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對鴻禧前篇貼文📝,「對於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導再舉發」的建議與討論🗣️,各位的意見鴻禧虛心接受,也會協助使下情上達📣,對此案鴻禧在此繼續闡述如下。
現行警方執行交通整理勤務👮,除依據違規事實外,另會考量道路狀況、交通情形及民眾違規理由,再據以勸導或舉發🕵️。法律雖賦予一般民眾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之限制,有凌駕執法單位之嫌,以致於執法秩序矛盾(原應以警方執法為主,民眾檢舉為輔)😅。
部份民眾對於法條規定、構成要件認知模糊,以致許多烏龍檢舉都僅憑行車紀錄器中的截圖或個人認知即逕行舉報🕵️。例如有民眾只是倒車準備路邊停車,卻遭人故意以併排停車檢舉,另有民眾在自家門口欲倒車入庫,也被檢舉紅線違停,或因個人心態,以自身違規行為引誘他人違規,甚至發現他人違規後,尾隨其後惡意跟車,造成被檢舉人心生恐懼,進而遭連續檢舉,以致申訴案件暴增,除造成民眾不便外,也增加警方巨量行政負擔😫。因此鴻禧認為現行法條實有修正之必要🙋。
📣「各位好友有任何建議與指教🗣️,歡迎在下方留言讓鴻禧知道,謝謝大家🙇。」
#執法秩序矛盾
#惡意檢舉變擾民
#鴻禧關心您的權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影片與龍騰文化合作* 【FB】老師的作品展:https://pse.is/S69JM 【YT】老師的作品展:https://youtu.be/xEWDR23Euvk 因為最近值得吐槽的新聞實在太多了 為了避免律師一次看完會氣到中風(笑) 所以小編這次加入了一些比較娛樂性質的新聞進來~ 揪竟,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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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中時副刊有跟書同名的《卸殼》,一整版看來其實十分壯觀,這一篇其實是大學時期的舊作,但也算是銘記了某一部份、最重要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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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310000860-26011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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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記憶裡有一片沙灘,貝殼俯拾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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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的家庭旅遊,我們都必定要到那裡的沙灘上去晃過一圈,逡巡來回只為覓得一片自己未曾見過的貝殼,帶回分袋並標上曾經去過的景點,不知不覺地,已經收藏了整整一箱。幾年過去,家中經濟不如以往,家庭旅遊的次數減少了,終至再也未曾一家人出遊,那箱屬於童年的祕寶仍安安穩穩地擺在書桌下,與異國的紀念品一起收藏著,直到消失在記憶的角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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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做過這麼一個夢,箱子裡的貝殼原來全都是活的寄居蟹,牠們在睡夢中被帶走,到達一個陌生的地方,睜眼醒來成群地竄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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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們就這樣背著家到處走著,這樣與家緊緊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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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學期結束了,整棟宿舍的人來來去去,腳步急促地上下樓梯,在走廊上來回奔跑,隱隱地躁動著遷徙的氣氛。走廊上堆疊著比人還要高的紙箱,室友的爸媽們進出著催促女兒趕快動身,不消一刻鐘的時間,原本嘈雜的房間便歸於靜謐,而我就坐定在這些聲響中,穿上最好的一套衣服,卻沒有離開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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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日將至,我沒有回家,說是要留在台北打工不回去了,若是回鄉,工作會難找得多,從期末考就開始不停地投履歷,最後是找到了個文書處理的工作,輕鬆、但乏味。看著朋友同學們一個個回家,各個笑顏逐開,親密的、交惡的,如今都不在這座城市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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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家的真正原因只同幾個親密友人提過,住了十幾年的房子因為一些法律問題而匆匆賣掉了,十分倉促。在上來台北唸書前其實就已被母親告知可能要搬家,但真正發生時,就連母親都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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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賣,就要被法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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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的價錢遠不及當初買的一半,我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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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常常接到母親的電話,她在電話裡哽咽,連帶著我也失聲問道:「那你要去住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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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舍吧,我也不好意思再回去娘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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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母親要不要我回去幫忙打包,她說不用了,她不想讓我看到家裡頭散落著打包行李的模樣,像極了逃難,「難看死了,」她說。晚上工作結束她一個人收拾家當,夜深了,以棉被裹身睡在沙發上,四周是以黑色大垃圾袋建築起來的堡壘,垃圾袋裡頭裝的是一整個家的歷史,如今是被匆匆包裹於袋中,等待遷徙進另一個陌生的倉庫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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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家的崩毀,竟是如此地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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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記憶中的那個家,在小巷轉角,兩個人住略嫌大了點的透天厝,填塞的全是母女倆捨不得丟的家用品,門口越堆越高的紙箱放的是母親工作需要的物品,也是母女兩人用來抵禦外界關懷的殼。房子的產權出了問題時,也都是母親一個人隱忍著,直到她那肉身再也無法承擔,才戲劇性地爆裂而出,家族裡的人訝異無比,但那時,也無法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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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發生之時,我選擇逃避,刻意疏漏母親打來的未接來電,讓手機響了整夜,刻意冷漠以待假裝自己不為所動,當母親在電話的另一頭聲淚俱下時,我佯裝鎮定地在人群中談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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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不願回家,是為了逃避見到母親的倦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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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日的台北看來格外陌生,所有可以聯繫的人都走光了,也許他們也在逃難,提著笨重的行李、站在郵局窗口寄送體積龐大的學生包裹、在高鐵的排隊隊伍中搓手等待,想要自渾沌的異地生活逃回熟悉的環境裡;但其實之所以在異地生活,也都是出自於自己的決定,想要到大都市來開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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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留下來學習一個人生活,一個給予自己的課題。