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608家董監改選須採提名制
作者:蘇姵蓁律師
配合全體上市櫃公司自2018年起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金管會乃要求上市櫃公司自2021年起董監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並載明於章程,且應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6項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25日前公告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此外,亦將上市櫃公司設置提名委員會列入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候選人提名制之推動有助於強化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之選任機制,使股東具有充分時間認識、評估候選人,以建構多元化及專業化之公司治理團隊。今年共有608家上市櫃公司將進行董監改選而須採行此一制度。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股東會時間規定 在 林楚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排隊領股東會紀念品成防疫破口 應依法延長委託書徵集時間》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已全數延期,
但是股東會委託書的徵集、紀念品的發放並未比照辦理。
楚茵在昨天上午行文請金管會針對這樣的狀況擬定因應措施,
例如可參照中鋼模式延後發放紀念品。
雖然集保中心很迅速地在下午以新聞稿給予正面回應,
「請發⾏公司應積極配合政府防疫,延後發放股東會紀念品」。
然而這樣的宣導終究只是建議性質,
楚茵認為,當宅在家少外出已成台灣的防疫共識時,
如有公司仍執意在防疫關鍵時刻發放紀念品,
無疑需在公司治理上給予大扣分。
楚茵將持續要求金管會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研議,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之規定,
延長股東會出席委託書之徵集時間,並要求延後紀念品之發放,
避免股東會出席委託書之徵集導致群聚成為防疫破口!
#監督問政不因疫情停擺
#您的聲音交給楚茵
股東會時間規定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金管會成中資投保中心!
一再配合富邦 裡應外合
日盛金中資120億安全下樁
金管會卻只罰2500萬!
罰款和限令出脫股權
根本是在幫富邦完成公開收購】
日盛金中資問題從去年11月10日,金管會首次約詢大股東陳銘達至今將近半年,陳銘達始終無法提出資金來源,金管會多次要求補件,陳銘達也有恃無恐!
原本在1月12日金管會大張旗鼓說1個月內要開罰陳銘達,這期限就是壓在富邦第一次收購日盛金的最後期限2月1日後,沒想到,富邦金沒在預期內完成收購,又申請延長收購期間到3月23日,金管會也持續裝傻,不僅沒有要求陳銘達限期補件,更遑論開罰!直到富邦金順利收購日盛金之後,金管會突然動起來了,在昨天(5/27)宣布對日盛金中資大股東CTL裁罰2500萬元,並要求CTL一年內出清持股,現在大家才恍然大悟,原來金管會對日盛金的罰款和限令出脫股權,根本是在幫富邦完成公開收購,所以一定要等富邦收購後,才能發動,金管會到底是台灣的金管會還是富邦的金管會?
🔥查日盛金中資,金管會「失憶」半年,至今才突然想起來?
從時間點來看,金管會巧妙的設定要在富邦完成收購日盛金之後才處理中資問題,就是要配合富邦,甚至藉開罰CTL,強逼中資出清持股,順勢讓富邦完成100%收購!
🔥金管會不斷的縱容,只為富邦併購日盛金開後門!
日盛金中資疑雲都查幾年了?陳銘達就是一直裝死不提供金流,而金管會卻也縱容其一拖再拖,顯見金管會自始至終對此案就只是逢場作戲,全都是做表面功夫!事實是:#金管會直至3月底前都沒有再要求陳銘達補件,更遑論開罰!
為什麼是3月底呢?只因為富邦收購日盛金的成就日期就訂在3月23日!嘉瑜也一再質疑富邦併日盛金的背後目的,是因爲717億資產在中國卡關,不得不低頭以協助中資脫產!根據去年第三季的資料,富邦在中國的曝險總金額(含授信、投資、資金拆存)高達1215億,是本國34家銀行第三高,總金額占決算後淨值的百分比是65%,比各銀行的平均水位40.5%超過許多。在國銀對中國曝險持續降低之趨勢下,只有富邦繼續勇敢投資中國。富邦為求中國資金解套、為特許投資,在中共政權下必須付出代價,就只有台灣金管會在裝傻!
🔥如果在富邦金收購完成前,金管會就查出CTL的中資問題,要求出清開罰,富邦還能申請收購嗎?
嘉瑜過去在財政委員會上也屢次質疑金管會主委,金管會卻總是四兩撥千金,無法說明為何不要求陳銘達限期補件,否則依法立即裁處!也不免令嘉瑜質疑:「如果在去年就先裁處確認是中資那富邦還能收購嗎?」
若建群背後的中資屬實,那現在這樣遲來的裁處,豈不等同由金管會認證:「肖建華能以2,500萬的罰鍰就可以讓120億中資安全出場?」金管會有了面子,中資有了裡子,兩方互為表裡,根本就是在唱雙簧!
🔥金管會、富邦金合謀的收購大戲完美落幕,中資成功獲利80億,金管會成中資投保中心,台灣人成冤大頭!
現在金管會對建群中資疑慮選擇消極不作為,讓富邦金、日盛金各自召開股東會通過合併案,金管會也配合核准,那麼建群中資就是「船過水無痕」。這也是最大的問題,金管會是不是故意讓富邦金透過股票收購的合法制度,把日盛金的中資洗成台資?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我們國家對於中資審查的制度,將會因為這個首開惡例而形同具文,因為那些繞道進入台灣上市上櫃公司的中資,都可以透過被台資收購而解套,那我們以後還需要做中資審查嗎?所以富邦金併日盛金不是單純的兩個金控的結合,而是一個政府對於敵對國家的資金滲透,那一道最後的防火牆,可能因此崩解。
根據「金融機構合併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主管機關(金管會)為金融機構合併之許可時,應審酌四項因素,其中一項就是「公共利益」。富邦金為支應合併案所需的價金 490.4 億元,決定將發行普通股與特別股合計募集約新台幣 500 億元。但富邦金大股東台北市政府一直沒有表態,增資必然稀釋現有股權,對台北市民權益之影響,難道不是公共利益嗎?
如今金管會竟然站在金控財團的立場,犧牲台北市民的權益;只考慮規模經濟,而忽視社會正義。身為全國最高金融監理機關,金管會應該維護公共利益的道德勇氣,不應核准這個合併案,否則就證明嘉瑜從去年開始一再質疑的金管會多次違反行政中立,配合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為富邦金造橋鋪路,背後的動機就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答詢時不經意說出口的「讓中資趕快離開台灣市場」,那麼金管會就是要全民幫中資買單出場!讓全民當冤大頭!金管會就是台灣最大的「中資投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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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次!日盛金大股東申報不實 逾7億股限1年賣有助富邦金收購
https://m.youtube.com/watch?v=mIn88B2KhDI&feature=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