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要的話當初幹嘛拿出來講?
【回顧】
33表示: 給 都給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58688345611676&id=100044115413873
禾馨好歹是有在選民服務的民意代表聯絡的,好心肝是靠院長朋友就有用?
這肝好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37554439683400&id=536076903164519
原來Ben哥的名諱一直隱藏在4%仔的口號中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69351703149664&id=1008151615936370
病毒如果拖到在台灣出現變異株
就直接正名叫台北變異株謝謝
反正也是國名
不要用什麼希臘字母了
Taipei Ben也可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0610862169071&id=1460176730
三週後我們知道,這1/3572 的挑選原因,來自於一個叫做Ben的人。
全台北市醫療人員的防疫需求比不上認識一個Ben。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37843776321133&id=536076903164519
肝粉現在一定開始逃避現實了,一定會有人開始出來怪33為什麼要這樣害阿ben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7765936156951&id=100067706340838
都市傳說:BEN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679774962095729&id=2778474698892451
可是,高嘉瑜接到禾馨請託,可是被台北市政府打成關說耶?
欸,陳之漢,你不是高嘉瑜的朋友?
可以出來嗆台北市政府囉~
不敢的話我們就每天笑你根本只是嘴炮王
不過,你如果願意為了救柯文哲開始狂譙高嘉瑜來轉移焦點,那我很樂見喲~~快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09211719530864&id=650387945413247
一個民間友人BEN
就贏過高嘉瑜立委
這說法各位相信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32767013317&id=1745581734
一「診所違規接種疫苗 柯文哲:高嘉瑜幫禾馨診所要疫苗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23893531084049&id=584986081641475
錄取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59967752160255&id=100044410988935
那個BEN到底是誰?為何如此神通廣大?
33的BEN..有超越立委的能力
我也要跟BEN當朋友.....😏
https://m.facebook.com/groups/506956257221144/permalink/512323736684396/
Ben種柯V-19
傷肝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26626245055526&id=100031244654221
雖然我還搞不清楚狀況
不過說到Ben
起碼也要10個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7738469493031&id=100067706340838
改Ben成真,持續發生。
Keep it possible.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63175197885&id=645577884
轉
改BEN成真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32829414877&id=1745581734
以前你好我霸聯站
現在我認識Ben
#阿伯初四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948911861885236&id=100002993843848
市長找了一堆媒體出身的人在身邊當發言人,卻沒有一個有邏輯,或者說沒有一個人懂得怎麼幫黃珊珊副市長回應這件事情,
依據檯面上浮現的截圖釐清脈絡和時間序,再補上自己手上的東西就好,當然也是有很大的可能是他們不願意幫啦!
不過,最後的結果就是整個回擊被BAN掉。
要處理一點都不難,三個關鍵點,幾句話就可以搞定了。
不要只會當疫情記者會的司儀,也不要只是疫情記者會AFTER PARTY的主持人,整天只會攻擊議員來造就自己,到處樹立敵人,卻無能幫助自己府內長官。
你們什麼時候開始立志當花瓶的? 沒搭好舞台就什麼都不會了?
#生雞卵無放雞屎有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07712435920391&id=100000450833529
<濁團給台北市民的寶貴建議>
Q: 身上沒有半毛錢,要怎樣出頭天?
A: 天天吃大Ben!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90884797666178&id=100002340933367
Second Floor Cafe 貳樓餐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365420193494&id=153638108493
轉
BEN肝粉︰「都是3+11的錯」
可是肝粉,你們家萬華爆發比3+11還早耶
可是肝粉,如果真的是3+11的問題,但連桃園、苗栗都控制下來了耶
還有可是肝粉,如果真的是3+11的問題,阿北現在是擺爛不疫調不匡列不隔離、衛生局長烙跑、搞微解封直接讓市民0+0出來趴趴走了耶?你們痛恨3+11,那你們痛恨阿北0+0嗎?
再還有可是肝粉,如果要證明是3+11的問題,那你應該是要證明「明明遵守3+11規定卻還爆發感染」,才能證明確實是3+11規定有問題才對吧?但之前的狀況是,明明是有人「不遵守」3+11規定耶?
#我就問
#肝粉能理解這些簡單的邏輯嗎
#應該是不能
#網友好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34907866837&id=1745581734
眼睛超尖,真的太厲害
就說特權換選舉嘛,不早說
一
有人眼尖發現截圖上面半透明的部分有玄機
『新頭殼這則新聞,我覺得最精彩的是,那個截圖其實有隱藏文字......
