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3月1日起拓增原住民族融資服務管道,經辦機構由91家擴充至219家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從開辦至今,總計貸放2萬3,170件,貸放金額逾75億4,246萬元。為貼近族人事業發展之實際需求,提供族人更加就近申貸之便民服務,自105年3月1日起新增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全臺125家分行、高雄市甲仙地區農會、花蓮市農會、臺東縣池上鄉農會及臺東縣鹿野地區農會等4家農會受理申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全臺受理經辦機構由91家擴充至219家,經辦機構一覽表詳如附件1。
原民會設置綜發基金,項下有「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及「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等貸款類別,提供原住民從事自主創業、發展經濟事業或生活改善及家計週轉之資金融通管道,期藉以協助原住民族經濟社會健全發展,改善其生活。族人若有申貸需求,自105年3月1日起可選擇至工作地、事業地或戶籍地之金融機構申辦。
為有效協助族人順利取得資金,105年度配有30名原住民金融輔導員人力(聯絡資訊如附件2),辦理貸款諮詢、輔導撰寫創業計畫書、貸款流程協處、協助貸款戶申請展延措施、逾期放款戶及轉銷呆帳戶持續輔導、原住民儲蓄互助社業務推展及經辦機構協調連結等服務。對本貸款若有任何問題,請逕向各縣市原住民金融輔導員詢問,萬勿委託他人代辦,以防錢財詐騙。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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