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臺北市長柯文哲的陳情書
◆期待大家幫忙分享或是直接複製,感謝大家的幫忙。
當初高雄人完美示範了自己選的垃圾,自己負責清理,還給了高雄在疫情發生的當下能有效被控管!
而如果您是一位對疫情失控、現況不滿的台北市民,您可以選擇的最好方式就是線上陳情,監察院陳情申請調查已經開放線上陳情很久囉,至於彈不彈劾就是監察院的責任了!
【被陳情機關(構)或公務員】
臺北市長柯文哲
【陳情事項曾否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
未曾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理由:因為陳情事項為防範COVID-19之相關情事,若向權責單位反映,必定是衛生局回覆,仍此一問題非單一局處之問題及責任。
【陳情事項之行政救濟或民事、刑事訴訟程序,是否還在進行中?目前之進度為何?】
否。原因:未曾提起行政救濟或司法訴訟
【事實經過】
一、110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給予好心肝診所100瓶AZ疫苗,深夜民眾投訴直擊群眾於好心肝診所連夜排隊施打疫苗,事後發現好心肝診所施打之疫苗對象非1、2、3類之對象,此外,臺北市基層診所及牙醫師公會抱怨被反覆造冊3次或是在名單上,卻遲遲打不到疫苗。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仍未給予好心肝診所為何可以一次請領上百瓶疫苗,且施打對象非1、2、3類之對象之原因。
二、110年6月12日振興醫院證實幫連戰夫婦打了AZ疫苗,然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5月28日以後非1、2、3類人員禁止施打,故連戰夫婦是以何種身分施打疫苗,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尚未給予任何回覆。
三、110年5月21日臺北農產運銷公司已經發生群聚感染COVID-19,共有19名員工染疫,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卻未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擴大匡列對象、沒有強制快篩、沒有立即停業、沒有具體防護措施,直至今(6月21日)日已知共有45名員工染疫,造成防疫上之破口。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仍未給予為何不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指導去施行相關因應措施之原因。
【被陳情機關(構)或公務員之違法失職情事及其證明方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作為臺北市COVID-19之防疫單位,但臺北市市長柯文哲乃是臺北市COVID-19疫情指揮官,然就上述事件遲至今日仍未有任何積極作為,已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及違反「刑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具體訴求之請求事項】
柯文哲乃已符合「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及違反「刑法」第131條規定、「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規定,嚴重傷害全國防制COVID-19之相關作為,背棄臺北市民眾對於首長行政權之期待,並且悖離公務員對憲法忠誠義務,違失事證明確,因此依法彈劾。
#線上就可以陳情
#人多力量就會大
#分享轉發到台北市民看的到的地方
許政維提供範本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zeuschimera/posts/10223493215670124
※監察院陳情連結~ https://www.cy.gov.tw/iFrame.aspx?n=521&fbclid=IwAR2BkhnUn46UZLSHyCRMngFNYNvHlCY6KrijPUzGd4hh
行政權擴大原因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彈劾臺北市長柯文哲的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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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陳情機關(構)或公務員】
臺北市長柯文哲
【陳情事項曾否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
未曾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理由:因為陳情事項為防範COVID-19之相關情事,若向權責單位反映,必定是衛生局回覆,仍此一問題非單一局處之問題及責任。
【陳情事項之行政救濟或民事、刑事訴訟程序,是否還在進行中?目前之進度為何?】
否。原因:未曾提起行政救濟或司法訴訟
【事實經過】
一、110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給予好心肝診所100瓶AZ疫苗,深夜民眾投訴直擊群眾於好心肝診所連夜排隊施打疫苗,事後發現好心肝診所施打之疫苗對象非1、2、3類之對象,此外,臺北市基層診所及牙醫師公會抱怨被反覆造冊3次或是在名單上,卻遲遲打不到疫苗。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仍未給予好心肝診所為何可以一次請領上百瓶疫苗,且施打對象非1、2、3類之對象之原因。
