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找誰付我的牙科賬單?》
By Phil Smith
我得去牙科掛號。我現在連吃東西都有困難,因為我的下巴似乎每天都在掉下來。令人遺憾的是,衛福部長陳叔叔已經不再執業。他看起來是個好人,而且顯然以經過深思熟慮的方式把工作做得很好,我當然會信任他把我最近掉下來的下巴治好。
老實說,我無法相信肖想先生 (Mr Wannabe) 還在罵罵號把他的玩具從嬰兒車裡丟出來,只因為一個老記者寫了幾篇文章。其實這個老記者通常更關心他陽台上的蘭花插枝,或者擔心他自製的薑汁啤酒會不會在冰箱裡爆炸,然後得換冰箱。
我真的不懂肖想先生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最近他幫我們做了些宣傳,如果我找一家公關公司幫我這麼做,可能要花好幾千美元。這個人有這麼糟的自我宣傳,台灣的公關公司真的應該去找他做一筆生意。
你不得不懷疑他還有多少事情要搞錯,還要多久才會有個幕僚把他拉到一邊,提醒他別再說些奇奇怪怪匪夷所思的事。為了不讓他難堪,這個幕僚可能對他耳語:“呃,老闆,我不知道你這樣說是不是夠聰明......雖然你距離總統職位還有好幾個光年的差距,找一個退休記者的碴實在不是一個好主意。順便說一下,他不是美國人,你需要稍微冷靜一下。”
“如果我們想要讓 KMT 提名你,那些對選舉大局無關痛癢的人,你真的沒有必要跟他們氣噗噗。”
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這位幕僚應該正在瀏覽週日版的求職網站。如果我是他,我一定會這麼做,因為如果你看看他的老闆,他目前的工作似乎沒有什麼前途。
的確,所有的政治家或想成為政治家的人都有點偏執,人們普遍同意他們就是這樣。這就像表演者通常很自負,或者他們當然是這樣,否則他們就不會是表演者。不過對於政治家來說,這種偏執通常在他們位高權重之後才會顯現出來。例子太多了,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
親愛的讀者,為了讓你們方便不必再去找,這是我從谷歌複製貼上關於偏執的定義。
“偏執的人通常有些可識別的症狀,包括不信任、過度警覺、難以原諒、對想像中的批評採取防禦態度、時時懷疑他人有隱藏動機、害怕被欺騙或被利用、無法放鬆或是好爭辯”
我離成為一名心理學家就像肖想先生離成為總統一樣遙遠,但他似乎展示了很多,呃,我們可以說(偏執的)特質。
考慮到最近關於我職業生涯的一些胡言亂語,我在這裡附上我的簡歷,這已經在網路上存在了幾十年。同時我也要再度說的超級超級清楚:我早已不再為路透社工作,不以任何方式代表他們,也不代表任何其他的“外國”媒體。
我還要再說一遍,我和我的太太與 DPP 沒有任何關係,我們也不是黨員,我們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的獨立人士,這不是什麼邪惡認知作戰,我們只是指著政客或渴望成為政治家的笨蛋哈哈大笑,並讚揚我們認為政府中做得很好的人。
https://sites.google.com/site/philsmithcurriculumvitae/
最後我還是要非常真誠地感謝肖想先生,因為他在過去幾天內的免費大量宣傳,將我們設立不過幾星期的部落格點閱增加了十倍。如果他以這種速度繼續無料宣傳下去,下次選舉之前,說不定將有數百萬的追踪者和我們一起歡樂看戲。沒有他,我們不可能做到這一點,衷心感謝。
Tinkerty Tonk... 掰掰。
原文在此
https://daysmumbai.blogspot.com/2021/07/whos-going-to-pay-my-dentists-bill.html?m=1
自由權定義 在 劉夢熊 Lew Mon-hu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怒斥葉劉淑儀
「一國兩制」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實踐。要做到「一國兩制不動搖、不變形、不走樣」,必須制止違背一國原則的右的傾向,也必須防止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左」的傾向!