「其他還有建築建設及許多知名企業的老闆。這些人都可以做您(黃33)的義工,協助貢獻己力......」』
喂,這不是擺明用來交換的嗎?可以這樣換嗎?當大家3歲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331239253564865&id=100000364984212
為什麼柯文哲今天不敢出來陪黃珊珊開記者會?
很簡單,因為會"爆康"。
我們來看6月19柯文哲在記者會公布的好心肝調查報告怎麼說的: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6-19/591547
"北市府政風處報告指出,好心肝最早在5月20日向台北市衛生局疾管科吳姓股長表達疫苗訴求後,最初遭拒絕,但6月1日,衛生局疾管科為因應6月15日起統一擴大施打疫苗的準備,通盤調查各診所意願,好心肝於6月2日送交意願書,並持續跟吳股長聯絡,希望給予診所內人員、義工施打;吳股長6月7日基於已經給了禾馨診所疫苗,並因好心肝已填具施打意願書,屬於合約診所,因此6月7日就自己同意給了15瓶疫苗;6月8日好心肝持續索求更多疫苗後,吳股長在當天會議經疾管科余姓科長同意下,再給了100瓶疫苗。"
這一段報告出現的決策層級最多只到余科長,吳股長出現最多次,簡單來說,好心肝這件事,完全就是衛生局一個股長跟一個科長的自作主張。
但是今天公布的LINE截圖,內容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好心肝明明不是只有透過衛生局吳股長去要疫苗。
好心肝這件事,其實台北市衛生局長也知情。
甚至,這份報告裡面,連"BEN"的名字都沒出現。
而姑且不論這份報告有AB版之分,柯文哲本人一定是看過的。
但是,整個市府團隊選擇把整件事全部推給基層公務員,完全掩蓋掉管理階層的責任,這才是整個柯文哲團隊最大的問題。
而這應該才是柯文哲今天選擇讓黃珊珊副市長一個人出來吸砲火的原因。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5687273024149&id=1099538423
黃帝穎:#黃珊珊好心肝事件對話遭截圖流出
有三個法律意義上發展可能
#柯市府涉嫌切割共犯卸責
1.好心肝違法特權疫苗案,截圖可見柯市府高層知情,柯市府卻將責任推給基層衛生局人員,不只不道德,更涉嫌共犯切割。
#別想把基層當余文
2.牽涉副市長的對話被截圖流出,足認基層衛生局公務員可能開始自保,截圖拿給議員公開的意義是,柯市府別想找基層公務員當「余文」。
#截圖後可轉污點證人
3.柯市府違法提供上千劑疫苗給好心肝作「志工」公關接種,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這是五年以上徒刑的重罪。
基層公務員未來面對法律究責,除了截圖自保外,證人保護法第14條「污點證人」規定,也提供減免刑責的保護,這是截圖公開後,可能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自保方法。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7364113919682&id=1566326667
昨天黃珊珊的記者會
那個跑去逛夜市的市長當然不敢來
因為如果黃珊珊真的如他所說的這麼無辜
被感謝還感到莫名其妙(我是不信啦)
那最有嫌疑的不就是她的老闆
別忘了衛生局局長室裡的專委
還去幫股長加好心肝的Line
專委可是局長室裡面的二把手~
你覺得他會只有幫忙加Line這麼簡單嗎
但是從曝光的訊息也可以看到
就連衛生局長也是一副局外人的樣子
這件事當然有高層的授意啊!!!!
Not黃珊珊? Then Who?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250274348327226&id=100000341081020
請大家回想一下...
整件故事的脈絡。
-
6/8 晚上,上千人在好心肝診所排隊。
在那個"三級警戒"不得群聚的,
台北市夜晚。
引起一些人的好奇心。
-
當媒體開始問的時候...
第一套說法, from 好心肝診所:
1. 民眾排隊做檢查。(沒錯,做到半夜的檢查)
這說法不被接受,診所大半夜群聚檢查太不合理。
柯粉說就是做檢查,叫1450不要陰謀論。
-
第二套說法, from 好心肝診所:
2. 民眾排隊打自費肺炎鏈球菌疫苗。
這說法更誇張,尤其媒體拍到排隊者手上有AZ黃卡。
柯粉說打臉林靜儀,急著想找她梭哈。
-
第三套說法, from 好心肝診所:
3. 造冊施打AZ疫苗在第1-3類人員身上。
台北市醫師公會火冒三丈,
氣急敗壞地說它們造冊 4 次還有三千多人沒打到,
台北市藥師公會說它們有兩千多人沒打到,
台北市第 1-3 類人員的疫苗怎會在診所打?
