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我今天去做筆錄就是這樣回答的啦哈哈哈哈 我知道大家一定要瘋狂地問...
藥 害 救濟 賠償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疫苗藥害0責任 蘇貞昌陳時中有什麼臉在國會殿堂耍官威?】
今天是本會期院會第二天,結果報告跟上週五一樣!
卸責、大內宣、答非所問、偷換概念、檢討在野樣樣來
蘇貞昌院長反質詢早已不是新聞
但就連陳時中部長在答詢過程中也不斷爆氣
完全執政就是完全傲慢,行政院反過來質詢立法委員!
➡️針對「3+11」的會議是誰主持,陳部長黑化爆氣回答:
❌「那時候沒有紀錄就是沒有紀錄,再問一百遍也是沒有啊!」
❌「我就承認我講錯了,我都不能講錯一句話」
❌「如果照委員的方法,指揮中心運作不了了,每天都在寫會議記錄、回立委答案,從早上寫到晚上都來不及。」
➡️針對「多國訂有明確施打疫苗的期程」,陳部長和蘇院長則說
❌「這些國家疫情比台灣嚴重非常多」
❌「台灣經濟遠比這些國家好」
❌「以莫德納來說,台灣訂購的到貨比例比韓國還高」
行政院報告一直跳針第一劑覆蓋率多少,
#所以我說那個第二劑呢?
疫苗需要完整施打才會有完整保護力,
目前台灣完整接種疫苗者僅有6.73%,低遠於亞洲國家平均35%
蘇院長今天報告表示10月底要覆蓋率達成七成,第二劑接種才要達到三成,根本就是進度落後,
❌ #竟然還反過來指責是在野黨不出聲批評中國擋疫苗
中國擋疫苗的證據在哪?
現在到底是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永遠比身體力行催貨更快更努力!
另外,疫苗接種不良事件目前完全沒有人獲得賠償
疫苗從7月開始接種至今,
國內通報不良事件約有7400多件,
非嚴重3955件,嚴重3490件,死亡786件。
目前向衛福部提出申請救濟案件有830件,
陳部長雖表示,「如果沒有科學證據可以排除關聯性的話,都會從寬認定列入疫苗救濟的對象。」
但是至今完全沒有任何一案通過審核,獲得補償。
#完全看不出負責的態度
我們辦公室在9/13日也向衛福部詢問新冠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件數資料,
包括已審核件數、待審核件數、核可情況以及具體條件,
#但衛福部至今已讀不回
實際上根據衛福部內部資料「受審理案830件中,36%還在登入作業,55%在事件調查及調閱病歷階段,9%在資料檢核及初步鑑定階段,部分完成初步鑑定之案件已排入9月下旬審議小組會議。」
所以目前僅有個位數的案子送至審議委員手上,
而且至今還沒有正式審議
#到底要拖到什麼時候
#疫情爆發至今民眾和家屬都在等答案
積極購足第二劑國際認證疫苗,
才能讓民眾有完整保護力、
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釐清發生不良事件的關聯性
才能讓民眾能在有充足的資訊評估自身是否能安全施打疫苗
誠實檢討自己執政的不足
才不會對不起你們的創黨理念!
#行政院藐視國會
#民進黨草菅人命
#完全執政就是完全不給監督
#昔日抗議黑箱今日官位真香
藥 害 救濟 賠償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藍委賴士葆質疑,國產高端疫苗以後施打有問題,應可申請國賠,另外蔡英文總統登記打高端的意願後,指揮中心28日三度變更登記、修改、取消疫苗的規則,令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嘆,疫苗淪為官場表忠邀寵的工具,可笑又悲哀。台北市長柯文哲30日表示,若有藥害救濟時,發給高端EUA(緊急授權使用)的政府要扛起法律賠償責任,另外就是把《少林足球》再看一遍。
北市防疫記者會(2021.07.30):https://youtu.be/x6xfmN8ymZQ
【相關新聞】
支持高端若藥害救濟政府要國賠 柯P再提《少林足球》哏酸民進黨
https://bit.ly/3xc0RRN
#疫苗登記 #高端 #柯文哲 #少林足球 #EUA #國賠
藥 害 救濟 賠償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請依法嚴辦,我今天去做筆錄就是這樣回答的啦哈哈哈哈
我知道大家一定要瘋狂地問做筆錄的狀況,並沒有被電話簿打肚子或是拿高壓電電好嗎?你以為是五億探長雷洛喔,因為我進中山分局的時候其實已經很想尿尿,所以號稱計畫通的我一定要好好準備,於是我的筆錄內容完全可以公開,十分方便警察杯杯可以按複製貼上,快速又有效率!【請依法嚴辦】啦,就是請依法嚴辦的意思,筆錄裡面沒有別的字,老子就是主張言論自由啦,你想玩我,我就陪你玩!
