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但突然有1000萬的債務從天而降該怎麼辦?】
你知道現在有什麼四個字的成語已經old school 過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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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是:債留子孫、父債子還❗️
因為現在法律有保障你放棄還債的權利囉
也就是所謂的 #拋棄繼承
✔️只要你在繼承順位內
✔️知道繼承時的3個月內
都可以向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法院提出聲請
接下來只要完成以下4步驟,就可以成功拋棄繼承啦
1️⃣至戶政事務所準備書面資料(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等)
2️⃣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3️⃣法院將依照當事人情況進行3-6個月的法院書面審查
4️⃣等審核資料確認符合法律規定後,法院會寄發通知函載明「台端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等字樣)給拋棄繼承人,才算流程完成
但 是 注 意 注 意
⚠️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有效,沒有辦理的人還是會繼承債務
⚠️ 拋棄繼承雖然表示放棄繼承所有財產、債權與債務,但不代表放棄全部權利
成功在法院受理後,拋棄繼承便立即生效
肩膀上的負擔馬上解決✅
可是聲請後卻發現遺產>債務,這時候還可以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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