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咗國安法,政府一直用生活成本將青年迫走」
林鄭政府近年開始將部分房屋政策嘅責任外判,推出咗林林種種首置樓、過渡性房屋、貨櫃屋、青年宿舍等等。其中2011年施政報告出台嘅青年宿舍政策,首個項目已經交由香港青年協會負責統籌,位於大埔寶鄉街2號嘅青年宿舍將會喺今年第二季入伙。
好多人未必知道,青協會長正正係鼎鼎大名想喺南生圍起豪宅嘅地產商溫文儀,而佢哋副會長更加係DQ議員嘅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究竟第一個青年宿舍項目嘅具體狀況又係點呢?
大埔青年宿舍(PH2)合共提供80個單位,樓高20層,地下至3樓分別用作青年服務空間,4至19樓就係宿舍的居住單位,分別有76個一人單位(188-232呎)、2個二人單位(398呎)、同3個三人共住單位(155-189呎)。根據青協在2020年3月更新的PH2租金一覽表,三種單位嘅租金分別係,一人單位 4,248至5,831元,二人單位8,670至8,711元,共住單位每人4,606至5672元,按一般地產訂價邏輯推斷,愈高層愈貴,全數出租一年可收467萬(註1)。
當民政事務局喺2016年上立法會爭取撥款的文件紀錄個時,曾經話過大埔PH2嘅一人單位每月租金大約係2,300元(註2),到今年正式入伙,實際租金就變咗4,248至5,831元,單單最平個間都加咗八成半,政策文件誤導程度同高鐵客運量有得揮。
2019年香港劏房租金指數調查,劏房戶平均每月租金約5,030元,平均面積132.2呎。大埔青年宿舍(PH2),對比私人劏房,大埔青年宿舍,其實只係大小小,平少少,定價貼近劏房水平。
睇番整個發展過程,原址前身係獅子會大埔青年空間。政府喺2018年2月免地價修改地契(註3),再喺2016年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及獎券基金進行撥款,分別支付宿舍單位同社福設施樓面嘅所有發展成本,工程費用總額為 1 億 7,490 萬元(註4)。話青協以自負盈虧形式營運根本完全係誤導公眾,土地係免費嘅、建築工程又係政府出嘅,所收嘅租扣除燈油火蠟基本上係剩袋。簡單嚟講就係政府出樓比佢收租,借幫青年之名搞地產,Cap青年階層油水。
加上青協財政狀況好唔透明。2018/2019年度開支5.6億(註5),但只有涉及2.9億嘅一筆過撥款有完整財務報告(註6)。其餘嘅支出只係經年報用三小段去粗略交代,收到嘅租金最後會點樣比青協洗左去邊大家都唔會知道。單單係機構嘅一筆過撥款報告已經披露,青協年薪七十萬以上嘅高層人數有79人,年薪一百二萬以上高層更有7人,青協「自負盈虧」不受監管嘅開支部分,當中厚薪高層數目仍然係未知數,透過青年房屋所賺嘅錢,公眾未必監管到。
政策目的原意係協助青年擁有自己的居住空間,同時方便佢哋儲蓄去發展個人中期目標。每次簽約租期2年,每人最多租5年,未儲到錢又要搵地方搬。
目前仍然有六個青年宿舍項目未完成,除左保良局元朗青年宿舍項目正在動工之外,其餘5個項目(上環、旺角、佐敦、元朗、灣仔)都係處於「前期工程階段」甚至未有時間表。第一個項目就搞到咁樣,政府全資起嘅年青房屋都可以收貴租,係咪配合緊將香港青年迫上大灣區住嘅國家政策呢?
