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參加的那場協商](個人拙見)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上午,我第一次親自參加了我的公司的勞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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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我的人生經驗中還是非常新奇的事,因為我還清晰記得自己在進入這間公司前的適性測驗當中,考卷上一道弔詭題目:「你贊不贊成成立工會?」的下方,還寫了「不贊成」三個字。當時剛滿二十二歲的我知道什麼是「工會」嗎?老實說除了魔獸世界裡的公會以外,我不知道原來現實生活中的公司行號,也有供勞工參加的工會的存在。而我會寫下「不贊成」三個字,也絕不是因為曾經切身了解過這間公司的勞資關係運作、或是研究過一點所謂的工會法,經過自己的各方考量後研究出來的結果。僅僅是因為,在坊間悠悠的傳說當中,若沒有寫下「不贊成」,將會被直接刷掉不予錄取(雖然在正式上線工作以後,也曾聽人說自己其實是寫「贊成」,但還是被錄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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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九年,不知是怎樣的風生水起及命運輪轉,我的公司不但擁有了工會,還逐步逐步地改變了原先我想也想不到會在我的公司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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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全球外站一人一間房。而在我所知所遇的航空公司中,僅有中國籍的航空公司目前仍是兩人一間房,但他們非常有趣的、別的航空公司似乎沒有外站政策是,包員工的三餐,且會派遣接車至外站飯店接所有人到餐館吃飯。我曾有一位同事在某個外站飯店遇見同住一間飯店的中國籍航空公司的組員,雙方閒聊下,中國籍組員甚至還邀請我的同事一起去吃他們的員工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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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每年政府訂定的勞工休假的天數終於有休完的一天、甚至年假也有放完的一天。從前我的公司組員每月飛行時數往往破百不說,休假沒有放完也僅用一天一千元的便宜代價買回我們被工作消磨的時光(未休年假的價錢是一天五百元),還沒有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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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微幅調高外站津貼、比如說發放年「中」獎金、比如說得以於二十四小時前申請臨時年假、比如說在年年颱風地震好發的副熱帶島國可以請天災假,不用涉水橫越斷垣殘樹上班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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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這些「比如說」不見得全是工會為會員爭取而來。但仔細探究其時間點,明眼人一看也能明瞭,這些不算好處、而僅能算是被有心人掩藏在時光中流轉的權益,之所以得以回歸,完全像是偷吃多次的男友(公司)為免女友心寒朝新出現的情敵(工會)靠攏,所拋出的招安撫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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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劈腿多次的男人值得相信嗎?這還有賴各位的智慧經驗來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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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協商的現場是這樣的,由勞工局的一位長官坐於面門的正中主位,像平時我們飛行前簡報時的座艙長一般,主持大局。長官的右手邊坐著勞方代表、左手邊則是資方代表。資方代表除了四位公司內部相關部會主管以外,尚有一位公司外聘的律師,專門解釋處理勞資雙方各項爭議是否有違法疑慮。勞方代表除了包含工會理事長在內的四位幹部,尚有工會聘請的律師,及友航的工會幹部一併入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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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雖然預定討論的爭議項目共有十二項,但由於雙方唇槍舌戰地激烈,我亦不是全程在協調室內旁聽,我所聽見的、有討論到的項目僅有兩項。簡單來說,是:一、易超時過勞航班應給予外站過夜;二、日支費(Perdiem)以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五十元來計算(目前是新台幣九十元,友航為美金五元),且不得給予非工會會員(禁搭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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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就我所聽見的上述兩項協商內容,發表一些想法,供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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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公司的空服員間,最惡名昭彰的疲勞航班,當屬北京、東京、金邊。這三個航點不單餐飲服務流程繁瑣、乘客屬性可怕(北京的自以為是天朝上國人、東京的台人最愛旅行團、金邊的無法溝通柬人轉機客),來回工時還都逼近勞基法所規定的十二小時。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因為時常要配合大陸軍事演習,及夏季常出現的豪大雷雨,而往往機場關閉,所有航機不得起降,關閉後也無法預知時間長短;東京商務艙則是有台灣著名的鼎泰豐小籠包為餐點選項(你能想像飛機上有小籠包嗎?