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商回台投資 可能採取的五大課稅原則
行政院為協助受到貿易戰衝擊的台商,自2019年元旦開始,實施為期3年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其中有關台商回台資金稅務疑義,財政部可能朝五大課稅原則方向進行►►詳見圖片►►
🔺 更多台灣稅務法令:
⚉ 公司發行或給與本身股票、其他權益商品獎酬從屬公司員工,從屬公司得認列費用。
⚉ 公司發放股份基礎給付獎酬給員工且符合產業創新條例所訂條件者,應於一月底前將其辦理緩課之相關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稅捐稽徵機關。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9條修正案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35條修正案,業經108年01月16日總統令公布。
⚉ 營業人及機關團體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應依法申報繳納營業稅
🔺 更多公司證管法令:
⚉ 公司首次申報董監大股東經理人資料,期限為108年1月31日
⚉ 發布強制設置獨立董事之適用範圍規定
⚉ 發布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之適用範圍規定
▌請見 #台灣租稅及投資法令要聞 1月號:https://pwc.to/2U2Ia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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