猶如生活在孤島上,每天固定時間去打工,三餐一個人草草解決,比較多的時刻是待在自己的房間裡讀書寫作,看似愜意,但隱隱仍是有什麼放不下。打電話回去得知母親已經離開了家,住進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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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陋,但是我總是沒辦法順利地上廁所,你知道我不願意上家以外的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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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旅館本身沒有停車場,所以每天十點下班以後,母親都要在旅舍的周圍繞許多圈,才能覓得一個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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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多,我會跟路邊的一隻小土狗聊天,牠很乖,每天都會等我回來。」她說:「你不跟我說話,我就跟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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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的另一頭,我只能說著「嗯,」再多的話也無法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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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馱著沉重負荷的母親走在巷道中的模樣,不知為何,想像起來格外熟悉,她是否背負著的就是家呢?躺平在宿舍的床上、躺平在旅館的床上,我們都躺在一張屬於自己、卻又不屬於自己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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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靜靜注視著那黑暗,失根的感覺特別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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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再去到沙灘上,都不撿貝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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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見過公視拍的一部紀錄片,寄居蟹因為沒有了可以棲身的殼,紛紛選擇棲身於瓶蓋之中。一直覺得寄居蟹是種很可愛的生物,因為長大了而不堪使用的殼會褪去給較小的同伴使用,有種生生不息的旺盛。只是現在牠們只能選擇棲身在不具有任何歷史的居所,一個褪去之後隨即成了廢物的居所,人類看了是驚愕,牠們住起來想必也不會太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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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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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應該是怎樣的形體呢?不是旅舍、也不是宿舍,那都只是一個棲身之所罷了。在宿舍中,一切從簡,因為只是暑假暫住的房間,所以期末時打包的行李到了新的處所,也都沒有打開,只有需要時才會在箱子中翻找。遙想南方的旅舍,不知怎地,我只能想到泛黃的床單、幽暗的走廊、老態龍鍾的領班,每一個房間都蘊含著一個故事,而母親就身居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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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關於一個女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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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異時,母親曾帶著年幼的我回娘家住,每天母親從娘家出門上班,久而久之鄰居們竟有了閒話。祖父母是愛面子的人,自然承受不起這樣的壓力,母親又何嘗不是?初出社會的她便用了所有的薪水,苦苦攢下來的,買了間透天厝,在當時不算便宜,而這一住就是近二十年,直到它不再屬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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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年歲尚輕,可以說是遇人不淑,才得寄人籬下;此時已是徐娘半老的年紀了,想必更是止不住街坊鄰居的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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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靜地我在台北回想這一切,是最不願意觸碰的部分,就像褪去殼的蟹體一般,白軟的肉身脆弱易感,對於外界的風吹草動感受特別深刻。窗外下起暴雨,便會希望母親不要淋濕了,而這些話,我是從來無法同她說出的。為此我常常怪罪於東方人的含蓄內斂,較西方人的大膽示愛比起來,東方人實在保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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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再度將武裝的殼裝上,才敢搭車回家。甫下客運便到外婆家落腳,卻是按捺不住地往外跑,在黃昏的公車總站,等待那班引領我回家的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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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拉得很長,搭這班公車的人不少,但班次卻不多,常常要把車體空間運用到極致才能塞下所有歸心似箭的人。我躋身在他們之中,體會到的是過往背著書包回家時從未感受過的,我也許是要歸去,歸去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地方。漸漸地有人下車了,新鮮空氣逐漸充盈老舊的冷氣車裡,坐在博愛座上的老人打著盹,我望著窗外熟悉的景象,它們將不再屬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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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車,我像是要闖入什麼軍事重地似地緊張難耐,走入熟悉的小巷,位於街角的那棟透天厝真實地如夢似幻。我想起上大學以來第一次回家,搭了五個小時的夜車,一整夜僅是淺眠,頭昏腦脹地到了家門口,發現母親正敞開門等著我回來,我拎著巷口買的飯糰與她一起吃過早餐,待她出門上班之後,在床上睡得酣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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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鐵門深鎖,身上還留著鑰匙,但想必是打不開了。屋裡頭透出亮光,我實在希望那是母親忘記關的一盞燈,總是會有那麼一盞燈照亮整個夜晚,直至白日才將其關上。我懸念著幾個書櫃的書如今去了何方,那些童年時期留存的美好又是流落何處,我想將它們統統都帶回北方,不再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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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屋外徘徊已久,也許我只是期望門會再度打開,與母親見到我在門外的驚訝神情,而那是無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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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搭上那班帶我回家的公車,而這次,它將帶我永遠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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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在外婆家的日子,母親會暫時跟我一起住,離開暫居的旅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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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盼到母親下班回來,紅色行李袋裡是她的換洗衣物。外婆家的人都早睡,十點就準時將鐵門鎖上,不消一刻鐘整幢房子便陷入死寂。我與母親在這幢巨大的房子裡,吃宵夜、看電視,享受僅有可以相聚的時光,因為我知道,明天早上當我醒來,母親就已經出門上班了,而我也不會在此多做停留,頂多是一個周末,周一一到,我回到台北繼續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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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之間鮮少有交談的時刻,大多時候都是直盯著電視螢幕,母親也從不過問我在台北的生活,只是偶爾還是會嘮叨幾句,而我也只是虛應故事。