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的投資客,是傻還是裝呆?你看那機廠有夠大片,捷運都在這裡維修或停車,從早到晚都會有噪音,然後,你要住旁邊??
更何況,看得到機廠就是聽得到噪音的保證,但你不一定有那個腿力走到G0站,而且搭捷運並不是多數台中人的通勤選擇,那是觀光客用的。所以,備而不用的捷運站,卻每天甘於被吵死?台中的自住客應該沒這麼笨。
如果你真想投資,也要想一下,誰想要買你的房子來接棒。
然後再被好市多的車流量給塞死,咫尺天涯應該是假日的寫照,台中人的買力跟內湖一樣的堅強好嗎!
這樣你還想買嗎?
「可是買在起漲點啊,我又不住,管他塞車還是吵死。」
「萬一以後捷運很吵,就抗議啊!」
「現在很安靜的,沒住過台中就不要亂講!」
「以後應該會有便利商店吧?」
「很空曠,路邊停車很方便啦!」
「啥,又有滯洪池?那就是公園第一排啊!」
有時,我的眼睛與耳朵,可能真的跟投資客看到的不一樣。投資客只看到「捷運」、「全新重劃區」、「好市多」,然後就高潮了,那九成九的投資客可能連合約書都沒看清楚,就買個兩戶收著呢。
都說台中人買氣堅強,七期買一堆房子空著也死不了,烏日被跳過之後也傷不了,甚至鄉林皇居的超恐怖賣壓,也是死別人沒死自己。
下一個台中還想要掛在哪兒呢?這時誰還留意單元二、黎明,那早已經是落伍了啦。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91217東森+中天 賣房前查行情自保 實價登錄、樂居網皆可上網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5UbTYQc7c 【東森:李家名、張仲華,採訪報導】 輕軌緩緩進站,淡海新市鎮有了輕軌加持連帶帶動周邊房市熱度,有投資客紛紛搶進,也有之前進場的屋主逢高脫手,但是卻也意外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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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車合約書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0709CTWANT房仲作家槓建商5/地主貪婪?建商惡毒?雙方各自發聲明稿再度交鋒
新聞網址→https://www.ctwant.com/article/60866
針對地主向本刊投訴「松蔦青語」合建糾紛,大家地產事後也以聲明稿回應,103年4月24日地主為老屋重建而與寶吉第建設簽訂合建契約及補充協議,同時地主也委託寶吉第公司代刻印章並用印於與重建計畫有關之任何程序。陳姓地主簽合建契約後多次要求提高分配坪數共計超過80坪以上,車位部份則要求增加5.2個,以上換算市價約8000多萬元,大家地產事後承接此合建案後都同意配合辦理。
記者:林榮芳 2020-07-09 06:00
內容指出,107年3月19日寶吉第倒閉,大家地產肩負起收尾責任,與寶吉第、地主「三方」簽約,將前合建契約、地主印章轉讓與大家地產繼續進行此案重建計畫,並依照危老重建條例規定辦理建築規畫,此為「原合建契約授權事項」並無不法,地主依合建契約所應分得之坪數亦完全不受影響,而且截至109年6月底為止,大家地產也已經依約陸續支付陳姓地主租金補貼達新台幣700多萬元。
至於附給信託銀行的補充協議,大家地產回應,是由地主於信託合約書親簽下同意所附,並由地主與大家地產及信託銀行三方共同留存一份為證,並無補充協議非原件之問題,現在陳姓地主卻不承認合約後方之補充協議。
去年10月,陳俊發還提醒「大家地產」謝姓窗口「記得要選屋完成才可拆屋」,對方以房屋設計圖尚在修改為由,表示須先拆屋才能讓他選屋。(圖/讀者提供)
去年10月,陳俊發還提醒「大家地產」謝姓窗口「記得要選屋完成才可拆屋」,對方以房屋設計圖尚在修改為由,表示須先拆屋才能讓他選屋。(圖/讀者提供)
對於地主提出建商擅自修改店面設計圖,使地主店面寬僅剩3.3米,大家地產則回應,建築執照核發後早已將建築圖面提供陳姓地主來執行選換屋程序,但陳姓地主卻來函藉故拒絕執行,而店面面寬也已於109年6月完成調整維持4.8米,因此異議並不存在。
此外,大家地產表示,合約並未載明一定要經地主選屋完才可以對外銷售,至於陳姓地主現在想從原分配房屋選換到其他樓層戶,依合建契約載明需經大家地產合意,地主不能擅自主張。合建契約屬陳姓地主應分配房屋,大家地產皆已全數保留,從未對外銷售,絕無一屋二賣,請消費者放心!
