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防疫特別預算第三次追加預算,從行政院在6/4送來預算書,到送案不過一周。所以這段時間,本辦的同仁日夜加班,主要就是要履行立法委員最重要的職責就是監督預算,幫人民看緊荷包。
這次追加防疫及紓困振興預算所需經費2600億元全數舉債支應,都是把債務留給我們的子孫,自疫情以來,各行各業均受影響,都需要紓困度過難關,但資源有限,補助應公平,幫助大家共度難關,各部會編列補助應有一致的標準,對於外界抨擊我砍補助藝文人士預算一事,顯然是沒有更新資訊。
針對文化部的預算,我的確有提出場館補助與藝文工作者營業損失補助減列案,主要是因為交通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福部多將補助期間設為5-7月的三個月,唯獨文化部列了八個月(5月-12月)的預算,所以提案請他們檢討其中有無紓困補助不公的問題。後來文化部長向我說明,文化產業無法在三級警戒解除後立刻復甦,有其特殊性。#我也立刻同意刪除原本減列預算的文字,#改為完全沒有刪減一毛錢的主決議。
#因未減列預算,#7月之後,#若因疫情仍影響藝文業者,#主管機關仍可依職權給予業者補助。
其實除此之外,我也提了另一個主決議,也是文化部當場同意遵照辦理的。
因為文化部的現行補助辦法是補助受疫情衝擊期間110年5月11日至110年6月8日舉辦之活動,我們特別請文化部審慎檢討該衝擊期間僅至110年6月8日之妥適性,希望讓所有受到衝擊的藝文產業都能夠得到應有的協助。
總之,謝謝藝文人士豐富我們疫中人生,這次的預算案我並沒有刪除大家的紓困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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