另外,在PTT上有網友lovelove5566整理了吳子嘉董事長在關鍵時刻的爆料,因為我跟郭正亮都知道太多,我們不想讓我們的深喉嚨被抓去關,所以我們用吳子嘉董事長的爆料,以後蘇貞昌要告告他哈哈哈~~~
【官民合作??聽民進黨在放屁,臉皮有夠厚!7/8號凌晨,台GG傳了一封措辭辛辣的email給羅秉成,說疫苗採購要破局了。破局的原因是,民進黨想在合約放進他們想要的字眼好收割,蔡英文7/8白天緊急要約見郭董跟劉董,結果被打槍。
後來合約那些民進黨想塞進去的字眼通通被拿掉,之後檢調一定要去查民進黨政府的疫苗採購案,總差價一億美元,原本是要放進誰的口袋了??(每劑差20美元差價x500萬劑)】
【鴻海跟台GG買到的價格跟條件
a.每劑30美元(給BNT+上海復星)
b.每劑在台灣的運送費用2美元 (給裕利負責倉儲冷鍊)
c.每劑0.5美元藥害救濟金 (??? 原來BNT打疫苗是郭董跟台GG要負責任賠償??)
以上加總,每一劑32.5美元 (郭董+台GG出錢)
d.桃園機場交貨 (運費+保險費德國人出)
衛福部買的價格跟條件
a'.每劑43美元(給BNT+上海復星)
b'.每劑的運送費用大概10美元
c'.買500萬劑
以上加總,每一劑53美元 (納稅人出錢)
d'.德國機場交貨 (運費+保險台灣人出)】
另外,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今天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佛光山跟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想捐疫苗,被外界認為政府卡他們,蘇貞昌說,郭台銘要捐疫苗,那他必須要有疫苗;鄭麗文突然頓住,再問蘇貞昌,「你是說他沒買到?」蘇貞昌說兩手一攤,「對啊,他手上沒疫苗啊!」 鄭麗文質疑,蘇貞昌這說法是在指佛光山跟郭台銘都在欺騙台灣人?蘇貞昌說,不要扭曲他的說法,他沒講他們在騙,只是他現在要捐疫苗,問題是國外沒有疫苗,「如果他手上有疫苗,我們很高興啊,很熱心,政府也很贊成啊!」】那現在又買到疫苗是怎麼搞得,蘇貞昌到底有甚麼問題可以這樣一直跟民間做對?
而陳時中還在六月三號的記者會上不知道在說甚麼,根據聯合報的報導,【陳時中說「現在大家非常熱心也非常需要,可是現在事實上是買不到的,我幾乎敢這樣子講」,沒想到話鋒突然一轉,陳時中又改口說「但是我也不敢完全否認,就是說有人會買得到」。但為什麼要拿授權書,他表示為了確認是否為原廠出貨,才不會讓大家走很多冤枉路。】這又到底是甚麼問題,價格也不清楚買不買得到也不知道,指揮官現在這個工作是不是太好幹啦?
之前差點被栽贓成讓疫苗可以引進的重要人物的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又說啦,聯合報表示:【針對地方政府希望可循相同模式採購疫苗,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表示,可期待年底前會有相當數量的BNT抵台,現階段無再開啟新專案的必要。他指出,台積電、鴻海專案已有關鍵性進展,慈濟專案接續也會跟上,至於其他地方政府或其他企業團體想採購,政府要衡量整體疫苗供給情形和施打速度,還有疫苗政策與規畫。】可是戰備物資當然是準備越多越好,有誰會說你用自己的錢買,我覺得未來會有疫苗,所以現在不准你下訂單的?這是甚麼心態,是政府現在自己買不到也不准別人買嗎?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而因應伺服器大當機,目前 1922 官網已經暫時下線、無法使用。官方也在網頁透露「本系統將視疫苗數量與擴大施打對象時,由疫情指揮中心擇期啟用」。至於同樣當機、容易閃退的健保快易通App,官方也在最新消息中指出因「目前流量較大,請稍晚再試!!」,建議民眾可暫時先不必上網預約。】但是我們的天才IT大臣唐鳳要去那遙遠的東瀛之邦參加奧運了ㄟ,自己家裏面的作業沒寫完,為什麼可以出國去玩啊,他跟奧運之間到底有甚麼關係啦!而且疫苗接種系統不該優先嗎?連個使用者人數暴增都撐不住是怎麼樣偉大的系統啦!