二、110年6月12日振興醫院證實幫連戰夫婦打了AZ疫苗,然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5月28日以後非1、2、3類人員禁止施打,故連戰夫婦是以何種身分施打疫苗,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尚未給予任何回覆。
三、110年5月21日臺北農產運銷公司已經發生群聚感染COVID-19,共有19名員工染疫,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卻未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擴大匡列對象、沒有強制快篩、沒有立即停業、沒有具體防護措施,直至今(6月21日)日已知共有45名員工染疫,造成防疫上之破口。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仍未給予為何不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指導去施行相關因應措施之原因。
【被陳情機關(構)或公務員之違法失職情事及其證明方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作為臺北市COVID-19之防疫單位,但臺北市市長柯文哲乃是臺北市COVID-19疫情指揮官,然就上述事件遲至今日仍未有任何積極作為,已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及違反「刑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具體訴求之請求事項】
柯文哲乃已符合「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及違反「刑法」第131條規定、「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規定,嚴重傷害全國防制COVID-19之相關作為,背棄臺北市民眾對於首長行政權之期待,並且悖離公務員對憲法忠誠義務,違失事證明確,因此依法彈劾。
#線上就可以陳情
#人多力量就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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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擴大原因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參選決策委員|堅定前行——2022擴大時代力量地方基礎】
來自大家的支持和信任,讓我在基隆擔任議員已經滿兩年。也很感謝時代力量朋友們不管是人力或經費的大力支持。在2019年,基隆成立時代力量地方黨部,也選出三位基隆人黨代表為時代力量的理念奮鬥。
在基隆這個「最北的南部」,團隊、基隆黨部和我一起努力實踐當時參選的想法——翻轉「地方」政治的僵化和陋習,要和公民們一起奪回曾被奪走的權力。因此,我們以平均五個人的人力完成了基隆的第一次——議員建議款執行參與式預算。擁有行政權的市府不做的,我們拿起來做。我們帶著熱情的公民討論社區的想像,一起動手提案與行動。除此之外,我們也和時代力量的立委們、立法院黨團合作,不論是基隆捷運的民生議題,還是空白的能源政策在基隆造成的不正義,把「基隆觀點」這個常被忽略的主體,在全國版面下做更完整的議題推進。
這兩年來,我們沒有專注跑攤、請託或討好地方勢力,而是把心力放在公共事務推動上,總是不斷研究、不斷熬夜看資料思考論述,也不斷透過各種的形式和公民溝通,例如參與式預算(以及未來要執行的公園參與式設計)、街頭宣講、追垃圾車,馬不停蹄跑普渡來分享這些日子的工作報告,也藉此大家說議員「職權」是什麼,要請公民更嚴格監督我們。
即使如此,我常常還是會感到「知道目標在哪卻打不中」的無力感。原因無他,基隆非六都、人口較少,再加上人情和利益緊密結合(基隆市的國民黨支持度是花東與離島外最高的),就算離首都非常近,仍然是隔壁棚寫手所謂的「邊緣」城市,很多議題不受媒體青睞。而我在基隆市議會更感受到市政府許多局處的輕視——僅一位時代力量議員不可能影響預算、更難創造輿論,面對重要市政甚至黑暗面,很多時候是狗吠火車。
這次參選決策委員,是要持續把像基隆這樣「非六都」的「在地」觀點帶進中央,讓非六都城市的議題建立更完整的機制來和中央、立法院黨團合作。2019年9月臨危授命,我擔任政策副秘書長約一年,參與過各種募款、政策討論與2020大選,更清楚小黨的資源有限,但這不能限制我們要推動更民主、更公平公民社會的決心。時代力量走過許多變動、承受各種攻擊,但我們必須團結內部,穩定財務狀況,並透過募款責任政治,熱情且永續地產出更貼近台灣社會的政治論述與目標。
更重要的是,從2021年開始,我要和時代力量的大家一起,在既有的資源與地方支持基礎上,建立更完整、更友善的青年參政平台,要讓更多具有專業能力且勇敢的青年參與六都或非六都的公共事務,更要為問鼎地方行政權所需的政策能力做好準備。站穩腳步,堅定前行, #擴大時代力量2022年的地方基礎。
我是時代力量基隆市議員陳薇仲, #參選第三屆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懇請大家指教支持。
#我的競選政見💪
踏實紮根、堅定前行——為2022擴大時代力量地方基礎
一、凝聚地方政治改革共識,強化中央、立法院黨團與地方議題支援與協作
二、廣納人才與黨員專才,持續推動黨內多元體制與民主化工程
三、推動財務平衡與募款責任政治,為2022地方選戰開源節流
四、建立青年參政之友善平台,提供公共專業與資源
五、擴大2022年時代力量地方議員席次、為問鼎行政權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