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來潮食車仔麵,三餸連嘢飲,46蚊。
我知道,食材成本升,租金壓力大嘛,埋怨它就好像上一輩慨嘆「當年食碗細蓉都係五毫子咋」。香港人應該早就適應了五十蚊一餐晏當等閒,不是嗎?
(我聽到有人細語說:「其實我還未適應……」)
我記得幾年前蔚為奇觀一位朋友豪氣地嗌夠七餸,都係40蚊埋單。上個星期走過大商場,見到一間車仔麵專門店門面做到中菜廳那樣,這個講求包裝的年代,換個好賣相可讓你賺多一個開。換句話說,窮人若想省去這層包裝成本的話,揀陋相的食肆就對了。
(可是眼見小店用蔗渣價錢做出燒鵝味道,人們便會替它不值:「為甚麼不包裝好一點賺多些?」)
一套港產片預視了香港餐飲發展——《食神》。唐牛在快餐店當面罵史提芬周:「廟街一碗嗱渣麵你賣成99蚊?你有冇良心㗎?」放諸今日就像地圖炮一樣罵勻不少食店老闆。《食神》背後的理念是好的,講瀨尿牛丸和叉燒飯都可以鬥贏天九翅佛跳牆,想證明只要肯拚搏和用心,市井都可勝權貴,下欄都可以好過上菜。可惜,機心者所學的卻是壞食神的那一套:「啲冰有咁大粒得咁大粒,支飲管有咁粗得咁粗,啲位有咁窄得咁窄……」
周星馳諷刺一碗嗱咋麵可以賣99蚊,但當我行到廣華醫院附近親眼見到真的有店舖大大張海報這樣賣時,我就笑不出來了。
「慘得過有人食啊!有價有市!」
30蚊一碗叉燒飯,改名黯然銷魂飯賣60蚊,食客會拍手叫好爭住試——如要拍《食神2》應當刻劃這種場景。食客是體現民主的,他們用腳投票,食過翻尋味如同認同一個議員可以連任,所以集團式食肆透過壟斷去決定香港人的口味之際,香港人也用腳決定社區該有甚麼食肆。觀塘協和街曾經有幾個師奶夾份開一間粉麵店,烚幾粒打甂爐丸就賣近40蚊,結果捱不到半年就摺了。大埔最近也開了一間專賣雲吞,我在茶餐廳聽到伙記這樣說:「40蚊10粒無其他嘢,仲邊會有人食啊?」結果開業一個禮拜,門庭若市果真變成大拍烏蠅。食客的民主真的很可怕。
香港人這種特色令到很多食店「茶餐廳化」,我見過不少日本菜、台菜、麵店、意粉屋在開業時本來專心做其拿手菜式,但往往做完了第一批嚐新的街客後,他們就發現回頭率不高,生意劇減,最終被迫在兩點半時段賣西多士、雞翼薯條、沙嗲牛麵茶餐,放棄自己的老本專去求人光顧,利用這筆生意額幫補緊拙。所以弔詭地,茶餐廳的確是香港特色——是我們的選擇令到各樣菜式變成茶餐。
(翠華卻變高檔餐廳……)
下欄扮上菜,上菜被迫做下欄,我們見證這些怪象發生。蔡瀾早前看不過眼,主張火鍋要消失,飲食業才有希望,然後《東張西望》訪問的香港人說:「唔係呀,打甂爐幾好呀,多選擇,最重要食湯底……」我有朋友開火鍋店,他向我解說:「開食肆緊係做甂爐啦!唔使煮請啲人返嚟執料畀啲客自己淥就搞掂。八粒丸40蚊,照剔。200蚊一碟薄切肥牛,照剔。剩係湯底我都賺咗88蚊先,閒閒地一個人300蚊落樓,你話做咩其他菜可以回本咁快?」
我無言以對。
幾日前fb有人貼相說:「兩個人打邊爐食盡牛每個部位,900蚊,抵!」
幻覺嚟啫,嚇我唔到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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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說《捉姦》已於序言書室和三聯商務書店有售。首作《地球另一端》可inbox網購。
蔡瀾本來就應該這樣 在 馬拉妹出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Blogger的「搵食」原來真係咁好搵)
****上此帖12小時後才睡醒,發現此帖有你們的熱烈回應,這裡謝過了。我不是針對某blogger而寫,我其實更想和大家探討blog界的亂象,建立名聲後,就是賺錢、R著數搵食的時候,我不齒這些行動,but who am i to judge?我大可以不看,要追又要罵的是自己活該,不要去增加這些人的點擊率了。
還有一點,我真的發現寫得好的馬來西亞中文博客少之又少,反而英文的都寫得很不錯,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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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馬拉妹有好幾個朋友都經營餐廳及咖啡館,經營一段時日,就會收到很多blogger上門要求試食,他們常傳來給我問怎麼辦?