對於以上大家地產聲明稿,地主再以5點補充反擊。一、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二、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200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700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大家地產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建商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大家地產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
三、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致電詢問才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梁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四、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早已將選好的房源發函給大家地產,在此呼籲大家地產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數及坪數。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ctwant5.html
#松蔦青語地主尚未選屋就開賣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黑心建商卓家雄主張拿地主的房子私下申請的危老容積獎勵與地主無關
自售車合約書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91217東森+中天 賣房前查行情自保 實價登錄、樂居網皆可上網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5UbTYQc7c
【東森:李家名、張仲華,採訪報導】
輕軌緩緩進站,淡海新市鎮有了輕軌加持連帶帶動周邊房市熱度,有投資客紛紛搶進,也有之前進場的屋主逢高脫手,但是卻也意外引發賣屋糾紛。
記者/李家名:「這名老翁出售的房產就緊鄰在淡水輕軌旁邊,而附近的房仲業者也告訴我們,由於輕軌是在去年年底開通的,因此今年的房價跟去年相比,每坪大約上漲了1萬元左右,但就這個社區最大的房型50坪來說,這個價格的落差大約只會落在50萬元上下。」
附近的房仲業者坦言,要在這短短2年,房價差距到300萬,機率不太大,仔細看看這處房產,靠近輕軌第一排屬於景觀戶,實際坪數加車位大約50坪,售價落在1000~1100萬之間,至於後排的三房經濟宅總坪數大約40坪,售價約780萬~850萬元之間,但到底房仲有沒有可能在屋主不清楚市價就賤賣房產,專業人士認為可能性不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仲介本來就有這個義務跟責任,要提供賣方他的這一棟大樓、甚至是周遭附近而且是近3個月內的成交行情。會請屋主再次簽名確認。」
翻開合約書上清楚載明房仲業者必須要提供周邊行情給賣方參考,確認無誤還得簽名為憑,因此房仲要瞞過屋主賤賣房屋,一般認為不太可能,但如果民眾要賣房,其實還有其他方式了解市場價格。
動動手指,從網路上就能獲得資訊,除了內政部的實價登錄網之外,還有民間設立的樂居網查詢範圍更加精準,再不然也可以實地走訪詢價。畢竟房屋買賣動輒百萬、千萬,多一點用心,就能少一點糾紛發生的機率。
【中天:陳育璿、姚立強,採訪報導】
記者/陳育璿:「淡海輕軌在去年底通車以後,讓附近建案的房價有了些許的提升,沒想到這名李姓女房仲,竟然疑似因為把房子賣出的價格跟屋主心中有所落差,而讓自己惹禍上身。」
露出自信笑容、穿上白襯衫展現專業氣質,照片中的女子就是這回被砍的李姓女房仲,她從業將近12年,在2017年時成了知名房屋淡海加盟店的店經理,主要賣的是社區住宅,賣房子賣到被砍,左右鄰居都很意外。
疑似因為低賣客戶房產惹禍上身,看看她在知名租屋網的紀錄,身為店經理的她,2011年起賣出了264間房產,平均完成交易的數據是80天,但比起同業平均值慢了42天,雖然是店經理,但銷售成績只能算是普通。
只是死者真的是因為房產被低價出售才憤而行兇嗎?看看這社區一年內的實價登錄,平均每坪成交價是21.4萬/坪,曾有1戶50坪的房屋以總價1290萬賣出,一般房屋交易,法律也有規定,房仲需要清楚告知客戶行情價格,若有刻意隱匿,須負起賠償責任。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賣房子是一個人生大事,屋主本來就是應該要比別人更仔細、更用心去調查詢問了解(行情),這樣子才可能避免自己受騙上當。」
只是無論是什麼原因引來殺機,再多釐清也都已經無法挽回這場悲劇。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191217.html
