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理 #能源政策 #優缺利弊得失
(1) 火力發電:透過燃燒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將其儲存的化學能轉化為熱能,將水蒸發,推動蒸汽機運轉,產生機械能,再轉換為電能的方法。目前為世界上最廣泛使用的發電方法。
優點:燃料相較之下較為低廉、且不受天候影響
缺點:產生溫室氣體、增加空氣汙染、易受國際價格波動影響
國內現狀:目前台灣全國有 20 座火力電廠,供應國內 77% 的供電;而燃料則全部仰賴進口,石油主要由西亞輸入,天然氣及媒主要來自東南亞地區。
(2) 核能發電:透過核分裂的連鎖反應產生熱能,將水蒸發,推動蒸汽機運轉,產生機械能,再轉換為電能的方法。
優點:單位原料提供能源高
缺點:會產生放射性廢棄物、周邊海域水溫升高
國內現狀:目前國內有三座服役中的核電廠,短期內仍無除役計劃,核四廠則因為廠區安全問題及國內反核聲浪高漲,目前議題仍擱置中。
(3) 水力發電:利用水庫、湖泊、河川水的位能轉換為力學能推動發電機來發電。
優點:乾淨、可再循環,可同時蓄水、滯洪
缺點:興建水庫會破壞河川生態環境,並造成海岸線後退等問題
國內現狀:目前國內服役的電廠共有11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首推日月潭水力發電廠,其複雜程度獨步全球。
(4) 地熱發電:利用地球內部高溫,將水引入地底,產生水蒸氣推動渦輪機的方法。
優點:省去燃料費用、不造成額外空氣汙染
缺點:鑿井成本高、地底的硫化物會造成機組腐蝕
國內現狀:目前國內運作中的地熱發電廠有清水地熱發電廠,於民國 70 年落成,後因管線結構問題嚴重,導致出水量逐年遞減,只運轉了 12 年,就因為不符合經濟效益而關閉。,以及機組腐蝕等問題關廠,但學界仍看好其潛力,故於停擺近二十年後重新投入重啟工程,已於 2013 年完成連續一個月不停機的測試,未來前景看好。
(5) 風力發電:以風力直接推動扇葉及發電機發電。
優點:乾淨,可再循環
缺點:運轉時產生噪音、造成周邊地區地表溫度升高、受天候限制、威脅鳥類生態及飛航安全、平均風速需達 3m/s 以上方具經濟效益
國內現狀:台灣的風力發電能量密度含量居全球排名第二(第一是紐西蘭),西部沿海一帶冬季因有強勁的東北季風吹襲,且可建置地點亦 不少,因此成為台灣發展風力發電之最佳地點。
(6) 太陽能發電:是一種直接以光照射可直接照光輸出電流之光電半導體薄片的方法。
優點:不造成額外空氣汙染、光能取之不盡
缺點:晶片的製造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有毒廢棄物、且易受天候限制、轉換效率低
國內現狀:能源局在3年前推行的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鼓勵民眾在自家屋頂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並由政府保證收購。
(7) 生質能發電:有機物經自然或人為化學反應後,作為能源加以燃燒、或經由微生物的厭氧反應產生沼氣(主要為 CH4)再行運用。
優點:燃燒過程不產生 SO2
缺點:需要大片的土地、肥料與殺蟲劑
國內現狀:台灣目前生質能發電為遍佈全台的 24 座焚化發電廠。
(8) 海洋能發電:
i.潮汐發電:利用潮汐一天兩次的漲落,推動發電器來發電,但唯有潮差超過 3 公尺以上,方具經濟效益。台灣較無此潛力。
ii.波浪發電:當海浪衝擊時,將帶動機組裡的活塞,造成高壓的海流,經由管線輸送至海岸邊,推動岸邊的發電機,並轉換為電能的手法。台灣沿海地區因受季風影響,波浪資源蘊藏豐富,是十分具發展潛力的海洋能源。
iii.洋流發電:利用洋流推動架設在海底的發電機,藉以發電。台灣東部因黑潮流經,提供穩定的強勁洋流,極具有開發價值。
iv.溫差發電:利用海洋表面及海底的溫差來發電。台灣東部沿岸地勢陡直,沿海變深達 800 公尺,水溫約5度,而表層因黑潮暖流流經,水溫約25度,因地形及水溫條件佳,深具發電之潛力。
優點:不消耗任何燃料、無廢料、不會製造空氣汙染、水汙染、噪音汙染,且整個發電過程幾乎不排放任何溫室氣體,全年皆可發電,十分穩定
