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三次定期會 – 衛生局業務報告質詢
感謝衛生局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的付出與努力,辛苦大家了!
首先,針對去年會期所提的「改善縣民赴台就醫照顧服務,請縣府強化患者家屬住宿安置之方案」,在縣府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相關配套,森堡也希望後續相關的詳細方案,能盡快讓縣民周知。
本次質詢,森堡針對「醫發基金」與「衛生局業務」提出一些疑問與建言。
▶️ 醫發基金部分:
由於年度預算通過時程較晚,加上議會決議凍結醫發基金,使得本年度醫發基金補助醫事人員案(其中補助烈嶼地區的護理師9名、藥劑師、檢驗師與放射師各4名,物理治療師與血液透析室護理師各1名)、烈嶼鄉居民夜間緊急醫療救護轉診工作等案,將受程度不一的影響,森堡建議是否能「部分解凍」醫發基金,以免造成金門醫療可能歸零的慘況。
部立金門醫院針對醫發基金所提的所有補助計畫,需經「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核定,考評亦同(註1),現今醫發基金面對議員及民意諸多責難,「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是否有做好職責,確實審議預算與考評執行成果?
醫療是金門最大的痛,尤其是烈嶼地區更甚,我們在此籲請醫療基金審查委員會能發揮實質的功能,提出具體方案以解凍相關預算,切勿讓議會變成惡化金門居民與醫護關係的代罪羔羊。
本日洪成發議員亦針對醫發基金提出質詢,衛生局回應因年度預算延誤,致使本年度醫發基金審議延誤,另外受凍結關係,七月後將影響包括烈嶼一般及緊急醫療服務。洪鴻斌議員表示醫發基金並未凍結烈嶼地區預算,事實的真相如何有待縣府回應與釐清。
✳️ 註1:醫發基金委員會
據金門縣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收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本基金由本府設置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計畫、補助案件之審議、決定及執行成果之考評。」,前開醫發基金委員七至十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縣縣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副縣長擔任,其餘委員由縣長遴聘(派)學者、專家、有關機關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擔任,任期兩年,期滿得續聘。
✳️ 節錄金門日報於2019年12月20日報導審議醫發基金內容如下:
「非營業部分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決議:凍結80,000,000元。(1) 基金用途二項下「羅致優良醫師及醫事人員運用提升計畫」每年應提撥10%經費除醫師外的醫事人員,作為留任獎勵金。(2) 為鼓勵醫師及護理人員進修專業技能,基金應每年固定匡列專款費5,000,000元。但書:(1) 增加烈嶼院區簡易病房醫療及安寧照護。(2) 提升婦產科人力資源及住院環境。(3) 加強改善急診、後送、洗腎中心醫療品質。俟以上項目改善,再提會審議。餘均照案通過。」
報導連結: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313789/
▶️ 針對業務報告部分:
1. 森堡建議衛生局能與社會處進行水平聯繫,盡快將「防走失晶片」機制建立起來,守護金門的長輩。
2. 適航驗證進行如何?(衛生局回應五月底會發證。)
3. 議會曾有提案廢除三方共管契約,衛生局去年十一月曾答應要在合約屆期前六個月檢視內容妥適性,現已屆期,檢討現況為何?是否有要持續三方共管?如不進行三方共管,欠缺醫療人力如何協助引進與長留?(衛生局回應受疫情影響,目前尚未開檢討會議。)
4. 我們曾於第二次臨時會提到「金門醫院的醫療設備收費收支無法平衡」,所得到的回應是「金門醫院為地區唯一公立醫院,非以營利為目的,硬體設備不以效益回收為出發點,故成本無法回收乃屬必然」,金門醫院於106年曾提出「高階自費健檢」等項目送衛生局,但未獲得通過,我們要金門醫院提高收入減低醫發基金負擔,又不願意允許他們針對斷層掃描與核磁共振提高收費,這樣只會讓金門的醫療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5. 衛生局為金城祥安段興建金城鎮衛生所及聯合診所已做好本縣基層診所遷入的意願調查,但調查報告並未送達議會,我們無法得知實際狀況。
6. 關於非法藥品在電視台與電台的媒體違規案件請主動公布。
7. 醫發基金請評估針對金大的長照系與社工系增加人力留金計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感謝衛生局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的付出與努力,辛苦大家了! 首先,針對去年會期所提的「改善縣民赴台就醫照顧服務,請縣府強化患者家屬住宿安置之方案」,在縣府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相關配套,森堡也希望後續相關的詳細方案,能盡快讓縣民周知。 本次質詢,森堡針對「醫發基金」與「衛生局業務」提出一些疑問與...
