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柏毅」和「傅潘達」滿街跑的台灣,什麼時候才會開放外送酒精飲料和處方籤用藥?
好幾年前吧,我在美國一個網站上看到類似葡萄酒訂閱制的模式,我非常興奮,但沒有辦法使用,因為他們沒有送海外(很正常)。從我當時看到到現在,時間過了應該有至少4年以上,台灣類似的模式,依然處在法律模糊邊緣。
多數的人都知道,如果網路買酒的關鍵在於身份驗證,以現在的技術來說,要能夠做到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一定要要求親收,要求送貨員檢查證件等,都不完全是不可行,但這依然是很不容易推動的一件事。
處方籤用藥則是我讀這篇文章之後額外得知的資訊,也是很值得思考有沒有其他作法的一個議題。
邱威傑議員(呱吉)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要修改《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開放網路賣酒,目前附議數量已經達標,主管機關財政部要在10/3前公開正式回應,不曉得會有什麼結果。
文章連結和提案連結都在留言中。
菸酒管理法第3條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灣是否應該開放 #網路買賣酒品?這個長久以來的問題,因為疫情的衝擊而再度浮上檯面。
三級警戒之下,餐飲業禁止內用超過兩個月,許多餐廳都積極設計外帶菜單、與外送平台合作,希望多多少少能維持一定的營收;而酒吧雖然在爭取之下已開放外帶,但卻受限於《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而不能在網路做販賣。
🔸註:目前已成功爭取到調酒外帶期限延長,目前酒吧可以內用、也可外帶囉💪🏻(https://bit.ly/3luBpVm)
這代表的不僅是酒吧沒辦法利用大家所熟知的外送平台做販賣,就連在粉專 #貼出表單讓消費者填表預訂、或是打電話訂購,消費者再親自到店外帶取貨,都不行;而就算店家親自與消費者確認身份證、或是用視訊方式確認訂購者年齡,不管怎麼做,依照財政部的解釋,都會被視為網路賣酒而違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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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網路賣酒,是為了避免未成年者購買到酒品。但是,網路賣酒就真的無法把關身份與年齡嗎? #開放網路賣酒的其他國家,都是怎麼做的?
早在2015年,財政部就有收集過各國針對網路賣酒的規範與身份驗證方式,包含印度、越南等10個國家是完全不開放網路賣酒,而包含日本、香港、美國、英國、瑞典、丹麥等30個國家則是開放網路賣酒、並輔以輕重不等的管控機制。
我簡單整理部份開放網路賣酒的國家所採用的配套措施,給大家參考:
日本🇯🇵: #購買者要填報年齡或出生年月日;賣酒給未達法定飲酒年齡者處50萬日圓(約12.7萬台幣)以下罰金。
新加坡🇸🇬:賣酒給未達法定飲酒年齡者處5000新幣(約10.3萬台幣)以下罰金。
香港🇭🇰:網路賣酒無相關管制機制。
菲律賓🇵🇭:網路賣酒無相關管制機制。
美國🇺🇸:購買者要勾選已成年選項, #運送者要確認簽收者達法定飲酒年齡;賣酒給未達法定飲酒年齡者處2500元美金(約7萬台幣)以下罰金。
英國🇬🇧:需 #設年齡查證系統,由業者自行決定查證方式,簽收者要達法定飲酒年齡;未設年齡查證系統處2萬元英磅(約77.7萬新台幣)以下罰金或拘役6個月。
澳洲🇦🇺:運送人要驗證簽收者達法定飲酒年齡;賣酒給未達法定飲酒年齡者處1100~11000元澳幣(約2.25萬到22.5萬新台幣)或1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瑞典🇸🇪:由業者自律要求購買者填寫身份證字號,簽收者要達法定飲酒年齡;賣酒給未達法定飲酒年齡者處4年以下牢獄。
丹麥🇩🇰: #限定使用信用卡購買,未成年者不得申請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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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其他國家的例子來看,透過政策設計要求店家驗證購買者的年齡、再針對違法者處以重罰等配套措施,這並非做不到。最大的關鍵,就是主管機關願不願意踏出第一步,找出適合台灣社會的方式。
網路販售與電商的發展已經是這個世代的主流,開放網路賣酒,不只是為了 #因應後疫情時代需要減少接觸的消費習慣,更可能帶動酒類市場的改變,幫助台灣自有的品牌突破大型零售通路的限制。
邀請大家一同促成改變,一起附議呱吉議員的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開放網路賣酒」,
🔸https://bit.ly/3rIjMm2
目前已經突破五千人附議、中央必須在10月3日前給出回應;但是,有更多人附議、展現更強大的民意,就更有可能真正影響政府決策,帶來改變!
歡迎大家分享給大家!