註1: PH2租金一覽 https://ph2.hkfyg.org.hk/%E7%A7%9F%E5%8B%99%E7%9B%B8%E9%97%9C%E4%BA%8B%E5%AE%9C/#lg=1&slide=0
註2: 立法會CB(2)730/17-18(04)號文件: https://www.legco.gov.hk/yr17-18/chinese/panels/ha/papers/ha20180122cb2-730-4-c.pdf
註3: 二 零 一 八 年 度 已 簽 立 的 契 約 修 訂 個 案
https://www.landsd.gov.hk/tc/exc_mod/mod/mod2018c.pdf
註4: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青年宿舍計劃 – 香港青年協會的建造工程 二零一六年 三月 二十四 日 討論文件立法會CB(2)1125/15-16(02)號文件https://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panels/ha/papers/ha20160324cb2-1125-2-c.pdf?fbclid=IwAR3s_qrz7N8CG_H8VsH1ZFtkztuxdyuP1ygFb_fwtJ5zBOpphfrFWG93HpE
註5: 香港青年協會 年報, p. 117
https://hkfyg.org.hk/wp-content/uploads/2019/10/07-HKFYG-AR-2018-19_chi_First-Part.pdf
註6: 香港青年協會2018-19年度受社會福利署資助財政報告
https://hkfyg.org.hk/wp-content/uploads/2019/10/SWD-AFR-201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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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負盈虧社福機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張超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羅致光搬龍門 - 要求施政報告落實社福用地規劃】
現時「政策」下,社福設施絕大部分是興建在公營房屋土地之上。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公眾諮詢文件顯示,2046年前需要的總共1,670公頃房屋用地,包括557公頃的公營房屋用地及1,113公頃私人房屋用地,整體規劃中只得33%土地屬於公營房屋,另外67%屬私樓。
由於社福設施欠缺最基本規劃,而設施在「政府、機構或社區」(GIC) 土地用途之中只佔極少比例,結果該等設施規劃相當依賴房屋署之單位。可是,房署出賣商場予領展,餘下的少量單位未必租予社署;社署又配合政府的緊縮傾向,不敢「舉手」爭地、爭錢;再加上政府賣地成癮,社福機構如在私人市場租置場地,則未必能應付只升不降的租金開支,造成機構覓地時困難重重。
政府為逃避公共責任,進一步「協助」本港家庭成為「雙職」家庭後,自行聘請外傭以解決長期照顧問題。外傭受語言及培訓經驗所限,在港工作又缺乏保障,工時、工作範疇沒有明確界限,往往既要負擔家務又要照顧一名或以上老幼,最終被視為「低薪萬能」的謢理員替代者。
政府與其推說無錢無地,倒不如直接承認資源分配不均。施政報告發表在即,我們向林鄭重申四點要求:
一) 公營服務為本,全面覆蓋基層需要,反對社福服務市場化
政府拒絕對社福服務作長遠規劃,嚴重依賴私營市場或勞動條件毫無保障的外勞、外傭。以安老院舍服務為例,社署截至本年六月底的資料顯示,只有26%即19,351個為津助院舍、自負盈虧院舍及合約安老院舍之資助宿位;11%即7,987個為改善買位計劃提供之資助宿位;7%即5,056個為自負盈虧院舍及合約安老院舍非資助宿位;餘下的56%即42,276個則是私營安老院非資助宿位。
眾所周知,私營長者及殘疾人士院舍質素參差,社署又監管不力,服務和環境惡劣,甚至多次發生虐待或性侵事件。然而,政府有地、有錢,卻拒絕承擔長者及殘疾人士長期照顧的需要,並進一步將社福服務市場化。我們認為院舍券、照顧券等津貼,只能作為過渡性措施,絕不能成為政府逃避責任的措施,變成魚目混珠的「服務個案數量」。
二) 重訂五年計劃機制,監察服務政策目標的達標情況
自政府於九十年代發表《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1991年)及《香港社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1998年)後,特區政府於1999年停止進行五年程序計劃及定時檢討機制,香港社會福利的發展方向和策略及規劃模式變得不明確,安老服務亦欠缺長遠的服務規劃。此外,社會服務資助模式於2001年亦改以「整筆撥款津助模式」,結果造就今天安老服務無法趕上老齡化及貧窮化社會的新形勢、服務斷層無法到位、人手不足人才欠奉、條例過時質素參差、更逐步邁向私營化的局面。
各項社福服務追不上,從數據可略知一二。由2003年至今,以全港數量計算,長者鄰舍中心、長者地區中心、長者支援服務隊只各增加1個,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單位數量更是零增長;2016年統計處的數字顯示,0至2歲的幼兒約有16.2萬人,惟現時全港日託嬰兒園額僅得747個,託兒服務極度不足,但政府未來兩年亦只增加300個名額;全港現時開設了24間精神健康社區綜合中心,但有9間仍未有永久會址落腳,甚至要在快餐店進行輔導;殘疾及智障人士日間服務的輪候時間長達七至八年,嚴重智障院舍輪候更可長達十八年。
我們強烈反對政府以「研究中」作為擋箭牌。政府須儘快重訂五年計劃機制,讓市民得以監察社福服務的進度。
