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上市📖|#有溫度的手術刀
《有溫度的手術刀──一個頂尖外科醫師的黑色幽默》
◎#陳光超 副院長
一個「聽病人話」的30年頂尖外科醫師,
最荒誕癲狂又諷刺的真實醫療故事。
他說:「病人不是故意來找碴的,是這個問題困擾他太久了。
他只是想要得到一個令他安心的治療跟診斷而已。」
▊醫術,沒有完美,只有更完美;
▊病人,沒有找碴的,只有痛苦的。
最荒誕癲狂又諷刺的真實醫療故事,
戳中你心中最沒防備的一塊,捧腹又揪心。
對於醫術,他極度苛求自己;
總在手術前,在腦海演練數百遍,並想好各式備案。
對於病人,他卻超級柔軟、「聽話」。
一本顛覆你對外科醫師印象的黑色醫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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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期舌癌患者要告我,因為我幫他開刀花6小時。患者拿病歷給另一個名醫看,名醫說只要3小時,病歷上還寫「黑白弗」(台語)──〈我被告了〉
🩸 堅信自己罹癌的病人,執意照電腦斷層掃描、核磁共振……還咳出一口痰,痰就落在我左眼上──〈痰,謊言,咽喉炎〉
🩸 路倒的四期下咽癌病人,大家都叫我不要救,因他對太太和女兒加暴。我醫治他,並阻止他的暴力──〈救人的濫醫師〉
🩸 為完成患者參加女兒畢業典禮的遺願,我幫食道癌末期的她動手術,卻被院長指控開不必要的刀,違反醫學倫理──〈飛舞的火鍋蝴蝶〉
陳醫師以黑色喜劇的獨特視角,帶我們一窺他30年來既醉心,又癡心的外科醫療場域:往往非到情節的最後一刻、文章的最後一字,你不會知曉自己會笑,還是會哭,且幾處猶如懸疑小說般的結局大反轉,就像回馬槍,深深擊中我們社會所潛藏的醫病不信任與糾紛、醫療恐嚇與暴力、健保體制矛盾等種種困境,以及醫療有時盡的複雜與糾葛。
醫療有時盡,但無盡的是醫師的傾聽與柔軟,因此本書未曾掩飾的,還有他誠實坦率、失敗自嘲的真性情。你因此深深理解,醫師既堅強卻也脆弱,既專業卻也時而盈滿眼淚,如同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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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超副院長30年不變的行醫信仰:
💊 病人不是故意來找碴的,是這個問題困擾他太久了。他只是想要得到一個令他安心的治療跟診斷而已。
💊 我不能任由癌細胞奪走任何人的命。我認為我一定還會再幫這種人開刀,但是我也認知到,開刀只是治療了這個病,並沒有救了這個人。
治「病」容易,治「病人」很難。
💊 每一個人都希望手術又快又好,傷口又小又美。但是手術是一種良心事業,有沒有做好,醫生自己最知道。
不是傷口漂亮就是好,而是要在病人不知道的過程中,也要完美地處理得一乾二淨,才能挽救病人的生命。
💊 20年來,治療每一位不幸的頭頸癌病人,都是用我自己最高的標準來做。天天都想讓病人求生,不想讓病人面對死,因此病人都有很好的無病存活率。
💊 我執行過上萬次手術。在手術前,我都會在腦海裡先演練數百遍,將各種可能發生的狀況先設想到,並找到解決方法。
我們的信仰是,多花我們2小時,把所有的癌細胞拿得乾乾淨淨,病人就可以多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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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推薦-★
魏崢(振興醫院院長)
「作者透過精采的實際病例,把生硬的醫學專業像說故事一般,鮮活地解釋給民眾了解。一位優秀外科醫師的養成沒有速成的捷徑,就像苦練功夫一般,直到熟能生巧為止。但比修煉精進手術技術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顆時時為患者設想的心。外科醫師無法保證每一刀劃下去,手術都一定會順利成功,但正如同作者陳光超醫師所說『保證在手術的每一個步驟,我都小小心心地確實做。』」──魏崢(振興醫院院長)
★-重量級推薦-★
林奇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長)
林靜芸(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院長)
姚仁喜 建築師(姚仁喜 │ 大元建築工場 創始人)
許勝雄(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怡樺(趨勢科技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
黃軒(重症專科名醫)
蔡長海(中國醫藥大學暨醫療體系董事長)
謝冠宏(萬魔聲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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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光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長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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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立昌總會長表示,全體評審委員在評選過程中皆明顯感受到,今年的得獎人雖然來自不同產業領域,但同時具備一共同點:#主動結合數位與智慧工具,在技術、通路、品牌、行銷及服務等商業模式上追求創新,推動轉型升級。這一份勇於創新、積極應變的 #創業家精神,相當值得敬佩與學習。
🥳恭喜今年這15位得獎人:
吳忠賢董事長|昆兆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吳寶春董事長|吳寶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呂慶盛董事長|霈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李英珍董事長|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林世民董事長|衛司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洪誌宏總經理|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志旭董事長|拓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莊嘉郁董事長|樺欣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俊男董事長|華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曾 善董事長|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游祥鎮董事長|銳泰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闕聖哲董事長|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安左總經理|PT. Derma International
康孆今執行董事| Pure Chem co., Ltd.
賴宏南總經理|林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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