我們做到了),且冬季因為風向關係回程往往要飛上四個小時,超過表訂飛行時間;金邊除了總工時逼近勞基法上限,整趟航班與乘客比手畫腳往往令空服人員疲累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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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上述三個航班的表訂總工時都尚在規定之內,但那是在一切正常的時候、在案頭計算的時候,實際情況則時常多有變動,而一變動之下就是空服員的超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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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空服員不能超時工作呢?是因為我們天生嬌貴、弱不禁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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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各界勞工各式變種加班的世風日下(和老闆互加Line、不用打卡上下班但是責任制),空服員不能超時工作,實在是因為我們的精神狀態與「安全」相關。因此重點其實在於我們有沒有精神能力在危急時發揮最大效用。所以撇除我們的個人健康、生理時鐘、爽留外站不談,工會之訴求立意其實是為公司營運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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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慶祝成立三十週年的我的公司,其喊出的喜慶口號是:精彩三十,永續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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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航空公司易於長治久安的關鍵,除了經營策略,最直接的因素便是飛安。試想,一間剛剛發生過飛安事故的航空公司,即便於理智上知道要在近期內二度發生空難是十分不易的事,航空公司也因此全面降價機票, 客人們也會因為鮮明的恐怖印象短期內不願再搭。航空公司因飛安事故付出大量修復賠償之餘,還要面對品牌形象一落千丈所失去的人心及金錢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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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飛安事故不見得全是因為空服員的過勞造成,但重視身家性命的您,如果知道一間航空公司發了瘋似的注重每一個可能影響飛安的微小細節,包括空服員的精神狀態,您會更加認同此航空公司,願意掏出鈔票令它永續飛翔;還是酸葡萄似的覺得此航空公司空服員過太爽,我們最好以行動令它人工下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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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論這些過勞航班問題的時候,我聽見資方主要是由外聘的律師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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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關於易於超時過勞航班的問題,公司研擬出的解決方案,為「包月專案」加上「安全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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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包月專案」,是令一組自願組員,整整一個月專門飛這樣的航班,且做一休一,每趟航班除原始薪資以外,外加新台幣五百元的「安全津貼」(後又改口縮水成新台幣一百五十元),及當月多出三天額外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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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公司在金邊這條航線上已經試行了上述的包月專案,且申請報名人數踴躍。或許諸位會質疑如果是這樣操勞的航班,為何還有人願意去飛這樣的包月專案呢?我相信所有人直觀都會是認為她們貪錢(安全津貼)、貪假(三天額外休假)。但真正在航空業工作過,實際了解我們每月為不確定的班表結構所苦,就會深刻明白,其實她們是為了更重要的情感的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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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願意申請這樣航班的人,大多數是母親。為了每天可以回家陪著孩子成長、為了不用突然被抓飛到哪裡而要安排調度親友接送小孩,許多成為媽媽的空服員們,情願放棄身為空服員最令人欣羨的一件事,時常因公出國,也要想盡辦法留在台灣。除了維繫親子的情感,也有人是為了維繫與情人的情感、與家人的情感,甚至是與寵物的情感,或是為了能在規律的操練中維繫某樣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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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空服員的過勞問題解決了嗎?人會因為心理的滿足而較不疲累嗎?生理和心理即便環環相扣,可以令人強撐著度過許多艱難,卻不代表體力沒有絲毫減損,反而會因為時常的高強度工作而消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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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包月,美其名是公司提出解決過勞的誠意,卻實在是踩著人心最柔軟之處,如換取人魚公主聲音的烏蘇拉,蠱惑人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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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還說,經公司研究,這樣的包月,能降低上述航班七成的過勞風險。