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虹安於民眾黨團與賴香伶委員一同,邀請攜手召開「顧老顧小顧自己,勞動五缺要解決」記者會,針對 #勞工的權益保障提出「勞保要改革、非典要保障、低薪要改善、工會要強化、勞動要安心」等五大訴求,進行發聲。
🗣首先,針對「 #非典要保障」,虹安認為台灣近年持續增加的非典型工作者,他們的勞動權益的加強已是 #刻不容緩。比方虹安自己參與討論並提案,此刻正於院會協商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案,就是為了加強非典型工作者中的藝術工作者的社會保險與勞動保障。2019年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明定「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也通過附帶決議決定要研議修正,強化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權保障,文化部也終於在去年預告文獎修正草案,從多方面保障非典型工作者。
▶️除了長期缺乏社會保險的保障之外,根據藝創工會2019年調查統計,有48%的藝術從業人員 #平均月收入低於3萬元、23.4%低於2萬元!低薪也導致將近 #5成 的藝術從業人員沒有投保勞工保險,甚至有些人連繳交國民年金保費都有困難。民眾黨團版之文獎條例修正案第9條,將遭受職業災害的低收入藝文工作者亦可獲得政府補助加入社會保險之規定入法,以增加藝文工作者的保險保障。
▶️虹安呼籲文化部應趕緊廣邀各界藝文工作者,參與承攬/委任契約指導原則的討論會議,制定符合業界現況的契約指導原則,並且於保障藝文工作者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著作權授權建議。文化部更應該積極對地方文化行政單位、私人藝文單位,進行有效的宣導,使各單位皆能落實保障藝文工作者權利保障。
▶️另一方面,民眾黨團提案,日前通過的「#職災保險法」亦針對非典型勞動者新增數項保障條款。虹安在此提出三項要點,1️⃣納保勞工範圍擴大,增加「特別加保」對象,無一定雇主勞工、自營作業勞工,例如外送員、自由接案工作者,這些「實際從事勞動之人」都可以直接向勞保局投保。賴香伶委員在衛環委員會審查法案時,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多元簡便的加保管道,讓勞工投保便利,工作安心。2️⃣提高保險給付和補助津貼,經過提案修正,通過職災傷病給付前2個月有100%工資替代、職業傷病醫療期間也可請領看護補助、復健津貼從最長90日為180日。3️⃣申請職業病鑑定的資格,修正為職災勞工經診斷還有保險爭議時可以主動申請,勞工退保後確診職業病,也能加入醫療補助。
▶️除職災的社會保障之外,民眾黨也提案授權職安署指定特定職業的受領勞務者要負擔職安法的雇主責任,以及加重罰則,就是為了要解決目前的〈#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在僱傭和承攬的爭議下,無法直接拘束外送平台的問題,案加重罰則,以加強事業單位落實職安設施及措施的動機。未來虹安也將更致力於改善反典型勞工的工作處境,讓非典型勞工,也能有被 #保障的勞動與生活。
#民眾黨全面保護非典勞工
#希望為勞動節帶來好消息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的網紅李坤城議員服務處,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坤城在議會質詢勞工局長,有吹哨者檢舉康軒公司老闆應該居家檢疫,卻到處趴趴走,被衛生局裁罰100萬之後,卻下令揪出吹哨者,甚至霸凌疑似吹哨者,使該員工受到壓力之下不得不離職,請問勞工局有什麼方法懲罰康軒,保護該員工? 坤城認為,吹哨者是為公益,不是為了他自己,在公司受到壓力待不下去才離職,勞檢卻僅是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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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沉痾代價痛,工安改革何時動?
台鐵太魯閣號遭包商工程車滑落撞擊的意外,造成台鐵史上最嚴重、目前共51死178傷的火車事故慘劇。事發至今一天有餘,第一時間全國上下都以救災為先,共同為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祈禱,也為不幸身故的死者默哀。
但國人也要忍不住質問,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
一個包商工地主任的「無心疏失」,卻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難道其中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該檢討?
檢視整起案件背後的問題以及各方提供的資訊,虹安發現這起火車事故背後實在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與原本可避免的問題:
1⃣️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
#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2⃣️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3⃣️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
#沒政府敢扛責?
相關問題可能還有很多,有待大家共同討論與挖掘。虹安在這裡想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提出簡要的建議與解方:
1⃣️ 落實廠商品管、工安品質重新檢視:
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嘗試把問責推給法律,但司法是「無罪推論」,除了蒐證不易,官員更不會積極尋找罪證,以免牽連自己的責任。最後當法院無法判罪,厰商就可以號稱「還我清白」,繼續投標、承包政府的工程標案,也持續放任工安風險蔓延。
台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內提出過去十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投標、承作政府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都應該要逐一檢視並重新審核,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以維護國家公共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職安與工安風險態度的檢討與落實:
我國已是發達經濟體,但多次的事故意外不斷發生,顯見台灣營造產業對於工安意識的輕率亟待改進,包括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當中稽核措施與罰責過輕、職安人員待遇不足且不受工地友善對待等問題都持續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營造設計法規與安全要求,到了工地現場變成一份份需要簽名與打勾的文書表格,但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實?此次意外,無論是學者專家或相關從業人員都指出 #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 是一重大疏漏。即便台鐵指出在圍籬安全和防護設計合約都有規定要做,但承包廠商就是沒做,竟還曾是有圍籬造假前科的廠商,一再知法犯法、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為何台鐵與廠商對於安全設施的落實與稽核如此漫不經心?
當年普悠瑪案提出的上百項改善計畫,今天又落實了多少?