日前,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南華日報》撰文,鼓吹「北京是時候處理雙重國藉問題」,主張「要提出一個截止日期,在這日期後獲得外國國籍的港人會自動失去持有特區護照,甚至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權及投票權」;葉劉進而宣稱要港人「在外國國藉及居港權中二選一」云云。
顯而易見,葉劉淑儀正是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左」的典型:
基本法第5條莊嚴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而基本法第24條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涵蓋面第(四)款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遊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藉的人」。基本法第26條又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由基本法上述規定可以清楚地看到,只要符合基本法第24條第(四)款定義,即使「非中國藉的人」也可以符合「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並享有居港權和投票權!葉劉淑儀企圖違背基本法另搞一套,是否唯恐香港不亂?
須知由於歷史的原因,擁有外國國藉而作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投資、工作、生活的工商界、政界、專業界、學界人士數以十萬計甚至百萬計,包括不少舉足輕重的財團首腦乃至政界頭面人物(例如梁君彥亦僅僅是出仼立法會主席前夕才放棄外國國籍)。基本法正是「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引自基本法序言)才對符合資格的「非中國藉的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居港權和投票權作出明確保障,明顯有利於香港的安定繁榮。葉劉淑儀卻反其道而行之,「哪壶不開提那壶」,造成工商各界人心混亂、社會不安,「為渊驅魚,為叢驅雀」,究竟是何居心?
經歷修例人禍、疫情天災、百業蕭條等痛苦煎熬的香港市民可謂「黃台之瓜,何堪再摘」!當今香港社會最緊迫者一是萬眾一心防疫抗疫;二是港府必须協助企業「活下去」,杼解民困;三是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基本法賦予港人的自由、權利及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之間取得平衡,令一國兩制行稳致遠!
葉劉淑儀,收起你的「高級黑」、「低級紅」,不要再給中央和港人添煩添亂了!
(利益申報:本人劉夢熊和家人並無持有外國國藉)
自由權定義 在 Pazu 薯伯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牆內看真實世界,用三大方法:反轉、放小、放大
最近跟香港朋友談起中國牆內消息一事,說消息封鎖嚴重,我倒是想起很多年前,有一位身處中國的朋友曾經跟我說過:「在牆內也可以看到真實的新聞,只要反著去看,就能幾乎瞭解全局了。」
而在中國的輿論系統,不論是對外還是對內,由於有官方鼓動,必須適當地方放大,適當地方放小。例如平台禁制某類聲音,所以當你看到異見的聲音,就要在印象上放大百倍,才能反映較符合實情的輿論。又例如政權有計劃地操控對外對內的宣傳,所以在臉書上看到小粉紅,也要壓小百倍(或以上),才能知道實際的民意。
有關反著去讀新聞的方法,以中國外交部在 2020 年 7 月發表的一篇萬四字長文為例,該文題為《關於涉華人權問題的各種及事實真相 》,看這種文章,只要看小標題已經知道中國的政事。
當中列舉 36 個所謂的「謬誤」,其中「7」提到,「涉港國安立法是中國中央政府單方面強加於香港」,中國外交部辯解是:「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自行立法,但回歸近23年來,由於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極力阻撓、乾擾……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局面的情況下,中央政府既有權力也有責任及時填補漏洞、彌補缺失。」
讀來讀去,好像就是證明瞭中國中央政府把國安法單方面強加於香港,那又何以稱之為「謬誤」?