我不知道這所謂「七成」是怎麼精算出來的,但一間真正重視飛行安全的航空公司,應該是連一成的風險都不願擔負。而我的公司時常為人所津津樂道一事,便是傳言在空服員面試時會請來一位「師傅」替應試者看面相。居然我的公司都能為飛航安全執著到這個神秘的面上,卻不願根本解決空服員可能超時工作的過勞問題,令空服員在上述航班過夜,這不就像是生病發燒餵你喝符水也不願帶你去看醫生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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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位座艙長學姐因上班前喝酒,酒精濃度超標,違反航空法規無法安全執勤而被公司人評會裁定免職處份。在公司作出這樣的處份之前,是否應該先自裁有陷旅客安全於不義的任何灰色地帶?當空服員的疲勞程度和喝酒工作的精神狀態相去不遠的時候,為了樽節外站住宿成本而這樣排班的我的公司,尚且每天讓這樣的航班在空中飛行。如果成立了三十年都未發生過有人員傷亡的重大飛安事故,是依靠著所謂強運護航,那麼風水輪流轉,在這個已然發現問題的時刻再不重視、再裝死,我不知道這強弩之末能支撐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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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有好生之德,真正的好運該屬於真正向善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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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從業人員在航空法規的規定下,每年需要進行與安全知識相關的年度複訓。每年的年度複訓前,我需要花三個晚上(聽說有學姐甚至會閉關一個月)重新強記、熟悉各種影響飛安的事故發生時的處理方式,失火、劫機、客艙失壓、水上或陸上緊急迫降⋯⋯。我的公司在這方面的訓練十分嚴格及完善,雖然往往令我們苦不堪言,以理性面來說,卻真正是對飛行安全負責任的做法。但一間公司的經營若是靠著員工的努力甚至對立,不願令我們生出真正愛惜公司的心情,民心四散,長此以往,輕則徒增管理成本、重則分崩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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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我的公司最新進的波音七八七夢幻客機為例,由於七八七目前的主力航線之一就是東京,許多空服員為了逃避飛行東京航班的疲累,便會取巧地在公司安排上七八七的地面訓練之際請假。曾經聽聞某班七八七訓練課程,原訂一班學生應是二十五名,最後來上課的卻只有一半。我的公司為免這種狀況持續發生,只要有人請假七八七訓練課程,就會將後續飛行班表拉掉,續排訓練課表,不令人有取巧不飛七八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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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有飛行七八七資格的空服員,也因為操勞過度,亦會時常在東京航班上告假。公司在人員訓練速度比不上空服員請假速度的矛盾當中,端出的方法卻是加速訓練,加開夜間部訓練課程,及上述強迫中獎的排班方式。有人請假,就必定要有人代班,這不僅造成空服員的班表大亂、調度人員心力交瘁、地面教官的業務加重,卻還是沒有根本解決航班過勞令人不願去飛的問題;更造成員工之間的重重對立(為什麼又抓飛我、教官好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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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七夢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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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我的公司的廣告打著「天空的微笑」,我們還真是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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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談談所謂「禁搭便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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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在第一題的改善過勞航班上,我的公司已自認為給出非常完善的包月及安全津貼做法,無可多加爭取之下,我們只好朝向下一個議題前進:調漲日支費(Perdiem)以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五十元來計算(目前是新台幣九十元,友航為美金五元),且不得給予非工會會員(禁搭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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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在這題的解釋是每間公司的薪資成本計算方式不同。雖然我們的日支費較低,但底薪較高,且年終獎金的發放月數更多,在外站飯店還有早餐,方方面面比較起來,雖不至於優於友航,但也相去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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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據我個人了解,我的底薪雖然是略高於友航同仁沒錯,但若是我和友航同仁的月飛行時數一樣的時候,往往他們的薪水都還比我多上一萬;我每個月怎麼在外站飯店吃早餐,也吃不到一萬塊台幣,更遑論有些不飛長班的同事,連早餐都沒得吃。