一時貪圖方便的心態「車子停這裡一下沒關係」,在缺乏有效規劃的安全管控措施下,就輕易引發死傷如此巨大的災難。我們從工安意識的提升到相關法規的檢討落實,還有非常多要努力。
3⃣️ 安全措施的增加與落實:
此次意外後,許多人舉歐美或日本的工地安全及現場管理為例,認為台灣應可效仿,包括制度面的日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降低了一半的事故死亡率、全員責任式管理機制與重度的事故罰則,到器物面嚴格規範的現場施工設計與工地周邊安全防護等。勞動部早在2018年就有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仿效日本工程安全輔導做法,可有效改善我國營造業工程安全、降低職業災害。
回到此次意外當中的情景:
a. 台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以保障行車安全負有明確責任,那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規範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如何堆放及危險物品放置處的明確規範或禁令?
b. 台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包括台鐵與行控中心的聯絡,是否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交叉比對各項即時數據與影像,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與列車駕駛,增加風險管控程度與駕駛反應時間?
c. 對於學者建議台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政府是否願意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
d. 此次意外傷亡巨大,有意見指出可能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太魯閣號每節車廂至多15名站票,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是否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
以上種種從注重工程安全意識的重新建立、工安稽核與廠商品管制度檢討到鐵路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增強,其實有許多都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積弊陳痾。一次次的慘痛傷亡不斷提醒國人,我們還有很多事沒做,或者沒有做好。
虹安誠摯希望,我們不該一次又一次經歷這樣慘痛的教訓、付出如此多珍貴的國人同胞性命,卻一次又一次在輕忽風險、疏於做出改變當中等待下一次悲劇降臨。
願罹難者安息,也持續為生者與家屬祈禱。但在祈禱以外,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當救災告一段落,檢討與改進的腳步刻不容緩!
#文長因為語重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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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外送員辛酸大公開
#保護外送勞動 #職災保障要專法
今天我與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一起舉辦 #美食平台外送員辛酸大公開,#外送員職災風險誰來顧?記者會。
公布台灣勞工陣線完成的全國首次外送員調查結果,並與 #挺身而出的外送員蘇柏豪先生、#文化大學李健鴻教授、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一同要求勞動部強化落實 #平台外送員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也應該盡速提出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立法草案!
#美食到府也要安心上路
去年10月接連有兩位外送員在工作途中不幸車禍身故,引發社會對於外送員職業安全的討論與關注,才發現外送員在送餐過程中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範嚴重不足,導致相關意外屢屢發生、爭議頻傳。例如台北市在去年10月兩件不幸事故發生後,追蹤統計了兩個月的台北市交通事故,
發現台北市兩個月內就有 #近兩百起外送員交通事故,其中#1人不幸死亡、#202人受傷。
這些討論促使勞動部在去年底到今年3月,陸續修正發布 #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美食平台外送業者強化對外送員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措施,包含派單機制要合理、要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要提供外送員反光標示等防護設施。
#既有職安要求落實狀況應檢討
今年3月時,勞動部給業者四個月的輔導改善期,也就是到7月。但台灣勞工陣線今年7至9月間蒐集問卷、面訪外送員,卻發現依據他們的調查結果,勞動部對外送業者的九項職安要求中,
除了「颱風天停止服務」這項的執行率達到八成外,其他八項要求的落實率最多都只有三到六成!譬如:
1⃣ 高達63.5%的外送員沒有被提供個人防護設備
2⃣ 高達65%的外送員沒有接受三小時以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高達59.5的外送員沒有獲得戶外高溫、戶外低溫的危害預防措施
4⃣ 高達46.1%的外送員認為沒有建立合理派單機制
5⃣ 高達半數的外送員沒有被投保人身保險、財產保險
#要求勞動部調查樣態檢討落實進度
我今天邀請勞動部派員出席記者會回應調查結果。民間團體的調查結果、現身說法的外送員都顯示既有規範的落實成效不彰,難以確保外送員安全。
所以我特別要求,勞動部應該調查釐清外送員工作樣態,作為檢討落實職安保障的依據,確保相關規範能夠有效落實,保障外送員送餐時的安全。
#職災專法盡速立法
除了既有的規範要落實,我也要求勞動部、行政院要盡速提出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如果新法上路後,可以 #強化業者未投保的罰則、#明定職災保險可以墊付補償再向業者追回、#強化職災的預防與重建,防患於未然、盡可能重建職災勞工的生活機能,都有助於處理外送員目前職安保障不足的問題。
相關討論從上一屆的立法院就已持續進行,但據了解目前草案還卡在行政院,所以我也要求草案盡快送到立法院審議,強化對勞工的職災保障,讓大家在家開心享用美食時,外送員也能 #安全、#安心工作。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職業安全衛生法罰則 在 李坤城議員服務處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坤城在議會質詢勞工局長,有吹哨者檢舉康軒公司老闆應該居家檢疫,卻到處趴趴走,被衛生局裁罰100萬之後,卻下令揪出吹哨者,甚至霸凌疑似吹哨者,使該員工受到壓力之下不得不離職,請問勞工局有什麼方法懲罰康軒,保護該員工?
坤城認為,吹哨者是為公益,不是為了他自己,在公司受到壓力待不下去才離職,勞檢卻僅是關心資遣費、獎勵金等問題,方向完全不對,應該關心吹哨者被迫離職,否則以後誰敢吹哨。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昨日勞檢主要針對資遣費、獎勵金等項目;霸凌部分涉及職業安全法第6條第2項,雇主要訂定防霸凌相關措施,若無,則限期改善,若無改善,才予以裁罰,近日會再進一步了解。如果已經發生霸凌,而發生被迫離職情事,目前勞動法規並無罰則,需循司法(民事、刑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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