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文化局林主秘, 鄭氏宗親會, 工務局, 農業局, 都發局, 南區區公所, 及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同會勘訂定古蹟藩府二鄭公子墓周邊綠美化工程, 指示牌, 樹木整善及道路修繕. 希望文化局可以全力協助, 此處也是屬三級古蹟點.
簡介 「藩府」二字, 是明代屯駐異地, 屏藩鎮守的諸侯府第的簡稱, 在這裡指的是延平郡王鄭成功的府邸. 二鄭公子, 便是鄭成功的兩個兒子. 按《石井鄭氏族譜》記載, 鄭成功只有十個兒子, 大多溺斃水中, 埋葬於中國. 惟獨四子名睿, 號聖之, 十子名發, 號省之, 由於早逝, 又無子嗣, 所以留葬於臺南, 當時稱為仁和里鞍仔莊的地方. 根據連雅堂的記載, 當時離該墓不遠處還建有庵和塔, 由於地處林莽叢中, 乏人照料, 都已荒廢. 如今這座陵墓仍然孤伶伶地座落在遠離塵囂的荒郊野地上, 若不是經人引領, 還很難得一窺堂奧呢! 清康熙22年(西元1683年)鄭克塽降清, 翌年臺灣併入清帝國版圖, 清政府為讓士民淡忘思明之心, 於是下令凡與鄭氏相關之仕宦墓塋多遷葬中國故里,然清康熙38年(西元1699年)御令鄭氏家族遷塋中國, 此二墓因故留葬未遷.
藩府二鄭公子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403《教育部門_文化局、新聞處》工作報告與詢答】
今天(4/3)的教育部門業務詢答,列席的是「文化局」與「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針對當日的詢答,Ingay在這邊報告:
一開始的會議詢問(請參《會議規範》第24條)這邊就不多解釋。當天算「委婉的點」,因為議會對交通車發車本來就有內部默契。只是針對無視議會規定、甚至越權發言的「內部人員」,議會高層給待退弟兄面子,Ingay也只能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第一輪次的發言中,Ingay詢答的主軸在「#文化導覽解說的正確與真實問題」。
所以一開始先從赤崁樓內「鄭成功議和圖」塑像的脈絡說明,並在與文化局長的詢答中,帶出鄰校所謂小小解說員導覽文件的不當處,尤其是這句:『荷蘭領導向台灣當局提意見,說給荷蘭人一點面子,才讓荷蘭人站起來』。
文化局長應詢表示:「不符合史實」「不會是台灣的立場的書寫方式」
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則說:「這是不是有心人要挑撥台灣跟荷蘭的這個(關係?)」
是的,主體性根本出了嚴重的問題。
問題是這段解說文是Ingay在2017/6/1首次看到拍下(當時也透過管道反應),而在詢答前不久的2019/3/13日再度拍下。這一年多近兩年的日子,有多少人(包含觀光客)帶著這樣的印象返家?
Ingay藉此例提醒文化局長,應全面檢視臺南市各文化導覽資訊的正確性,包含安平古堡、德記洋行等處的案例。(補:當天午後該不當導覽說明已火速撤下)
第二輪次的發言,除了一開始還是噹了「發言時間」的醜事(有多氣?! XDDD)之外,Ingay以昨天(4/2)見報的『赤崁文化園區工程(原成功國小)又見古蹟出土』新聞事件(參 https://tinyurl.com/ltn20190402 )開頭,從『台灣縣署』的歷史脈絡、到『台灣府署』無見蹤跡,延伸到臺南市面對時空痕跡的施政「態度」:臺南之所以跟其他城市不同,就在於這些時間積累的文化痕跡。以「文化」立都升格的臺南,更該珍惜重視這些一旦摧毀就不可逆的過去,不要當「坐在金山上的乞丐」。
第三輪次的發言,一開頭是呼應議員同事提到的景點票價問題。但Ingay的出發點並非如同事主張的降低或免收費,使用者付費的前提是一定要落實。只是從現實的消費觀(尤其是愛買房去背房貸一事)來說,怎麼樣「漸次」讓參與者適應需付費一事就變得重要。
另外,也呼應另一位議員同事提到的「牌坊」保存問題,Ingay以北部知名的「建滿27年的年輕國家古蹟」為例,提到《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第一項的:『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者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規定,提醒文化局以及所有臺南市民,『個人或團體』也是可以依法提報。
關於「#南山公墓」的議題,遷葬開發與文資保存的不同思考,近來也引發相當激烈的對話。這個區塊除了已經列入「古墓」的曾振暘墓(1642年)等四座外,尚有包含巴克禮牧師、高朱鶯(高俊明牧師祖父高長之妻,岩前/白水溪的哆囉嘓社族人)等人的安息地,加上此區層層疊葬,不知還有多少未發掘的先人遺骨。姑且不論開發或保留,目前市府由民政局先行(並且委外執行)的粗暴手法(在墓碑上噴紅漆或貼標籤)為人詬病,而實際上依法需先進行文化敏感區調查的動作也沒做。