且他們有實際的三節獎金是台幣現金,而我們的三節獎金則是公司禮券;金額也不是等同,而是我們低上許多。再者,他們有保障的「第十三個月」薪水,是算在年終獎金之外;我們沒有這第十三個月之餘,每年年終獎金的發放月數也是實際必須對應於公司當年營運狀況,可以說實實在在也就是我們個人為公司辛苦效力的成果,若要拿年終將金來和平時的薪資一起平均計算,實在是不甚公平,甚至是沒有道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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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如果我的公司提不出一份十分公正可靠的空服員薪資計算依據,證明我們與友航「相去不遠」,那麼就以民間的心之所向來作為不成文的、我們的薪水的確是較差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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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我的公司成立三十年以來,有沒有任何一位友航的同仁跳槽過來我的公司?答案是,沒有。一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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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我的公司成立三十年以來,有沒有任何一位同仁跳槽到友航?答案是,有。而且不少。和我同一年度進入我的公司的同期同學,就我所知就有至少十名以上跳槽過去,而我那一期大約招收了一百人,如果將離職去做其他工作或結婚生子當家庭主婦的人忽略不計,那麼這百分之十的流向友航率,是否高得嚇人。再者,友航也不是只要有航空經驗的人就無條件錄取,所有人都要重新面試、考試、受訓。如果不是去考必上,那麼去考的人就更是多於十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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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要去?除了制服比較漂亮這種個人觀感問題以外,最直接也最實際的因素當然是因為他們薪水比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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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若是和我的公司簽訂的合約沒有做完(我當時是五年、現已改為三年),要賠償公司十至二十萬左右的違約金。為什麼賠錢都要去?當然是因為他們的薪水比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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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說,那妳為什麼不去考?我其實考過,在我在我的公司工作了一年以後去考了一次。但很抱歉的是,我沒能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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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在與從前曾經在我的公司工作、現已投入友航懷抱的同事見面時,除了工作強度、公司政策,大家繪聲繪影地就一定會聊起「薪水」這個話題。每次見著她們,雖然不願比,卻總還是忍不住在意起自己與她們之間的差距,我會不禁在心裡覺得自己有些丟臉、矮人一截。因為當時我們是一起去考試的,而她考上了,過起了方方面面都較我好上許多的生活。然而我還在這裡,依舊拼搏為我的公司年年奪得各式各樣服務、飛安大獎。我的努力沒有比較少,可為什麼我的努力與我的收穫不成正比之餘,還少了別人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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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因為我就真的是一個比較差的女孩子,不比那些考上友航的女孩好,而我的公司願意收我進來,令我做一個社會觀感佳的空服員就已經是我人生所能得到的最大福份,所以我該知足,而不是抱怨?所以我該更有自知之明,而不是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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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的我當然知道不能這麼比較,我必須珍惜自己,不能就這樣被公司認定的價值決定。但若這世上真是一個公平公正以能力表現說話的地方,是誰用「不公平」束縛我?或是這個世界本就是一個黑暗地令人噁心的地方,是我過於天真才想加入工會、坐下來與公司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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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的公司還說,不論如何,他們也不能答應「禁搭便車條款」,令加入工會的會員與未加入工會的其他人在日支費上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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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違反公平原則。」資方一位代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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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都沒有見到要怎麼搭?」工會理事長譏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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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的公司從來沒有在任何一次協商會議上答應給予調薪,卻先拼命將焦點轉移到「禁搭便車」上,也是相當有趣的事。