血液透析室 護理師 在 白色天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分享給你還在護理界,以及將因媒體下標而誤會護理界的朋友】
護理師業務過失罪名成立,大概經過是失智病人洗腎管路脫落,導致病人失血過多不治死亡。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民事部分,房婦子女提告求償7820萬元,一審判決高雄榮總與黃女連帶賠償374萬餘元
我拜讀了判決書主文,也畫了一下重點,供大家參考,看看還在當護理師的你,是身在什麼樣的環境之中,也歡迎分享給你在臨床的好朋友,大家一起感覺一下。
裁判全文,容我幫大家畫個重點: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
1.法院說:「醫囑說要綁,妳怎沒有綁好!」
(有約束order、沒有同意書、有綁網球拍但沒固定到床上,護理師以為家屬會在旁邊。)
"醫囑上說要約束,但是家屬不同意,沒有填寫約束同意書,所以我沒有幫她綁約束帶,一般病房的護士跟我說,病人平時在病房也都沒有綁約束帶。我沒有綁約束帶原因是家屬會在旁邊照顧,我看房玉琴有扭動肩膀,但是不會把手抬高,我當時從一般病房護理師提到家屬不同意約束,所以我就沒有幫她綁約束帶,我現在在病歷裡面也沒找到約束同意書,如果綁住的話會侵犯病人的人身自由。」等語(見相驗卷第122 頁),明確表示因家屬不同意為被害人綁約束帶,且家屬會在旁照顧,故伊始未為被害人綁約束帶,而皆與其前揭於原審所稱:當時死者手上是有束帶及網球拍手套,只不過伊沒有將束帶綁到床上,所以才在檢察官偵訊時僅稱未將死者固定在床上等語,明顯有異,是被告首揭於原審所述,核非事實,無從採信。"
2.醫院說:「三床合規定,隔離也在同一區,妳怎麼顧不來?」
"本院血液透析室住院透析區規劃為每區3 床,每位護理師照顧3 位血液透析病人,其中病床分派原則以B-53、B-55、B-56病床為同一區域,以上配置均符合醫院評鑑標準。惟住院透析病人倘因疾病需要隔離,則調整至緊鄰的B-57隔離室"
3.廠商說:「管路不會自己掉,一定是妳沒鎖緊!」
"是以,該導管接頭螺紋卡榫旋緊固定後,衡情應不可能因導管內血液之流速、壓力等因素而自行脫落,亦不會因被害人輕微扭動而鬆脫,固堪認定。惟導管鬆脫並不同等必係被告未鎖緊該導管所致,且被告當日確有鎖緊被害人頸靜脈處之藍色導管,業經認定如上,是尚難僅因該導管客觀上有鬆脫情事,即為必係被告未鎖緊該導管所致之認定。 "
4.維護人員說:「機器沒叫是保養不當,妳使用怎麼沒發現?」
"過程中被害人血壓從116 /65mmHg降為97/56mmHg,直至同日14時10分許,發現被害人臉色蒼白,該血液透析機器均未發出任何警示聲響,"
"因機器久未供電,電磁紀錄已不復存在,縱將該血液透析機送請鑑定,亦無從自機臺裝置紀錄研判當時血液透析機之實際運作情形"
"惟血液透析機器當時仍在運作,卻未即時偵測到導管鬆脫、被害人失血之情狀,立即於3 秒鐘內發出警報,直至被告為被害人進行灌生理食鹽水時,血液透析機器始發出警示聲響,則該機臺當時未能正常運作,然被告卻未及時注意並發現"
5.家屬說:「我只是去抽根菸啊!妳怎麼沒在旁邊看我媽?」
" 而證人張光偉於原審證稱:被告幫我母親裝
置導管與洗腎機連接後,就打開機器開始洗腎,我在洗腎室看顧母親,中間出去抽菸1 次,抽完菸進來,發現母親臉色蒼白,機器有在運作,但警報器未響等語"
6.判決說:「上班聊天!所以妳才把病人搞死啦!」
"再者,被告身為為被害人進行頸靜脈導管置入血液透析治療之專業護理人員,雖不必於被害人整個血液透析過程,均須立於被害人病床邊照護,但其亦須隨時注意被害人血液透析之進行狀況,而非在被害人進行血液透析時,與其他人在其他病床前談笑。
且其竟遲至偵查中仍不知被害人當日雙手有受到保護性之拘束,均如上述,可見其於執行業務時,就與其執行業務相關之重要事項,並未詳加注意,甚且可謂漫不經心,由之更可證證人張光前揭所稱直至伊通知被告,被告始過來做處理等語,應可信實。是被告當日確有未善盡照護被害人之過失,茲可認定。"
再說一次,你沒把握每個環節都做到百分之一百,請好好考慮自己是不是不應該當護理師了,全部都是妳的錯喔!