菸酒管理法第3條 在 憑高酹酒,此興悠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消失的酒吧-財訊第635期
當我寫完上一期的專欄時,剛從醉醺醺的四月中甦醒,腦袋裡仍迴繞著酒展中的熱鬧。不料五月中以後疫情急遽升溫,殘留的歡樂記憶早已被忐忑心所取代,雖然並未傳出有任何人因酒展群聚而染疫的消息,但辦公室裡某同事卻檢驗出PCR陽性確診。一時之間人人自危,我也急急惶惶的趕到醫院做篩檢,當全副武裝的醫師用長長的棉花棒深入鼻孔並旋轉取樣時,那種酸麻感讓我涕淚直流。幸好檢驗結果為陰性,虛驚一場,但也讓我頭一次深切的體認到病毒原來離我如此之近。
所以當然在家工作了,不過驚惶未定的我除了暫不出戶之外,聽從好友的建議,決定每日品飲一款威士忌並寫下記錄,用以測試嗅覺與味覺是否維持正常。這事相對簡單,因為在我十多年來的威士忌旅程中,各方好友贈送的樣品特別多,至今已累積數百個,剛好趁機消化一些。而且從這次危機中得到教訓,所謂花開堪折直須折,美酒珍藏更需嚐,沒喝過的酒都不算,也只有細細的品飲,才不辜負製酒人的一番心意。
這些苦中作樂,為防疫新生活增添一絲樂趣,但由於無法像往常一樣與酒友促膝言歡,只能靠著網路一解居家的煩悶。有人開了Clubhouse房間,有人利用視訊軟體開線上品酒會,大家各展奇技,空間上的距離似乎不再是問題,但終究缺乏「人跟人的連結」而少了溫度。我的播客《酒徒之聲》在疫情爆發前錄了些存檔,剛好撐完這一波的三級警戒,接下來該如何走,仍得看後續的發展。
只是許多酒業相關的朋友很難按耐著脾性等待疫情和緩,從酒商、代理商、專賣店、酒吧,無論是公司、品牌大使、行銷、業務到合作的公關或活動公司,幾乎失去了發揮的空間,也通通按下了日常生活的暫停鍵。在他們原來的年度計畫中,新酒款的發表、大大小小的品酒會、餐酒會或快閃促銷活動,以及箭在弦上的酒展,倚靠的全都是實際的人際接觸。三級警戒令下,品牌大使無課可講,行銷公關無活動可做,閒得發慌猶可進修(精讀《新版威士忌學》是個好主意),慘的是還可能面臨生計壓力。我苦中作樂,他們應該苦多於樂甚多。
最直接而悲情的受害者可能是酒吧,原本被劃分為八大行業「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類、飲料之商業」,經澄清後,因無陪侍服務所以除名,但仍歸屬於餐飲服務業而不得內用,所以只能像其他餐廳或小吃店採取外送方式。但問題來了,依據《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由於網路訂購或外送平台並無稽查年齡的機制,直接外送到府很可能觸法,而確實,已經有部分酒吧遭受正義之士的檢舉並收到罰單。
酒不是民生必需品,卻是極重要的精神慰藉,除了解愁忘憂,更能為平凡的生活添加許多調劑,這便是平日晚間酒吧時常客滿的原因。在疫情高漲時刻,每個人的空閒時間突然增多,但心理壓力也同時滋生,很需要一些簡單的娛樂來消磨及紓解。幾位朋友一收到居家令,超前佈署的從酒吧外帶調酒,無非就是為了避免斷糧,如今可能斷炊的反倒是酒吧,網路上看到這些業者紛紛改做餐點外送,精湛的調酒技藝無從施展,不禁興起一些悲涼意。
疫期間兵馬倥傯、萬事紛雜,酒吧或是酒類業者的困境只反應了某些不受社會關注的角落,但是業者面臨存活壓力,消費端也不便,能不能在硬梆梆的法條上多一些彈性?例如已經成為我們購物行為準則的實聯制,如果能稍微修改軟體,不就能輕易辨識購買者的年齡嗎?或乾脆如同日本、美國,直接給予酒吧業者臨時牌照,而領收者須出示年齡證明,這也不困難啊!
或許只是我的一廂情願,但如果執行上沒有太大問題,便能夠解決部分問題。而確實,疫情打亂了所有人的生活節奏,考驗著政府和服務提供者的應變能力,每個人都要有長期面對的心理準備。如我這般的在家工作者,無須照護家中老小,其實情況單純,但如果不僅需要工作,還得絞盡腦汁的應付一日三餐,以及如何讓年幼的小朋友在家學習和放電,其筋疲力竭完全可以理解。朋友上傳了許多讓人哭笑不得的照片和影片,凌亂的房間、繞著客廳追逐的小孩,氣力放盡的父母,也只能藉此相互取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