不過他們在擬定過勞航班的包月政策時,倒是挺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為這是「優化派遣」,給願意服勤包月航班的同事們每趟加安全津貼(有多一百五十元就不會累了)、多三天額外休假(公平原則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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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提倡禁搭便車,是為了團結已加入工會的會員,而且要是沒有工會運作,所有前述為防範工會壯大而率先開啟的權益也將遙遙無期;公司反對禁搭便車,說是冠冕堂皇的不願分化員工、講求公平,但其種種作為才真正是加深部門矛盾,造成員工之間更大的裂痕,且不只是在空服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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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車在哪呢?連個影都看不到是否先加薪再說。不要拿我明天可能會劈腿當作今天不愛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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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在協商室內,我看著資方代表們男的西裝筆挺、女的套裝合宜,不論口中吐出的是什麼樣的內容,講話語氣總是和緩,帶有一份自制;反觀同時身為空服員的工會幹部們,因為是在工作之餘利用自身休假出來與資方協調,大多穿著輕便,T-shirt、牛仔褲就來了,滿腔熱血氣焰倒是不若衣著輕鬆,充滿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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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僅是作為工會會員在邊上旁聽,不能發話。但雖是分坐在協商桌的兩側,我卻好難感覺到我們是同一個公司的人。我們的營運目標、我們的理念,該要是一樣的,這間公司才有辦法成為一顆巨大的輪子,同心協力朝向時代的前瞻處走,而不是各說各話、各走各的。工會理事長或許是感應到了與我相同的感受,她在勞資兩造為日支費用的加薪與否僵持不之際,說了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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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不是要公司一次就加到跟友航一模一樣,慢慢來也可以。如果是因為我們在外站飯店有早餐而友航沒有,那麼我們也可以不要早餐;如果公司真的有任何在加薪上的難處、真的是我們的要求不合理、是我們公司營運狀況沒有友航那麼理想,請開誠布公與我們討論,我們可以一起來解決。不要鬼打牆說我們的薪資水平已經跟友航一樣、甚至比友航要好;不要一有過勞違法疑慮就投機取巧採用包月,疲勞一樣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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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代表們依舊慢條斯理地重複播放,只是薪資計算方法不同、年終比較多、外站有早餐、包月航班還加安全津貼、已經優於別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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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十一歲,還來得及再去考友航嗎?曾經遇到過一位美國籍航空公司的空服員,與之閒聊得知了他們高得令我下巴掉地上的薪水以後(大約將近我的兩倍),他說妳可以來考我們公司啊,我們公司很多媽媽生完小孩以後才來圓夢的。可若我就是想留在這座小小的島、講ㄢㄤㄔㄘ不分但溫柔可愛的中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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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我飛了一趟美國航線,熬夜飛行的疲累讓我隔天睡過了中午,錯過了我的公司自豪的、優於友航的外站早餐。我只好打開行李箱抄出一包常備的素食泡麵加幾包零食果腹。囫圇飽食過後,突然有些好奇我們的早餐價格究竟是多少。打開書桌抽屜內的飯店目錄查閱,心裡盤算,發覺,除非友航空服員飛來此地以後停留時間極度旋風、不超過八個小時,不然我怎麼算都覺得自己好廉價、好便宜,而我竟在這樣的公司工作了將近十年,我是不是真的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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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願這麼看自己,我知道我絕對是優秀的女孩子,是有人踩著我的軟肋才教我處處卑微。我們是被金錢誘惑、易於被公司操弄的小蝦米。看似在奪取個人利益,但實際上,我們是比誰都希望公司「永續飛翔」的人。所以我打開電腦,寫下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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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駕駛勞動權益,就是重視道路安全。我們務實面對因應國人在連假期間返鄉、收假及旅遊的需求,也理解客運要提高疏運量,排班需要彈性;但安全不容打折,我不贊成讓司機長時間駕駛。
勞動部經過勞資協商、法規會研商後,已公告實施鬆綁客運工時限制,在既定條件下,由最多連續上班6天放寬到9天。儘管此方案在去年就已送到勞動部審查,但我就任後便要求交通部及所屬單位,做好以下三點:
一、與客運業者溝通及宣導,盡可能朝符合原勞基法規範的「7休1」方案排班;如欲變動,須確實依法經工會同意或勞資協商。
二、公開採用「10休1」鬆綁方案的業者資訊,保障消費者知與選擇的權利。
三、要求各客運業者,提報春節期間的駕駛員排班班表,並定時更新、落實檢核,督促其做好駕駛員疲勞管理及臨時代換班機制。
前天我到公路總局「車輛動態資訊管理中心」視察,瞭解客運車輛定位追蹤、駕駛員工時檢核的機制,也嚴正要求交通部善盡監管責任,並請業者全力配合勞動部的勞動檢查。
不過,鬆綁工時非長久之計,客運駕駛員缺工導致過勞,過勞再導致危險駕駛,又因危險駕駛而更缺工,形成惡性循環。
對此,交通部會盡速研擬短、中、長期的策略,協助客運產業,提出有效的人力補充改善方案,以突破僵局,解決結構性問題。
身為通勤族,我也會找機會搭客運來回台中!