這說法被捅成大洞,市府出來危機處理。
柯粉說蔡英文政府疫苗買不夠,才會有好心肝。
-
第四套說法, from 好心肝診所:
4. 造冊施打AZ疫苗在第1-3類人員與部分志工,
大樓管理員與清潔工,
好心肝診所長期貢獻社會,謝謝大家。
在部分名單洩漏下,
郭子乾、詹宏志等好心肝"志工"出來道歉,
好心肝這套說法紙包不住火。
柯粉說蔡英文政府疫苗買不夠,3+11。
-
第五套說法, from 台北市政府:
5. 股長發的。柯市長說查過規定,真的股長可以做決定。
股長的行情比市長大,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柯粉說蔡英文政府疫苗買不夠,3+11。
-
第六套說法, from 台北市政府:
6. 公開透明,政風處調查報告,有禾馨、好心肝與和眾。
然後丟出高嘉瑜關說禾馨,隨後衛生局長在市議會,
罵高嘉瑜"得寸進尺",高嘉瑜回擊"不該相信男人",
柯文哲覺得繼續擠牙膏遲早爆開,不如早點講。
禾馨公開記者會與施打名單,北市開罰,
柯粉與禾馨媽媽團在網路上正式開戰,熱鬧非凡。
柯粉說蔡英文政府疫苗買不夠,3+11。
-
後來北市府內部有吹哨者,
把 line 截圖丟給媒體與北市議員,
顯示副市長黃珊珊知情且與許金川有聯絡,
而才剛請假一個月的黃世傑在狀況外。
引發新一輪討論。
第七套說法, from 台北市政府:
7. 黃珊珊不認識許金川,是由中間友人 Ben 轉達訊息。
這場記者會柯文哲消失了,
台北市醫師公會多位幹部上電視或生氣或感嘆,
要是他們早一點認識 Ben 就好了,
也不用造冊 4 次沒人理了。
全台灣人對於一個黃珊珊的"民間友人" Ben,
能在台北市要疫苗有疫苗,有求必應的本事很好奇。
柯粉說蔡英文政府疫苗買不夠,3+11。
-
我歸納出幾個要點:
1. 從許金川訊息是感謝黃珊珊,
而非感謝Ben、也沒感謝柯文哲或感謝黃世傑,
顯然"疫苗歡樂送"的人情是要做給黃珊珊。
這種模式牽涉到好心肝,
振興或其他診所有沒有,
不知道。
這種模式送出的疫苗數量多少?
不知道。
因為北市疫苗一本爛帳,
萬華立委林昶佐還查出12區當中,
萬華區配到的數量最少。
重災區配最少,很不尋常。
-
2. 北市基層公務員有人跳船。
這事還會有後續。
除非柯文哲出來鄭重道歉收尾。
-
3. 柯粉大多與時事變化脫節。
他們感覺上按照一個腳本在唱戲。
戲碼還停留在蔡英文政府疫苗買不夠, 3+11。
我相信柯粉有兩大類,
一類住中國或國外,不甚了解台灣民情。
一類唯柯獨尊,按腳本行事。
而製作腳本與號令網軍的幕僚群,
顯然跟不上時勢變化的速度。
柯的媒體與民調,我認為多數是起鬨式的,
賭一個"反蔡英文勢力"掛頭牌的氣氛罷了。
-
4. 台北市民很可憐,白白在柯文哲的爛戲裡面犧牲了。
接下來連幾天北市大規模 PCR 一萬三千人是重頭戲,
台北市從來沒有這樣大規模撈人篩檢,
這一篩有可能篩出大量潛在感染者,
固然重創柯文哲與台民黨政治行情,
實則台北市民又要承擔一波疫情爆發。
只能祈禱一切平安。
-
結語:
本著初衷、把正經事做好,自然會有政治聲量。
捨正事不做,走旁門左道,最終是害人也害己。
-
https://m.facebook.com/groups/506956257221144/permalink/512719503311486/
到今天大概也知道柯文哲廢物到什麼程度了,政府機關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基本上都有一套行動準則在,這個是長年下來累積制定後的成果,也就是他最愛說的SOP,但是要達成這個準則就是上面的人要負全責,屬下的人依照準則在最大範圍內行動。造冊施打疫苗就是一套SOP。
但是台北市卻不是如此,所以今天出現了33不知道許金川到底謝什麼,還有目前看起來很流行的BEN。
這些蠢事的出現就代表柯文哲在北市府管理上的無能,因為這些狀況就是用關係去解決事情會出現的BUG,而上面的人是無法掌握下屬的人際關係的,如果按照SOP準則去做早就該造完測打完疫苗了,同時嚴格的執行也不會有好心肝跟復興的爛帳出現。就是SOP消失了下屬才會用最原始的人際關係去解決這些事,承平時期還不要緊,但是在容錯率極低的緊急時期就會破綻百出。
這種事情以前發生過很多次了,我不是說柯文哲市府而是過去的整套國民黨執政。所以,最愛講SOP的人首先破壞掉的就是SOP,講說跳脫藍綠的人結果用的是過去最讓人討厭的政治人際關係。
柯文哲就是個廢物,不僅作為首長其功用根本是0,更不用說讓下屬混亂甚至放任下屬用接近黑色的灰色地帶去處理緊急事務,然後就爆炸了。
所以他才會砲轟中央,不如說他現在也只能砲轟中央了,目的不是爭取什麼而是要推諉責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358836640835335&id=100001271271302
可惜沒解封。
不然所有的Ben今晚都可以話唬爛不花錢喝到爆。
#一個叫Ben的男子對珊珊輕聲細語了幾句
#許金川就跟著開心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292601787429562&id=100000393491774
一「萬華市場、夜市有條件解封 柯文哲:非熱區1/4攤商逐步復業」
一「不想餓死比病死多 柯P搶先解封夜市」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31989206941148&id=584986081641475
我講話就是這樣,
高不高興隨Ben你!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55917072559604&id=100044239428727
為什麼全時代力量,包括黃國昌
沒人敢出來質疑Ben和台北市政府的關係?
