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選民報告 十一月,我們做了什麼?
#交通警政
中原陸橋地下道周邊道路交通改善會勘
中壢火車站後站行人穿越環境改善會勘
中豐北路(啟文路-高鐵南路三段)取消禁行機車、提前匯流快車改善完成
警政刑事案件協助追蹤
民眾車禍建議諮詢
民眾交通規劃討論建議
協助通報交通違規案件
噪音車輛檢舉通報
交通局相關案件共22件
區公所相關案件共6件
#工務
萬能科技大學附近大圳路、萬大路342巷、水青路等路新設路燈會勘,預計新設5盞路燈。
協助反映自強停車場親子無障礙廁所未開放問題
月桃路拓寬工程建議改善施工管理
通報漏水處理八件
龍文街紅線畫設協調案
高鐵二路路燈不亮改善通報
中正路停電協調案
文化公園跳床遊樂設施改善
三民路巷子道路疑似占用陳情案
#勞工
勞工保險提撥問題陳情
勞工職場霸凌問題陳情
勞工預告工資資遣費勞資爭議調解
勞工留職停薪是否合法問題陳情
勞工保全公司加班薪資問題陳情
勞工運輸公司加班薪資問題陳情
勞工育嬰留職停薪問題陳情
勞工加班費給付問題陳情
勞工檢舉公司超時加班
勞工陳情公司打卡記錄不實調解陳情
勞工陳情公司高薪低報影響育嬰留職停薪少給問題陳情
勞工檢舉公司疑似大量解雇問題陳情
#社福
低收入戶申請疑義陳情
租屋補助發放問題陳情
單親媽媽申請補助問題陳情
民眾申請急難救助問題陳情
#其他
火車站封閉樓梯施工問題陳情
服務處免費法律諮詢 共 47 人次
協助民眾監護宣告問題
#衛生
便利超商前抽菸問題反映
防疫旅館陳情案
#環保
河川死魚問題反映陳情
工業區內區域排水疑似廢水亂排通報
#浩宇
育嬰留停資遣通報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最近整理了一些關於新冠肺炎的紓困政策,但有些讀者反應還是不懂自己的狀況到底屬於無薪假,還是留職停薪😫😫😫因此今天就針對以上兩者來做個簡單的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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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班休息(無薪假)在之前已經有做過比較詳細的說明,以下就簡單再整理一下幾個重點:
❶ 減班休息期間需要跟個別員工協商,並且簽訂協議書。
❷ 減班休息期間最長不得超過連續三個月。
❸ 每個月的工資額仍是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3,800元。
❹ 需列冊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這是關鍵,但很多雇主不會主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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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留職停薪的部分,基本上勞動法令上所規範的「留職停薪」只會出現在以下兩種時候:
狀況一: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所指的育嬰留職停薪。
狀況二:依勞工請假規則,普通傷病假超過一定期限,並且也以事假或特休抵充後仍未痊癒,可請求留職停薪。
如果不是符合上述兩種情況,那大多都不是法定的留職停薪。然而,法令其實並無明文規定雇主不能與員工協商留職停薪,因此勞資雙方還是可以回歸勞動契約自行約定留職停薪,實務上常見的例如服兵役或求學進修期間,有些公司也會同意讓員工以留職停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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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減班休息(無薪假)與勞資雙方自行約定留停有哪些細緻的差別🤔我們彙整了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在說明會中列出的表格,如果是法定的減班休息,除了需要書面協議外且應符合我們上面提到的幾個重點外,有些主管機關還會近一步審查公司是否確實有受景氣影響的事實,又有無用其他手段先減少營運成本,最後才是讓員工減班休息:相較之下,勞資雙方自行約定留停就不受這些審查程序的拘束,對勞方的權益來說可能就沒受到這麼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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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想提醒一下大家,在面對雇主片面要求辦理留停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否則除了權利可能受損外,也無法申請到政府提供的相關補助唷!另外,如果雇主不管員工意願就直接要求無薪假或留停,員工也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並請求雇主發給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