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
#保障非職務身份言論自由
#保障家庭照顧假
今天立法院審查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在場立委都有共識要修法保障公立學校教職員權益,讓在職教師能比照一般勞工,提繳退撫的薪資部分免納所得課稅,落實稅制公平。
我更進一步詢問現場的銓敘部周志宏部長、人事行政總處施能傑人事長,要求政府保障公務員非職務身分言論自由,以及保障公務員家庭照顧假。
#公務員非職務身分言論自由過度受限
因為我接到公務員陳情。現行《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 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公務員在上班執行公務時,代表官方的言論當然應該經過內部核准程序才能發言。
但公務員連私人名義的談話都要獲得長官允許,已經有事前審查之嫌,侵犯公務員言論自由。
公務員也是有權參政、監督政策的公民,現行規定限制了最熟悉政策推動實務的公務員,下班之後作為一個公民對政策提供建言、除弊興利的權利。實務上,也就形成公務員的寒蟬效應,私人發言評論公共事務是否會被懲處,可能全看長官如何認定。
#私人名義言論不必事前審查
國內有楊戊龍教授的研究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實務上已形成一套對於公務員言論的事後司法審查模式。審查時,法院可以依序檢視該言論是否發生於公務執行中、是否評論公共議題、該言論是否干擾政府運作,最後再衡平政府運作的利益與言論自由的衡平,一層層排除政府不應過度控管的個人言論,盡可能降低對公務員言論自由的不必要限制。
這種司法審查模式也顯示,公務員固然有身分特殊性,但其私人言行可以透過事後審查來規範約束,不必事前審查制的箝制,我國的現行規定已有檢討的必要。
#銓敘部將提出修法草案
我今天要求銓敘部盡速提出修法對案,解除 #過去威權政府對公務員的言論箝制, #保障公務員的私人言論自由。
很高興現場 #周志宏部長同意銓敘部將會往這個方向修法,徵詢各人事單位意見後即可推出草案!
#公部門家庭照顧假認定疑義
我最近也屢屢收到公務員陳情,當小孩感冒生病時,陳情人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規定 #請家庭照顧假。#有的事前被拒絕,#有的事後被人事單位要求修改假別。陳情者的服務單位, #甚至包含主管兒少權利與照顧業務的衛生福利部!
陳情人的服務機關人事單位認為,小孩只是感冒、氣喘、肺炎,不符合家庭照顧假中「嚴重疾病」的定義!但依法其實也有「其他重大事故」的認定空間。尤其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長對幼兒或12歲以下需要照顧的兒少有陪伴照顧責任,不能讓小孩獨處。
公部門人事單位限縮解釋家庭照顧假的要件,有違法律保障家庭照顧假的意旨,不僅造成公務員的法定權益受損,甚至也影響陳情人子女的兒少權利。
#人總銓敘部互踢皮球
但當陳情人四處向人事單位、人事總處陳情,#陳情意見卻被踢皮球。陳情信先是被人事行政總處踢給銓敘部,銓敘部收到人總公文後,又把問題踢給勞動部跟服務機關,要陳情人再去問勞動部,或者讓服務機關個案認定。
但實際上,人事行政是一條鞭,不論由銓敘部或人事行政總處做出通案解釋,各機關人事單位就可以一體適用。主管機關這樣互踢皮球,當陳情人照顧家人健康時, #誰來照顧公務員?