去你的狗屁正義,只會護航柯文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09774222807947&id=650387945413247
啊,原來是黃Ben 啊,失禁失禁。
一
上次有個走不到AIT的Ben
時代力量不方便表示意見
這次有個疫苗Ben
時代力量似乎又不方便表示意見了
#這就是不Ben之處的由來
#就不知道這個Ben跟那個Ben有沒有關係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07823469233373&id=100000173029079
如果今天是民進黨把事都推給一個Ben
邱顯智和黃國昌會不咆哮嗎?
好了啦,就承認遇到柯文哲會裝聾裝瞎,喊句我就柯營附屬黨,不是比較不用在那邊想藉口,輕鬆多了?
from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0811141938528&id=100000290589808
哇,時代力量果真稱職的親中藍營打手
Ben直通北市府要疫苗,沒聲音
北農環南市場群聚沒聲音
柯文哲整個擺爛防疫沒聲音
甚至連柯文哲拿市民權益威脅要晚打疫苗也沒聲音
現在竟然是發文在意公投?這叫什麼神功護體?
根本是在找議題轉移焦點,完全對柯文哲惡搞完全視而不見呢!
邱顯智,怎麼不敢對柯文哲黃珊珊咆哮?不是很兇?可以開直播嗆啊!笑你不敢啦!
根本就欺善怕柯。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09804049471631&id=650387945413247
遇到柯文哲,國昌調查局又關門大吉了嗎?
咦?我怎麼說又?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09824002802969&id=650387945413247
禾馨的林思宏醫師和蘇怡寧醫師,我告訴你們一個大秘密!
找人陳情疫苗的事,應該找Ben,你們找高嘉瑜錯人,才會被打成這樣呢~
你看,柯文哲會在記者會講一講直接講出Ben是誰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09237442861625&id=650387945413247
怪不得一堆媒體裝死
有人夢到好性感施打疫苗的人
媒體居然有幾百位……………………
一
蘇怡寧醫師愛碎念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250471818307479&id=100000341081020
【回顧】
一「好心肝負責人出面了! 許金川:衛生局要求當天打完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一「好心肝診所違規調查完成 北市追究提供疫苗人員責任 | 生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16639188476150&id=584986081641475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
職災刑責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職災刑責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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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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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pub大火,燒出泡棉的公安問題,夜店陳姓女會計接受檢警偵訊時指證,曾向老闆報告天花板易燃問題,台中市政府和夜店老闆,早就知道天花板的泡棉是易燃物,而且五六年前夜店已經燒過一次。
除了老闆不願改善,消防安檢時,也不是每一次都針天花板泡棉作安檢。對此,台中市政府回應確有其事,但泡棉非管制項目,於法無據,無法強制業者改善。
檢調在火場一份未燒毀的建物安檢報告中發現, 去年六月三十號,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所做的安檢報告中,就明確記載「天花板有易燃物質」,還附上天花板配置圖,同時呈報給市府都發局,市府也要求限期改善,但是之後就不了了之。都發局長黃崇典說他自己也很懷疑,為什麼稽查時發現天花板易燃有危險,最後改善核驗過關的項目,卻變成了木門。
從證據來看,市政府官員應該早就知道天花板是易燃材質,卻在大火發生當天下午和隔天就急著否認知情。隨著人證以及消防安檢物證出爐,檢調要查的不僅是火災發生的刑責,也要追查公務員有無怠忽職守,甚至是官商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