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
小學的「公民」課已有教授公僕的概念。凡為我們市民,人民工作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僕。 包括合約工,臨時工等等。這個名詞來源於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FriedrichⅡ von Preuben, der Grobe,1712年1月24日-1786年8月17日),史稱 腓特烈大帝的一句話:「我是這個國家的第一公僕」。此人在位期間,一直以這句話作為座右銘,對普魯士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從而使普魯士在數十年之內成為歐洲的不可小視的國家。 從而為德國的統一奠定了基礎。
中國人的國家管理,一向都是官僚制度,而且用科舉制度選取士人做官的。做官者,便要像做人父母般,負責教育及管治的人民(草民,蟻民)。因為只有士人才有知識,才具有管治能力。我們習慣叫他們「父母官」。而官便大刺刺不客氣地自以為是「人民的父母」,或再生父母了。如德皇視自己為「人民之僕」,發神經咩?此公僕的觀念絕對不是我國傳統人士的看法呀!
我想,最大問題在於個「僕」字。中國字義中,僕人身份卑下,舊時,僕是買回來的,也有投靠來的。一做僕人,便一生一世為僕,永不翻身,在主人家庭中,是一種勞動工具而已,受到愛護,不過是主人愛物之心而已。而且,在倫理上,僕人永遠忠心於主人,永遠服從主人,唯命是從,永不反叛,有反心,便罪大惡極了。主僕的關係,不是建築在金錢利益上,而是建築在從屬尊卑的關係上。這是很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日為僕,終身為僕。
是故,只是「打工仔受人二分四」之人,做好呢份工。承認是僕人,好像降低了自己尊貴的身份也。公家的僕人更加低微,服侍眾人,似乎所有人都有資格差使吧。
如果說到中國傳統上的「官」,便是一種光宗耀祖的事。首先,要考取了功名,其次上任之後,擁有權力!地方官有生殺大權,一坐上公堂,ㄧ敲驚堂木,衙差持大木棍叫聲威武,全場靜下來了。這是權力之具體表現,權力令人頭暈,失常,而又發顛。坐上位,老豆姓乜都不知呀。要降低做「僕人」、哈哈,講笑乎?
「服務」一字有很多解釋的,做好這份工亦算好好服務呀。官場有句名言:「多做多錯,不做不錯。」官怕錯?不是,官最怕被責!責罵呀!上司責承,市民責罵,少則「劃花本部」(登記錯失),大則革職查辦(坐花廳嘆五更)。如當年處於混賬社會,做官者,官官相衛,官字兩個口,任意搬龍門,便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今天,不彈此調了,為官甚艱難,幸好,仍然有權力,好權力欲者多矣,借權謀私者,借權充大頭鬼者,借權揩油者,大不乏人,都是「貪官、奸官、狗官」也,這些官都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
要是真正的僕人,首先當認清楚服務對像,奉獻個人力量,使到服務對像滿意。依據公平的規則處理大眾的事務!有句老話:「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好官,狗官一目了然,為自己前途而做官,或為人民而做官,做僕,大家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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