所以我今天要求,政府不只要研議提高家庭照顧假日數,更要讓公務員能請得到、用得到。公務員的家庭照顧假不能因為機關踢皮球而失去保障。 #主管機關應該參照兒少權法意旨,明定家庭照顧假的認定標準,通案函釋,保障公務員權益。
#盡快函釋讓人事單位有所依據。
針對我的詢問,銓敘部周部長現場承諾:會來明定公務員家庭照顧假的認定標準,尤其針對所謂「其他重大事故」,會納入兒少權法的意旨,盡快函釋讓人事單位有所依據。感謝周部長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的態度。
我會繼續追蹤監督這兩個議題的落實進度!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職員敘薪標準表 在 陳學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年金系列 28>
【還原歷史現場,關鍵兩次表決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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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司法委員會於5月8日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對於草案中16條之教師再任年資採計及該段年資之退撫給與 ,陳學聖認為小學老師的入行時間比公務人員早,一樣是老師,大學教授又任職比中小學老師晚,是以老師無法跟公務人員採計相同基礎,主席段宜康仍希望採行政院版強行通過,12點43分,陳學聖委員要求進行表決,主席強硬表示,不需表決,按照行政院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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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司法委員會於5月8日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對於草案中28條之教師年資採計( 最後在職經敘定之本年功 薪額為計算基準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希望公、教人員規範一致。主席段宜康主張逕採行政院15年版,陳學聖建議應維持現制方能保障新制老師權益,若需改變也應配合勞保有關勞工最後年資採計取得一致標準,方稱公平,但主席不接受,下午2點59分陳學聖委員要求進行表決留下歷史紀錄,民進黨和時代力量以11比5,強行通過行政院版草案,教職員退休金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
職員敘薪標準表 在 老小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첫 직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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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在幫韓國新人培訓的時候,課間閒聊的時候,他主動提到能進溫宮溪這件事,他自己和家人都非常高興、非常光榮,能進到這麼國際化的部門更是幸運中的幸運。
或許他現在還是試用期,急著想拍前輩馬屁,我自以為好心的委婉提醒他,外國職員其實在公司沒有什麼說話權,跟外國職員互動良好對他未來三個月後成為正式職沒有太大關係。
在他露出驚訝表情之後,這位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還是真誠的告訴我,他之前結束了新韓銀行的實習沒被晉取之後,找了八個月工作,一直都沒有適合的位子,他甚至灰心到在考慮要不要再去找新的實習?或是直接自暴自棄去中小企業就業?
一般韓企實習生只能領比基本薪資好一點點的薪水,要是在外租屋的話,能夠收支平衡就非常厲害了。好險他是住在家裡,就職準備中的日子還有家裡當後盾。
剛好溫宮溪過年前決定要擴張部門,就提前畢業季一個月公開招募,公布之後收到一卡車的履歷,兩天後面試,剛好就錄取他,他真的非常非常高興初職場就是大公司,對於他日後職涯幫助非常大。
原本我一直對於「初職場」這種觀念斥之以鼻,但14日韓國統計廳公佈的數據,2016年底的失業長達半年以上的人口中,青年(15~29歲)比重已經來到43%,是12年來最嚴重的一年。
http://news.naver.com/main/read.nhn…
人生第一個職場只要一有不慎,日後不論再怎麼努力,永遠只能找到與第一份公司水準相當的工作,這就是一種「韓國職場種姓制度」。
就算要轉職,前一份工作的公司名稱、職位抬頭,都一定會影響到新工作面試時敘薪、安排職位、錄取的絕對標準,簡單來說,人生第一份工作定生死。
而中小企業的大學新入月薪大概是大企業的六七成,日後就算能力再好、升職速度再快,都很難跟上同時期入職的大企業員工,就算跳槽也很拼,所以大學畢業生真的不得不小心挑選第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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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的破爛韓文培訓新人一個早上,我的腦細胞早就死掉大半了,當下完全無法理解他有多高興,新人對於我的無反應,似乎覺得被潑冷水,其實我也很抱歉。
事後和同期討論之後,我們都笑了,原來我們已經是入社三年多的老屁股了,當初入社的滿腔熱血和興奮悸動,早就被每天客戶的刁難和辦公室政治消磨殆盡。
韓國找工作其實不難,但要找到cp值高的職場,真的需要很長時間的努力和毅力。回想當初接到通知合格錄取的電話,狂喜到嘴角炸裂的回憶,似乎又點醒最近陷入職業倦怠的我(進入認命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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