三) 重訂按人口數目釐定的社福設施規劃比率
規劃署分別於2002年把日間照顧等服務中心及於2008年把安老服務以人口為基礎的規劃標準從《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剔除。從此,只靠社署「舉手」向房署申請使用單位,而單位分配給何種服務,則「無既定標準」,只按地區人士到時反映「地區需求及地區特色」而定;結果各種社福服務單位都嚴重短缺。而新屋邨入伙後,經常欠缺各種社區支援服務,服務單位和居民往往要「跨區」才有機會得到服務;另一方面,愈弱勢、愈被邊緣化的服務如精神健康中心,就愈難被分配到地方。
政府須在新住宅區建成之前做好規劃,並公開相關設施等資訊供市民參考及選擇,以免日後不必要的爭坳,甚至到時又因地區人士反對而「無著落」。若已發展之屋苑難以增建單位,亦須在就近之屋邨商場、綜合大樓、政府合署等政府建築物,與及短租地、閒置地等土地中撥出空間予社福設施。
四) 社福設施的選址以「社區為本、友善易達」為原則
政府近年傾向於偏遠地方興建如博愛醫院、屯門藍地安老綜合大樓的大型監獄式設施以「解決」問題,把1,400個宿位和服務單位集中於遠處就當解決問題,違反由行政長官委託的安老事務委員會籌劃之《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所提出「屋苑為本」的規劃原則。
《2030+》 及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公眾諮詢文件》 以古洞北新發展區作基準,對人均GIC用地面積作出估算。但相關估算只計面積而對於社福服務單位數量卻沒有承諾;而按古洞北發展大綱圖的說明書,古洞北的社福單位數量本身亦見不足。古洞北容納人口為105,500人,約等於3至5條一般公共屋邨。但古洞北發展大綱圖引述社署意見指「古洞北新發展區不需要長者鄰舍中心」,只設一間長者地區中心;按人口計,本區
應有2間綜合兒童及青少年服務中心,社署卻表示「只需要1間」。其餘各種福利服務單位包括長者地區中心、特殊幼兒中心、日間托嬰所、展能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都只有1間,住得較遠的服務使用者及照顧者往來十分不便。
最後,我們要求政府落實《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所提出「應於每個新建或重建的公共屋邨有一間長者鄰舍中心,而每個新住宅區,若其私人屋苑部分的人口達15,000至20,000人,亦應設有一間長者鄰舍中心」及「社署則應更積極物色潛在的福利處所及地點」的規劃原則。
我們亦要求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及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在10月10日特首發表政報告前,儘快安排與團體見面。
2018年09月29日
發起團體︰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 社會民主連線、老人權益中心、照顧者關注組、基層發展中心、工黨 LabourParty HK、社區前進 Community March、葵涌邨長者權益關注組、勞工組、立法會張超雄議員辦事處、立法會邵家臻議員辦事處 邵家臻、 勞資關係協進會、勞協女工合作社、葵涌邨居民權益關注組、亞洲移居人士聯盟 (Asian Migrants’Coordinating Body – AMCB)
自負盈虧社福機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張超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自立自決,如何在社福界體現?】
我喺D100 PBS台嘅節目「#超雄出沒注意」,會喺今晚7:30播出!
過去的星期日,我們在立法會示威區舉行「院舍革命大辯論」,首先發言的是卓新力量的代表。卓新力量於1995年成立,他們的成員及董事都是有特殊學習需要人士,包括有自閉特色人士、唐氏綜合症人士、智障人士等。今集我們請到卓新力量的嘉敏、俊傑,以及他們的「助理」譚太(即嘉敏的母親)擔任嘉賓,介紹一下這個自助組織的運作。
說譚太是「助理」,其實都跟他們希望自主、自強、自立、自決的理念有關。俊傑說,外面不少機構都會派出社工或機構管理層發言、開會,但這個自助組織的成員,即使他們的能力各異,但會是主要發言者及行動者,每次都會走到最前;而一班照顧者、家長,則是他們的「助理」。
嘉敏表示曾經到三藩市參觀院舍,當地的院舍是設在社區之內,會跟社區融合,而且院舍面積相當大,可以是一人一個獨立屋,或四人一個獨立屋但每人也有自己的房間,所以她回到香港,第一時間說︰「我唔想住香港嘅院舍!」現時正進行院舍修例,嘉敏亦有份倡議民間提出的院舍人均面積8+8方案,即寢室8平方米加公共空間8平方米,共16平方米,而非羅致光口中的8平方米就夠。
譚太今年70多歲,嘉敏亦已30多歲,譚太希望嘉敏學懂自立,於是找到一間自負盈虧的院舍,該院舍願意教導嘉敏學懂應付生活需要,如洗衫煮飯,整理房間等,「佢喺屋企,爸爸太錫佢,乜都唔俾佢做。好彩呢間院舍肯教佢,淨係教蒸飯,都教咗一年。」長遠來說,她希望嘉敏最後可脫離院舍生活。嘉敏亦笑說,將來會申請公屋,希望可以一個人在社區生活。
最近政府對「自決」、「自立」、「自主」都似乎很敏感。其實,在社福界之中,我們正正是要提倡如何令弱勢或不同需要的人士都能自立自決,奪回最基本做人及生活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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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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