會看看他的博文寫得怎樣,like多也未必是寫得好,不過因為試過有拒絕過上門試食,同一人在Open Rice竟出現差評,用的圖還是從餐廳頁內的其他客人的照片,真是嚇怕了,盡管Open Rice已被做爛到沒啥公信力可言,但還是很多人當他很那麼一回事,所以有blogger上門要求試食也不太拒絕。
是的,你是不是很羡慕很多人總能吃上好料,但不是自己掏腰包吃的,人家請你吃一整桌的招牌菜,你又能寫不好的嗎?蔡瀾寫過自己出門搵食堅持付錢,他說他吃得起也付得起,不好吃的不寫就是,這是我挺欣賞的地方。
Open Rice會主動找餐廳辦food review,他們安排很多所謂的殿堂級食家前來試食,然後在試食完畢後的規定時間內,他們必須在自己的blog和Open Rice上帖,評語絕對不差。
我辦過,我也見識過原來所謂的飲食博客,坐擁百萬點擊率但舌頭(or腦袋)仍未開發,問牛扒要幾成熟時堅持要well done,只因為不想見到血水,網上可搜前陣子Gordon Ramsay受訪時大酸澳洲媒體的短片,他說無論如何品質多好的牛扒,一做全熟就風味盡失,還直接酸人不會吃。
好吧,我尊重你選擇牛肉要幾成熟的權利,我比較難以接受的是blogger會問的蠢問題,例如Omakase的出菜序為何這樣?用鴨油煎的薯條你竟然要求蕃茄醬(當呢度係老麥?),我總是好奇這幾個「百萬博客」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
下面附圖這張也算沒什麼了,姐為人厚道馬賽克他的blog了,幾個月前有一個很經典,他在週刊上有專欄,寫來的R食千字文好像寫求職resume,把自己上過的節目和什麼旅遊局邀請都寫出來,同時還保證自己的blog每篇點擊都很給力,重點是他是外州博客,能來吉隆坡只是那幾天,要人安排那幾天讓他試吃,實在讓我驚訝,我搜看他的文怎看都像業配文,實在不敢接觸,最後跟朋友說推了就是。
也遇過blogger帶著家人來試吃的,老公是攝影,女兒和女兒的男朋友原來也是blogger喎,我還不知道原來還聯姻呢,失敬失敬,可怎麼是iPhone版拍攝的水準?真是模不著頭腦。
更有甚者,在試吃文上帖後反應不錯,再來函要求給幾百塊的廣告費,這就是名副其實的「又食又拎」了。
我不寫blog,本來開這頁也是偶爾玩心之作,我極少去高級餐廳,西餐也是欠奉,寫的都是巷仔平民小食,這些才是我的comfort food,但我沒有對美食缺乏熱情和學習的態度,我會吸取大量知識,東西擺在我面前,我舌頭再笨應該也會做好功課,知道該怎麼去吃才是最好吃的。(有自命清高或自抬身價之嫌,哈哈哈)
寫此文只是想說,盡信blog不如信自己,blog文只能做為參考,不能是自己的搵食指標,太多灌水買like的,有造型有gimmick就夠了,不過又是吃了堆劣食還沾沾自喜,還要逼不及待搬上來分享打卡刷存在感。
以此為誡,慎言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