血液透析室 護理師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感謝衛生局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的付出與努力,辛苦大家了!
首先,針對去年會期所提的「改善縣民赴台就醫照顧服務,請縣府強化患者家屬住宿安置之方案」,在縣府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相關配套,森堡也希望後續相關的詳細方案,能盡快讓縣民周知。
本次質詢,森堡針對「醫發基金」與「衛生局業務」提出一些疑問與建言。
醫發基金部分:
由於年度預算通過時程較晚,加上議會決議凍結醫發基金,使得本年度醫發基金補助醫事人員案(其中補助烈嶼地區的護理師9名、藥劑師、檢驗師與放射師各4名,物理治療師與血液透析室護理師各1名)、烈嶼鄉居民夜間緊急醫療救護轉診工作等案,將受程度不一的影響,森堡建議是否能「部分解凍」醫發基金,以免造成金門醫療可能歸零的慘況。
部立金門醫院針對醫發基金所提的所有補助計畫,需經「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核定,考評亦同(註1),現今醫發基金面對議員及民意諸多責難,「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是否有做好職責,確實審議預算與考評執行成果?
醫療是金門最大的痛,尤其是烈嶼地區更甚,我們在此籲請醫療基金審查委員會能發揮實質的功能,提出具體方案以解凍相關預算,切勿讓議會變成惡化金門居民與醫護關係的代罪羔羊。
本日洪成發議員亦針對醫發基金提出質詢,衛生局回應因年度預算延誤,致使本年度醫發基金審議延誤,另外受凍結關係,七月後將影響包括烈嶼一般及緊急醫療服務。洪鴻斌議員表示醫發基金並未凍結烈嶼地區預算,事實的真相如何有待縣府回應與釐清。
註1:醫發基金委員會
據金門縣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收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本基金由本府設置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計畫、補助案件之審議、決定及執行成果之考評。」,前開醫發基金委員七至十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縣縣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副縣長擔任,其餘委員由縣長遴聘(派)學者、專家、有關機關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擔任,任期兩年,期滿得續聘。
節錄金門日報於2019年12月20日報導審議醫發基金內容如下:
「非營業部分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決議:凍結80,000,000元。(1) 基金用途二項下「羅致優良醫師及醫事人員運用提升計畫」每年應提撥10%經費除醫師外的醫事人員,作為留任獎勵金。(2) 為鼓勵醫師及護理人員進修專業技能,基金應每年固定匡列專款費5,000,000元。但書:(1) 增加烈嶼院區簡易病房醫療及安寧照護。(2) 提升婦產科人力資源及住院環境。(3) 加強改善急診、後送、洗腎中心醫療品質。俟以上項目改善,再提會審議。餘均照案通過。」
報導連結: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313789/
針對業務報告部分:
1. 森堡建議衛生局能與社會處進行水平聯繫,盡快將「防走失晶片」機制建立起來,守護金門的長輩。
2. 適航驗證進行如何?(衛生局回應五月底會發證。)
3. 議會曾有提案廢除三方共管契約,衛生局去年十一月曾答應要在合約屆期前六個月檢視內容妥適性,現已屆期,檢討現況為何?是否有要持續三方共管?如不進行三方共管,欠缺醫療人力如何協助引進與長留?(衛生局回應受疫情影響,目前尚未開檢討會議。)