像是共有的默契,兩個人都不碰觸到共同的傷口--那些家具都去了哪裡?將來會有地方安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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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又要如何過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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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了燈以後,兩個人睡在同一張床上,已經是許久未曾與母親同枕而眠,卻聽見身旁的人來回翻身,怎麼樣也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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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視著眼前的巨大黑暗,似乎要將人窒住了。我抱著的是母親自家裡帶來的抱枕,那是戰亂時刻唯一能夠搶救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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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母親說:「一定要再買一棟屬於我們的房子。」聞此言,淚水不知不覺地沾濕了枕頭,奇異的是我卻也因此安適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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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母親同時入夢,靜靜地,我竟感覺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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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早晨,見到母親坐在床沿整理行李,正準備去上班。她扛起那個紅色行李袋說:「妳一回去,我就要去住旅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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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沒有留下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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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細看母親的臉,以及她肩上斷了一條帶子的行李袋,好不吃力,忽地有些不忍,我還是沒有辦法對她說愛、好愛妳這種字句,只能替她搬其他的家當進車。自玻璃門的反光見到馱著大購物袋的自己,我也同母親一般,變成寄居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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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去之前,母親扛著一袋我高中時的衣服,還有從小到大收藏的玩偶,問我有什麼需要留下的。我看了看,原以為已經失去的這些又開展在面前,但我依舊是擺擺頭說都不用了、不需要了,然後讓這些東西堆到陰暗的倉庫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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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隻玩偶是當年高雄尖美百貨虎年的娃娃,不知道為什麼母親把這隻拿了出來,時序也來到虎年,這過了整整十二年,尖美百貨早就不存在了,而家呢,我也遲遲不敢回頭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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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這些衣服跟玩偶就捐掉吧,也不戀棧,小時候苦苦收藏的泰迪熊過了十幾年依舊十分新穎。母親挑出了幾件休閒服說要留著穿,我不忍看。還有那些書,母親說:「書多得可怕,目前都堆在跟人借的倉庫。」我已經不期待自己有天會買房子,然後把這些書都收回,一本一本地放進書櫃裡收藏。若真有那麼一天,這些書也早已經流離在時間的變動之中,難以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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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人生有什麼值得失去,我想可以失去的太多了,而每每失去的都是在心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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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些東西一箱一箱地搬上車,送到暗不見天日的地方,我突然覺得,再失去什麼都無所謂了,反正接下來的人生裡,我也只會再失去更多更重要的東西,而無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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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北以後,只帶回一些家當,多半是書,還有一些是異國的紀念品,其中有一小袋當初忘了標記日期以及地點的貝殼,安安靜靜地待在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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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的我,總愛撿拾那些在沙灘上安穩躺著的貝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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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附近去買頓晚餐時,走進一條人聲鼎沸的巷子,混雜著脂粉味、油煙味、人的氣味,以及人們吃完麻辣鍋後談天混雜而成的城市的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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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這裡,轉進另一條巷子,走回自己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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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母親的電話,她說:「舅媽他們在日本買了房子,說不定哪天我們也可以有自己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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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期待著那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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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空氣裡有什麼隱隱生根,空氣飄散著肉眼不可見的孢子,緩緩地落在乾枯的大地,外頭下起無聲的雨。走到窗旁,我靜靜看著大雨過後蓬勃開展的菌落。生命充滿著平安喜樂,平靜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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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身望向桌上袋中的貝殼,許多隻寄居蟹已挑好了適合牠們尺寸的殼,身居其中,牠們狼狽的蟹體再也不必在砂地裡磨出傷痕,這些殼,如今都找到了真正從屬的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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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想起母親背上的重荷,以及附在自己身上那些無以名之的傷悲,如今似乎都已卸下,困擾著我們的那些,都已不復存在了。
自家門口停車法律 在 早安.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你是檢舉達人嗎?有沒有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台灣需要跟蹤法嗎?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早安現場-過去檢舉達人(抓耙子)靠著檢舉違規,有的可以月入十萬元。這麼高的收入,讓很多人願意當起檢舉達人。(據:目前檢舉交通違規已無獎金)但在法律上,檢舉達人真的沒有問題嗎?專訪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副教授,從日前一件法律案件判例,談檢舉達人在現代法治社會適合存在嗎?如果只是違規停車、排放廢氣。真的要說一聲,達人們,你們辛苦了。目前也只賸下危險駕駛、吸煙等違規事項可以成案。
吳景欽副教授認為,只有貪瀆案件,因知情者少、才需要鼓勵舉發違法。大家應該思考,舉發不法事件的獎金,不是為了讓達人成為職業!