自售車合約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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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5UbTYQc7c
【東森:李家名、張仲華,採訪報導】
輕軌緩緩進站,淡海新市鎮有了輕軌加持連帶帶動周邊房市熱度,有投資客紛紛搶進,也有之前進場的屋主逢高脫手,但是卻也意外引發賣屋糾紛。
記者/李家名:「這名老翁出售的房產就緊鄰在淡水輕軌旁邊,而附近的房仲業者也告訴我們,由於輕軌是在去年年底開通的,因此今年的房價跟去年相比,每坪大約上漲了1萬元左右,但就這個社區最大的房型50坪來說,這個價格的落差大約只會落在50萬元上下。」
附近的房仲業者坦言,要在這短短2年,房價差距到300萬,機率不太大,仔細看看這處房產,靠近輕軌第一排屬於景觀戶,實際坪數加車位大約50坪,售價落在1000~1100萬之間,至於後排的三房經濟宅總坪數大約40坪,售價約780萬~850萬元之間,但到底房仲有沒有可能在屋主不清楚市價就賤賣房產,專業人士認為可能性不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仲介本來就有這個義務跟責任,要提供賣方他的這一棟大樓、甚至是周遭附近而且是近3個月內的成交行情。會請屋主再次簽名確認。」
翻開合約書上清楚載明房仲業者必須要提供周邊行情給賣方參考,確認無誤還得簽名為憑,因此房仲要瞞過屋主賤賣房屋,一般認為不太可能,但如果民眾要賣房,其實還有其他方式了解市場價格。
動動手指,從網路上就能獲得資訊,除了內政部的實價登錄網之外,還有民間設立的樂居網查詢範圍更加精準,再不然也可以實地走訪詢價。畢竟房屋買賣動輒百萬、千萬,多一點用心,就能少一點糾紛發生的機率。
【中天:陳育璿、姚立強,採訪報導】
記者/陳育璿:「淡海輕軌在去年底通車以後,讓附近建案的房價有了些許的提升,沒想到這名李姓女房仲,竟然疑似因為把房子賣出的價格跟屋主心中有所落差,而讓自己惹禍上身。」
露出自信笑容、穿上白襯衫展現專業氣質,照片中的女子就是這回被砍的李姓女房仲,她從業將近12年,在2017年時成了知名房屋淡海加盟店的店經理,主要賣的是社區住宅,賣房子賣到被砍,左右鄰居都很意外。
疑似因為低賣客戶房產惹禍上身,看看她在知名租屋網的紀錄,身為店經理的她,2011年起賣出了264間房產,平均完成交易的數據是80天,但比起同業平均值慢了42天,雖然是店經理,但銷售成績只能算是普通。
只是死者真的是因為房產被低價出售才憤而行兇嗎?看看這社區一年內的實價登錄,平均每坪成交價是21.4萬/坪,曾有1戶50坪的房屋以總價1290萬賣出,一般房屋交易,法律也有規定,房仲需要清楚告知客戶行情價格,若有刻意隱匿,須負起賠償責任。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賣房子是一個人生大事,屋主本來就是應該要比別人更仔細、更用心去調查詢問了解(行情),這樣子才可能避免自己受騙上當。」
只是無論是什麼原因引來殺機,再多釐清也都已經無法挽回這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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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車合約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41006中天 中視 賣方反悔不賣 房仲索賠服務費敗訴
影片網址→http://youtu.be/ci1qbmCp9AA
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一方與仲介站在同一陣線上,那仲介方敗訴機率當然高啦!
2.大家注意到了嗎?底價5160萬就可含服務費,結果仲介找到了一個買家可以多出10萬元!?意思就是,屋主極有可能覺得賣太便宜了,不然怎麼可能仲介幫我找到一個願意付「超%」價格的買方?而上法院後,買方也知道原來他是可以不用出那個高的價錢的就可以買到的,因此也覺得房仲可能不老實,於是法官自然幫消費者辯護囉!
3.叫「霸王條款」顯然是故意貼標籤,抹黑房仲業,我們帶客人看房子、擺板子宣傳、印製傳單、派報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的!所以,一旦達到屋主要賣的價格,理所當然買賣就已成立!只差「約時間簽約」而已。
4.如果以後價格真的出到屋主的底價,而屋主還是可以反悔沒有任何違約金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以後投資客想「試水溫」,先賣1000萬,客戶出到,就反悔不賣,改賣1200萬,然後客戶出價到達,再反悔改賣1500萬,這樣不就瘋掉了?所以這個真實案例,顯然我們都沒有看到全貌,不可以說「反悔需付違約金」條款失效。
以下是新聞報導……↓
【中天晚間-林昕潔】
記者 林昕潔:我心目中真正的房屋底價已經寫在這張我跟房仲秘密簽訂的合約書裡頭,但如果有買方出價已經達到了我的底價,我卻突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呢?