4. 我們曾於第二次臨時會提到「金門醫院的醫療設備收費收支無法平衡」,所得到的回應是「金門醫院為地區唯一公立醫院,非以營利為目的,硬體設備不以效益回收為出發點,故成本無法回收乃屬必然」,金門醫院於106年曾提出「高階自費健檢」等項目送衛生局,但未獲得通過,我們要金門醫院提高收入減低醫發基金負擔,又不願意允許他們針對斷層掃描與核磁共振提高收費,這樣只會讓金門的醫療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5. 衛生局為金城祥安段興建金城鎮衛生所及聯合診所已做好本縣基層診所遷入的意願調查,但調查報告並未送達議會,我們無法得知實際狀況。
6. 關於非法藥品在電視台與電台的媒體違規案件請主動公布。
7. 醫發基金請評估針對金大的長照系與社工系增加人力留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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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姐們大家好
我畢業後一開始只是想說先找個離家近的醫院投身護理界
所以選了家裡附近的地區醫院(病房總床數32人,白班3人+leader 1人)
至今已經待了超過三年了
而今年25歲的我開始在想
「我要在這裡待多久?」
這裡的同事人都很好沒有太多心機
也會互相幫忙薪水純白也有33000元(高雄)
算是滿單純的工作環境(就同事而言)
而一直以來我就有一個理想
就是想當血液透析護理師
大概從工作一年多後就有這個想法
但當時太菜的我面試第一間診所並沒有錄取
反而還質疑診所竟然要簽約三年
(現在知道三年是對新人而言好像是一定要的)
碰壁了一次後又這樣懵懵懂懂做到現在
直到上個月底也有面試一家洗腎診所
但過了許久都沒通知
所以我想應該是沒希望了
之後又開始在各大人力銀行搜尋職缺
但能夠培訓新人的診所少之又少
而且常常能看到一句「具重症經驗者尤佳」
我開始在思考我是不是太著急了
因為ICU或急診並不是我想待的地方
所以我沒有考慮過要去
我知道診所若要錄用我這種新人而且還要培訓初期幾乎等於賠錢所以機率本來就低
但是不是也是因為經歷太薄弱以及我太快想著一步登天了呢?
我想像的是若我真的有錄取上
裡面有學姊的教導診所也能協助我考上證照
想請問血液透析的學姊們都是怎麼走來的呢?
是否大家都有重症經歷呢?
(如果是的話那我想我應該不是急著去HDR而是ICU之類的…)
大家在一開始在沒有任何HD經驗時
除了透過人力銀行及台灣腎臟協會搜尋工作機會之外
還有透過什麼方式獲得工作經驗呢?
大家初期是不是也都只能找診所(或規模很小但有HDR的醫院)並簽約三年?
想麻煩學姊們能夠告訴我自身的經驗及經歷告訴學妹我作為參考
讓我知道我應該如果做出適合自己的職涯規劃
謝謝學姊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0.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urse/M.1631601858.A.723.html
※ 編輯: awcwl970 (27.53.160.135 臺灣), 09/14/2021 15: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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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wcwl970 (27.53.160.135 臺灣), 09/14/2021 17:25:08
※ 編輯: awcwl970 (27.53.160.135 臺灣), 09/14/2021 20:19:02
※ 編輯: awcwl970 (27.53.160.135 臺灣), 09/14/2021 20:20:27
有這樣想過,但醫院大家都認識總會議論紛紛,沒這個勇氣Orz
※ 編輯: awcwl970 (27.53.160.135 臺灣), 09/14/2021 2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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