所以Ingay建議,整個程序應該回到正常:先由文化局進行文資調查,查調後按結果由都發局進行相關地目設定,最後才市民政局的遷葬(與否)工作。
第四輪次的發言,針對文化局歷年所做的 #文化調查 與 #出版品,這些都是城市的財寶,應該要更多的宣傳。所以請新聞處也多幫忙利用時間宣傳。另外,也請求文化局是否能提供出版品給台南市議會的圖資中心一份,讓議會同仁(包含議員職員)都可以來查閱、學習。
回到古墓的問題,Ingay從《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5條一項、36條本文的規定說明,主管機關還是在文化局,所以這個遷或存的爭議,還是請市政府從文化局來做計畫的出發者。
並且,對文資的存保也請不要有特定預設,對於來台(臺南)的外籍人士,以及臺南在地的西拉雅文化也應該一視同仁來出力。比方佳里區的程天與(飛番)墓,雖然位在私人地,如果無法價購來保存,是否可以跟地主進行更多友善的互惠協商,畢竟這已經不是私產、而是土地上的共同記憶,我們應該要盡更多的努力。
文化局長則是誠懇的表示,臺南37個區的老建物等等都已經完成普查,只是太多理由不便公開。Ingay直指是否怕發生「自燃」事件,局長也只能無奈苦笑。
詢答的最後,Ingay針對文化局的『臺南學』獎勵計畫,向局長爭取能提供『原住民遷徙脈絡』的研究獎勵(博碩士論文),局長欣然同意。這部分Ingay會繼續來跟局裡把細節談定,希望把那個關於「臺南人」想像共同體給集結出來、結成文化局所謂的《#臺南學》
詢答影片:https://youtu.be/ZaTWq7enMVU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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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民政部門_民政局、各區公所》工作報告與詢答】
民政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的第三天,列席的是民政局與臺南市37區的區長。針對當日Ingay的詢答,簡要的在這邊向族人市民報告:
首先感謝民政局的資料提供,因為Ingay與團隊就任以來開始建制一套數據分析的系統,其中關於各類的人口資訊非常仰賴民政局公開的統計資料。但是我們從地方到中央的公開資訊中發現,太多資料因為已經過篩選而非基礎資訊,以致於在分析時「有資料等於無資料」。比方在人口統計上,目前的資訊是「級距年齡」而非「個別分齡」(比方是「0~5歲」的統計,而不是「0/1/2/3/4/5歲分齡統計」,這樣當我們需要做托嬰托育需求分析時,就無法查知分布的區里)。這部分很感謝民政局在理解基礎資訊的意義後,精進統計的作業,也感謝研考會支援,進一步的,我們也會向中央(內政部與政務委員)來反應。當然,這些資料都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密、檔案法等相關規定,去識別化的來進行。
另外,針對在第一線戶政作業上,可能因為對法規或者程序的不夠熟悉,就算臺南市大推「復名作業多合一」的政策,但近年卻屢屢發生不便(甚至「怒不辦」)的情況。所以Ingay在上任後不斷與民政局溝通,希望能在原住民身份相關申辦作業上,能有研習訓練等精進的機會。這方面很謝謝局裡面採納,也積極跟中央原民會聯繫協調,促成了3月21日在歸仁戶政進行的「原住民身份法制」的研習會,由原民會派出兩位專業講師,臺南市37個區的戶政事務所各三員來進行(以便日後可以輪休)。Ingay當天也全程參與整天份的研習會,扎扎實實的課程訓練與討論,相信對日後的相關作業有正面的助益。
這部分非常感謝民政局(特別是戶政科張森穆科長全程協助協調)的付出。
電子輓聯的部分,因為在臨時會期中 沈震東 翻轉舊思想,城市新模Young議員邀了 林易瑩-時代力量台南市議員議員與我共同提案,希望在兼顧悼慰民俗與環保節約角度,針對臺南市府轄屬的殯葬場所能廣設電子輓聯系統。根據民政局的應答,確認南區殯儀館和平堂(守靈室)68廳室可以在六月底前建置完成;而新營福園(9面)、柳營祿園(12面)、鹽水壽園(24面)也可以在四個月內(也就是七月底)完成佈建。
另外關於南山公墓遷葬方面,引發地方與文史工作者的討論關心。針對目前市府(民政局)的作業方式所引發的質疑(在墓碑上噴漆、貼編號標籤),Ingay建議市府應整合相關的文化局、都發局與民政局,重新調整作業程序,畢竟這塊墓葬區背負臺南四百年開發史,在此安眠的先人是層疊而葬,有大量對臺南別具意義的人物,包含已被劃定為古蹟的「藩府二鄭公子墓」、「藩府曾蔡二姬墓」、「施瓊芳墓(臺南首位進士墓,也是全台唯一留存進士墓)」、「曾振暘墓(最古墓,西元1642年)」四座古蹟,另外還有巴克禮牧師(Thomas Barclay)墓、高長(高俊明牧師祖父,追隨醫療宣教師馬雅各Dr. James Laidlaw Maxwell宣教)墓與其妻高朱鶯(岩前部落之洪安雅族人)墓等對臺南文史重大意義的先人。別忘了:面對古蹟歷史,一旦動作就是不可逆了!