還有「8:中方未就涉港國安立法與香港民眾進行有意義協商,有關立法沒有民意基礎。」,其辯解也真的一如所料,套用上由建制派發起的「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的發水聯署作為理據,聽起來也覺可笑。「香港各界代表第一時間表達支持態度。近300萬港人聯署『撐國安立法』簽名行動,超過128萬港人參與『反美國等外部勢力乾預』網上聯署。」
另一例子是「14:中國拘留李文亮醫生等『吹哨人』」,然後又說「李文亮是眼科醫生,不是『吹哨人』,沒有被拘留。」直頭是昨天的我打倒今天的我又一見證。
中交部《聲明》大篇幅提及香港、武漢肺炎、新疆等,但沒有提及西藏。
大家就一起看看,由華大媽同事整理的 2020 年年中的中國大事回顧,以是是《關於涉華人權問題的各種謬論及事實真相》,由中國外交部發表,長文可見於:https://www.fmprc.gov.cn/web/zyxw/t1794112.shtml (文章日期為 2020 年 7 月 2 日)
1:涉港國安立法將破壞香港居民人權和基本自由,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2:涉港國安立法可能列入定義模糊的罪行,並被中國國家安全機關濫用以壓制民眾。
3:涉港國安立法令在港外國企業難以依照《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履行尊重人權責任。
4:香港警察過度使用武力而不受懲處(包括使用化學制劑對付抗議者、在警察局對女抗議者實施性騷擾和侵犯、騷擾醫療工作者等)。
5:中國政府鎮壓香港的抗議活動和民主宣傳。
6:涉港國安立法違反中方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和義務。
7:涉港國安立法是中國中央政府單方面強加於香港。
8:中方未就涉港國安立法與香港民眾進行有意義協商,有關立法沒有民意基礎。
9:涉港國安立法意味著「一國兩制」終結,剝奪了香港高度自治權。
10:涉港國安立法危及香港繁榮穩定。
11:中國試圖掩蓋疫情,導致疫情擴散蔓延,全球超過一千萬人感染病毒。
12:武漢採取「封城」的強制措施控制疫情,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
13: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政府報復在網上行使言論自由權的記者和醫務工作人員,導致信息不透明。
14:中國拘留李文亮醫生等「吹哨人」。
15:中國借疫情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大規模監測,侵犯公民隱私權。
16:新疆教培中心是「集中營」,關押了超過100萬維吾爾族人。
17:新疆教培中心對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進行「政治灌輸和恐嚇」。
18:教培中心條件惡劣、醫療設施缺乏,學員被強迫政治教化,遭受酷刑,宗教習俗、語言自由等權利被剝奪。
19:新疆大規模拘留營中的被拘留者包括美國和澳大利亞的外國永久居民。
20:新疆嚴厲打擊暴恐活動專項行動是以打擊恐怖主義為藉口鎮壓少數民族。
21:中方以反恐、去極端化鬥爭為由,限制新疆維吾爾族人的通訊、行動自由等權利。
22:新疆大規模監控當地少數民族。
23:新疆存在針對少數民族的大規模強迫勞動現象。
24:新疆大規模拆除清真寺。
26:新疆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是為了監視新疆少數民族。
27:新疆政府把維吾爾族孩子強制送進寄宿制學校。「強迫」他們與父母分離。
28:中國政府對新疆維吾爾人及其他少數民族實施強制絕育、墮胎和計劃生育。
29:中國政府殘酷鎮壓「穆斯林」,是二戰以來從未見過的侵犯人權行為。
30:中國政府利用新冠病毒「消滅」穆斯林。
31:境外一些媒體和社交平台有「尋人貼」,海外維吾爾人稱自己在新疆的「親人」「朋友」「失聯」「失蹤」。
32:「中國以拒絕換發護照為武器,迫使海外維吾爾人回國接受法外拘留或監禁」。
33:《墨玉名單:關於中國在新疆拘留運動的剖析》研究報告。
34:熱比婭的30名親屬未經審判被關押。
35:甫爾海提·教待提、艾拉帕提·艾爾肯和早木熱·達吾提等所謂「活躍人士」家人「遭到騷擾、監禁或者任意拘押」。
36:木他力甫·努爾麥麥提從教培中心獲釋9天後死亡。維吾爾族著名作家努爾買買提·托合提在拘留營死亡。沙依拉古麗逃離中國前在拘留營看到有人遭受酷刑。維吾爾音樂家和詩人艾依提被判處八年監禁,在服刑的第二年死亡。
37:漫畫《發生在我身上的事——維吾爾女子的證詞》講述新疆維族女子米日古麗·圖爾蓀從教培中心出逃的經歷,自稱在關押期間目睹9名女子死亡,還稱其弟在教培中心被虐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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