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應恢復專責小組,處理國格被矮化狀況!
台灣在國際上受到很大的打壓與不公平的對待,一些國家處理台灣人民的簽證,將台灣稱呼為「中國的一省」。
這種事層出不窮,因此民進黨執政後,外交部成立一個小組,專責看守這種現象,主動發掘主動澄清。這個小組,馬總統的時代取消了。
因此,從2008年七月開始,我們像這樣「被統一」的狀況百出,連美國總統辦公室貿易談判代表辦公室的網頁,都把我們當作中國一省。
我要求,外交部應該立即恢復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成立的專責小組,主動察處被矮化的狀況。
過去馬政府執政時,從我手中處理的狀況,至少有下面這些案例:
壹、2008 年 7月15 日於澳大利亞雪梨舉行梵蒂岡主辦的「2008世界青年大會」,活動報名網站在「國別」中,台灣被加註「中國台灣省」。台灣有五百名青年由天主教台灣主教團帶領前往參加,註冊時選擇國家別,台灣被要求加註為「中國的一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中國台灣省)」。我知道後立刻要求外交部立即交涉、請他們撤換網頁。
貳、CNN於台北時間2010年2月27日晚間播出智利強震後海嘯預警新聞,CNN在播報及網頁上引用美國商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Commerce)所屬,國家海洋氣象局(National Ocean and Atomspheric)的太平洋海嘯預報中心 (NOAA Pacific Tsunami Warning Center)之海嘯預警資料,將台灣以「Chinese Taipei」列在智利震後海嘯警戒區域的最末。美國竟然把台灣稱呼為Chinese Taipei,這是從未有過的事,這也是相當嚴重的警訊,美國官方文件未曾如此命名台灣,外交部與國安系統到現在還茫然不覺,我一發現立刻致電外交部,要求外交部處理後,CNN網站才獲得修正,我也要求政府應限時向美國政府交涉更正。
参、我也在2010 年5月26日發現荷蘭外交部網站,將荷蘭駐台貿易投資辦事處,與北京大使館、廣州、香港、上海領事館等,並列於中國之下,等於公開宣告台灣屬於中國。5 月31日我質詢外交部長,也主動發函荷蘭駐台辦事處要求更正。荷蘭駐台代表胡浩德於 5月31日親自函覆給我,三天後錯誤更正。
肆、2013年三月中旬也發現隸屬於美國總統辦公室下的貿易代表處網站,也在國家 區域分類列在中國之下,經我提出並於媒體揭露後,也獲得美方友善的回應,更新後的網站將台灣置於新的類別下,新的類別名稱為「中國、蒙古與台灣」,不 僅清楚明瞭,蒙古也受益於此次正名,同時也避免國家間相互隸屬的聯想。
伍、2013年四月中旬接獲民眾檢舉英國SEDEX(Suppliers Ethical Data Exchange,供應商道德資料交換)認證網站,在國家 選項部分將台灣列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該認證乃是國際上重要商業認證之一,當時要求外交部應向該組織抗議,將台灣正名,之後SEDEX網站的國家選項已將我國正名為「Taiwan」
陸、繼美國國稅局的肥咖表格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我在2014年5月26日接獲網友陳報:美國環保署「能源之星」(Energy Star)節能認證管理界面,也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我在當天26日天下午5:00緊急行文外交部,請外交部立即要求美方更正;而我的辦公室亦同步於當日4:50在美國環保署網站留言指出此錯誤,並說明美國政府從未以中國一省稱呼台灣。
結果5月27日晚上11:40,美國「能源之星」網站管理人員函覆我,已更正網站錯誤,並答謝指正。5月28日早上,我詢問外交部交涉進展,外交部卻答說已轉交北美司,循外交途徑交涉中。我指出,經過我的舉報,美國環保署過了短短30小時50分,就還回「Taiwan」的獨立性,給台灣一個公道。我一天半就解決主權問題了,外交部還渾然不覺,這種效率不彰、行動遲頓的背後,其實是公務機關「辦公不辦事」慣性使然。
外交部要主動出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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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常看到有人有這個疑惑
我們自己出國前也搞不清楚
就特別以個人經驗專文說明一下
一般必須帶到國外用的重要文件
大概就是出生證明、畢業證書、結婚證書
其他文件就看你個人到荷蘭的目的或公司學校要求
這些文件要在國外產生效力
就得在台灣先經過公證、驗證、認證三道程序
公證就是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證明你的文件是真的
驗證則是外交部領事局驗證
檢驗這文件確實在台灣具有法律效力
認證是荷蘭台北辦事處辨認
附上一張荷蘭文的說明
表示你的文件真實且具台灣法律效力
重點當然是最後一道認證
到荷蘭該文件才會被承認
荷蘭官員只看最後附上的那荷蘭文說明
這麼說來文件應該也可以不用翻譯不是嗎?
錯!一定要翻成英文
不然到認證程序時,辦事處官員會以看不懂為由打回票
或者給你一張不知所云的荷蘭文說明
到荷蘭才發現上面寫的是不確定你的文件真假
那就欲哭無淚了
三個程序的手續費約為750+400+1000=2150 新台幣(每份)
不是只有荷蘭這麼龜毛,國外要辨認你的文件真假只能這麼做
而且別忘了,當你在荷蘭學成歸國,或者有任何文件需帶回台灣證明的話
也一樣要由荷蘭外交部證明+台北荷蘭辦事處認證喔!
比台灣少一項法院程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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