所以建議市府在作業上應該先由文化局發動,自辦或委辦文史調查,依據文資法等規定標定文化敏感區,而後由都發局來做相關的地目設定,最後才是民政局來做遷葬(包含公示)作業。希望民政局把這個建議帶回市府討論,Ingay也會在日後對文化局的詢答中再次提醒。
Ingay也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的建置表達支持立場。在各相關的議員同事提案,只要有機會接觸到的,Ingay也一貫表達支持而連署。站在市議員的角度上,在財務規劃可行、使用效率可行、各區里市民需求的前提下,代表市民來表達支持是工作必然;在原住民籍市議員的角度上,除了族人專屬空間的思考外,如何拓展共用空間的可能也絕對要同時思考。畢竟在前述的可行評估,包含用地與經費(籌建與維護)的斟酌上,如果各區里都有完備的公共空間,那針對其中需求較高(人口分布)的區域,能協調出讓族人或者社團、公部門(比方社區大學、健康文化站、傳習班)可以利用的空間或時段,遠比一昧追求單一排他的專屬建物可行。還是老話一句:如何而可能。
另外,針對外界誤解的司法支持系統,甚至謠傳「法律扶助基金會不知道『原民專案』」的說法,多年與法扶總會到臺南分會合作的經驗,除了在當天會後立即致電向臺南分會查詢(並確認子虛烏有)外,Ingay也在詢答裡向在場的民政局與37區區長,詳細說明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及所謂「原住民專案」的來龍去脈與經費來源(詳參: https://tinyurl.com/laf20190329 )。這部分Ingay日後會再加強宣導的力度,也會利用不同的機會來向相關單位推廣說明,如果有需要協助做教育訓練的,Ingay也非常樂意貢獻棉力。畢竟忝為法律人,我們實在無法接受任何未經查證的不實指控或污衊。並且,更令人憂心的,那樣輕漫散佈的錯誤資訊就像假新聞一樣,會造成太多傷害、嚴重影響市民公民的權益。
一如在自己從2001年入行迄今的法務職涯中,接觸到太多因為「問道於盲」、「不懂充內行」的耽擱,導致當事人的權益(尤其是訴訟上的權益)受到極大損失的案例。想起在校時甘添貴老師、邱聰智老師上課時的提醒:不要看報紙就以為自己懂法律。所以包含訴訟的諮詢也好,或者昨日(3/28)對勞工局詢答中提醒的「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資格把關也好,今天對民政局在各區「調解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審查也好,真的要上緊發條,不要讓求助者伸出待援之手的第一步就踏錯。有很多真心且專業的先進、朋友,為了公平正義的實現與實踐奉獻犧牲,參與各類調解行列,共同為市民/公民權益來發聲出力。我們絕不容許只是為虛名而濫竽充數之流,阻礙了大家的權益與正義的清白。大家一起加油、共同監督!!!!
完整詢答影片:https://youtu.be/g5nbPHYbiaQ
民政部門詢答總集合:
第一天 http://tinyurl.com/ingay20190327 (人事處、法制處、秘書處、政風處、研考會、民委會)
第二天 http://tinyurl.com/ingay20190328 (勞工局、社會局)
第三天 http://tinyurl.com/ingay20190329 (民政局、各區區公所)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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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http://tinyurl.com/y22pa9u3
#法扶臺南分會預約電話 06-228-5550
#法扶臺南分會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4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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