#向每一位在春節堅守崗位的無名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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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補充,原本的「7休1」(做6休1)放寬至「10休1」(做9休1)附帶4前提:
一、單日工時逾11小時的天數不得超過3天。
二、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
三、連續2個工作日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四、相關事宜均須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通過。
臨時改班表勞基法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代力量黨團聲明】2018-01-10
「勞工權益步步退,即刻啟動最低工資法公投」
現在是2018年1月10日上午8時44分,執政黨團執行行政團隊之意志,完全忽視任何可以實質討論修訂條文的機會,終於將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一字不改的版本,硬闖碾壓通過三讀!歷史會記得這一刻!
回顧這次勞基法修法,自2017年10月31日勞動部公告草案,11月7日就截止蒐集各界意見,罔顧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的規範。隨後,行政院在11月9日就迅速將勞基法修法通過院會送立法院。
進入立法院後,執政黨不但在11月17日以多數優勢,將勞基法修法草案表決一讀付委,隨即又在三天後,以反過去在服貿爭議時要求國民黨不得在復議期尚未通過前排審的立場,在勞基法復議期尚未通過之情況下,就趕緊在11月20日衛環、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排審,導致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委員,被迫以站在發言台11小時的方式來捍衛民主法治最基本的程序正義,但最後仍遭執政黨委員架離排除。
從勞動部提出修法草案以來,時代力量黨團和委員不斷要求勞動部,要提出修法對台灣勞工工時、工資與健康風險的影響評估報告,但至完成二、三讀的此時,無論是行政院或勞動部,卻都仍未能提出真正的具有實質內容的修法評估報告。
11月23日,執政黨再度在復議期未過的情況下排審勞基法,時代力量黨團亦再度堅持應過復議期再排審的程序正義,最後當天下午,在野黨意外通過不限時間、不限次數,要充分討論勞基法的臨時提案。但到了12月4日的第三次聯席委員會中,執政黨不但以多數優勢,推翻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充分討論的決議,更提案限制出席委員的發言時間及次數,甚至將時代力量徐永明與高潞以用架離排除,甚至在僅進行至第二個討論的第32條條文時,洪慈庸委員嘗試充分討論時,執政黨竟提案「全案停止討論,出委員會」,並強行表決通過;勞基法全案即宣告「審查完畢,送院會處理」。
時代力量黨團認為,這種毫無評估、毫無說明、毫無討論的法案審議方式,不但無法回應大眾對於「勞基法修惡」的各種疑慮;更無法落實蔡英文總統於2016年總統大選前所提出的縮短勞工年總工時等「勞動政策六大主張」。
在執政黨將勞基法修法草案強行送出委員會的一個月協商冷凍期間,時代力量亦曾在12月13日提出審查會議無效,應退回委員會重審的提案,但最後仍遭執政黨封殺。勞動部在時代力量黨團與委員催促下,於12月29日公布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法意向」的民意調查報告,報告中所有關於本次修法的目標,民意的方向均為「不同意修法」;然而執政黨仍堅持在2018年1月5日將勞動基準法排入立法院臨時會之議程中。