本集節目內容發想來自上周一篇聯合報的新聞報導。原文如下:
張姓女子挪出自宅私有地作停車空間,未料住家前被畫紅線,停車屢遭檢舉;去年她收到違停罰單,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免罰。判決指出,警察機關判斷舉發是否屬實,應將憲法比例原則列入執法時的指導原則,法官還引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指檢舉人嚴重侵害隱私。
張女提告主張,她十多年前退縮住宅挪出私有地停車,兩年前住家前被畫紅線,從此一再被檢舉。去年八、九月間曾連續接到九張舉發單,申覆後均被撤銷,近期又被檢舉,開出罰單;她不解為何裁罰有不同標準,且她的車位從未造成通行困難,若沒告知就依民眾檢舉而舉發,有違比例原則。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抗辯,張女停車的地方明顯可見畫有紅色實線,員警舉發並無不當,請求駁回訴訟。
法官認為,依民眾檢舉的兩張照片,時間相差十八分鐘,舉發機關並沒有查核,就以檢舉人輸入的資料認定違規時間,並不妥當。
張女丈夫向法院表示,他們並非刁民,只希望國家公平公正對待;法律不應是冰冷的,應該要有溫度。他因為工作關係回家很晚,才花錢把家退縮,讓自己可以停車,沒想到家門口出現紅線;他曾徵詢過塗銷紅線可能,卻得到不可能的回應。
他說,停車壓線問題,很多人不知道違規,碰到檢舉達人就會被舉發,他的車子愈開愈小,在自家門口停車還被檢舉,盼法官用判決找回警方因執法造成的法律冰冷。
法官認為,張女丈夫的陳述值得舉發機關、裁決所、立法和司法機關謹慎思考;判決並引用大法官釋字第六八九號解釋指出,張女長期被人監視、關注,卻不知道是誰在監看,隱私權嚴重受侵害;個人所受憲法保護的行動自由、隱私權等基本權利,不應被以檢舉交通違規名義的法律過度侵害。
判決指出,雖期待立法機關可以盡速修法,但在修法之前,警察機關、裁決所、司法機關至少都應參照大法官解釋意旨、憲法比例原則,做合憲性解釋,讓人民基本權利得以獲得保障。
自家門口停車法律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影片與龍騰文化合作*
【FB】老師的作品展:https://pse.is/S69JM
【YT】老師的作品展:https://youtu.be/xEWDR23Euvk
因為最近值得吐槽的新聞實在太多了
為了避免律師一次看完會氣到中風(笑)
所以小編這次加入了一些比較娛樂性質的新聞進來~
揪竟,瑩真律師怎麼看自家門口被亂停車、
學生戴口罩跑操場、以及金正恩的分身這些新聞呢?
另外瑩真律師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最近看到的一部感人影片!
話不多說,馬上點進上方連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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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若住戶門口鄰接「道路」,駕駛人將車輛停放於住戶門前,則無論地上是否劃有紅、黃線,只要住戶檢舉,且該車確實妨礙住戶人、車通行,這樣就會符合道路交通管理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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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鄰居被警察開單
然後我就不敢停了,因為警察每天都巡邏這條路
罰900元,兩側都如google map一樣停法
車流小,緊鄰家門
汽車經過也明顯不跨越雙黃線就能通過
這樣的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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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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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5.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52190706.A.505.html
※ 編輯: LancelotMe (223.139.55.58 臺灣), 05/10/2022 21: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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