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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在 好房網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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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有沒有審查通過?內政部說法前後矛盾
我前幾天在民政部門質詢時,向台北市地政局長請教了一件事情。
因為之前在許多次社子島的開發計畫說明,或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裡面,都發局跟地政局都曾經提及「內政部都委會大會同意市府所提區段徵收必要性與公益性內容。」(請見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3次會議紀錄)
我問地政局長,市政府的發言是否代表,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已獲得內政部同意?
地政局長跟我說「是」。
但內政部在4月底回覆政大徐世榮教授的信件中,卻寫著:
「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107年6月13日聽取臺北市政府報告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後,係作成建議意見提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都市計畫案時參考,並未有審查通過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決議。」
內政部回覆給徐世榮教授的回信內容,顯然跟市政府一直對外宣稱的「內政部已經同意社子島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是截然不同的意思。
這完全是內政部打臉台北市政府。
因為當時我的質詢時間已經不夠了,我接著提醒地政局長,市政府不應該一再說出不符合事實的言論,不管多想開發社子島,都應該要光明磊落、正正當當的。
沒想到在質詢後,內政部竟然大張旗鼓的為了我這一個小小地方議員的質詢,發了新聞稿澄清。內政部在新聞稿中說明「內政部對此表示認同社子島都市計畫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且同意本案朝區段徵收方式執行,對於議員提問不正確,導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長無法精確回答,因恐引發外界誤解,特予說明。」
我納悶的是,我是拿「內政部自己的回信」去詢問地政局長。
說沒有審查通過決議的是內政部,現在說認同的也是內政部,自己前後矛盾,為什麼要扯到我提問不正確。
內政部真正應該要說清楚的是,沒有經「審查」通過的公益性跟必要性,內政部基於什麼樣的正當性來「認同」,而如果內政部已經認同公益性與必要性了,那未來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審查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意義何在?
現在的狀況其實就是台北市政府有去「報告」過社子島區段徵收案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但內政部就是還未「審查」通過,這是任誰都無法推翻的事實。
還是內政部這篇新聞稿是要暗示,未來土徵小組審查公益性與必要性只是要過過水走個程序而已,反正現在內政部都「認同」了,不是嗎?
🔹相關新聞:
聯合報|社子島區徵北市稱中央背書「必要性」 議員揭公文打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577253
自由時報|社子島區段徵收內政部同意? 議員打臉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74083
新頭殼|社子島案打臉風波 內政部背書挺北市府:認同具公益性必要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20/409733
內政部|內政部認可社子島都市計畫具公益性及必要性
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2&sn=17980
徐世榮教授|內政部官官相護,刻意混淆視聽,應予以譴責!
https://www.facebook.com/srshiu/posts/27077603361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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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郁芬到底質詢了什麼
👉https://youtu.be/lxZW0JPMu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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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居住正義:從合理房屋稅率做起】
台北市的房屋稅率區間是1.2%-3.6%,市長柯文哲曾宣示政策方向是「單一自住輕稅、多屋非自住重稅」。下列哪一個情況,享有1.5%的優惠稅率?
A)研究生小美,繼承一間阿公的公寓,空著沒人住、沒人使用
B)包租公阿明,名下有二間房子租給大學生
C)醫師老王,在自家的房子開了一間診所
D)建商大雄,去年剛落成50戶的社區大樓,還有20戶沒賣掉,但大雄不願意降價求售,想要待價而沽
你知道答案嗎?
——
按照臺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正確答案竟然是「D」!
一般人名下有三間非自住房屋,就要繳3.6%。最有錢、囤了最多房子待價而沽的建商,卻可以享有最低的優惠稅率。
這麼失衡的稅制,來自於2017年市議會跨黨派議員的修法提案,將建商的囤房稅由原本的3.6%,降低為三年內沒賣掉都只課徵1.5%。
根據財政局的資料,自從建商囤房稅降稅實施後,市庫至少稅損超過3億元!
超過3億租稅優惠,都送進建商口袋,為全體市民換來什麼好處呢?
——
根據地政局的資料,2018年,新建餘屋的銷售量,只比2017年多了20間;而新建餘屋的售價,也並未因建商降稅而降低。
換言之,沒有賣更快、沒有更便宜,三億大放送,換來一場空!2017年議會送給建商囤房稅優惠,完全背離居住正義的政策目標。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曾經表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對於這個理念,我非常認同。柯市長提出的「單一自住輕稅、多屋非自住重稅」的方向,我也完全支持。
既然上屆議會通過的減稅,並沒有發揮任何正面效果,只是讓市庫平白損失稅收。我希望市府能夠秉持「對的事情做,認真做」的精神,尤其是財政局應該兌現承諾,儘速提出評估報告,由市府率先提出修法提案,並且遊說各黨團議員,支持合理房屋稅制,共同實現居住正義。
我知道,在建商頭上動土,不但會得罪有錢的財團,甚至會得罪議會的同仁。但,既然有機會選上,就應該嘗試去做正確但沒人敢做的事。這才是從事政治工作的意義。
詳細論述與數據,請看質詢影片
👉 https://youtu.be/l-m3HUzWC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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