在1月5日,為了防止勞基法修惡,時代力量黨團五位委員,甚至得以將自己反鎖在議場內的激烈方式,試圖讓執政黨懸崖勒馬,然後最後仍然不敵執政黨多數委員的攻堅。接著,時代力量黨團五位委員和工作同仁,轉往凱道,在總統府前,五位委員禁食、夜宿,訴求行政院主動撤回勞基法,並希望蔡英文總統能聆聽台灣勞工和年輕人反對修法的聲音,但在風雨中禁食靜坐58小時後,仍在1月8日凌晨遭到驅離。
由於蔡英文總統對於時代力量訴求的回應,是請時代力量回到議場好好協商,而無論是行政院或民進黨黨團,也都一再強調回到議場,有理性協商的空間,因此,時代力量黨團決定嘗試最後一次補破網的努力,在這次勞基法的修惡版本中,試圖為台灣勞工多爭取一些有利的條文。
只是,時代力量折衷讓步的版本,即便在執政黨委員都表示可考慮的條文上,行政院仍然一吋不讓,顯見行政院毫無共同討論修法之誠意,亦無改正勞基法修惡草案的意願。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在一整天的協商後決議,拒絕在為這樣過水的協商程序背書,決議退出接下來的協商,並於1月9日早上召開記者會,為無法擋下這次勞基法修法,為全國勞工和年輕朋友道歉。
綜觀本次行政院提出之勞基法修正版本,第24條欲將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由「做一算四」改為核實計算的「做一算一」,這種修法方向不只否定2016年所提出的「以價制量、落實周休二日」的目標,也讓勞工更遠離了週休二日的目標。
第32條行政院提出「工時帳戶」之概念,使單月加班工時上限得以超過長期以來的46小時限制,達到單月加班54小時,且可經由班表的安排達成「六個月中間連續四個月加班皆達54小時」的嚴重過勞狀態。
在第34條輪班間隔時間,行政院更將2016年已入法之「輪班間隔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修惡為例外狀況下可以降低至八小時。 這種修法版本若通過,不僅將使採行輪班制的勞工更加過勞,更會影響交通運輸業及醫護業等攸關社會大眾安全的關鍵行業,使社會大眾將暴露於更高的直接、間接職業災害風險中。
而在第36條,行政院版本意圖放寬長久以來已成社會共識的「每七天必須休息一天」的規定至「每十四天中必須休息兩天」,使勞工將有可能「連續工作十二天」,這種放寬勞動條件的修法方式已將勞工暴露於高職災可能的過勞狀態中,對於勞工的身心健康將帶來極為負面的影響。這樣子充滿問題及漏洞的修法版本,行政院卻仍然鐵板一塊,不願理性說明,只是不斷地加快進度希望儘速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自進入立法院以來,一貫堅持並主張法案應在委員會進行充分、實質及詳盡的討論,並且經由民主的程序,對政見及法案負責。時代力量黨團亦負責任地提出包含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國定假日法、最低工資法、勞動訴訟程序法及勞動檢查法等攸關勞工權益的各式法案,但卻少見被排入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及審查。勞動權益保護的落實,前提是各勞動法規妥善訂定,以及監督行政機關有確實在執行,但在低薪問題尚未解決,台灣集體勞資力量仍不對等,勞動法令的落實仍未完善的情況下,執政黨不思改善前述攸關台灣勞工權益保障的核心問題,竟然又提出遭致社會極大反彈的勞動基準法修惡版本,並且不顧任何質疑、不具任何說明、不管任何建議地強行通過;在勞動部得到反對修法的民意調查結果後仍未見煞車之意,這種無視民主程序的修法過程,時代力量黨團要表達最強烈的抗議。
自昨日早上九時開始,無論是在協商或者二讀會場,無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說著一次又一次表態話語,卻在行政院及執政黨團的強大意志下,一字不改地過水完成程序,整個修法過程「合法而不合理」地跑完了,正如同勞動部在回應此次勞基法修法常用的說詞「合法但不合理」。此時此刻,時代力量黨團宣告下一步必須要做的行動:
一、降低工時與提高工資:儘速完成國定假日法及最低工資法立法。
二、落實勞檢及保障訴訟:儘速完成勞動檢查法及勞動訴訟程序法。
三、嚴肅面對我國勞動條件直直落之事實,重新檢視並修訂整部勞動基準法。