缺點:資金龐大、發電成本高、海底管線架設風險高、有影響沿海地區生態之疑慮
興建水庫優點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專家意見:不容忽視的再生能源:小水力發電!! (08/08/2018 蘋果日報)
最近連日高溫,中央氣象局預測未來一周各地高溫普遍可達33至35度,而前幾日全台最高溫也有逼近39度的紀錄,用電量屢創新高,不僅僅是台灣,全球也持續創高溫紀錄。
隨著非核家園的推動、深澳電廠的爭議等,未來的電要從哪裡來?我國政策期望於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20%的目標,然而,目前似乎僅聚焦於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小水力發電關注度明顯較低。
台灣河川流量豐枯懸殊,水利設施興建不易,尤其是中型以上水庫,需經過可行性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等作業,耗時費力與金錢,再加上鄰避效應及環保陳抗等種種原因,均影響整體期程。台灣目前幾乎已無合適場址建置中大型水庫,2015年底完工的湖山水庫恐為最後一座。
因此,想利用水庫高落差的水力發電方式,僅能從既有水庫著手,但並非所有位置均可設置,且裝置容量大於2萬瓩尚需環評。但,小水力發電可突破上述諸多劣勢。
水利署早年即重視小水力發電,從全台的發電潛能盤點、石門水庫水路應用、輸配水與再生水管線應用評估以及召開「小(微)水力發電技術研討會」等。
除此之外,台電1月上旬宣布未來將積極建置「微、小型水力設施」,預計開發20個小水力設施,裝置容量達2.33萬瓩;而農委會鼓勵農田水利會發展小水力發電,於今年5月初公布27處有小水力發電發展潛力的圳路,提供電力業者評估合作開發,總預估裝置容量達5000瓩以上。
即便如此,小水電仍屬專業人士較為熟悉之領域,較少民眾了解。7月舉辦的「全國高中職、大專生小型水力發電設計比賽」,相關政府部門亦到場支持,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亦表示,未來希望能將小水力發電與社區結合,期可大幅減低偏鄉送電需求;經濟部目前也正在盤點各水庫、大型渠道、溪流等小水力開發潛力,目標在今年底提出初步盤點結果。
限法規水權費率
小水力發電具有許多優點,為可再生能源、可循環利用、本身無污染、營運成本低、發電效率高、技術成熟等,在特定條件下才需環評,否則未達2萬瓩可免實施。許多國家均發展小水電已久,如加拿大、中國大陸、日本等,但台灣的小水電推動為何困難重重?主要受限於法規、水權以及躉購費率等。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自2009年完成立法,本年1月通過修正草案,6月頒布相關子法。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小水力發電係指川流式水力,修正條文則為活化圳路及水利設施用於發電,無形中已限制小水電的型式,導致部分申請案未能通過,更遑論下一步要如何發展。
再者,發電用水也需取得相關水權管理單位同意與配合。另一方面為躉購費率,2017年公布的川流式水力躉購費率為每度2.9512元,遠低於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的平均值。
種種因素之下,導致廠商投入研發意願不高,從國外引進機組又有關稅與後續維修管理問題。希望國家政策於推動再生能源發電同時,須兼顧平衡各種可能的再生能源發電,鼓勵民間投資開發,增加經濟誘因,創造所有可能,以免20%淪為數字遊戲。
本文作者:
黃志偉 / 逢甲大學水利發展中心副主任
許盈松 / 逢甲大學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系主任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20180806/38090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