就是這份定型化契約,上面寫著「買方出價已達委託價格的話,契約就視為『有效成立』」而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加倍返還買方已付的訂金之外,還要依規定付給房仲4%做為違約金,被稱為房仲界的「霸王條款」。
但這回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新北市,一名賣家委託房仲銷售房子和停車位,地價是5160萬,房仲業者找到高姓買家願意出5170萬元購買,比底價高出了10萬元,甚至高姓買家已經付給房仲150萬的斡旋金,跟屋主約好要見面簽約,但沒想到屋主反悔不願意賣,交易破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如果今天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呢?站在法官的立場他當然會覺得說,屋主都反悔不賣了,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損失了,那你仲介損失什麼?
一般來說,買方會先出斡旋金來談價格,如過價格符合屋主的期待,雙方交易成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為訂金,但如果屋主反悔,不僅得退回買方的斡旋金,還得加倍償還之外,甚至得多付4%的服務費給房仲,這讓法院覺得不合理,引用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認為房仲業者本來就有價格資訊的優勢,不能用定型化契約來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而這項法院的新見解,也為房地產市場,丟下了震撼彈。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
自售車合約書 在 [討論] 汽車買賣合約書- 看板CarShop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好,請問若賣方提供的合約書只有針對價錢的討論,並無其他車輛重大事故,哩程數
,泡水等承諾。
(有請賣方填寫「行政院製訂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書」,但賣方覺得我多慮因而取
消該筆車輛交易)
如是買方的您會簽約嗎?
(下圖合約書,車型及車牌我圖掉畢竟對方還是要賣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4.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Shop/M.1633046297.A.F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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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車合約書 在 自售汽車如何付款? 的推薦與評價
我想要自售一台中古汽車,約在監理站附近看車, 買方說如果看完可以的話馬上就過戶, 請問是過戶完再付款,還是過戶前先付訂定金? ... <看更多>
自售車合約書 在 [問題] 自售機車合約書-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有台車想賣,找了網路上分享的合約書
煩請各位大德撥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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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所有 年 月出廠,廠牌: 車種名稱: 壹輛
牌照號碼: 引擎號碼:
到 年 月 日止行駛里程: KM,排氣量: C.C.
自願讓售給乙方。經雙方同意議定價格為新臺幣 萬 仟元正。
此車 年度全期牌照稅、燃料稅、強制責任險、過戶費用等由甲方全部負責繳清。
2.雙方於合約簽訂之同時,乙方給付甲方訂金新台幣 元整,
並約定於 年 月 日 時在 監理處辦理過戶,並以現金一次付清尾款。
若乙方在約定過戶日未依約前往辦理過戶,且無適當之理由,
甲方所收取之訂金可不用退還乙方。若乙方依約前往辦理過戶,
而甲方卻反悔不願讓售車輛,則甲方需退還乙方簽約時所付之訂金及因購車所產生之相關
費用。
3.若此車在過戶完成並於民國 年 月 日 時 分交車前有交通違規、
一切罰款事項或來歷不明、產權糾紛等情事,概由甲方負全責。
如不能解決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將車款及因購車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全部退還乙方,不得異
議。
4.交車後若乙方發現此車是借屍還魂車、事故車、泡水車,或車身、車體有熔接、
證件、引擎號碼有偽造、或引擎、變速系統故障等問題,乙方可以要求退車,
甲方願無條件將車款及因購車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全部退還乙方,不得異議。
5.此車交車時須保持原先議價時之車況,乙方若發現新的碰撞傷痕或零件故障、
證件不齊、或引擎、變速系統故障等問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還訂金及因購車所產生之
相關費用。
6.合約成立後雙方不可違約,並以高雄地方法院為訴訟受理機構,
雙方若有一方違約時得自願放棄法津先訴抗辯權。
7.以上合約係雙方同意決定必須遵守履行,恐口無憑特立此約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証
,簽約當日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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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4和第5點:引擎變速系統故障對方可要求無條件退車退錢
我要賣的是水貨檔車里程13000也按時保養換油
如果是對方美幹騎把它操壞了再來凹要退車
那應該加什麼項目來保障自己呢?
煩請各位大大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9.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04126482.A.A25.html
※ 編輯: DiabloXX (36.229.59.198 臺灣), 10/31/2020 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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