阿宅萬事通語錄貼圖上架囉 https://reurl.cc/dV7b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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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 害 救濟 賠償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婦產科醫師荒的專題報告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及法務部。林佳龍委員表示台灣要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大膽的向前行跨過這醫病和諧關係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表示,在台灣最重要的社會資本是信任,如果醫病關係建立在懷疑、利害的基礎上,而最後走上法院,是對台灣寶貴資產的一大傷害。林佳龍委員指出,目前產生醫師荒有所謂「五大皆空」,意旨內、外、婦、兒、急診等缺少足夠的醫師,深究優秀的人才不想從醫的原因,是因為工作非常辛苦,薪水又少,且醫病糾紛相當多。關鍵在於醫療傷害中過失的賠償制度影響整個醫界懸壺濟世的意願,這個議題長期來學界、法界有非常多的討論,其他的國家如北歐、日本等也有豐富的經驗可參考,如日本厚生省所頒佈無關對錯的補償制度,並從婦產科做起,台灣的文化跟醫療體系與日本相似,是否可以做為台灣借鏡參考?衛生署官員回答林委員日本一開始由醫師公會使用基金的方式來做醫療糾紛補償,而北歐國家因為是採公醫制為主的國家,政府辦理醫療院所,所以是從公務預算來支付醫療糾紛賠償。
會中,林佳龍委員邀請彰化基督教醫院葉光芃醫師表達意見。葉醫師表示,當初日本婦產科醫師給政府很大的壓力,政府才實施無關對錯的補償制度,馬總統在四年前也提出相同的政見,但四年過去了都還沒做,也看不到探討原因的初步的輪廓。葉醫師指出,北歐採用不是非常大的成本,卻獲得非常大的醫藥品質。台灣的醫藥責難的系統結果就是讓醫療傷害數字都被掩蓋,台灣可以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透過成立醫療事故補償的病人保險協會,當病患發生醫療傷害,可由醫療人員協助病人呈報,啟動補償,減少醫療訴訟,讓醫師免於訴訟之苦,當不幸事件發生時,醫師也會勇於認錯,甚至協助病患取得補償。
林佳龍委員要求衛生署及法務部應該回應社會醫界的要求。
邱署長答詢時表示, 醫療糾紛的處理的確影響到醫師荒,目前衛生署的作法是仿效藥物救濟及疫苗救濟先從生育救濟做起,最高額度兩百萬,但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請求的個案。衛生署根據國外研究,發現醫療賠償的精神並不是著重金錢給付的多少,而是在追求真相與道歉,更希望醫師開誠布公跟病人家屬去解釋。目前辦法還沒公告,委員會組成後,從今年一月一日發生的生育個案都可請求。
林佳龍委員接著詢問法務部,有關醫療過失限縮在故意跟重大過失來處理醫療糾紛難道有這麼困難嗎?法務部回答林委員,目前有過失就要處罰,若限縮只在重大過失,會影響到整個體系,法務部在六月下旬七月上旬將召開公聽會整合大家意見再做制度上的調整。林委員表示,政府改革速度太慢了,醫療傷害無過失(或稱不責難)補償制度高峰會請來的是全世界的專家,大家都提出了世界前進的作法,在基層這個問題困擾所有醫生,台灣要大膽的向前行要跨過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也為台中的醫院請命,台中的醫院因為管理維護良好,致使急重症的病床增加,婦產個案也急遽增加,病患喜歡到這家醫院就診一定是醫院管理特別良善,但對於增加病患總額的醫院要負擔更多風險卻沒有任何制度來鼓勵或補助。衛生署承諾會針對此議題研議如何獎勵經營績效優良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