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議會定期會的縣政總質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4w22FRALN0&t=314s),我就教縣府警察局周局長,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在我接到的陳情案件中不乏求職詐騙的案例,在調閱相關資料後顯示,近兩年半以來,苗栗縣求職詐騙的案件總共118件,其中,女性受害者佔86件,所佔比重高達72%,且又 18至29歲最多,計61人。
我特別要求,警察局周局長對於相關數據的呈現提出相對應的防範策略外,也請將年輕女性受詐騙的相關資料上陳警政署加以研議、探討。另外,也請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彭處長、社會處楊處長(婦女及新住民事務科)也一並和警察局這邊做好相關的研究及宣導工作,務必打擊犯罪,防範於未然。
假求職詐騙慣用手法不外乎:
1、利用民眾急於找工作的心理,騙取交付存摺和提款卡,被用做詐騙人頭帳戶。
2、應徵時以各種名義要先預繳費用,事後卻聯絡不上公司。
3、強調工作輕鬆待遇高免經驗,實際上是擔任詐騙車手,成為詐欺共犯。
參考資料:
一、受理件數:計118件(108年18件、109年70件、110年30件)。
二、被害人:本轄計104人、他轄計14人。
三、性別:計男生32人、女生86人。
(一)本轄男生25人、女生79人。
(二)他轄男生7人、女生7人。
四、年齡:
(一)本轄:計104人。
1、12至17歲,計11人。
2、18至29歲,計61人。
3、30歲至39歲,計22人。
4、40歲至54歲,計10人。
(二)他轄:計14人
1、18歲,1人。
2、20至29歲,計10人。
3、41歲、51歲,計3人。
苗議員關心求職詐騙 警局長親赴超商宣導
https://www.facebook.com/mpbgroup/posts/409128794763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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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
#陳光軒議員縣政總質詢
苗栗勞青處處長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身在苗栗的大家都記憶猶新,6月初的那波電子廠染疫狀況,造成勞工、勞工家屬的憂心忡忡,更看見許多染疫勞工的後續復康之路、相關權益補償部分備受挑戰。
根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資料,多達數百人的電子廠群聚染疫事件,當時,政府已說明不是社區感染,那麼在職場染疫的勞工,到底能有什麼保障?到底能夠為自己爭取什麼權益呢?
我在質詢時間,要求勞青處作為縣內的勞工權益掌管機關,應該去設想勞工在申請職災補償時,研擬會遇到的實際問題,才能提供程序上的解決方案與協助。
先提問處長,勞工在依據勞基法59條『向雇主』提出職災補償時,會遇到什麼『實際困難』?
為什麼要提問這個呢?因為縣府主管機關如果連勞工會碰到的問題是什麼都不能掌握了,對於能夠提供實質協助真的是很有疑慮。
其實『勞保的職災給付』與『勞基法的職災補償』,在範圍上並不完全相同,實務狀況是就算勞工已請求勞保的職災給付了,但就一定能依據勞基法59條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嗎?答案是不一定的。
這些是勞青處必須清楚掌握的狀況。
即便處長一開始不斷跳針說要再回去問問看,但經過不斷追問,最後處長至少願意在質詢台上,承諾會針對此波職場染疫的勞工『具體研擬協助方案』,這點還是值得肯定的。
縣府願不願意去理解、能不能積極幫忙勞工?我會與這些勞工一起繼續關注,也期許縣府的後續協助會是全台的標竿、而不是空殼承諾。
苗栗勞青處處長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說好的彩虹地景竟變七色彩虹?移工宿舍群聚事件過去未有因應準備】第五次定期會業務質詢-勞青處
上一次總質詢徐耀昌縣長答應我的彩虹地景,預計其中一處設立在勞動會館,雖然只是一個景點的外觀塗裝,但這對苗栗的性別平權是往前跨了很指標性的一大步。
但拿到設計圖的時候,我非常訝異,因為代表性別平權的六色彩紅,竟然變成了七色彩虹,這不是什麼低級錯誤,一開始設計團隊也規劃是六色,但後來縣府認為此場所不是很適合直接弄,故決定要用較「折衷」的方案來呈現。
我想這完全失去原本的意義,如果要做這種假彩虹,不如不要在這邊弄,另外挑選一個合適的地點,好好做一個真正的彩虹地景,我們要求的也不多,像是台北市那樣簡單把行穿線畫上六個顏色都可以,拜託不要讓一開始的美意,最後變得兩面不討好。
再來,衛生局的工作報告,張局長將移工宿舍群聚事件定義為一場無法演練的戰役,我詢問到底有沒有針對宿舍群聚做過準備,她將責任推給勞青處,這天我問勞青處,彭處長很誠實的說之前的確沒有過演練,我也肯定彭處長的誠實以告,不會像衛生局長推卸責任呼嚨議員。
但既然事情發生了,該防範、該改進的都應該要確實,針對移工宿舍的生活空間是否有符合每人3.6平方公尺,是否後續有進行降載,勞青處都要確實督導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