四、開始啟動最低工資法全民公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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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大事紀〕
⚫2017-10-31 勞動部公告修法草案。
⚪2017-11-07 截止蒐集各界意見。
⚫2017-11-08 勞動部召開法規委員會。
⚪2017-11-09 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
⚫2017-11-17 立法院一讀通過,交付社福衛環及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
⚪2017-11-20 社福衛環及經濟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時代力量徐永明委員苦站11小時,要求不能在復議期未過的狀況下排審,最後仍遭執政黨架離。
⚫2017-11-22 勞基法修法公聽會
⚪2017-11-23 社福衛環及經濟委員會第二次聯席會議,執政黨再度在復議期未過的情況下排審勞基法,時代力量黨團亦再度堅持應過復議期再排審的程序正義,最後當天下午,在野黨意外通過不限時間、不限次數,要充分討論勞基法的臨時提案。
⚫2017-12-04 社福衛環及經濟委員會第三次聯席會議,執政黨不但以多數優勢,推翻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充分討論的決議,更提案限制出席委員的發言時間及次數,甚至將時代力量徐永明與高潞以用架離排除,甚至在僅進行至第二個討論的第32條條文時,洪慈庸委員嘗試充分討論時,執政黨竟提案「全案停止討論,出委員會」,並強行表決通過;勞基法全案即宣告「審查完畢,送院會處理」。
⚪2017-12-13 時代力量亦曾提出審查會議無效,應退回委員會重審的提案,但最後仍遭執政黨封殺。
⚫2017-12-29 勞動部在時代力量黨團與委員催促下,公布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法意向」的民意調查報告,報告中所有關於本次修法的目標,民意的方向均為「不同意修法」。
⚪2018-01-05~2018-01-08 為了防止勞基法修惡,時代力量黨團五位委員,以將自己反鎖在議場內的激烈方式,試圖讓執政黨懸崖勒馬,然後最後仍然不敵執政黨多數委員的攻堅。接著,時代力量黨團五位委員和工作同仁,轉往凱道,在總統府前,五位委員禁食、夜宿,訴求行政院主動撤回勞基法,並希望蔡英文總統能聆聽台灣勞工和年輕人反對修法的聲音,但在風雨中禁食靜坐58小時後,仍在1月8日凌晨遭到驅離。
⚫2018-01-08 時代力量黨團在一整天的協商後決議,拒絕在為這樣過水的協商程序背書,決議退出接下來的協商。
⚪2018-01-09 召開記者會,為無法擋下這次勞基法修法,向全國勞工和年輕朋友道歉。
⚫2018-01-10 勞基法修法三讀,依照執政黨版本通過,一字未改。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徐永明
高潞以用 Kawlo Iyun
林昶佐 Freddy Lim
洪慈庸
立法委員 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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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2原是上班日,我騎著車前往上班的地方,竟然被經理告知今天妳休假喔~妳不知道
嗎?天啊~她完全沒說啊~我就又騎著車回家,路程來回近一個小時,更何況我還帶了午
餐便當去欸……結果我又看了班表我6/3-6/10都必須上班,這也太扯了,服務業面對無理
客人已經很心酸,居然要面對這樣反覆的主管。我真的很難調適這種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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