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賴香伶 表示,太多國家體制受害者,因為行政機關行政怠惰,以「#依法行政」的理由就草草結案了事, #蘇詠盛 案因蘇父始終不放棄,而行政訴訟救濟時,卻發現法院都引用非常過時的判例,因公務員怕瀆職,或執著法安定性而寧願守舊,所以人民權益才無法伸張。大法官也直指,蘇案即使不修法,國防部都可以用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廢止錯誤處分。而賴香伶主動關切修法及督促國防部蘇案進度,促成國防部自行廢止前令,重新更正撫卹為因公死亡。
她認為,公務員若拘泥於法條,不敢調整,民怨就會日深,政府機關要能自行撤銷修復錯誤,除了願意接受新觀點,還要有長官支持。另外許多行政機關人員依照 #函釋 行事。賴香伶強調 #函釋不是法律,怎可超越法律本位?許多函釋卻做了法律所沒有的解釋,使用函釋行政會讓行政人員原地不動、行政怠惰,這是國家的損失。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修正理由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防部傾聽「#蒙冤者」的聲音,「蘇詠盛案」的處理方式,藉助專家學者的智慧,突破行政機關對抗改革的「慣習」,如此前瞻性作法,值得肯定。因而,得到了照亮「依法行政」陰暗處之效果,且使軍中人權的保障,向前邁進了一步。
查太極門稅務冤案民國81年度綜所稅,係由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民國94年5月25日93年度訴字第131號判決所致。不過,解析該判決內容,卻 #找不到該稅單課稅之理由,可說是一件錯誤判決及 #枉法裁判。
#李前總統 的著作及研討會專刊,發現他生前一再強調政府官員,尤其是「領導者應該盡可能傾聽人民的聲音,在苦民所苦的同時,以誠意具體回應他們的訴求,並尋求解決之道。」《餘生─我的生命之旅與台灣民主之路》(2016年2月出版)第15頁。
【民意論壇】由國防部傾聽「蒙冤者」的聲音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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