這個「不合理」決定的特權,奉旨打爛員工飯碗,「復職令」純屬紙老虎。
上述僱主特權不僅適用於「不合理解僱」個案,同時亦適用於案情更嚴重的「不合理及不合法的解僱」個案,勞工處指引明確表示只會在僱主同意下才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不合理及不合法的解僱」包括以懷孕或參與工會為由開除員工,凡觸犯以下情況即屬違法:
1. 解僱已證實懷孕及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的僱員
2. 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他
3. 由於僱員曾在有關執行《僱傭條例》、因工遭遇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法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證據或向進行查訊的公職人員提供資料而解僱他
4. 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或職工會的活動而解僱他
5. 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解僱他
█ 修例拖延16年 強制復職無影縱
對於僱主可無理堅持「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解僱並拒絕讓員工復職,政府亦意覺到《僱傭條例》的殘缺。2003年,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曾討論修訂復職及再次聘用的條文,會議文件顯示早在1999年勞工處已經檢討《僱傭條例》,建議處理「不合理及不合法的解僱」個案時,勞資審裁處如認為適當而合理切實可行,即可頒佈復職令,不須取得僱主同意。
勞工處在檢討中承認強制復職早有先例,現時《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已載有同類條文,訂明法院可作出強制復職的命令。《僱傭條例》賦予僱主特權,毋寧是異常的安排。
不過政府採取拖字訣,16年以來仍未修正《僱傭條例》。勞工及福利局亦曾聲稱會於2013年年底遞交草案修訂《僱傭條例》,讓復職令不必取得僱主同意,最終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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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議員被工人揭發偷拍 疑施壓逼酒樓解僱廚師〉
http://wknews.org/node/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